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木材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0篇)木材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三条木材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一)作业场所保持整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码放稳固,堆放高度不能超过2米,并设置围栏(可用木桩)加固,废料废物及时清除。(二)厂区道路平坦、安全通道畅通,拐弯,交叉口和险要作业地段设置明显交通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三)生产车间物料堆放处必须在明眼处悬挂安全生产警示标志,安全生产守则,安全操作规程。(四)机械和工作台等设
2、备、设施的布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便于从业人员安全操作。第四条木材加工车间的用电设备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一)机械的安装、使用、修理和改造,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禁止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超期限和带故障运行。(二)各种机械的外露传动、转动和施压等部位,应当有安全防护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第五条木材加工生产必须符合以下消防要求及标准:(一)天那水、胶水、粘合剂等化学危险品应独立存放,厂房内存放化学危险品的数量不应超过该车间一天的消耗量。(二)厂房内和原料成品堆放处应设置疏散通道,宽度2米以上。(三)建有消防水池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第六条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
3、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七条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必须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第八条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九条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条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并立即报告
4、当地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木材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2一、 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其组织者名单及职责附后。二、 消防安全管理内容:1、 定期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记录。2、 定期对消防器具进行检查,是否可用和能否满足消防要求,否则应调换或增加,并做记录。3、 消防器具专人管理,施工现场、木工棚、钢筋棚等由各班班组长负责。4、 工地严禁动用明火,必须动用时须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三、 用电方面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 用电线路、设备由电工统一安装,安装好的配电箱和电器设备应符合电力规范要求。2、 一切用于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电线必须用电缆线。3、 配电
5、箱旁不得堆放易燃和可燃的材料。4、 一切电器设备的功率在1000w以上的照明灯具在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5、 下班时,电工应对电器设备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6、 在总配电箱旁的显眼处应设置灭火装置。四、 乙炔发生器必须同氧气钢瓶分开放置,其间距一般不少于5米,施工时必须配有压力表、安全阀和可靠的防回火装置。五、 在木工棚严禁有明火,否则按工地管理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处理。六、 食堂工作人员应密切注意与堆柴处的距离,不得使柴火遗落在易燃材料处,工作完后必须把火熄灭,方可离开。七、 屋面沥青溶解的用火设备,必须选择适当场地,并派专人管理。八、 预防火灾方面:1、 在现场应设置消防竖管,其可与施工用水
6、管合用,但每层必须设置出水口及消防软管。2、 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设置足够的灭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不准移作他用。3、 在高层用火作业时(如电焊),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使火星跌落和飞溅。4、 木工棚内的木屑、刨花,在完工或下班前必须清理干净,堆放到指定地点,上班期,在棚内严禁吸烟。5、 在施工现场及宿舍区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等高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煤油炉,否则按工地治安规定处理。6、 易发热或操作时可能有火星的机具不得放在有刨花、沥青纸等易燃材料处施工,如施工处有易燃等材料,必须把易燃材料清理后,方可施工。7、 一切机械所用电线不得穿刨花和木屑堆。8、 碘钨灯等明显灯具不得
7、在易燃或可燃材料旁使用。9、 宿舍内不得使用40w以上的灯泡。木材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3为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办法:一、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1)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车间主任组成;领导小组长:陈奕成(公司董事长)领导小组成员:张文星(综合办公室主任)、刘峰(技术研发部经理)、姚振波(车间主任)、陈杰(工程部经理)、陈忠(财务总监)、(2)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管理管理办公室:各单位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由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文星(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办公室成员:刘峰(技术研发部经理)、姚振波(车间主任)、陈
8、杰(工程部经理)、陈忠(财务总监)二、消防安全办公室职责:(1)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并不断提高和完善;(2)定期组织(半年一次)公司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进行学习,树立厂区内工作人员安全第一的意识。(3)定期对初起火灾处置对策和人员疏散、自我逃生等知识进行学习、培训和演练(每年一次)。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灾害性事故时,能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4)定期(每月一次)对厂区内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5)定期(每周一次)对消防安全管理重中之重的
9、生产车间进行消防检查,确保车间内的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产品和原材料堆放整齐,杜绝火种;(6)要求各岗位安全员(每天一次)对室内照明、电器设备、电子仪器的安装、使用、维护进行消防安全监督和检查;三、厂区内安全消防管理条例:(1)生产车间内不准使用明火、不准吸烟,不准燃放鞭炮,如有违反坚决制止,并给予一次性罚款100元;(2)厂区内(除员工食堂外)任何人不准使用明火取暖、做饭,必要时,须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制定了预防火灾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3)厂区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拉线用电,必要时,须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安装和使用;
10、四、建立火灾、消防预案,并依据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木材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4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二、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三、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在景区门口设立防火检查站,提示游客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四、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
11、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五、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核准后方可变更。六、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七、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八、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景区工作人员和景区讲解员在讲解时要随时提示游客严格遵守消防法,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更不准在景区内用明火野炊。九、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十、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
12、的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十一、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十二、旅游景区应当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十三、在禁止烟火的地域,旅游景区应当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牌,对游客的吸烟、使用明火行为加以制止。十四、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十五
13、、在公安消防队赶到火场扑救火灾时,旅游景区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木材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51. 目的为规范设备检修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安全、质量和工期,节约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电站检修安全管理制度。2. 设备检修作业的组织2.1 设备检修工作由电站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2.2 根据工作计划和设备缺陷通知组织设备的检修工作。2.3 在工作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检修工作。2.4 根据检修规程和设备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2.5 主设备大、中修由电站负责人聘请专业检修队伍检修,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按照年度检修工作计划开展检修工作。2.6 设备的小修项目,由生产管理负责
14、人指定工作负责人及其成员。工作负责人按有关检修程序的规定开展检修工作。3. 现场作业管理3.1 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站安全规程、检修规程、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和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电站检修安全管理制度。3.2 负责人在进行现场作业时,必须把好“七关”。把好安全关。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检查安全隔离措施、作业现场、工器具是否安全及工作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把好工序关。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规程,规范作业行为。把好质量关。做到检修质量不合格,不交工;零、部件不全,不交工;设备和检修现场不清洁,不交工。把好工期关。检修作业必须按工期要求完成,避免因检修质量造成返工而延误工期。把
