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法概述保险法概述v保险的概念保险的概念v保险法的定义保险法的定义v我国保险法的立法概况我国保险法的立法概况v我国保险立法的特点我国保险立法的特点v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的概念:保险的概念:v我国我国保险法保险法第第2 2条规定:条规定:v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者当被保险人死亡
2、、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法的定义:保险法的定义:v保险法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保险法是指以保险保险法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保险法是指以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保险合同法、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保险合同法、保险业法、保险特别法和社会保险法。保险业法、保险特别法和社会保险法。v狭义的保险法是指以保险合同形成的商事保险关系为调整狭义的保险法是指以保险合同形成的商事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仅指商事保险法。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仅指商事保险法
3、。v保险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依保险合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险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依保险合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国家对保险业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和国家对保险业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系。我国保险立法的概况我国保险立法的概况:19951995年年6 6月月3030日,日,我国第一部保险基本法我国第一部保险基本法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共和国保险法出台,出台,19951995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20022002年年1010月月2828日日对对保险法保险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保险法保险法于于20032003年年1 1月月1 1日
4、起施行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修改后的保险法保险法在指导思想上贯穿履行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加强在指导思想上贯穿履行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强化保险监管、支持保险业的改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强化保险监管、支持保险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保险业同国际接轨的精神。革和发展、促进保险业同国际接轨的精神。20092009年年2 2月月2828日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自订,自20092009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保险法进一步加强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保险法进一步加强了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了对投保人、被保险
5、人利益的保护。根据根据20142014年年8 8月月31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一)最大诚实信用原则(一)最大诚实信用原则 v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信用原则 。”v 我国我国保险法保险法第第5 5条条v 英国英国19061906年海上保险法年海上保险法首先将此
6、原则确定下来。首先将此原则确定下来。该法第该法第1717条规定:条规定:“海上保险契约是建立在最大信守诚海上保险契约是建立在最大信守诚实的基础上成立的契约,如果任何一方不遵守最大信守实的基础上成立的契约,如果任何一方不遵守最大信守诚实,他方得宣告契约无效。诚实,他方得宣告契约无效。”随后各国保险法相继仿随后各国保险法相继仿效。效。最大诚信原则对投保人的要求:最大诚信原则对投保人的要求:v 投保人遵守该原则主要体现在投保人遵守该原则主要体现在如实告知如实告知和和履行保证履行保证上。上。v (1 1)告知:)告知:v 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将有关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
7、将有关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重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人。重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人。v A.A.告知义务人:告知义务人:v 在财产保险中,仅投保人负有告知义务;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在财产保险中,仅投保人负有告知义务;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被保险人皆为告知义务人,但受益人一般不负有告知义务。被保险人皆为告知义务人,但受益人一般不负有告知义务。B.B.告知的内容:告知的内容:v(A A)足以使被保险危险增加的事实。)足以使被保险危险增加的事实。v(B B)为特殊动机而投保的,有关此种动机的事实。)为特殊动机而投保的,有关此种动机的事实。v(C C)表明被保险危险特殊性质的事实。)表明被保险危险特殊性
8、质的事实。v(D D)显示投保人在某方面非正常的事实。)显示投保人在某方面非正常的事实。C.C.告知的时间和方法:告知的时间和方法:v 告知义务的履行通常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进行,或是在合同订告知义务的履行通常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进行,或是在合同订立后修改其条款时进行。立后修改其条款时进行。v 关于告知的方法,各国法律并无特别的限制,实践中通常采用关于告知的方法,各国法律并无特别的限制,实践中通常采用书面询问的方式。(保险人在投保书中附加询问表,由投保人逐项书面询问的方式。(保险人在投保书中附加询问表,由投保人逐项如实填写。)如实填写。)D.D.告知的违反及后果:告知的违反及后果:v “投保人故意
9、或因重大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v 投保人投保人故意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并不退还保险费。v 投保人因重大投保人因重大过失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
10、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应当退还保险费。”v 我国我国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616条第条第2 2、4 4、5 5款款v注意:故意不履行和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不同责任注意:故意不履行和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不同责任 注意:新保险法增加的两款注意:新保险法增加的两款 v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
