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环境影响评价咨询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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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项目一项目一 环境保护标准和环境目标环境保护标准和环境目标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标准o 1.环境保护标准的概念 是为了保护人群健康,社会物质财富和维护生态平衡,对大气、谁、土壤等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方法以及其他需要所制定的标准。简言之,环境保护标准就是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是由国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批准的技术规范,是国家环境政策在技术方面的具体体现,也是执行各项环境法规的基础)环境保护标准的作用环境保护标准的作用o(1)是制定环境规划和环境计划的主要依据o(2)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神o(3)是环境管理的技术基础o(4)是提高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二、二、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环境

2、保护标准体系 1.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2.各类标准之间的关系各类标准之间的关系 3.中国环境标准现状中国环境标准现状 4.环境标准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应用环境标准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应用 1 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定义:定义:按照环境标准的性质、功能和内在联系进行分按照环境标准的性质、功能和内在联系进行分级分类,构成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称之为环级分类,构成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称之为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境保护标准体系。国家环境标准体系的分类国家环境标准体系的分类1、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为保障人群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和保障社会物质财富,并考虑技术、经济条件,对环境

3、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一定时期内衡量环境优劣程度的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标准。2、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或控制标准);是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适用的污染控制技术,并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和产生污染的各种因康所做的限制性规定是对污染源控制的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3、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为监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规范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所做的统一规定(是指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试验方法、检验方法、生产方法、操作方法等所做的统一规定环境中最常见的是分析方法、测定方法、

4、采样方法)。4、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为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对用于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实物样品,而制定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在环境管理中起着甄别的作用,可用来评价分析仪器、鉴别其灵敏度;评价分析者的技术,使操作技术规范化。5、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对环境标准工作中,需要统一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代码)、图形、指南、导则、量纲单位及信息编码等所做的统一规定。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地方环境标准是对国家环境标准的补充和完善。由省、自治区、自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近年来为控制环境质量的恶化趋势,一些地方已将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地方环境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

5、、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2、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控制控制)标准:标准:(1)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2)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对还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包括: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监测技术、环境区划、规划的技术要求、规范、导则等等。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环境标准和推荐性环境标准。环境质

6、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其它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强制性环境标准必须执行,超标即违法。强制性标准以外的环境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环境标准,推荐性环境标准被强制性标准引用,也必须强制执行。国家颁布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颁布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o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o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o 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o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o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7、GB 189182002o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o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o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o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o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2 各类标准之间的关系各类标准之间的关系一、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一、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地地方标准的制定方标准的制定 执执行上,地方环境标准优于国家环境标准执

8、行。行上,地方环境标准优于国家环境标准执行。二、二、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关系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关系 环环境质量一般分等级,与环境功能类别相对应。境质量一般分等级,与环境功能类别相对应。高功能区环境质量严格,低功能环境质量要求宽高功能区环境质量严格,低功能环境质量要求宽松一些。松一些。三、三、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环境质量标准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是制订污染物环境质量标准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是制订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主要依据之一;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实现环排放标准的主要依据之一;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的主要手段、措施。境质

9、量标准的主要手段、措施。四、跨行业综合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与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四、跨行业综合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与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准之间的关系 综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即;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即;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3.中国环境标准现状(1)环境标准的种类较齐全(环境标准的种类较齐全(“三类二级三类二级”)“三类三类”指: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标准指: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标准 “二级二级”指:国家

10、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指: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2)对不同的功能区域制定不同的环境标准)对不同的功能区域制定不同的环境标准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按水域功能和保护目标分成五类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按水域功能和保护目标分成五类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根据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三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根据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三级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则分为五类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则分为五类(3)对各种环境资源均有相应的环境标准予以保护)对各种环境资源均有相应的环境标准予以保护(4)各级立法和执法部门责权清楚)各级立法和执法部门责权清楚(5)标准的更新和完善)标准的更新和完善4.环境标准在环境

11、影响评价中的应用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标准选用是至关重要的,选在环境影响评价中,标准选用是至关重要的,选用原则如下用原则如下:(1)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2)凡颁布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区,执行地方污染)凡颁布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区,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物排放标 准,地方标准未作出规定的,应执行国家标准。准,地方标准未作出规定的,应执行国家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般严于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般严于国家排放标准。(3)根据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选用相应标准。)根据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选用相应标准。(4)国内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因子可参考国外标准。)国内

