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有关法律法规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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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扫黄打非与行政执法 扫黄打非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 扫黄打非行政执法的行政违法行为 扫黄打非行政执法中常见的问题 扫黄打非是一项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是新闻出版、版权领域行政执法的具体表现形式。扫黄打非就是通过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党对意识形态领域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是扫黄打非的主要方式。“扫黄”指扫除黄色出版物,清理黄色书刊、黄色音像制品、黄色电子出版物,就是指扫除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危害人们身心健康、污染社会文化环境的文化垃圾。“打非”是指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即打击和清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扫黄打非”是政府行为

2、,要依法行政,依法“扫黄打非”“扫黄打非”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社会管理活动,涉及许多社会管理部门。新闻出版和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各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是“扫黄打非”的主要力量,其他力量还包括公安、工商、海关等执法部门。“扫黄打非”具有综合、协调、指导、督办职能;“扫黄打非”要依法查办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扫黄打非”内容不断充实,“扫黄打非”打盗版,强调高举保护知识产权旗帜“扫黄打非”领域不断扩展,由传统的纸介质的出版物领域,发展到互联网、手机媒体等新媒体领域。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坚决扫除毒害人们心灵的腐朽文化垃圾,切实营造确保国家文化安全的市场秩序。广义行政执法 狭义行政执

3、法 合法性原则 适当性原则 效率原则 责任原则 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执法单位必须具有合法主体资格。所谓有合法主体资格是指法律授予了一定执法权,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并能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法律没有授予执法权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行政执法职权合法。行政执法必须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从事执法活动,不得擅自超越职权。行政执法依据合法。行政执法必须有法律作为依据。行政执法行为动机合理。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符合立法宗旨和立法目的,不得有不良动机。行政执法措施合理。行政执法中所采取的措施应当建立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当考虑基础上,不应当有法律以外的因素。行政执法决定合理。行政执法作出的决定应当合情

4、合理。合法性原则和适当性原则相辅相成、紧密相联。合法性原则要求的是合法,适当性原则要求的是客观、公正和适度,只有同时遵守这两个原则,才能使执法行为既合法又适当,产生法律效力,达到预期目的。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执法行为应以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行政执法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责任原则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

5、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不具有法定行政主体资格实施行政行为的;(二)违法进行行政委托的;(三)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四)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五)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六)违反本规定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的;(七)不依法组织听证的;(八)行政决定被撤销、被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等15种情形。实体法依据 程序法依据 行政执法依据适用的主要方法 1、新闻出版实体法依据(1)法律依据(2)出版管理基本制度 2、版权实体法依据(1

6、)法律依据(2)版权保护基本原则(1)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是新闻出版业目前最主要的行政法规,在新闻出版法律体系中起着统领作用,是制定其他规章及地方性法规的依据。(2)部门规章:图书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复制管理办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等。(3)地方性规章:山东省图书报刊市场管理规定、山东省电子出版物管理办法(4)规范性文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举报、查处侵权

7、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等,现行有效250余件。主体资格准入制度 出版物内容管理制度 出版物印刷、复制管理制度 出版物发行、进口管理制度 出版单位的准入制度。出版单位法人制度、设立出版单位审批制 出版单位的主办主管制度 印刷单位准入制度 出版物发行准入制度 设立出版物进口单位的审批制度 出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审批制度、外资市场准入制度 等等 出版物年度选题备案及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编辑责任制度 出版物审读制度 进口出版物的内容审查制度 出版物进口备案制度 年度核验制度 出版物禁载制度 质量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复制管理办法 印刷(

8、复制)委托书制度 承接境外出版物印刷(复制)的审批制度 样本留存制度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批准制度 进口出版物发行制度 中小学教科书出版发行制度 利用互联网从事发行活动的管理 出版物进口备案制度(1)法律。著作权法(2)法规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 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3)规章 国家版权局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公安部、国家版权局关于在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2006年3月26日起试行)(4)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

9、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2日通过,2003年12月23日、2006年11月20日两次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11月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7年4月5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1年1月10日)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法享有著作权。先授权,后使

10、用原则。版权保护的基本原则 限制原则。包括法定许可、合理使用、保护期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3年9月1日发布,2009年4月修改)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2012年1月1日施行)(1)简易程序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受理举报、移送、交办的案件 行政检查亮证,启动行政监督检查程序。立案办理立案手续、补办先行登记保存手续、自行回避。查封或扣押 调查取证

11、制作询问笔录、勘验或检查等调查笔录,开列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清单,鉴定,没收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行政处罚决定提交案件调查报告、复核报告、案件审查,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陈述申辩和听证,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新闻出版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和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调查取证部门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本条所称“较大数额罚款”,由新闻出版署作出处理决定的,是指对公民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万元以上的罚款;由地方新闻出版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的,按照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地方性法规、规章未作规定的,是指对公民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万元以

