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建设用地法规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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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法规 模块3 城乡规划和建设用地法规本章内容 3.1城乡规划 3.2城乡规划实施 3.3城乡规划的修改 3.4建设用地法律制度 3.5工程建设规划的具体管理城市是一门科学,它像人体一样有经络、脉搏、肌理,如果你不科学的对待它,它会生病的。北京城作为一个一个现代化的首都,它还没有长大,所以它还不会得心脏病、动脉硬化、高血压。它现在只会得些孩子得的伤风感冒。可是世界上很多城市都长大了,我们不应该走别人走错的路,现在没人相信城市是一门科学,但是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是有案可查的。早晚有一天你们会看到北京的交通、工业污染、人口等等会有很大的问题.当年,梁思成被任命为北京都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的时候,

2、他对北京的城市规划提出过五点建议:1 北京应该是政治文化中心,而不是工业中心。2 限制城区工业发展。因为它将导致交通堵塞,环境污染,人口剧增和住房短缺。3 保存北京故都紫禁城的面貌,保存古建筑城城墙城楼。4 限制旧城内新建筑高度不得超过三层。5 在城西建设一个沿南北轴向的新政府行政中心。而关于工业这点,彭真市长说:“毛主席希望有一个现代化的大城市,他说他希望从天安门上看下去,到处都是烟囱。”3.1城乡规划0.概念城乡规划是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村庄和集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确定城市、村庄、集镇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乡土地,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乡规划是

3、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蓝图”和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龙头”3.1城乡规划城市风水理想的模式3.1城乡规划住宅风水理想的模式1、城乡规划的分类法定规划由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所规定的,明确了规划内容和编制审批程序的城乡规划其他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城市建设发展的其他各类规划,如旅游规划、城市湖泊整治规划等 城乡规划法第2条:“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乡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乡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3.1城乡规划3.1城乡规划1城镇体系规划2.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纲要中心城区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3.详细规划

4、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4.乡规划、村庄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3.1城乡规划在一定地区范围内确定所属城镇的数量、性质、规模和布局的综合部署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空间表现形式是政府对一定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宏观调控和引导的重要手段(1)城镇体系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包括国家、省域和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3.1城乡规划对总体规划需要确定的主要目标、方向和内容提出原则性意见,作为总体规划的依据 原则上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之前应制定总体规划纲要 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包括纲要文本、说明、相应的图纸和研究报告(2)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纲要内容v 市域城镇体系

5、规划纲要 v 提出城乡规划区范围 v 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v 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v 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v 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v 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v 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v 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3.1城乡规划(3)详细规划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安排和规划设计。详细规划可根据需要编制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种。3.1城乡规划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在城市的一定区域里,对城

6、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建设总量、城市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为编制详细规划和进行规划管理提供直接依据v 分区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介于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之间v 分区规划一般针对大、中城市,分区大小根据城乡规划管理的需要确定分区规划3.1城乡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确定建设区域内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制性详细规划3.1城乡规划南京苜蓿园和孝陵卫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1城乡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化,它是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3.1城乡规划(4)乡规划、村庄规划乡规划

7、、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具体安排。TIPS 城乡规划中的“线”建筑红线,由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组成。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城市蓝线,是

8、指城乡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乡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城市蓝线3.1城乡规划2.城乡规划的期限根据城乡规划法,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5年。根据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城镇体系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根据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村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1020年;村镇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1020年,宜与总体规划一致,村镇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一般为35年。3.1城乡规划3.城乡

9、规划管理城乡规划管理是指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即通过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和社会的管理手段,对城乡土地的使用和各项建设活动进行控制、引导和监督,使之纳入城乡规划的轨道,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在城市、乡镇空间上协调、有序、可持续发展。3.1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是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机构的设置、职权的划分与运行等各种制度的总称。我国已逐渐形成了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订规划,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审议意见,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规划、研究处理方案,上级人民政府审批规划的格局。3.1城乡规划3.2城乡规划的实施1.城乡规划