11、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v 我国我国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616条第条第3 3、6 6款款 案案 例例 曹某,男,曹某,男,20022002年年8 8月以自己作为被保险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时,月以自己作为被保险人投保意外伤害
12、保险时,隐瞒自己已隐瞒自己已6363岁的真实年龄,少报岁的真实年龄,少报5 5岁,以使自己成为适保对象,诱使岁,以使自己成为适保对象,诱使保险人作出承保决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作出承保决定。保险合同成立后,20032003年年3 3月,曹某以交通事故月,曹某以交通事故致使其股骨骨折,右眼外伤性失明,永久残废为由,向保险人申请给付致使其股骨骨折,右眼外伤性失明,永久残废为由,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保险金1000010000元。后经查证,曹某右腿残废,右眼失明均系其投保前,元。后经查证,曹某右腿残废,右眼失明均系其投保前,在服刑期间与犯人斗殴所致。在服刑期间与犯人斗殴所致。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
13、同,并可以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并可以不退还保险费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并不退还保险费。”保险法保险法第第2727条条 (2 2)保证:)保证:v 保证也称特约,美国称为担保,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保证也称特约,美国称为担保,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人的特定担保事项。人对保险人的特定担保事项。v 保证的保证的目的在于控制危险目的在于控制危险。投保人和被保险
14、人应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确保某些方面的良好状态。如在火灾保险中,垃圾应在每保某些方面的良好状态。如在火灾保险中,垃圾应在每晚清除;在盗窃险中,使报警系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晚清除;在盗窃险中,使报警系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此外,确保未经保险人同意,不得进行某些风险较大的此外,确保未经保险人同意,不得进行某些风险较大的行为。如火灾保险的保险费中未考虑储存易燃物质时,行为。如火灾保险的保险费中未考虑储存易燃物质时,投保仓库中就不能存放燃油类物质。投保仓库中就不能存放燃油类物质。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人的要求: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人的要求:v(1 1)弃权:)弃权:v 弃权是指保险人故意放弃他在合同中规定的
15、某种权利,通常是保弃权是指保险人故意放弃他在合同中规定的某种权利,通常是保险人故意抛弃合同解除权与抗辩权。构成弃权,必须具有两个条件:险人故意抛弃合同解除权与抗辩权。构成弃权,必须具有两个条件:v A.A.保险人必须知道有权利存在保险人必须知道有权利存在v 即保险人必须知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存在违背约定的情况,以及即保险人必须知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存在违背约定的情况,以及自己因此而享有抗辩权或解约权。自己因此而享有抗辩权或解约权。v B.B.保险人必须有弃权的意思表示保险人必须有弃权的意思表示v 这种表示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即从保险人的行为中推出。这种表示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即从保险人
16、的行为中推出。如保险人收受投保人逾期交付的保险费,即足以证明其有继续维持合如保险人收受投保人逾期交付的保险费,即足以证明其有继续维持合同的意思。因此,其本应享有的合同解除权及其他抗辩权均视为抛弃。同的意思。因此,其本应享有的合同解除权及其他抗辩权均视为抛弃。(2 2)禁止反言禁止反言v 也称禁止抗辩,原属英美衡平法上的原则。由于保险合同以双方当也称禁止抗辩,原属英美衡平法上的原则。由于保险合同以双方当事人的善意为基础,因此,该原则也适用于保险案件。基于善意信赖保事人的善意为基础,因此,该原则也适用于保险案件。基于善意信赖保险人的行为或意思表示而投保的人,于保险事故发生时,其依据合同所险人的行为
17、或意思表示而投保的人,于保险事故发生时,其依据合同所享有的权利不致落空。禁止反言的适用条件有:享有的权利不致落空。禁止反言的适用条件有:v A.A.保险人明知享有保险合同解除权等抗辩权而作出虚伪的意思表示;保险人明知享有保险合同解除权等抗辩权而作出虚伪的意思表示;v B.B.该虚伪的意思表示使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相信保险合同具有法律该虚伪的意思表示使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相信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效力;v C.C.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相信是建立在不知情的善意之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相信是建立在不知情的善意之上;v D.D.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此善意而实施相应行为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此善意
18、而实施相应行为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害。v 符合上述条件,在诉讼中,保险人被禁止以违背条件为由进行抗辩。符合上述条件,在诉讼中,保险人被禁止以违背条件为由进行抗辩。(3 3)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保险人的说明义务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
19、作出足以引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款不产生效力。(二)保险利益原则(二)保险利益原则v 1 1、保险利益的含义:、保险利益的含义:v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律上承认的利益。”v 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212条第条第6 6款款v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
20、的的保险。财产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和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指其财产和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v 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212条第条第3 3、4 4、5 5款款 2 2、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v(1 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v A.A.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成立要件: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成立要件:v (A A)必须是合法的利益)必
21、须是合法的利益v 非法利益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应成为保险合同保护的对非法利益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应成为保险合同保护的对象。象。v (B B)必须是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必须是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v 财产保险以补偿损失为主要目的,如果损失不是经济财产保险以补偿损失为主要目的,如果损失不是经济上的利益,则无法补偿。上的利益,则无法补偿。v (C C)必须是已经确定或可以确定的利益)必须是已经确定或可以确定的利益v 在发生事故时被保险人由此所受的损失,必须能够用金在发生事故时被保险人由此所受的损失,必须能够用金钱加以准确计量。钱加以准确计量。B.B.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原则适用的时间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原则
