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内 容容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与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与管理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审查验收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审查验收 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认证与管理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认证与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职业卫生配套规章:职业卫生配套规章:职业病分类目录职业病分类目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职业卫生技术
2、服务机构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卫生监督程序职业卫生监督程序 放射卫生配套规章:放射卫生配套规章: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防护器材、含放射性产品管理防护器材、含放射性产品管理放射事故管理放射事故管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规范用人单位规范用人单位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技术服务规范技术服务标准与技术规范标准与技术规范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框架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框架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职业
3、病危害分类职业病危害分类危害项目申报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目录作业场所管理作业场所管理作业管理作业管理健康监护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危害评价职业危害评价职业卫生监测职业卫生监测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工业企业设计接触限值接触限值检验方法检验方法放射卫生防护放射卫生防护听力保护规范听力保护规范事故处理事故处理监督程序监督程序处罚办法处罚办法已经发布的配套规章和文件已经发布的配套规章和文件 卫生部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卫生部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工作的通知(卫法监
4、发309号)号)卫生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有关问题卫生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的通知(卫法监发135号)号)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卫办法监发(卫办法监发55号)号)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142号)号)放射卫生配套规章放射卫生配套规章 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卫生部令第17号)号)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卫生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卫生部令第18号)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卫生部、
5、公安部令第卫生部、公安部令第16号)号)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卫生部令第52号)号)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 (卫生部令第(卫生部令第25号)号)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分类职业卫生标准分类 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 作业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作业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 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 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 职业危害防护导则职业危害防护导则 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
6、准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 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卫生部发布158项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目录10类115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与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与管理分类管理分类管理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产生放射性危害因素的产生放射性危害因素的产生产生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危害程度为中危害程度为“高度和极度危害高度和极度危害”化学物质的化学物质的产生含游离二氧化硅产生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的粉尘的以上的粉尘的产生石棉纤维的产
7、生石棉纤维的其他应列入的其他应列入的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分类管理一般危害建设项目一般危害建设项目 可行性论证阶段危害预评价、审核可行性论证阶段危害预评价、审核 竣工验收时的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竣工验收时的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防护设施验收防护设施验收严重危害建设项目:严重危害建设项目:增加设计阶段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增加设计阶段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分类管理分类管理 卫生部负责审核、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卫生部负责审核、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审批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审批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如核设施)特殊性质的建
8、设项目(如核设施)需要卫生部管理的其他建设项目需要卫生部管理的其他建设项目 其他项目的审核、审查和验收,由省级卫生其他项目的审核、审查和验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行政部门规定目前卫生部负责审查的建设项目目前卫生部负责审查的建设项目 总投资在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由国务院审批或者由国务亿元以上、由国务院审批或者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注册的建设项目;院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注册的建设项目;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9、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建设单位自主选择评价机构建设单位自主选择评价机构 承担评价的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与建设单位有任何承担评价的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与建设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隶属关系 甲级资质机构承担卫生部负责审核审查验收的建甲级资质机构承担卫生部负责审核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的评价设项目的评价 依照评价规范进行依照评价规范进行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出具的评价报告负责职业卫
10、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出具的评价报告负责评价主要内容评价主要内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 确定危害类别确定危害类别 确定防护措施确定防护措施评价主要内容评价主要内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试运行情况试运行情况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 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及效果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及效果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l预评价预评价准备准备:初步工程分析、筛选重点评价因子、初步工程分析、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编写预评
11、价方案编写预评价方案评价:工程分析、职业卫生调查、定性、定评价:工程分析、职业卫生调查、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量分析和评价报告编制:六个方面的内容报告编制:六个方面的内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l控制效果评价控制效果评价评价方案编制评价方案编制现场调查现场调查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性健康检查评价结果评价结果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卫生审核审查验收建设项目卫生审核审查验收内内 容容 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审查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防审查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护设施设计 竣工验收时对防护设
12、施进行验收竣工验收时对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程程 序序 建设单位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行业主管部门对于评价报告的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对于评价报告的审核 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申请应向原审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申请应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行政机关提出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行政机关提出 卫生行政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30日)日)必要时可以委托技术机构对预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核必要时可以委托技术机构对预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核 审核审查验收意见以卫生行政机关公文的形式批复审核审查验收意见以卫生行政机关公文的形
13、式批复 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监监 督督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工;建设项目未经卫生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建设项目未经卫生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入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与审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与审查可行性论
14、证可行性论证批准建设批准建设设设 计计施施 工工立立 项项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职业病危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害预评价防护设施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设计审查危害控制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效果评价处处 罚罚 建设单位:警告限期改进建设单位:警告限期改进-罚款罚款10万万-50万元万元-责令停止作业责令停止作业-责令停建或关闭责令停建或关闭 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未进行预评价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未进行预评价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防护设施未按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防护设施未按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
15、要求施工的;未进行控制效果评价,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未进行控制效果评价,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用的。处处 罚罚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执法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执法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分 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不符合条件发证或批准不符合条件发证或批准 对已发证的建设项目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已发证的建设项目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认证与管理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认证与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义:为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服务的职业卫生技为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术机构
16、。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内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内容资质审定资质审定卫生部审定:卫生部审定:职业卫生职业卫生放射防护放射防护 核设施核设施 中高能加速器中高能加速器 辐照装置辐照装置 放射治疗装置放射治疗装置(1-必须;必须;2、3、4选择其中两项)选择其中两项)资质审定资质审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l 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和乙级)的技术服务机构可以
17、承担职业病和乙级)的技术服务机构可以承担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危害评价工作l 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和乙级)的技术服务机构,同时取得职业和乙级)的技术服务机构,同时取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l 取得甲级资质的机构不得重复申请乙级资取得甲级资质的机构不得重复申请乙级资质质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下列建设项目的评价由甲级资质机构承担:下列建设项目的评价由甲级资质机构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审批)审批)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如核设施)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如核设施)卫生部
18、规定的项目卫生部规定的项目申请条件申请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资格 有相应的机构、固定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有相应的机构、固定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 具备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设备、技术、具备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设备、技术、经费经费 健全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管理制度时限时限 受理受理15日内日内 技术评估技术评估60日内日内 审核收到评估报告审核收到评估报告30日内日内资质证书资质证书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有效期有效期4年年 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取得资质证书的职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取得资质证书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资质管理罚罚 则则以下三种行为受到行政
19、处罚:以下三种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申请、年检、抽查时虚报资料申请、年检、抽查时虚报资料 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超范围服务、不履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超范围服务、不履行法定职责、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法定职责、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实施日前实施日前 自自2002年年9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卫生部网址:卫生部网址:http:/http:/INFORMATION CONTACT 陈陈 锐锐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处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处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单位地址:北京单位地址:北京 西直门外南路西直门外南路1 1号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0044100044联系电话联系电话:86-10-68792398(O):86-10-68792398(O)68792400(F)68792400(F)e-mail:e-mail:56 结束语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