10、实施原则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遵循城乡统筹,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2.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原则3.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和地方、民族特色的原则4.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的原则5.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的原则3.2城乡规划的实施2.城市新区开发城市新区开发是指按照城市的总体规划的部署,在城市城区以外的一定区域,进行集中成片、综合配套的开发建设活动。1).城市新区开发的类型2).城市新区开发的原则3.2城乡规划的实施1).城市新区开发的类型城市新区开发的主要类型有新市区的开发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卫星城镇的开发建设和新工矿区的开发建设

11、。3.2城乡规划的实施(1)新市区的开发建设主要是为了解决城市建成区由于人口密集和建筑密度过高,基础设施负载过重造成的种种弊端或为了完整保存古城的传统风貌,在建成区的外围进行集中成片的开发建设,以达到疏解旧区人口,调整旧区用地结构,完善旧区环境的目的。乌鲁木齐的新市区3.2城乡规划的实施(2)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形式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开发建设形式,其目的是为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以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进行横向经济联合。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3.2城乡规划的实施(3)卫星城镇的开发建设主要是为了有效的控制大城市市区的人口和用地规模,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将市区需要搬迁

12、的项目或新建的大、中型项目安排到周围的小城镇去,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发建设这些小城镇,以逐步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比较完善的城镇体系。郫县崛起中的成都西门口卫星城镇3.2城乡规划的实施(4)新工矿区的开发建设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和加工需要,在城市市区或矿产资源区等建设大、中型工矿企业,以逐步形成相对独立的工矿区,在统一规划的指导下,进行配套建设。3.2城乡规划的实施2).城市新区开发的原则(1)量力而行的原则(2)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的原则(3)方便宜行的原则3.2城乡规划的实施3.城市旧区改建城市旧区改建是指按照统一规划,对现有城区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改造,使之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整

13、体需要的建设活动。1)城市旧区改建的意义与作用2)城市旧区改建的原则3.2城乡规划的实施1).城市旧区改建的意义与作用城市旧区的形成显示了各个不同历史阶段发展的轨迹,也积累了历史遗留下来的种种矛盾和弊端。这就要求按照统一的规划,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充分考虑现有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主要矛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改建。3.2城乡规划的实施2).城市旧区改建的原则1)加强维护、逐步改善原则2)旧区改建与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技术改造相结合的原则3)旧区改建与保护文物、名胜古迹结合的原则3.2城乡规划的实施4.风景名胜区的规划1).风景名胜区的概念风景名胜区是指依法审定的具有观赏、

14、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提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区。分为国家重点、省、市(县)三级。3.2城乡规划的实施2).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l 一切景物和自然环境,必须严格保护l 外围保护地带内的各项建设,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设施。l 在游人集中的游览区内,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以及休养、疗养机构。l 保护地带内的林木,不得砍伐。3.2城乡规划的实施曾备受争议的张家界百龙电梯3.2城乡规划的实施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1).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的概念历史文化名城是指我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或者近代革命运动和重大历史事件

15、发生的重要城市。3.2城乡规划的实施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原则(1)全面分析、因地制宜的原则(2)保护与建设相协调的原则(3)突出保护重点的原则3.2城乡规划的实施3).保护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审批单独编制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其中的总体规划是由国务院审批的,先有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再报国务院审批;其他的则由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文化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由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3.3城乡规划的修改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防止某些地方政府出于局部、眼前的利益需要,随意修

16、改城乡规划的现象,城乡规划法中设立城乡规划的修改这一部分,对城乡规划的修改提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要求和措施。(1)城乡规划实施的定期评估制度(2)城乡规划的修改制度3.3城乡规划的修改(1)城乡规划实施的定期评估制度城乡规划一经批准,既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一方面,在城乡规划实施期间,需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定期对规划目标实现的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监督规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提高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另一方面,对城乡规划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有利于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总结和发现城乡规划的优点和不足。3.3城乡规划的修改.评估主体城乡规划法规定,

17、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1)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机关为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有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2)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评估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3)镇总体规划分为两种,一种是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的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评估,另一种是其他镇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评估。3.3城乡规划的修改.评估时间城乡规划法规定评估的时间为“定期”,因此,对于具体的评估时间,国务院可以在制定本法配套法规时予以进一步明确规定。.评估的参与根据城镇规划法的规定,评