12、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因子可参考国外标准。第二节 环境目标一、环境目标一、环境目标 1.定义定义 只能基本满足区域社会经济活动和人群健康要求的环境目标,也是各级政府为改善辖区(或流域)内环境质量而规定的在一定时段内必须达到的各种环境质量指标值的总称。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环境质量目标 由一系列表征环境质量的指标来表达(2)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由工业或行业污染控制目标以及区域或城市的污染控制目标构成。规定了一个区域或一个城市中各种污染物允许排放的总量。环境目标的确定,根据本地环境现状或环境规划区功能要求,选择相应等级(或类别)的环境标准值。污染严重地区:污染严重地区:拟定以环境标准低的要求,短期

13、内达到后,再在下阶段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目标。环境质量好的环境质量好的:污染源只要达标排放即可达到标准,可以实习浓度控制标准。环境污染较重或污染源已达到排放浓度标准环境污染较重或污染源已达到排放浓度标准:污染源已达到排放浓度标准,但环境质量不达标的,需执行总量控制,并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二、环境容量1.定义 环境容量是在人类生存和自然生态系统不致受害的前提下,某一环境所能容纳的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或一个生态系统在维持生命机体的再生能力、适应能力和更新能力的前提下,承受有机体数量的最大限度。2.组成o 静态容量:指在一定环境质量目标下,一个区域内各环境要素所能容纳某种污染物的静态最大量(最大负荷量

14、)o 动态容量:指区域内各要素在确定时段内对该种污染物的动态自净能力。3.区域环境容量 区域环境容量是一段时间内平均的概念,可粗略地认为具有线性的加和性,它由单个环境要素的平均容量组成,表述如下:ECt=ECa+ECw+ECs+ECb ECt 某区域在一段时间内的平均环境容量 ECa 该区域空气在一段时间内的平均环境容量 ECw 该区域水体在一段时间内的平均环境容量 ECs 该区域土壤在一段时间内的平均环境容量 ECb 该区域生物在一段时间内的平均环境容量(1)区域空气平均环境容量的估算)区域空气平均环境容量的估算将区域空间看成一个大箱子,体积Va,空气中污染物i的背景浓度为Coia 环境标准

15、的浓度为Csia,ECa=(Csia-Coia).Va+Gai(2)区域水体平均环境容量的估算区域水体平均环境容量的估算 ECw=(Csiw-Coiw).Vw+GwiCsiw-Coiw 水体中i污染物的标准浓度和背景浓度 Vw 水体的体积 Gwi 水体在一段时间内通过洗净作用减少i污染物的量自净作用所去除所去除i污染物污染物的总量为的总量为Gai大气环境标准相关大气环境标准o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o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o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o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o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纲要求o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1.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2.掌握

1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分级3.了解常规项目(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的浓度限值4.了解常规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5.掌握小时、日均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功能区的分类)功能区分类:三类功能区分类:三类n 一类区一类区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n 二类区二类区 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和农村地区;n 三类区三类区 为特定工业区为特定工业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标准分级标准

17、分级:三级标准分级:三级n 一类区一类区 执行一级标准;执行一级标准;n 二类区二类区 执行二级标准;执行二级标准;n 三类区三类区 执行三级标准。执行三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常规项目浓度限值)污染物名称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取值时间浓度限值浓度限值浓度单位浓度单位一级一级标准标准二级二级标准标准三级三级标准标准二氧化硫二氧化硫SO2年平均年平均日平均日平均1小时平均小时平均0.020.050.150.060.150.500.100.250.70毫克毫克/立方米立方米(标准状态标准状态)总悬浮颗粒物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平均年平均日平均日平均0.080.120.200.300.300.50可吸入

18、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年平均日平均日平均0.040.050.100.150.150.25二氧化氮二氧化氮NO2年平均年平均日平均日平均1小时平均小时平均0.040.080.120.080.120.24一氧化碳一氧化碳CO日平均日平均1小时平均小时平均4.0010.004.0010.006.0020.00臭氧臭氧O31小时平均小时平均0.160.2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分析方法)污染物名称污染物名称分析方法分析方法标准号标准号二氧化硫二氧化硫(1)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2)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3)紫外荧光法紫外

