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知识讲解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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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知识大 致 内 容 一是关于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包括日常中经常容易出错、混淆,同时又是非常重要的一些概念、术语;二是对于在合同订立、履行、管理方面的实务操作和操作中的风险防范。现行合同法 在合同法施行之前,我国对于合同方面的法律共有三个。经济合同法 技术合同法 涉外经济合同法 现行的合同法将以前的三个合同法融合在一起,以前的三个合同法在现行合同法生效后就废止了,退出了历史舞台。采购合同概述 一、采购合同的定义 采购合同是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为了生产和流通的需要,在本地或外地采购某些产品或原料而订立的合同。二、采购合同与一般货物买卖合同的区别 具有标的额大、技术含量高、期限性强的特点,通常采

2、购方在合同中占主动地位,尤其是项目采购合同,如果材料和设备采购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到整个项目的进程,甚至导致项目的失败。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合同的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2、标的:如服务、产品或工程;3、数量;4、质量;5、价款或报酬:如闭口价或审计价;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务必对主要义务约定明确;8、解决争议方式:仲裁、诉讼。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合同形式及生效时间(一)书面口头其他形式不提倡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要约承诺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合同形式及生效时间(二)书面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双方签、章生效签字人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公章平信挂号信 回执保存快递 回执保存

3、邮政快件 回执保存不提倡电报 有证据效力电传 不常用传真 有证据效力不确定电子邮件合同约定邮箱,非个人可要求确认书、签订确认书生效!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一方当事人邀请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招标行为中的招标通知或投标邀请书、拍卖公告、商业广告。要约邀请在性质上是一种事实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所以,它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主要内容是未来合同的内容的主要条款。要约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就产生合同关系。如在商业活动和贸易中的报价、发价、出价,投标行为

4、。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承诺生效之后,合同即告成立,这时要约人便不能撤回或撤销其要约。承诺 什么是承诺?有人认为“海誓山盟”就是承诺,也有人认为“约法三章”才叫承诺。不管什么“承诺”,都是件很严肃的事。要充分考虑清楚再作回应。合同法中的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通知一经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宣告成立。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标通的意思表示。中标通知书是承诺。合同法的基本原理甲乙承诺(生效)要约邀请要约合同形式及生效时间(三)一、一、适格的主体适格的主体1.是否是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分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是否

5、取得营业执照,是否有总公司的授权委托、权限是否明确。2.对方的经济实力,信誉状况,履行能力。3.是否有实体权利,有行为能力。4.受委托人是否具有法人开具的书面授权证明,常见的有授权书、委托书等。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例如,提供身份证,授权委托范围。5.机电类特种设备资质应审查相关资格许可证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建筑类企业要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6.不要轻信名片。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二、供货方资信调查二、供货方资信调查 由于设备或材料采购合同事关整个项目的进行,在签订采购合同前,一定要对卖方的资信进行调查或有所了解,一般不宜选注册资本低或地处偏远的小公司或私人独资企业。建议

6、选择资信好、近距离的交易对象。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比如建筑施工合同,就需要建筑单位有相应资质。如果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那么合同就可能无效。三、货物交付主要形式三、货物交付主要形式 约定时间交付 约定期间交付 分期交付 交付重量确认(如需方过磅)交付时的验收(标准)初检和正式检查 复检的约定 不合格情形的处理四、相关条款的约定四、相关条款的约定1、规格数量条款: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及数量做出明确约定,避免出现差错。2、质量标准条款:根据我方的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3、交付方式条款(送货条款):交付时间

7、和方式(送货还是自提)要明确,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4、付款条款: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5、违约责任条款:注意合理利用定金、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应当明确具体数额。不要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或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等于没约定。五、用词准确五、用词准确 合同条款的订立,一定要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比如一公司的对账单这样写的:2012年6月双方经对账,甲共欠乙货款10万元,至2013年10月,还欠款一万元。合同内容要注意通俗易懂,

