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砌筑拱圈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一、砌筑拱圈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 拱上结构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1) 拱上结构在卸落拱架前砌筑时,封拱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30,方可进行。(2) 拱上结构在卸落拱架后砌筑时,封拱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进行。(3) 分环砌筑的拱圈,应待最上环封拱砂浆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落架,砌筑拱上结构。(4) 拱圈采用预施压力调整应力时,应待封拱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落架,砌筑拱上结构。2. 拱圈砌筑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3. 模板及其支架和拱架、钢筋、混凝土、砌体施工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4. 拱圈砌筑前应检查支架、拱架和模板的安装
2、质量,经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砌筑作业。5. 使用起重机、卷扬机、金属吊索具、倒链、天然和人造纤维吊索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6. 拱圈砌筑过程中应随时观测拱架、支架变形情况,发现变形超过规定,必须立即停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砌筑。7. 拱桥上施工采用外吊架临边防护时,在拱圈结构施工中应同步完成临边防护设施的预留孔或预埋件,并在拱圈完成并达到规定强度后,安设临边防护设施。8. 拱圈封拱合拢时砌体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砌体砂浆达到设计强度的50后,方可封拱合拢;封拱合拢前采用千斤顶施压调整拱圈应力时,拱圈砂浆必须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9.
3、 高处作业必须搭设作业平台,搭设与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上下作业平台必须设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设施。二、劲性骨架浇筑混凝土拱圈安全技术交底1. 分环多工作面浇筑拱圈混凝土时,各工作面的浇筑顺序应对称、同步、均衡。2. 分环、分段浇筑拱圈混凝土时,同时浇筑的两个工作段浇筑顺序应对称、同步、均衡。3. 模板及其支架和拱架、钢筋、混凝土、砌体施工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4. 拱圈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随时跟踪监测,出现异常应及时按监控方案调整
4、,使拱轴线位置符合设计要求。5. 拱桥上施工采用外吊架临边防护时,在拱圈结构施工中应同步完成临边防护设施的预留孔或预埋件,并在拱圈完成并达到规定强度后,安设临边防护设施。6. 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现场环境条件规定拱圈混凝土浇筑方法、程序和监控方法。并对劲性骨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认符合施工各阶段的要求。7. 高处作业必须搭设作业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搭设与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安全技术要求。(2) 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3) 临边作业必须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
5、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cm60cm,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m。(4) 栏杆的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1cm;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于2.5cm; 高处临街的防护栏杆应加挂安全网,或采取其他全封闭措施。8. 上下作业平台必须设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设施;采用固定式直爬梯时,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且为50cm,埋设与焊接必须牢固。梯子顶端应设1.0m1.5m高的扶手。攀登高度超过7m以上部分宜加设护笼;超过13m时,必须设梯间平台;人员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双手扶梯;梯子上有人时,他人不宜上梯;采用斜道(马道)时, 脚手架必须置于坚固的地基上,斜道宽度不得小于1m,纵坡不得陡于13,支搭必须牢固。9. 使用起重机、卷扬机、金属吊索具、倒链、天然和人造纤维吊索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