19、荧光法GB/T 1526294GB 897088总悬浮颗粒物总悬浮颗粒物环境空气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重量法GB/T 1543295可吸入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 692186二氧化氮二氧化氮(1)环境空气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法法(2)化学发光法化学发光法GB/T 1543595臭臭 氧氧(1)环境空气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2)环境空气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紫外光度法(3)化学发光法化学发光法GB/T 154379

20、5GB/T 1543895一氧化碳一氧化碳非分散红外法非分散红外法GB 980188污染物污染物取值时间取值时间数据统计的有效性数据统计的有效性SO2,NO2,CO日平均日平均每日至少有每日至少有18小时的采小时的采样时间样时间TSP,PM10日平均日平均每日至少有每日至少有12小时的采样时小时的采样时间间SO2,NO2,CO,O31小时平均小时平均每小时至少有每小时至少有45分钟的采样分钟的采样时间时间1.掌握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2.熟悉标准的指标体系3.掌握排放速率标准分级4.熟悉排气筒高度及排放速率的有关规定5.熟悉监测采样时间与频次6.了解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中常规项目(二

21、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限值7.了解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中常规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限值大气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纲要求)综合排放标准(适用范围)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除有专项排放标准的执行相应的专项排放标准原则,除有专项排放标准的执行相应的专项排放标准外,其它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行外,其它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适用于:适用于:n 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n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22、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标准规定了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设置了三项指标: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设置了三项指标:1.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通过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按排气筒高度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通过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按排气筒高度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任何一个排气筒必须同时遵守上述两项指标,超过速率;(任何一个排气筒必须同时遵守上述两项指标,超过其中任何一项均为超标排放);其中任何一项均为超标排放);3

23、.以无组织方式排放的废气,规定无组织排放的监控点及相应以无组织方式排放的废气,规定无组织排放的监控点及相应的监控浓度限值。的监控浓度限值。综合排放标准(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速率标准分级)o 现有污染源分一、二、三级现有污染源分一、二、三级;o 新污染源分为二、三级新污染源分为二、三级;o 按污染源所在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按污染源所在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执行相应级别的排放速率标准,即:执行相应级别的排放速率标准,即:n位于一类区的污染源执行一级标准位于一类区的污染源执行一级标准(一类区禁止一类区禁止新、扩建污染源,一类区现有污染源改建时执新、扩建污染源,一类区现有污

24、染源改建时执行现有污染源的一级标准行现有污染源的一级标准)n位于二类区的污染源执行二级标准位于二类区的污染源执行二级标准n位于三类区的污染源执行三级标准。位于三类区的污染源执行三级标准。综合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及排放速率有关规定)o排放速率限值:排放速率限值:o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中列出的排放速率标准值外,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中列出的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还应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的建筑米半径范围的建筑5米以上,不能米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执行o新污染源的排气筒一般不应低

25、于新污染源的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米米 综合排放标准监测采样时间与频次o 排气筒中废气的采样排气筒中废气的采样o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和参照点监测的采样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和参照点监测的采样o 特殊情况下的采样时间和频次特殊情况下的采样时间和频次o 间断性排放排气筒的采样间断性排放排气筒的采样o 污染事故排放监测污染事故排放监测o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采样时间和频次样时间和频次综合排放标准综合排放标准现有及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中常规项目排放限值现有及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中常规项目排放限值o该标准分为两个时间段,1997年1月1日前设立的现有污染源(包括现有

26、企业)执行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997年1月1日起设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污染源执行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o 一般情况下应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作为其设立日期。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污染源,应按补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作为其设立日期。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纲要求1.熟悉本标准的适用范围2.熟悉恶臭厂界标准的分级3.了解了解标准实施的有关基本规定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所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放场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恶臭污染物

27、排放标准适用范围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o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分三级。排入GB 3095中一类区的执行一级标准,一类区中不得建新的排污单位;排入GB 3095中二类区的执行二级标准;排入GB 3095中三类区的执行三级标准。o 1994年6月1日起立项的新、扩、改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执行二级、三级标准中相应的标准值。o 排污单位排放(包括泄漏和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污排污单位排放(包括泄漏和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污染物,在排污单位边界上规定监测点(无其他干扰染物,在排污单位边界上规定监测点(无其他干扰因素)的一次最大监测值(包括臭气浓度)都必须因素)的一次最大监测值(包括臭气浓度)都必须低于或等于