8、要让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看得懂,看得明白。合同不仅仅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问题,在发生争议时还关系到法官,律师等第三方的理解,争议双方必然是对合同约定有各自的理解,特别是在是否违约方面,往往是你说我违约,我说你违约,要法官如何来判断,还得依据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内容第三方看不明白,那如何来判定?工作中常见的情形工作中常见的情形(1)合同错误,盖了合同章。要重新再传一份正确的合同,该怎么办?(2)对新单位的资信不清楚,易导致合同纠纷,如何规避风险?(3)违约金是否该约定?如何去约定?(1)需要作废原合同,一方可以拟一个函件,盖章发给对方,对方标注同意后盖章回传,一式两份,把和正确合同一并保存。(2

9、)审查对方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质材料,两年以内的新单位要特别注意履行能力。(3)违约条款中违约金应当根据实际投入和预期进行约定,除了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外,争取违约金作为一种预期的补偿。合同法的基本原理三种情形:赔偿范围:1、订立合同所支出,如交通费、通讯费、餐饮住宿费等2、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所支出,如仓储费、运费、保险费等3、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时支出的诉讼费用或其他费用4、上述费用的利息损失5、丧失与他人签约机会等情形下产生的间接损失1、假借订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缔约过失责任假借订合

10、同,恶意进行磋商 案例:甲想委托加工厂加工一批货,正在与一家工厂磋商的时候,另一家工厂说可以给甲更多优惠,甲因此放弃了第一家的商谈事宜,转而向第二家商谈。后来第二家加工厂找了个借口说不能给甲加工了,耽误了甲的工作进程。怎么办?解析:第二家工厂的这种行为属于缔约过失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的基本原理格式条款及格式合同(一):如:原材料买卖合同要点:1、重复使用;2、事先拟定;3、未与对方协商;4、遵循公平原则;5、一般由一方拟定。合同法的基本原理格式条款及格式合同(二):要求:公平原则:合理提醒对方注意免除

11、/限制自己责任条款并按对方要求予以说明;后果: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无效解释两种以上解释的:按不利于提供方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按非格式条款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表见代理、越权代理(一):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如果与对方代理人签了合同,但事后发现代理人没有代理权,如何处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他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相对人进行的、由他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具体存在:他本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期限终止后,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

12、有代理权有效!有效!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责任!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表见代理、越权代理(二):越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终止代理权后 未经被代理人追认例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的,事后被代理人及时追认的 有效!权利:相对人具有撤销权和催告权。案例:罗足三案例 常鑫瓷砖有限公司为了对外拓展业务,推销瓷砖,于1993年12月18日委派该公司干部罗足三到苏州市设立办事处,并租用一间仓库。罗足三从常鑫公司运走价值20余万元瓷砖存放在苏州仓库内。期间,罗足三通过房东介绍,与刚成立的苏州市钢铜雕刻有限公司(系私营企业)的负责人陈鸿玉相识,双方协商联营经销瓷砖事宜,经请示常鑫公司,未获同意。1994年1月2

13、9日,罗足三准备回九江过春节,考虑到春节期间苏州会有已订合同的客户要求发货,便委托陈鸿玉代为保管货物及帮助发货。可是陈鸿玉与苏州市保达贸易商行贾金龙避开常鑫公司及罗足三,以苏州市钢铜雕刻有限公司的名义与苏州市保达贸易商行签订了一份代销常鑫公司瓷砖协议,并于1994年2月3日至5日从罗足三租用的仓库中运走价值人民币101836元的多种规格的瓷砖。苏州市保达贸易商行仅付给陈鸿玉货款28500元,该款已被陈鸿玉用于开办公司。原告常鑫瓷砖有限公司以代理权纠纷起诉,要求被告罗足三、陈鸿玉及第三人苏州市保达贸易商行赔偿损失。法院判决 被告陈鸿玉与第三人所签订的代销瓷砖协议,是在其超越了代理权的情况下签订的