18、估参与者是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组织的“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的方式为论证会、听证会或者以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评估报告的提交城乡规划的编制机关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并附具求意见的情况。3.3城乡规划的修改(2)城乡规划的修改制度.城乡规划修改的条件城乡规划法考虑到规划实施动态过程以及实施的复杂性,对规划修改的条件做出了规定,当出现下列五种情况之一时,可以依法进行规划修改。1)上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2)行政区规划调整需修改规划的3)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需修改规划的4)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19、5)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该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3.3城乡规划的修改.城镇体系规划的修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修改.乡规划、村庄规划的修改.近期建设规划的修改.详细规划的修改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2)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修改3.3城乡规划的修改7.城乡规划修改补偿制度城乡规划经修改之后,有可能导致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变更或撤销原发放的规划许可,这时要依照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的规定,对被许可人合法权益的损失进行补偿。补偿条件有两个:一是对公民、法人等的财产造成了损失;二是财产损失与变更或者撤销原发放的规划许可证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3.4建设用地法律制度1.建设用地的概念建筑用地指建造建筑

20、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3.4建设用地法律制度国有建设用地包括属国家所有的建设用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3.国有建设由用地使用权的回收3.4建设用地法律制度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国家从全社会利益出发,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单位可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土地管理法规定,具体可以划拨的建设用地为: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c.国家

21、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3.4建设用地法律制度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除上述国家建设项目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外,其他建设项目均须通过有偿使用的方式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具体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3.4建设用地法律制度3.国有建设由用地使用权的回收a.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b.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c.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

22、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d.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e.公路、铁路、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因上述a.b项原因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家对土地使用权人应给予适当补偿。3.5工程建设规划的具体管理1.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2.建设用地规划管理3.建设工程规划管理4.乡村建设规划管理5.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3.5工程建设规划的具体管理1.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以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选址进行确认或选择,保证各项建设按照城乡规划安排,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行政管理工作,是城乡规划实施的首要环节

23、。选址意见书是指建设工程(主要是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与民用项目)在立项过程中,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意见书。3.5工程建设规划的具体管理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内容1)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2)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建设项目与城乡规划布局的协调;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信、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

24、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3.5工程建设规划的具体管理2.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是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批准的城乡规划,对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定点和范围的规定,总平面审查,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各项管理工作的总称。3.5工程建设规划的具体管理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认其建设项目位置和用地范围符合城乡规划法律凭证。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建设用地事先

25、控制,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性质、开发强度是否符合城乡规划,从方向上作一个评估。TipsTips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3.5工程建设规划的具体管理2.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程序及操作要求1)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项目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以土地有偿出让方式却得建设用地的

26、项目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3.5工程建设规划的具体管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用地申请用地申请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提供设计条件提供设计条件审查总平面图审查总平面图核定用地面积核定用地面积核发建设用地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3.5工程建设规划的具体管理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限制4.工程建设用地的用途变更3.5工程建设规划的具体管理3.建

27、设工程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是城乡规划管理实施的关键环节,其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市政交通规划管理和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3.5工程建设规划的具体管理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指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照规定,向城市、县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领取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3.5工程建设规划的具体管理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主要内容建筑物使用性能的控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控制;建筑高度的控制;

28、建筑间距的控制;建筑退让的控制;建筑基地绿地率的控制;基地出入口、停车和交通组织的控制;建筑基地标高控制;建筑环境的管理。3.5工程建设规划的具体管理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可由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权属证件一份建设设计方案及设计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提供的娶她资料3.5工程建设规划的具体管理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关系从功能上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为了保证建设项目整体上符合城乡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则对建设项目的具体方案进行审查,如控制标高、建筑

29、密度、建筑层数、建筑立面以及与环境的协调等。从效力上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没有得到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不可能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另一方面,建设工程工程规划许可证也不能突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内容。3.5工程建设规划的具体管理5.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临时建设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的临时性使用并在限期内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临时用地是指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时施工堆料、堆物或其他情况需要临时使用并按期收回的土地。知识点回顾知识点回顾l 了解城乡规划的种类、期限和管理。l 了解城乡规划实施的原则,了解城市新区开发、城市旧区改建、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l 了解城乡规划实施的定期评估制度和修改制度。l 掌握建设用地的概念,掌握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制度l 掌握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规划管理。作业1、课后思考与练习P61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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