22、适用的时间:v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212条第条第2 2款款C.C.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原则适用的范围: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原则适用的范围:v 属于保险利益原则使用范围的保险利益包括:现有属于保险利益原则使用范围的保险利益包括:现有利益、期待利益和责任利益。我国保险法和保险实务也利益、期待利益和责任利益。我国保险法和保险实务也认可该三类保险利益。认可该三类保险利益。(2 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我国人身保险可保利益的法律规定:我国人身保险可保利益的法律规
23、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可保利益:(一)本人;(二)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可保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四)与投保人有劳务关系的劳动者。劳务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保险法保险法第第3131条条 在保险利益原则的适用时间上,只要求一个时间点,即投保在保险利
24、益原则的适用时间上,只要求一个时间点,即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三)损害补偿原则(三)损害补偿原则 1 1、损害补偿原则的含义:、损害补偿原则的含义:(1 1)只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受损方有权按照有)只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受损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获得全面而充分的补偿;关规定获得全面而充分的补偿;(2 2)赔偿数额应以实际损失为限,投保人或受益人不能通)赔偿数额应以实际损失为限,投保人或受益人不能通过损失赔偿而获得更大的利益。过损失赔偿而获得更大的利益。注意:损害补偿原则适用于财产保险,一般不适用于人身注意
25、:损害补偿原则适用于财产保险,一般不适用于人身保险。保险。2 2、损害补偿的范围:、损害补偿的范围:(1 1)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在财产保险中,最高赔偿额以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为限。小在财产保险中,最高赔偿额以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为限。小于保险金额的,以受损财产的实际受损的现金价值计算。于保险金额的,以受损财产的实际受损的现金价值计算。(2 2)合理费用)合理费用v 合理费用主要指施救费用和诉讼费用。合理费用主要指施救费用和诉讼费用。v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
26、,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损失。v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v 保险法保险法第第5757条条v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
27、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法保险法第第6666条条 (四)近因原则(主要适用于理赔阶段)(四)近因原则(主要适用于理赔阶段)v 1 1、近因的含义:、近因的含义:v在保险法中,近因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在保险法中,近因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主要的、起决定作用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的原因。v 2 2、近因原则的含义:、近因原则的含义:近因原则是确定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是否负保险责任以及负何近因原则是确定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是否负保险责任以及负何种保险责任的原则
28、。它要求,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人所承保种保险责任的原则。它要求,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人所承保危险的发生与保险标的的损害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保险人才危险的发生与保险标的的损害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保险人才对损失负赔偿责任。对损失负赔偿责任。v 3 3、近因原则的具体适用:、近因原则的具体适用:v(1 1)单一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单一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v(2 2)多种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多种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v 英国的英国的19061906年保险法年保险法首次确立近因原则,该保险法第首次确立近因原则,该保险法第5555条规定,条规定,“根据本法规定,出保险单另
29、有约定外,保险人对其承保危险近因造成根据本法规定,出保险单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对其承保危险近因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非由其承保危险近因造成的任何损失,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非由其承保危险近因造成的任何损失,概不承担责任概不承担责任。(五)我国(五)我国保险法保险法确立的其他原则确立的其他原则v 1、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第、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第4条):条):v “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v 2、境内投保原则(第、境内投保原则(第7条):条):v
3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v 3、保险专营原则(第、保险专营原则(第6条):条):v “商业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商业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商业保险业务。”v 4、金融企业分业经营管理原则(第、金融企业分业经营管理原则(第8条)条)v 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
31、行分业经营、分业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保险合同保险合同v1.1.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征;v2.2.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与关系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与关系人;v3.3.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订立;v4.4.保险合同的有效与无效;保险合同的有效与无效;v5.5.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v6.6.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履行。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保险合同概述 一、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一、保险合