15、好资料关。检修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检修交代,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检修报告。按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检修总结报告编制程序执行。把好验收关。检修设备的验收按设备维护工作终结程序执行。把好成本关。检修作业要控制人工及材料物资成本。对领用的材料物资要节约使用,对更换的零部件要进行测试鉴定,能修复的必须修复,对剩余的材料物资或不能修复的零部件及废旧物资要及时退库。工作负责人应确认已领用的材料物资。3.3 工作负责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3.4 工作组成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工作指令和安排。4. 执
16、行日期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木材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6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1、明确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2、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悬挂上墙并印发员工学习。二、场所消防安全设置要求(一)一般防火要求1、依法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2、室内装饰装修采用不燃、难燃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3、不得违规在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二)安全疏散设施1、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疏散通道、出口、窗口处不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2、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符合要求。3、场所周围消防车通道畅通。(三)消
17、防设施器材1、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并定期维护。2、室内消火栓水压应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应齐全好用;消火栓箱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完好有效,并定期维护。三、火源管控措施1、每日班前班后进行防火检查,营业期间定时进行巡查,建立防火巡查、检查记录。2、禁止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3、电气线路应当穿管保护;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测;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4、凡是有易燃、可燃物的地方,均应严禁明火,在场所明显处设置禁火、禁烟标志。5
18、、确需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场所应暂停营业,并落实现场监护人、清除施工区域内的可燃物、设置消防器材,确保动火作业安全。四、消防宣传、培训1、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熟知:消防安全职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2、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并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员工上岗前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要求。五、消防安全标识1、场所应在明显位置悬挂包含“一懂三会”、消防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告知书等内容的提示牌。2、场所应根据自身特点,按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图列(附后)设置消
19、防器材、消防提示性、警示性等标识。木材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71目的为了加强工厂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厂范围内所有仓库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3管理规定3.1所有仓库,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3.2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3.3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3.4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3.5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3.6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
20、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3.7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3.8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3.9物料的存放3.9.1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3.9.2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
21、符合规定。3.9.3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3.9.4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3.10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3.11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3.12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2、木材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8一、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二、各门店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应对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三、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2、本门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4、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
23、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一、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二、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4、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
24、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6、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七、门店营业结束时,应
25、切断场所内所有非必要电源。木材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9一、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二、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三、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四、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五、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六、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
26、消防机构审核,核准后方可变更。七、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八、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九、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十、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十一、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的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十二、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十三、旅游景区应当保障消防安
27、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十四、在禁止烟火的地域,旅游景区应当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牌,对游客的吸烟、使用明火行为加以制止。十五、旅游景区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必须经持证上岗的员工设计、敷设,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十六、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十七、在公安消防队赶到火场扑救火灾时,旅游景区应当
28、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木材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0目的:为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对公司实行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具体规定如下:一、职责:消防设施使用部门负责对消防进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门协助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二、消防培训教育(一)、各部门必须指定出一名消防具体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以及落实安全管理部门对各车间的消防要求。(二)、由各车间抽调3-5名员工,与保安队人员一起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安队长兼任义务消防队长,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其培
29、训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知识,以应对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消防事故。(三)、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四)、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应做到重点教育培训。(五)、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应做好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三、消防检查制度(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二)、行政科应每月组织人员对各车间作一次消防检查并复查追踪整改。(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消防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四)、检查人员应及时将检查情况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
30、门应及时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视情况给予处罚。四、消防设施管理(一)、各部门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出口通道。(二)、应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三)、消防箱、灭火器应编号划分确定责任车间,并贴好保养、检查责任卡,统一由行政科监督管理。(四)、保安队应经常对各车间消防设施检查跟踪,及时督促车间对消防设施的保养更换,保证设施状态良好。(五)、消防水带、枪头应每月检查一次是否完好,消防栓阀门接口应每月放水一次,看是否好用。(六)、消防器材消防专用,严禁任何人私自开启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发现,给予200元/次处罚,特殊情况应征得安全管理部门同意。五、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之前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制度为准。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