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车租赁安全协议承租方:出租方: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租用乙方汽车吊,车牌号 ,进行抽油机安装所需构件吊装。协议内容:一、乙方所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证件齐全(包括保险、年检等文件)。在设备使用前,甲方应指派专人对设备、操作、安全系统实施进行验收、如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的设备,严禁操作使用。二、乙方提供的吊车应配定机人员,不得随意调动,必须持证上岗。定机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遵守施工现场有关规定,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了解自己的作业环境。由于违章操作而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
2、责任。三、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乙方需配备专业起重人员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四、吊装作业前,甲方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指挥失误、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五、乙方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坚持做到“十不吊”(1)无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2)起重设备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3)超负荷或重物不清楚;(4)人站在吊物或扒杆下;(5)光线阴暗、视物不清或车内有人;(6)起吊物有尖锐棱角,并没有采取安全措施;(7)斜拉外拽,挂不好、不平衡;(8)用吊车钩吊人,绳子有缺陷;(9)捆绑不牢或不符合要求;(10)露天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六、吊车在吊装过程中,由于设备本身或设备吊钩以下钢丝绳陈旧、过载等原因造成断裂或索具不按规范使用,从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的,均由乙方全部负责。七、乙方提供的设备在施工期间内,必须保持设备良好、整洁。如夜晚施工,甲方需提供足够的照明条件方可进行吊装。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附:吊车不能随便带走甲方现场垫木,发现按价值五倍罚款,从吊车费中扣除。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