32、同的概念及特征:v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0条条v(一)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双务有偿合同(一)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双务有偿合同v 1 1、保险合同的双务有偿内容是否实现是不确、保险合同的双务有偿内容是否实现是不确定的定的v 2 2、保险合同双务有偿性的实现不适用、保险合同双务有偿性的实现不适用“对待对待履行履行”和和“对价履行对价履行”的原则的原则v 投保人不享有投保人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v(二)保险合同为诺成合同:(二)保险合同为诺成合同:v 保险合同是基于投保人和保险人
33、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保险合同是基于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合同。成立的合同。v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凭证。”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3条第条第1款款 有人认为,保险合同的成立必须以投保人交付保险费有人认为,保险合同的成立必须以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为条件,因而是实践性合同。此说缺乏法律根据。为条件,因而是实践性合同。此说缺乏法律根据。v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
34、;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4条条 v注意:这里的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是指按照合同注意:这里的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合同成立之前,这种约定是不存在的。的约定。在合同成立之前,这种约定是不存在的。v(三)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和典型的格式合同(三)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和典型的格式合同v 在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中,保险人将其拟定在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中,保险人将其拟定的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提供给投保人,投保人处于的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提供给投保人,投保人处于被动地位,对于该格式条款,一般情况下仅仅表被动地位,对于该
35、格式条款,一般情况下仅仅表示是否接受。示是否接受。v 根据国际保险市场的惯例,投保人和保险人根据国际保险市场的惯例,投保人和保险人也可以协商增加条款或修改格式合同条款,但是,也可以协商增加条款或修改格式合同条款,但是,这种增加或修改的内容必须使用附加特约的方式,这种增加或修改的内容必须使用附加特约的方式,另行签署附加条款,贴附于格式合同文本上,而另行签署附加条款,贴附于格式合同文本上,而不能对格式合同条款进行直接的改动。不能对格式合同条款进行直接的改动。v (四)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四)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v 即碰运气的机会性合同。在保险合同中,即碰运气的机会性合同。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交付
36、保险费的义务是确定的,但保险人投保人交付保险费的义务是确定的,但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则是不确定的,是机会是否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则是不确定的,是机会性的。只有当特定的不确定的危险发生时或者性的。只有当特定的不确定的危险发生时或者在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的其他条件具备时,在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的其他条件具备时,保险人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危险发生的保险人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危险发生的偶然性决定了保险合同的射幸性质。偶然性决定了保险合同的射幸性质。二、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二、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v(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v 1.保险人保险人:v “保险人是指与
37、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v 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0条第条第3款款v 保险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保险人应具备以下条件:v (1)保险人是依法成立的并允许经营保险业务的法人。)保险人是依法成立的并允许经营保险业务的法人。v (2)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时有权向投保人请求缴付保)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时有权向投保人请求缴付保险费。险费。v (3)保险人必须依法组织、管理和使用保险金。保险人必须依法组织、管理和使用保险金。v (4)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补偿损失和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
38、事故发生时承担补偿损失和给付保险金义务。v 2.投保人投保人v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v 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0条第条第2款款v 投保人应具备下列条件:投保人应具备下列条件:v(1 1)具有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以完全不以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必要民事行为能力为必要)v(2 2)对保险标的须有保险利益。)对保险标的须有保险利益。v(3 3)负有缴付保险费的义务。)负有缴付保险费的义务。(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v 1、被保险人
39、:、被保险人:v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人。”v 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212条第条第4 4款款v 被保险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被保险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v (1 1)必须是保险事故发生时遭受损失的人)必须是保险事故发生时遭受损失的人v 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必须是保险标的的所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必须是保险标的的所有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如享有财产经营管理权、使有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如享有财产经营管理权、使用权、抵押权的人;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除了用权、抵