28、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低于或等于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o 排污单位经烟、气排气筒(高度在排污单位经烟、气排气筒(高度在15m以上)排以上)排放的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量和臭气浓度都必须低于或放的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量和臭气浓度都必须低于或等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o 排污单位经排水排出并散发的恶臭污染物和臭气浓排污单位经排水排出并散发的恶臭污染物和臭气浓度必须低于或等于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度必须低于或等于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基本规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纲要求1.熟悉本标准的适用范围2.熟悉本标准的适用区域及各区域对工业炉

29、窑建设的要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适用于除炼焦炉、焚)适用于除炼焦炉、焚烧炉、水泥工业以外使用固体、液体、气体烧炉、水泥工业以外使用固体、液体、气体燃料和电加热的工业炉窑的管理,以及工业燃料和电加热的工业炉窑的管理,以及工业炉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炉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区域与建设要求适用区域与建设要求o 本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标准

30、,分别与本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标准,分别与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环境中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相对应:一类区执行一级标空气质量功能区相对应: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标准。o 在一类区内,除市政、建筑施工临时用沥青在一类区内,除市政、建筑施工临时用沥青加热炉外,禁止新建各种工业炉窑,原有的加热炉外,禁止新建各种工业炉窑,原有的工业炉窑改建时不得增加污染负荷。工业炉窑改建时不得增加污染负荷。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纲要求1.熟悉本标准的适用范围2.熟悉本标准的适用区域划

31、分及年限划分3.熟悉一类区禁止新建的锅炉类型4.了解新建锅炉房烟囱高度的有关规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范围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45.5MW(65t/h)发)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使用甘蔗渣、锯末、稻壳、树皮等排污管理。使用甘蔗渣、锯末、稻壳、树

32、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区域划分与年限划分区域划分与年限划分o 该标准中的一类区、二类区和三类区相应指该标准中的一类区、二类区和三类区相应指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所规定的)中所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o 该标准按锅炉建成使用年限分为两个阶段,执行不该标准按锅炉建成使用年限分为两个阶段,执行不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时段是指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时段是指2000年年12月月31

33、日前建成使用的锅炉,日前建成使用的锅炉,时段是指时段是指2001年年1月月1日起建成使用的锅炉(含在时段立项未日起建成使用的锅炉(含在时段立项未建成或未运行使用的锅炉和建成使用锅炉中需要扩建成或未运行使用的锅炉和建成使用锅炉中需要扩建、改造的锅炉)。建、改造的锅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类区禁建锅炉一类区禁建锅炉o 一类功能区禁止新建以重油、渣油为燃料的锅炉。o 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该标准中适用的锅炉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禁止在一类功能区内新、扩建污染源的规定。锅炉大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烟囱高度烟

34、囱高度o新建的燃煤、燃油(燃轻柴油、煤油除外)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应根据锅炉新建的燃煤、燃油(燃轻柴油、煤油除外)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应根据锅炉房装机总容量,按表中规定执行。房装机总容量,按表中规定执行。o锅炉房装机总容量大于锅炉房装机总容量大于28MW28MW(40t/h40t/h)时,其烟囱高度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其烟囱高度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确定,但不得低于要求确定,但不得低于4545。新建锅炉房烟囱周围半径。新建锅炉房烟囱周围半径200200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 3以上。以上。

35、o燃气、燃轻柴油、煤油锅炉烟囱高度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确定,但不得燃气、燃轻柴油、煤油锅炉烟囱高度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确定,但不得低于低于8 8。o各种锅炉烟囱高度如果达不到以上任何一项规定时,其烟尘、各种锅炉烟囱高度如果达不到以上任何一项规定时,其烟尘、SO2SO2、NOx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相应区域和时段排放标准值的应按相应区域和时段排放标准值的50%50%执行。执行。锅炉房锅炉房装机总容量装机总容量MWt/h0.710.71.4121.42.8242.87410714102014282040烟囱最低烟囱最低允许高度允许高度m20253

36、0354045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简介简介 1998 1998年开始起草年开始起草 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于于20022002年年1010月月2828日通过日通过 主席令第主席令第7777号公布号公布 20032003年年9 9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立法过程的立法过程 环境问题从源头抓起环境问题从源头抓起 综合决策,共同把关综合决策,共同把关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立法宗旨的立法宗旨评价范围有了重大突破评价范

