1、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第一条 为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第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第五条 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提取,年度终了时结算。以
2、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一)当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时,按照4%提取;(二)当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 000万元(含)时,按照2%提取;当月提取的费用列入当月生产成本,并记入专户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开支。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
3、品支出。(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七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第八条 本企业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第九条 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按装设备、设施的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作
4、出预算,1000元以下开支,报总经理批准;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开支不足200元的,由企管部负责人会同安全生产管理员一同采购;超过200元以上的开支,报总经理批准。(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上报总经理后,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列支。(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项目开支,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和主管部门要求,报总经理后,据实列支。第十条 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第十一条 本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第十二条 本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第十三条 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改制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第十四条 本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今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