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批注、批单生效日期规定:保全批注、批单生效日期规定:A.A.犹豫期撤单、解除合同、减少保险金额等业犹豫期撤单、解除合同、减少保险金额等业务处理结果的生效时间追溯至本公司受理客户务处理结果的生效时间追溯至本公司受理客户申请的日期。如果客户是以信函方式申请的,申请的日期。如果客户是以信函方式申请的,则生效时间追溯至信函寄出邮局的邮戳载明日则生效时间追溯至信函寄出邮局的邮戳载明日期。期。nB.除以上情况外,其它保全业务的批单、批注生效时间为:n (1)合同保全不涉及收费处理,也不需要客户确认保全处理结果,则以保全审核、核保通过的次日零时为批单、批注的生效时间。n (2)合同保全涉及收费处理,且保全处理结果需要征求客户意见,则以本公司收到客户足额交费,及客户确认回执的次日零时为批单、批注生效时间。n (3)合同保全涉及收费处理,但保全处理结果不需要征求客户意见,则以本公司收到客户足额交费的次日零时为批单、批注生效时间。n (4)合同保全虽不涉及收费处理,但保全处理结果需要征求客户意见,则以收到客户确认回执的次日零时为批单、批注生效时间。90天。(三)9.保险合同解除(三)9.保险合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