14、,所以该协议依法无效。且双方均知道协议标的物瓷砖系原告所有,为被告罗足三所保管,因此在返还标的物的同时,双方应连带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罗足三擅自将仓库钥匙交给陈鸿玉,违反了企业内部制度规定,系严重失职行为,不属超越代理权行为,应由企业内部处理。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1、被告陈鸿玉与第三人苏州市保达贸易商行签订的代销瓷砖 协议无效。2、第三人苏州市保达贸易商行应返还原告价值101836元瓷砖 并承担利息损失9783元,被告陈鸿玉负连带清偿责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执行。3、被告罗足三作为原告企业职工,其失职行为可由原告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点评 本案是一起超越代理权行为引

15、发的纠纷。被告陈鸿玉受罗足三的委托代为保管和帮助发货,也就是说陈鸿玉的代理权是保管货物和发货,其他行为必须经过授权方同意才能实施。其与第三人苏州市保达贸易商行签订代销协议,显然是超越了代理权限。且被代理人事后没有追认。第三人苏州市保达贸易商行曾与被告罗足三洽谈过生意,知道罗足三是受原告委托来苏州开展业务的,且第三人与被告陈鸿玉相识,亦明知陈鸿玉没有代销瓷砖的代理权。至于被告罗足三擅自将仓库钥匙交给他人,请他人代管货物,是一种失职行为,不属转代理。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所开立介绍信

16、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先履行抗辩与不安抗辩(一):先履行抗辩:互负责任,有先后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一方可拒绝履行案例:甲乙先交货再付款乙不交货甲拒绝付款可中止履行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先履行抗辩与不安抗辩(二):不安抗辩: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案例 2000年8月20日,甲公司和乙公司订立承揽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按乙公司要求,为乙公司加工300套桌椅,交货时间为10月1日。乙公司应

17、在合同成立之日起10日内支付加工费10万元人民币。合同成立后,甲公司积极组织加工。但乙公司没有按约定期限支付加工费。同年9月2 日,当地消防部门认为甲公司生产车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其停工整顿。甲公司因此将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乙公司在得知这一情形后,遂于同年9月 1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答辩称,合同尚未到履行期限,其行为不构成违约。即使其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不能交货,也不是其责任,而是因为消防部分要求其停工。并且乙公司至今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加工费,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因此提起反诉,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

18、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点 评在本案中,乙公司作为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加工款,其行为应属违约,但是甲公司在乙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加工费时,并没有提出解除合同,

19、因此加工合同仍然对双方存在法律拘束力,乙公司仍应先行支付加工费,而甲公司也有义务交付货物。但由于当地消防部门认为甲公司生产车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其停工整顿,因此可明知甲公司将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根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主张不安抗辩,中止履行其义务。反之,如果要求乙公司先行支付加工费,由于甲公司已明显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利益将受到严重损害。但是,乙公司并不能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9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在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时候,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中止履行其义务,并且在中止履行后,还应当立即通知对方,在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在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

20、同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才可以解除合同。因此,乙公司在得知甲公司将不能履行合同时,只能中止履行其支付加工费的义务,而不能直接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的基本原理代位权乙甲丙次债务人债务人债权人欠10万欠5万要点: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要求代位行使;但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如抚养费。案例:直接起诉甲归还5万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违约责任(一)定金:不是订金;VS定金 违约金合同前收收方违约:双倍返还支付方违约:不予返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后收按合同违约上限不得超过本金、过高可要求减少百分比日万分之几固定金额案例:违约金:不是罚金;赔偿金: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违约责任(二)VS违约金 赔偿金可主张赔偿金约定违约金实际损失12前期防范合同风险管理中期履行督察是否违约对方自身合同管理机制持续改善合同风险管理对方违约处理合同风险管理自身违约处理及时沟通、取得谅解,签署备忘录或相关文件,避免诉讼。合同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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