12、上的罚款。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31条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决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听证的其他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前款所称“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两万元以上、对单位处以十万元以上的罚款。地方性法规、规章对听证要求另有规定的,依照地方性法规、规章办理。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33条 各级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对公民处以百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万元以上罚款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举行听证的罚款数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

13、办法第2条 1、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新法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5、行为地法优于人地法 6、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不仅要重视实体依据的适用,同样不能忽视程序依据的适用。程序依据与实体依据有着相同的法律地位,违反程序法也是一种违法,而且是极为严重的违法,程序违法往往导致实体上执法的无效。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关键是转变观念,进一步提高对程序依据重要性的认识。上位法是指效力等级高的执法依据,下位法是指效力等级低的执法依据。在执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效力等级较低的执法依据,与效力等级较高的执法依据存在抵触或者不一致的情形。行政执法依据的效力等

14、级顺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其他规范性文件。同一机关就同一问题制定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执法依据,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优先适用后制定的执法依据。新法与旧法必须是同一机关制定并颁布的,即应是同一效力等级的执法依据。如果是不同效力等级的执法依据,则应依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方法确定适用的执法依据。特别法是根据某种特殊情况和需要所制定的专门调整某种特殊社会关系的执法依据,其对特定主体、事项,或在特定地域、特定时间有效。一般法是为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而制定的,有普遍效力的执法依据。当同一效力等级的执法依据相互矛盾或者执法依据有特别规定时,应当按照

15、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方法,可优先适用特别法。行为地法是指法律行为发生地所属地域的执法依据。人地法是指行政相对人所在地所属地域的执法依据。行政执法机关针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而行政相对人的所在地与其行为地不一致时,应优先适用当事人行为发生地的执法依据。实体从旧、程序从新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对实体事项的处理,应当适用旧的执法依据,而正在进行的执法程序则应适用新公布生效的执法依据。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基于法律不溯既往原则,原则上应可采取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的原则。三种例外情形(一)扫黄打非行政执法的三个主要对象 违禁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盗版出版物(二)违禁出版物及

16、其11种行为(二)非法出版物及其14种行为(三)盗版出版物及其22种行为 违禁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盗版出版物盗版出版物违禁出版物非法出版物 1、定义 违禁出版物是指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的出版物 出版、进口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行为;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为;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宣扬邪教、迷信的行为;河南灵宝印制邪教宣传品案,灵宝市对2007年灵宝印刷厂非法印刷邪教宣传品进行了判决,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王小霞等6名犯罪分子4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

17、徒刑,同时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灵宝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队长赵增义等4人1年以内有期徒刑。处罚决定河南灵宝“416”印刷邪教宣传品案.mht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行为;青岛销售淫秽光盘案处罚决定照片 201.jpg 潍坊重判制黄贩黄主犯处罚决定照片 196.jpg 青岛网络传播淫秽信息案处罚决定照片 202.jpg 山东判决两起网络传黄案处罚决定照片 018.jpg 我省曝光一批制黄贩黄大案处罚决定照片 025.jpg 泰安制作复制淫秽盗版光盘案处罚决定照片 204.jpg 费县张东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案处罚决定照片 010.jpg 费县李小霞贩卖淫

18、秽物品案处罚决定照片 011.jpg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行为;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1、定义 非法出版物是指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非法进口的出版物。(1)非法设立或从事出版活动的4种行为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的行为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

19、业务的行为 假冒出版单位名称出版出版物的行为 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行为 进口、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口的出版物的行为;印刷或者复制走私的境外出版物的行为;广州特大制售境外非法出版物案处罚决定新聞出版總署公布特大制售境外非法出版物案.doc、处罚决定照片 198.jpg 发行进口出版物未从规定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的行为;出版单位委托未取得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许可的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行为;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取得印刷或者复制许可而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行为;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行为;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履行法定手续

20、印刷或者复制境外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的境外出版物没有全部运输出境的行为;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发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印刷或者复制、发行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的行为;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出版、印刷、发行未经依法审定的中学小学教科书,或者非依照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确定的单位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发行业务的行为;未经批准,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的行为。1、定义 2、侵权盗版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22种行为(1)要求“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18种行政违法行为(2)不要求“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4种行为 盗版出版物是指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侵权制品包括侵权复制品和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21、。要求“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18种行政违法行为 侵犯复制权的行为处罚决定照片 194.jpg、处罚决定照片 193.jpg 侵犯发行权的行为 处罚决定照片 024.jpg 侵犯表演权的行为 侵犯放映权的行为 侵犯广播权的行为 侵犯汇编权的行为 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侵犯专有出版权的行为 处罚决定照片 199.jpg 侵犯表演者权的行为 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行为 处罚决定照片 200.jpg、处罚决定照片 203.jpg 侵犯转播权的行为 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违法行为 删除或改变权利信息的相关违法行为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行为 侵犯软件出租权的行为 非法转让他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22、 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提供作品的违法行为 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未提供名称、未采取技术措施或未提供报酬的行为 不要求“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4种行为 避开或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违法行为 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作品获得经济利益的行为 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提供作品未公告的行为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依法提供涉嫌侵权服务对象资料的行为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适格问题,明确执法主体 1、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2、行政执法主体四个条件(1)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是组织而不是自然人。(2)行政执法主体的成立必须有合法的依据。(3)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具有明确的职责范围。(4)行政执法主体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

