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解读新修订的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2版)(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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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2版)学习解读新修订的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2版)(讲义)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3号)要求,保证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同质化,在专家研讨、专题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最新政策文件,对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0修订版)(以下简称操作手册(2020修订版)进行部分修订,形成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2版)(以下简称操作手册(2022修版)。第一部分:操作手册(2022版)的修订背景根据实地调研情况、各省和各医院提出的意见建议、文件更新及实际操作

2、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操作手册,优化细化操作手册指标解释及文字表述,为绩效考核工作提供精准、有效的参考依据。第二部分:操作手册(2022版)的修订原则(一)稳定性。延续操作手册(2020修订版)中明确的绩效考核范围、指标架构和顺序。指标名称、指标属性、计算公式、指标来源和指标导向等内容基本不变。(二)统一性。为规范数据采集,统一指标说明、指标意义和相同数据的统计口径。(三)准确性。确认有关指标定义、指标说明和指标意义中涉及的数字、年份、内容、依据和脚注等,以最新政策文件和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为依据对其进行补充完善,保证权威性和准确性。(四)简洁性。修订文字表述,将需要阐明的概念以脚注

3、形式标注,使“指标说明”更直接清晰,便于使用者查找核对。第三部分:操作手册(2022版)的修订内容(一)增设或修订延伸指标。一是在指标7原有内容之上,增设对于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占比、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使用占比、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占比的考核内容;在指标8原有内容之上,增设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完成比例的考核内容;在指标24原有内容之上,增设感染性疾病科医师占比的考核内容。二是在指标20延伸指标基础上,剔除有关项后的医疗收入增幅。用于反映剔除散装中药饮片、小包装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罕见病用药收入,长期处方产生的药品收入,以及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中谈判类药物收入后的医

4、疗收入增幅情况,并将剔除项应用于指标21-22。(二)补充及更新相关工作要求。将最新规范性文件作为指标统计依据,如加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27号)、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医改发20212号)等文件。涉及指标6-8、11-12、15-16、18-20、23、27-28共13个指标。(三)进一步明确指标内涵。根据医院在填报中提出的相关问题,一是指标10中分母由“同期耗材总收入”修订为“同期卫生材料收入”,与医院执行的补充规定保持一致

5、。二是根据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指标说明,涉及指标6-8、10、14-16、18-25共15个指标;更新或增加指标脚注,涉及指标2、4、7、8、18-20共7个;更新指标来源,涉及指标7、8、18、20、22共5个;更新指标解释,涉及指标8共1个。为使相关数据具有可比性,实施动态监测,针对各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支付方式改革对考核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的,需提供说明材料。除特殊说明外,本次考核的定量指标数据在既往基础上增加2021年度数据。各地应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数据质控,提升数据质量,不断探索运用数据质量作为系数对指标结果进行调整的应用机制。用于全国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微创手术目录、三级手术目录

6、等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制定。全国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是一项开创性工作,也是一项需要持续改进的工作,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仍然会出现新的问题,我们将不断完善操作手册,协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高质量开展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另行制定印发。第四部分:操作手册(2022版)的全文学习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2 版)一、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共包含一级指标 4 个、二级指标 10 个、三级指标 28 个(均为定量指标),其中国家监测指标 21 个。二、医疗质量相关指标医疗质量指标部分,共有二级指标 4 个,三级

7、指标 13个,其中 8 个国家监测指标,均为定量指标。(一)功能定位(指标 1-3)1. 出院患者手术占比【指标属性】定量指标、国家监测指标。【计量单位】百分比(%)【指标定义】考核年度出院患者手术1人数占同期出院患者人数的比例。【计算方法】【指标说明】(1)分子:出院患者手术以人数为单位进行统计,即同一次住院就诊期间患有同一疾病或不同疾病施行多次手术者,按 1 人统计。总数为手术和介入治疗2人数累加求和。(2)分母:同期出院患者人数即出院人数,指考核年度内所有住院后出院患者的人数。包括医嘱离院、医嘱转其他医疗机构、非医嘱离院、死亡及其他人数,不含家庭病床撤床人数。(3)手术和介入治疗统计按照

