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讲解主讲:侯春华电话:89785508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n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n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n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一、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一、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一)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n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可以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确定。目录包括三类: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如:高尔夫球场项目属于限制类;严重缺水地区建设灌溉型造纸原料林基地属于淘汰类。企业
2、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二)工业企业标准n工业企业是指行业门类为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n其它企业是指行业门类除工业企业以外的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三)职工人数及资产总额n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n“资产总额”的确定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n“从业人数”的确定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一、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税率n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减半征收优惠政策(一)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其他规定(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二)-1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
4、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其他规定(二)-2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其他规定(二)-3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不超过
5、30万元的,仍可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其他规定(二)-4定率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超过20万元的,不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不超过30万元的,仍可享受低税率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其他规定(二)-5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超过20万元且不超过3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可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其他规定(二)-6企业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