23、体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执法责任。3、委托执法 委托执法是行政执法机关将自己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其他组织行使,而由委托机关承担责任的活动。扫黄打非办公室是一个协调机构,不是法定执法主体。不能进行行政处罚。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具有行政执法的职能,但不是一个执法主体,主体是新闻出版局,只能以新闻出版局的名义进行行政执法活动。告知行政复议机关有误。处罚决定照片 006.jpg、处罚决定照片 192.jpg 报刊的出版活动中,广告经营、报刊发行等行为涉及不同的执法主体,在管理中该我们管的一定要坚决采取措施,不该我们管的要防止越位。游商摊贩由哪个执法主体来管理,就是说哪个部门可以取缔无证无照游商摊贩。卖书

24、的游商摊贩扫黄打非行政执法部门可以管理、取缔,但其他的就不能管。行政机关联合执法,可以增大执法的力度,在实践中具有相当的普遍性。行政机关都喜欢采用联合执法的形式。但是联合执法,大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设立不同的行政机关,就是为了各司其职。联合执法,不要混淆了各个行政机关执法主体职权和职责划分。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可以组织相关行政机关联合执法。联合执法中的行政执法决定,由参加联合执法的行政机关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分别作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doc1、概念行政执法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25、,超越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或者实施了根本无权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2、超越职权的4种主要情形(1)超越地域范围。(2)下级行政机关行使了法律、法规授予上级行政机关的职权。下级行政机关超越了自己的法定职权。超越了法定处罚幅度。(3)超越了业务范围。(4)行政机关行使了应当由法院、检察院等行使的职权。处罚决定照片 029.jpg、处罚决定照片 030.jpg 1、概念行政执法依据适用,是指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行政执法机关将抽象的法律规范同具体的行为和事实联系起来并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判断和决定的活动。2、行政执法依据适用的范围(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

26、家部委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及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以法定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法律规范。(2)间接的行政执法依据,主要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发布的除法规、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3、行政执法依据适用中的问题(1)适用了无权适用的执法依据。(2)适用执法依据性质错误。处罚决定照片 037.jpg、处罚决定照片 192.jpg 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执法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程序既是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的保障,也是对其依法行政监督,以防止滥用权力和避免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如果程序违法,即使处罚的实体内

27、容正确,该处罚仍可能被撤销而导致行政处罚的失效。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执法行为的方式、步骤、顺序、时间的综合。程序违法主要是指这些方式、步骤、顺序、时间上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行政执法方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的表现形式,行政执法行为通过什么样的具体形式得以实现,是行政执法最基本的要素。如现场检查、询问、听证等。有些方式不能省略,如先行登记保存不制作清单。案例。黄世钦不服福州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案。经过行政复议、一审、二审,最终福州市新闻出版管理机关由于没收出版物不开清单,事实认定不清,行政处罚被判无效。以败诉结案。不告知复议机关。处罚决定照片 028.jpg 步骤是行政执法的基本要素。

28、行政执法步骤是指行政执法行为的各种方式的排列顺序。行政执法行为实施过程中有各种表现形式,这些在客观上都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先后次序是具有客观性的排列。任何程序,都是一个步骤一个步骤来完成的,缺少其中一个步骤,整个程序就可能中断,整个程序就无法完成,即使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也是无效的。如先立案后取证,先鉴定后形成调查报告,先听证后处罚决定再执行等。行政执法的实施实现,是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行政处罚不能是一个漫无边际的程序和过程,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行为在时间上加以适当的限制。行政执法的每个具体步骤上都有具体的时间规定。新闻出版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应当自立案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9、;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超过2个月。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后应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例 行政执法所出具的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包括行政处罚文书和行政复议文书,应按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版权局统一印发的规范文书,一丝不苟地填写齐全,书写清楚,文书制作要合法,文书使用要正确,文书填写、用语、叙述要具体、准确、清楚,文书的引用法律法规规章要准确。处罚决定照片 034.jpg、处罚决定照片 33.jpg、处罚决定照片 038.jpg、处罚决定照片 40.jpg、处罚决定照片 041.jpg 1、我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轨制,决定了两法衔接的必须性。2、我国不断加大刑事

30、司法打击侵权盗版的力度,刑事案件立案门槛不断降低,行政执法空间不断压缩,决定了两法衔接的必要性。3、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是扫黄打非行政执法部门查办案件的重要经验。处罚决定照片 012.jpg、处罚决定照片 020.jpg 青岛市12区市实现刑事判决全覆盖 4、两法衔接的难点和问题 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的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承办打击侵权盗版和“扫黄打非”举报奖励的有关工作;承办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承担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和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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