8、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 3.0的目录实施。【指标意义】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医管发2012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 号)和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37号)等文件均对城市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的功能和任务做了相应规定,承担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抢救、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兼顾预防、保健、康复诊疗服务。手术是治疗外科疾病的重要手段,手术(含介入治疗)患者的数量和质量与医院综合诊疗技术能力(规模、人员、设备、设施等)、临床管理流程、有限资源的效率和效益相关。住院患者手术占

9、比情况可以反映二级医院的技术能力和水平。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94 号)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将手术分为四级,其中二级手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二级医院重点开展二、三级手术。【指标导向】逐步提高。【指标来源】病案首页。【指标解释】国家卫生健康委病案管理质量控制中心。2. 出院患者微创手术占比【指标属性】定量指标、国家监测指标。【计量单位】百分比(%)【指标定义】考核年度出院患者实施微创手术4的人数占同期出院患者手术人数的比例。【计算方法】【指标说明】(1)分子:出院患

10、者微创手术以人数为单位进行统计,即同一次住院就诊期间患有同一疾病或不同疾病施行多次微创手术者,按 1 人统计。(2)分母:同期出院患者手术人数为手术和介入治疗人数累加求和。(3)本年度纳入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微创手术目录,结合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 3.0和大数据统计结果形成,由国家统一制定,仅用于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并嵌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指标意义】微创手术降低了传统手术对人体的伤害,具有创伤小、疼痛轻、恢复快的优越性,极大地减少了疾病给患者带来的不便和痛苦,更注重患者心理、社会、生理(疼痛)、精神、生活质量的改善与康复,减轻患者的痛苦。合理选择微创技术适应症、控制

11、相关技术风险,促进微创技术发展。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48 号)中推荐县级医院住院患者微创手术比例20%。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37 号)要求,县级医院提升微创等技术能力。【指标导向】逐步提高。【指标来源】病案首页。【指标解释】国家卫生健康委病案管理质量控制中心。3. 出院患者三级手术占比【指标属性】定量指标、国家监测指标。【计量单位】百分比(%)【指标定义】考核年度出院患者施行三级手术5人数占同期出院患者手术人数的比例。【计算方法】【指标说明】(1)分子:出院患者三级手术人数为出院患

12、者住院期间实施三级手术(含介入治疗)的人数。同一次住院就诊期间患有同一疾病或不同疾病施行多次手术或介入者,按 1人统计。(2)分母:同期出院患者手术人数为手术和介入治疗人数累加求和。(3)纳入本次考核的三级手术(含介入治疗)目录结合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 3.0和大数据统计结果形成,由国家统一制定,仅用于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并嵌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指标意义】通过考核出院患者三级手术占比,衡量医院实施难度较大手术的情况,以体现二级医院诊疗技术水平。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94 号)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开展与其级别和诊疗科目相适应的手术。

13、二级医院重点开展二、三级手术。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心血管疾病介入等 4 个介入类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28 号),对心血管疾病介入、综合介入、外周血管介入和神经血管介入 4 个介入类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了修订。该修订强化了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加强了对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将相关技术纳入手术分级管理。【指标导向】逐步提高。【指标来源】病案首页。【指标解释】国家卫生健康委病案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二)质量安全(指标 4-5)4. 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指标属性】定量指标、国家监测指标。【计量单位】百分比(%)【指标定义】考核

14、年度择期手术6患者发生并发症7例数占同期出院患者手术人数的比例。【计算方法】【指标说明】(1)分子:本年度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人数为择期手术和择期介入治疗患者并发症发生人数。统计住院病案首页中出院诊断符合“手术并发症诊断相关名称”且该诊断入院病情为“无”(代码为 4)的病例。同一患者在同一次住院发生多个入院病情为“无”的择期手术(含介入治疗)后并发症,按 1 人统计。(2)分母:同期出院患者手术人数指同期出院患者择期手术和择期介入治疗人数累加求和。不包括妊娠、分娩、围产期、新生儿患者。【指标意义】预防手术后并发症发生是医疗质量管理和监控的重点,也是患者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是衡量医疗技术能力和管理