40、押权的人;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除了是保险标的的所有人外,同时也是保险标的。是保险标的的所有人外,同时也是保险标的。(2)被保险人必须是享有赔偿或给付请求权的人)被保险人必须是享有赔偿或给付请求权的人v 在财产保险中,由于只是财产上的毁损灭失,被保险人在财产保险中,由于只是财产上的毁损灭失,被保险人可自己行使赔偿请求权;在人身保险中,尤其是人寿保险可自己行使赔偿请求权;在人身保险中,尤其是人寿保险中的死亡保险,被保险人无法行使给付请求权,故法律规中的死亡保险,被保险人无法行使给付请求权,故法律规定可由受益人享有给付请求权。定可由受益人享有给付请求权。v “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况情形之一的
41、,保险金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况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继承法继承法向被保险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v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的;v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v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三)受益人依法丧失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的。”v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受益人与被保险
42、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保险法保险法第第42条条 (3)被保险人应当符合具体险种险别规定的承保范围)被保险人应当符合具体险种险别规定的承保范围v 如企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应当是领有工商如企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应当是领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营业执照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联营企业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各类联营企业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体。个体工商户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独资企业则不能成为该险种的被经营企业
43、、外资独资企业则不能成为该险种的被保险人。而家庭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则限于城乡保险人。而家庭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则限于城乡居民。居民。(4)被保险人资格的取得还不得违反被保险人资格的取得还不得违反保险法保险法或保险合同条款的禁止性规定或保险合同条款的禁止性规定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
44、监督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保险法保险法第第33条条 v 2.受益人:受益人:v“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v 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818条第条第3 3款款v 受益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受益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v(1 1)受益人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v 受益人的保险金请求权属于其固有权,故其受益人的保险金请求权属于其固有权,故其应领取的保
45、险金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应领取的保险金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2 2)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 同中指定的人同中指定的人 A.受益人由谁指定?受益人由谁指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6、,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保险法保险法第第39条条 B.受益人可否为数人?受益人可否为数人?“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保险法保险法第第4040条条 C.受益人可否变更?受益人可否变更?“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被保险人或
47、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保险法保险法第第4141条条 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订立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48、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111条条 一、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一、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订立保险合同的程序主要为投保和承保两个步骤。订立保险合同的程序主要为投保和承保两个步骤。投保,指投保人提出保险请求并提交投保单的行投保,指投保人提出保险请求并提交投保单的行为,其实质为保险要约。承保是指保险人同意接受为,其实质为保险要约。承保是指保险人同意接受投保人投保请求的行为,亦即保险承诺。投保人投保请求的行为,亦即保险承诺。v实践中,保险合同的订立一般须经以下程序:实践中,保险合同的订立一般须经以下程序:v(一)投保人提出申请,索取并填写投保单。(一)投保人提出申请,索取并填写投保单。v(二)投保人与保险人商定
49、支付保险费的方法。(二)投保人与保险人商定支付保险费的方法。v(三)承保。保险人审查投保单,向投保人询问、(三)承保。保险人审查投保单,向投保人询问、了解保险标的的各种情况和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了解保险标的的各种情况和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决定接受投保后即在投保单上签章。决定接受投保后即在投保单上签章。v(四)出具保险单。既可以是保险单,也可以是暂(四)出具保险单。既可以是保险单,也可以是暂保单,还可以另出保险凭证。保单,还可以另出保险凭证。v 某公司有一座仓库,董事会责成经理对仓库某公司有一座仓库,董事会责成经理对仓库投保火灾险。公司经理在保险公司陈述时称仓库投保火灾险。公司经理在保险公司陈述
50、时称仓库堆放金属零件和少量的汽车轮胎,没有什么易燃堆放金属零件和少量的汽车轮胎,没有什么易燃易爆物品。保险公司以该仓库处在居民区,周围易爆物品。保险公司以该仓库处在居民区,周围的火源比较多,为安全起见,反复声明易燃易爆的火源比较多,为安全起见,反复声明易燃易爆物品与仓库安全的意义。但某公司经理称没有问物品与仓库安全的意义。但某公司经理称没有问题。保险公司遂与某公司订立了仓库火灾保险合题。保险公司遂与某公司订立了仓库火灾保险合同。同。在合同生效的第三个月,保险公司发现该在合同生效的第三个月,保险公司发现该仓库里还堆放了仓库里还堆放了2020桶汽油,汽油属于高度危险物桶汽油,汽油属于高度危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