37、围有了重大突破确立了公众参与的法律地位确立了公众参与的法律地位增设了跟踪评价和后评价的规定增设了跟踪评价和后评价的规定强化了法律责任强化了法律责任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的主要创新点的主要创新点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适用范围的适用范围 规划规划:政府拟定的、经济发展方面:政府拟定的、经济发展方面的、实施后对环境有影响的规划。的、实施后对环境有影响的规划。建设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建设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或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或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影响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公众参与中的公众参与对于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

38、众环境权益的规划,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草案报批前征求公众意见;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也应当征求公众意见。规划编制机关或者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公众参与可以采用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一)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一)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的:土地利用、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土地利用、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利用规划工业、农业、畜牧业

39、、林业、水利、交通等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交通等专项规划专项规划规划环评的范围规划环评的范围具体范围由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国务具体范围由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二)形式:形式: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编制环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非指导性的专项规划,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非指导性的专项规划,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评的形式和内容规划环评的形式和内容内容:内容: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

40、、预测和评估和评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三)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三)环评时间环评时间在规划形成初步方案后至上报审批之前在规划形成初步方案后至上报审批之前环评组织者环评组织者谁组织编制规划,谁负责进行环评谁组织编制规划,谁负责进行环评环评审批机构环评审批机构谁负责审批该规划草案,谁审批环谁负责审批该规划草案,谁审批环评文件评文件报告书的审查报告书的审查主要由环保部门召集有关部门的代主要由环保部门召集有关部门的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进行审查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进行审查规划环评的实施规划环评的实

41、施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四)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四)规划编制机关在报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有关环评文件一并报送审查;应当报送环评文件,未报送的,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审批机关;专项规划的审批机关应将环评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凡在规划审批中未采纳环评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的,规划审批机关应当作出说明,并存档备查。规划环评文件的法律地位规划环评文件的法律地位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五)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五)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规划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环境影响跟踪评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告规划的审批机关。价,并将评价结

42、果报告规划的审批机关。规划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编制专编制专项规划项规划上报规上报规划草案划草案作出审作出审批决定批决定实施实施规划规划组织组织环评环评公众公众参与参与环评环评审查审查跟踪跟踪评价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以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例)(以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例)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六)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六)规划编制机关违反本法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规划审批机关对未进行环评的规划草案,违法予以批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

43、规划环评规定的法律责任违反规划环评规定的法律责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状况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设项目环评的内容建设项目环评的内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增加了公众参与的规定增加了公众参与的规定 增加了环境影响后评价与跟踪检查的规定增加了环境影响后评价与跟踪检查的规定 完善了有关管理体制完善了有关管理体制 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设项目环评的新特点建设项目环评的新特

44、点建设项目环评制度从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建设项目环评制度从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实施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有关工作工作实施工作安排实施工作安排 加大公众宣传力度加大公众宣传力度 开展全方位的培训开展全方位的培训 完善有关技术规范完善有关技术规范 组织制定本市实施组织制定本市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法法的政府规章的政府规章1998199820022002年上海市建设项目年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立法背景立法背景 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规划环评的规关于规划环评的规定比较原则,需要根据实际进行细化和创定比较原则,需要根据实际进行细化和创设,使之更具

45、操作性,以强化环境综合决设,使之更具操作性,以强化环境综合决策。策。及时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经验和及时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经验和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适合本地实际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机制,提高全市环境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机制,提高全市环境管理水平。管理水平。立法目的立法目的 环境保护关口前移,从决策的源头防止环境保护关口前移,从决策的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推动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积极构推动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积极构筑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体系筑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体系 将环境保护的理念融入发展的全过程,将环境保护的理念融入发展的全

46、过程,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立法思路(规划环评)立法思路(规划环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费用由环境保护专项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费用由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付。金支付。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环保部门组织开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环保部门组织开展,提前介入。提前介入。环评费用环评费用环评组织机关环评组织机关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具体编制机构从国家有关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具体编制机构从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推荐名单中通过招标确定。部门公布的推荐名单中通过招标确定。编制机构编制机构立法思路(建设项目环评)立法思路(建设项目环评)环保部门在建设项目选址、立项阶段提前介环保部门在建设项目选址、立项阶段提前介入,一票否决。入,一票否决。逐步推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告知承诺制度。逐步推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告知承诺制度。通过招标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具通过招标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具体编制机构。体编制机构。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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