15、水平的重要结果指标之一。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257 号)对手术后并发症的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提出明确要求:(1)医务人员熟悉手术后常见并发症。(2)手术后并发症的预防措施落实到位。(3)对骨关节与脊柱等大型手术、高危手术患者有风险评估、有预防“深静脉血栓”、“肺栓塞”的常规与措施。同时提出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并有分析、反馈和整改措施。有重大手术并发症的案例分析报告,持续改进术后质量管理,有效预防并发症,降低术后并发症的发生率。【指标导向】逐步降低。【指标来源】病案首页。【指标解释】国家卫生健康委病案管理质量控制中心。5. 低风险组病例死亡率【指标属性】定量指标、国家监测

16、指标。【计量单位】百分比(%)【指标定义】考核年度运用 DRGs8分组器测算产生低风险组9病例,其死亡率是该组死亡的病例数占低风险组全部病例数量的比例。【计算方法】【指标说明】(1)分子:低风险组死亡例数指考核年度低风险组出院患者死亡人数之和。(2)分母:低风险组病例数指考核年度低风险组出院人数之和。(3)利用各 DRGs 组病例的住院患者病死率对不同 DRG组进行死亡风险分级。【指标意义】体现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情况,也间接反映了医院的救治能力和临床诊疗过程管理水平。【指标导向】逐步降低。【指标来源】病案首页。【指标解释】国家 DRG 质量控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病案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三

17、)合理用药(指标 6-10)6.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指标属性】定量指标、国家监测指标。【计量单位】DDD【指标定义】考核年度通过成人抗菌药物的平均日剂量(DefinedDaily Doses,DDDs10)分析评价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作为用药频度分析单位,不受治疗分类、剂型和不同人群的限制。【计算方法】【指标说明】(1)分子:本年度仅考核住院患者在院期间抗菌药物应用情况,不包括住院患者出院带药。(2)分母: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即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指所有出院人数的住院床日之和。包括正常分娩、未产出院、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者的住院床日

18、数。(3)由于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受多种因素影响,为使数据尽量可比,通过反映疾病复杂程度的病例组合指数(CMI)校正。【指标意义】DDDs 可反映不同年度的用药动态和用药结构,某抗菌药物 DDDs 大,说明用药频度高,用药强度大,对该药的选择倾向性大。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53 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84 号)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抗菌药使用百分率、使用抗菌药

19、的处方开展评价,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2 号)要求加强合理用药,至 2017 年底前综合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 40DDDs 以下。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42 号)规定,二级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不超过 40DDDs,口腔医院不超过 40DDDs,肿瘤医院不超过 30DDDs,儿童医院不超过 20DDDs(按照成人规定日剂量标准计算),精神病医院不超过 5DDDs,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不超过40DDDs。国家卫生健康

20、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903 号)要求,合理用药考核的重点内容应当包括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合理用药考核结果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内容,并与医疗机构校验、医院评审、评价相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抗微生物药物管理遏制耐药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函202173 号)指出,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抗微生物药物合理使用情况纳入医院评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合理用药考核等工作,并适当加大考核权重,发挥指挥棒作用。【指标导向】逐步降低。【指标

21、来源】医院填报。【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7. 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比【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百分比(%)【指标定义】考核年度医院基本药物12采购金额数占医院同期采购药物金额总数的比例。【计算方法】【指标说明】(1)分子为本年度考核医院采购基本药物金额数,指医院配备使用的全部基本药物的金额总和。按照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831 号)的药品品规进行统计;分母为医院同期采购药物金额总数,指为医院同期配备使用的全部药品金额总和。(2)延伸指标 1:分子指在本考核年度,医院采购基本药物品种数依据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总数进行统计,即考核年度医院配

