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部“三同时”管理制度1. 目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 “ 三同时 ” 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 建安工程部 所有项目 “ 三同时 ” 管理。3. 责任者工程管理室、工程技术室4. 程序 4.1“ 三同时 ” 的定义指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4.2“ 三同时 ” 评审4.2.1 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
2、 工程技术室 。4.2.1.1 建设项目名称、 施工专项方案 、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4.2.1.2 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4.2.1.3 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4.2.2 安全部、综合部对 项目 部 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 “ 三同时 ” 评审会;4.2.3 在评审会上由 项目 部 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4.2.4 技术管理室、工程管理室 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 实施 。4.3 新产品开发、试制4.
3、3.1 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试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4.3.2 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4.3.3 工程项目的 分 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 项目部 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4.3.4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全 全 负责。4.3.5 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 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4.4 “ 三同时
4、 ” 的验收4.4.1 施工 项目部 ,负责通知 技术管理室 部 、工程管理室 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4.4.2 验收内容4.4.2.1 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4.2.2 项目 部 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4.4.2.3 项目 部 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4.4.3 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 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项目 部 针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4.4.4 未经 “ 三同时 ” 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 项目 部安全设施 不得投入使用。 5 本规定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