22、备使用的全部基本药物品种总数。分母指在本考核年度,医院同期采购药物品种总数依据同期医院配备使用药品品种总数进行统计,即同期医院配备使用的全部药品品种总数。分子、分母均按照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831 号)药品品规进行统计。(3)延伸指标 2:考核年度门诊患者处方中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量占同期门诊使用药品品种数量的比例。其中,分子为门诊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量,按全部门诊处方中累计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统计。分母为门诊使用药品品种数量,按同期全部门诊处方累计使用药品品种数量统计,不包括急诊患者、健康体检者、及未开具药物处方患者。(4)延伸指标 3:考核年度出

23、院患者在住院期间医嘱中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量占同期住院使用药品品种数量的比例。其中,分子为出院患者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量,按全部出院患者住院医嘱中累计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统计。分母为住院使用药品品种数量,按同期全部出院患者住院医嘱中累计使用药品品种数量统计,不包括出院患者在住院期间未使用药物者。(5)本年度统计的基本药物不包括仅作为药物溶媒使用的葡萄糖、氯化钠等溶液。【指标意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 号)明确要求,公立医院对国家基本药物要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强化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以省为单位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不断

24、提高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量。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和诊疗范围,合理配备基本药物,保障临床基本用药需求。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应对基本药物进行标注,提示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医生优先使用。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845 号)要求,鼓励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疗共同体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做好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工作,以全面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为基础,推进实行统一的药品供应目录,实施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3 号)再一次强调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

25、位,推动优化用药结构。加强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同一通用名未中选药品、中选药品可替代品种的配备使用监测。2020 年 6 月底前,制定实施合理用药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公布监测情况,推进实施医师约谈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 号)要求通过加强用药监管和考核、指导督促医疗机构优化用药目录和药品处方集等措施,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提升基本药物使用占比,并及时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逐步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 90%、80%、60%,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

26、1+X”(“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用药模式,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目录遴选、采购、使用等全流程管理,推动落实“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等要求,促进科学合理用药。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903 号)要求,合理用药考核的重点内容应当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合理用药考核结果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内容,并与医疗机构校验、医院评审、评价相结合。【指标导向】逐步提高

27、。【指标来源】省级招采平台(本年度由医院填报)。【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省级招采部门。8.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金额占比【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百分比(%)【指标定义】考核年度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14中选药品金额数占同期医院同种药品采购金额总数的比例。【计算方法】【指标说明】(1)分子:中标药品采购金额指考核年度医院采购的由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中选药品金额数之和。(2)分母:同期采购同种药品金额总数指包含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中标药品在内的所有同种药品采购金额之和。(3)延伸指标:分子为考核年度医院完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中选药品带量购销合同用量的品种数。分母为同期医院应

28、完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中选药品带量购销合同用量的品种数。带量购销合同未到期的中选药品不计入该延伸指标的考核。【指标意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 号)提出,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实现药价明显降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净化流通环境,改善行业生态;引导医疗机构规范用药,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77 号)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要配备和合理使用中选药品,切实保证用量。国家医疗保

29、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89 号)指出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区域范围从“4+7”个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903 号)要求,合理用药考核的重点内容应当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配备使用情况;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合理用药考核结果纳入医

30、疗机构绩效考核内容,并与医疗机构校验、医院评审、评价相结合。【指标导向】逐步提高。【指标来源】医院填报(其中延伸指标请医院依据省级招采平台显示的情况进行填报)。【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省级医保部门。9. 重点监控药品收入占比【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百分比(%)【指标定义】考核年度医院重点监控药品收入占同期药品总收入的比例。【计算方法】【指标说明】(1)分子:本年度重点监控药品收入指按照国家公布的 20 种药品16(见附件 1)统计的收入之和。(2)分母:同期药品总收入包括门急诊、住院药品收入。【指标意义】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

31、函2019558 号)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在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基础上,制定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并公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加强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绩效考核。重点将纳入目录的药品临床使用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各医疗机构要建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加强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的全程管理。【指标导向】监测比较。【指标来源】医院填报。【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10. 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收入占比【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百分比(%)【指标定义】考核年度医

32、院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17收入占同期卫生材料收入的比例。【计算方法】【指标说明】(1)分子:本年度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收入指按照国家公布的 18 种耗材18统计的收入之和(见附件 2)。(2)分母:同期卫生材料收入,包括门急诊、住院卫生材料收入。【指标意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 号)要求完善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管理,并将其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3 号)要求,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规范化管理,明确治理范围,将单价和资源消耗占比相对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作为重点治理对象。完善高值医

33、用耗材临床应用管理,并将其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以全面深入治理高值医用耗材,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9 号)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清单基础上,根据各地实际,适当增加品种,形成省级清单,并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定医疗机构清单。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943 号)有关要求,加强医用耗材管理,并按照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指标导向】监测比较。【指标来源】医院填

34、报。【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四)医疗服务(指标 11-13)11. 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指标属性】定量指标、国家监测指标。【计量单位】级别【指标定义】医疗机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从系统功能实现、有效应用范围、数据质量三个维度对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及相关临床系统的应用水平进行评价。【计算方法】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标准评估。具体计算方法:满足每一级别要求的基本项、选择项实现的个数,且基本项的有效应用范围超过80%、数据质量指数超过 0.5;选择项的有效应用范围超过 50%、数据质量指数超过 0.5。同时满足以上要求和前序级别的所有要求,即为达到该级别

35、。【指标说明】按照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079 号)要求,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划分为 08共 9 个等级,10 个角色,39 个评价项目。(1)9 个等级:每一等级的标准包括电子病历各个局部系统的要求和对医疗机构整体电子病历系统的要求。0 级:未形成电子病历系统1 级:独立医疗信息系统建立2 级:医疗信息部门内部交换3 级:部门间数据交换4 级:全院信息共享,初级医疗决策支持5 级:统一数据管理,中级医疗决策支持6 级:全流程医疗数据闭环管理,高级医疗决策支持7 级:医疗安全质量管控,区域医疗信息共享8 级:健康信息整

36、合,医疗安全质量持续提升(2)10 个角色:病房医师、病房护士、门诊医师、检查科室、检验处理、治疗信息处理、医疗保障、病历管理、电子病历基础、信息利用。(3)39 个评价项目:病房医嘱处理、病房检验申请、病房检验报告、病房检查申请、病房检查报告、病房病历记录、病人管理与评估、医嘱执行、护理记录、处方书写、门诊检验申请、门诊检验报告、门诊检查申请、门诊检查报告、门诊病历记录、申请与预约、检查记录、检查报告、检查图像、标本处理、检验结果记录、报告生成、一般治疗记录、手术预约与登记、麻醉信息、监护数据、血液准备、配血与用血、门诊药品调剂、病房药品配置、病历质量控制、电子病历文档应用、病历数据存储、电

37、子认证与签名、基础设施与安全管控、系统灾难恢复体系、临床数据整合、医疗质量控制、知识获取及管理。【指标意义】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是深化医改重要内容之一,通过评估电子病历应用对医院管理各环节的实际作用与效果,全面评估各医疗机构现阶段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所达到的水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 号)要求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27号)要求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到 2022年,全国二级

38、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达到 3 级。【指标导向】逐步提高。【指标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指标解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12. 省级室间质量评价临床检验项目参加率与合格率【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百分比(%)【指标定义】考核年度医院参加和通过省级(本省份)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情况。由两部分组成:(1)室间质评项目参加率:考核年度医院参加本省份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的检验项目数占同期医院实验室已开展且同时本省份临床检验中心已组织的室间质评检验项目总数的比例。(2)室间质评项目合格率:考核年度医院参加本省份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成绩合格的检验项目数占同期

39、医院实验室参加本省份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检验项目总数的比例。【计算方法】 【指标说明】(1)分子分子 1:本年度考核的室间质评项目参加数指医院参加本省份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的检验项目数。分子 2:本年度考核的室间质评项目合格数指医院参加本省份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成绩合格的检验项目数。(2)分母分母 1:同期医院实验室已开展且同时本省份临床检验中心已组织的室间质评检验项目总数指实验室开展的项目与本省份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项目中重叠的项目数。分母 2:同期医院参加本省份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检验项目总数。(3)室间质评项目参加率统计如图所示: 【指标意义】国务院办公

40、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 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1067 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08 号)要求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和管理,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室间质评反映实验室参加室间质评计划进行外部质量监测的情况19,体现实验室检验结果的可比性和同质性,同时为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提供科学依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73 号)要求各地实现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全覆盖。医疗机构通过省级、市级等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

41、制合格的,在相应级别行政区域内检查检验结果实行互认。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27 号)要求,公立医院通过国家级、省级临床实验室室间质评的项目数和通过率持续提升,不断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和检查资料共享。【指标导向】逐步提高。【指标来源】省级卫生健康委。【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本省份临床检验中心。13. 平均住院日【指标属性】定量指标、国家监测指标。【计量单位】天【指标定义】考核年度医院平均每个出院患者占用的住院床日数,亦称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计算方法】【指标说明】(1)分子:出院患者占用总床日数指考核年度所有出院人数的住院床日之和。包括

42、正常分娩、未产出院、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者的住院床日数。(2)分母:同期出院患者人数指同期出院人数,即考核年度内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医嘱离院、医嘱转其他医疗机构、非医嘱离院、死亡及其他人数,不含家庭病床撤床人数。【指标意义】平均住院日是衡量医院医疗资源利用情况和医疗服务能力,集中体现运行效率、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综合性指标之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 号)、关于印发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589 号)要求,加强对平均住院日的监控,将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

43、列为监测指标,并要求该指标值逐步降低。【指标导向】逐步降低。【指标来源】病案首页。【指标解释】国家卫生健康委病案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三、运营效率相关指标运营效率指标部分,共有二级指标 2 个,三级指标 9 个,其中国家监测指标 8 个,均为定量指标。(五)收支结构(指标 14-19)14. 医疗盈余率【指标属性】定量指标、国家监测指标。【计量单位】百分比(%)【指标定义】考核年度医院医疗盈余占同期医疗活动收入的比例。【计算方法】【指标说明】(1)分子:医疗盈余是反映医院考核年度医疗活动相关收入扣除医疗活动相关费用后的净额。不包括具有限定用途的项目资金盈余。医疗盈余=“财政拨款收入”下“财政基本拨

44、款收入”+“事业收入”下“医疗收入”及“非同级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业务活动费用”下“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和“其他经费”“单位管理费用”项目下“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和“其他经费”“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2)分母:同期医疗活动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下“财政基本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下“医疗收入”及“非同级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45、、“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3)医疗盈余与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医院执行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24 号)一致。【指标意义】通过监测医院医疗盈余率,了解医院运营状况,引导医院坚持公益性,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指标导向】监测比较。【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指标解释】国家卫生健康委、省级卫生健康委。15. 资产负债率【指标属性】定量指标、国家监测指标。【计量单位】百分比(%)【指标定义】考核年度医院负债合计与同期资产合计的比值。【计算方法】【指标说明】(1)分子:负债合计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受

46、托代理负债。(2)分母:资产合计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受托代理资产。【指标意义】反映医院资产中借贷筹资的比重,引导医院避免盲目负债扩张或经营,降低医院运行潜在风险。【指标导向】监测比较。【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指标解释】国家卫生健康委、省级卫生健康委。16. 人员经费占比【指标属性】定量指标、国家监测指标。【计量单位】百分比(%)【指标定义】考核年度人员经费占同期医疗活动费用的比例。【计算方法】【指标说明】(1)分子:人员经费包括医院全部人员发生的费用(不含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和科教经费中人员发生的费用)。(2)分母:医疗活动费用包括业务活动费用(不含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和科教经费)、单位管理费用(不含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和科教经费)、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3)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和科教经费支付的人员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人员经费不在本指标计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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