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民政厅救灾处赵骥2011年12月6日提提 纲纲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对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12目前报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3颁布1993修订2006修订2008修订最近一次1993200620082011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定的目的、依据和基本任务n为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情况,为救灾工作和其他有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n自然灾害情况统计的基本任务就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自然灾害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具体任务包括新灾统计、阶段性灾情统计、冬春救助
2、情况统计三部分。重大调整12345民统三表n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n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表n救灾工作情况统计表民统六表n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n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快报表n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年报表n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年报表n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n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n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n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表n救灾工作情况统计表新灾统计阶段性灾情统计冬春救助情况统计n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新灾统计阶段性灾情统计冬春救助情况统计n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快报表n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年报表n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年报表n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n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n因灾死亡
3、人口台账n因灾倒房户台账n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n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台账n因灾倒损住房户台账n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修改前修改后修订前1.旱灾2.洪涝3.风雹4.台风5.低温冷冻和雪灾6.地震7.高温热浪8.滑坡和泥石流9.病虫害修订后1.旱灾2.洪涝3.风雹4.台风5.低温冷冻6.雪灾7.沙尘暴8.地震9.山体崩塌10.滑坡11.泥石流12.风暴潮13.海啸14.森林草原火灾15.生物灾害县级民政部门省级民政部门初报续报核报民政部2小时内2小时内2小时内3日内9时之前10时之前12时之前5日内2日内地市级民政部门n初报: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灾害
4、发生后的2小时内,向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含分乡镇数据)。n初报:对于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的2小时内,同时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民政部。n续报:24小时零报告制度。n核报:灾情稳定后,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并逐级上报。总体要求:1.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的,需填写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台账并逐级上报;2.造成房屋倒塌损坏的,需填写因灾倒损住房户台账,并在核报阶段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备。3.上报反映相关灾情和救灾工作的文字说明,包括灾害发生过程情况、灾情特点、现场情景
5、描述、趋势预测等灾情内容和反映灾区人民政府及民政等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已采取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等方面的各项措施,以及灾区需求、面临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救灾工作内容。4.对于启动国家或地方应急响应的自然灾害,须附反映灾害情况和救灾工作的照片(不少于5张)。灾情报表文字报告现场图片救灾工作报表旱情初露,对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一定影响的时候,开始对旱灾进行调查、汇总,首次对灾情进行填报。在旱灾的发展过程中,每10天上报一次灾情。灾情解除后,核定灾情并上报。续报核报初报滚雪球春旱夏旱秋旱11月15日前11月10日前11月5日前1月20日前县级民政部门地(市)级民政部门省级民政部门年报初报年
6、报核报民政部1月15日前1月10日前n主要反映全年(1月1日12月31日)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及救灾工作情况。分为年报初报和年报核报,分别在当年11月份和次年1月份上报。n上报年报初报之前应与本级国土、水利、农业、统计、林业、地震、气象、海洋等部门进行会商。n年报初报时间依次推迟20天,年报核报时间依次提前20天。n县级报地市级的数据应含分乡镇数据。n取消了半年报。县级(9月下旬)地市级 省级 民政部n报送时间:在当年12月至第二年5月(一季作物区为7月)期间n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户为单位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n冬春灾民生活已救助情况n冬春
7、灾民生活需救助情况10月15日前10月20日前10月25日前冬春情况的统计单独设表,不再与年报同置一张表;时间和上报内容与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要求一致。n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户为单位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县级 地市级 省级 民政部20日前23日前25日前新灾年报54个指标44个指标41个指标24个指标新灾年报冬春救助19个指标6个指标26个指标21个指标5+8个指标9+4个指标重新定义的指标新增的指标删除的指标n台风登陆地点、地震震中经度、地震震中纬度、地震烈度n增加对受灾乡镇名称和数量的统计n增加对严重损坏房屋的统计n增加对严重损坏和
8、一般损坏房屋户数的统计n增加对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房屋倒损情况的统计n增加对需过渡性救助人口的统计n增加对受淹城区、镇区、乡村的统计n增加对草场受灾面积的统计n增加对因灾死亡羊只的统计n紧急转移安置人口n被困人口n需救助人口n倒塌房屋 倒塌房屋指因灾导致房屋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构件多数倾倒或严重损坏,必须进行重建的房屋数量。以自然间为计算单位,不统计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因灾遭受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牧区帐篷,每顶按3间计算。指因灾导致房屋两面以上墙壁坍塌,或房顶坍塌,或房屋结构濒于崩溃、倒毁,必须进行拆除重建的房屋数量(包括农垦企业、国有林场、华
9、侨农场中农户倒塌的房屋)。以自然间为计算单位,不统计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因灾遭受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牧区帐篷,每顶按3间计算。农房倒塌户数和间数指因灾倒塌的农房户数和间数。p农房是指农村住户以居住为使用目的房屋;p农村住户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含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的住户、以及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的住户。严重损坏房屋指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或部分倒塌,需采取排险措施、大修或局部拆除的房屋数量。以自然间为计算单位,不统计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因灾遭受严重损坏,需进行较大规模修复的牧区帐
10、篷,每顶按3间计算。一般损坏房屋指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轻微裂缝,部分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严重破坏;需一般修理,采取安全措施后可继续使用的房屋间数。以自然间为计算单位,不统计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因灾遭受损坏,需进行一般修理,采取安全措施后可继续使用的牧区帐篷,每顶按3间计算。n因灾死亡人口:指以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n因灾失踪人口:指以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死亡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n农作物受灾面积:指因灾减产1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如果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灾,只计算一次。农作物
11、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其他作物,其中粮食作物是指稻谷、小麦、薯类、玉米、高粱、谷子、其他杂粮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总称,经济作物是指棉花、油料、麻类、糖料、烟叶、蚕茧、茶叶、水果等经济作物总称,其他作物是指蔬菜、青饲料、绿肥等作物的总称(下同)。n农作物成灾面积:指农作物受灾面积中,因灾减产3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n农作物绝收面积:指农作物受灾面积中,因灾减产8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受淹城区:指江河洪水进入城区或降雨产生严重内涝的城区个数。受淹镇区:指江河洪水进入镇区或降雨产生严重内涝的镇区个数。受淹乡村:指江河洪水进入乡村或降雨产生严重内涝的乡村个数。p城区: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
12、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p镇区:指在城区以外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与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不连接,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及农场、林场的场部驻地视为镇区。p乡村: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区域。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指因受到灾害威胁、袭击,离开住所转移安置到其他地方,并提供紧急救助的人口数量,或因断水、断电、交通中断等原因生活困难,需提供紧急救助的人口数量(包括非常住人口以及农垦企业、国有林场、华侨农场的受灾人员)。指因受到自然灾害风险威胁或自然灾害袭击,由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需进行
13、临时安置的人员数量(包括非常住人口)。被困人口指因自然灾害造成交通中断,被围困在居住地48小时以上,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由于自然灾害造成道路中断等原因被围困,生命受到威胁或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需紧急转移或救助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需救助人口指因灾需要政府予以口粮、饮用水、衣被救济或伤病救治的人口数量(含农垦企业、国有林场、华侨农场中农户受灾人员)。指因自然灾害直接造成需政府予以口粮、饮用水、衣被等临时生活救助或伤病救治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不含冬春期间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新灾快报中)指因自然灾害造成基本生活困难,需要政府在当年冬季至次年春季予以口粮
14、、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方面救助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冬春救助情况)p省级财政救灾款支出p地级财政救灾款支出p县级财政救灾款支出p省级政府救灾物资投入折款p地级政府救灾物资投入折款p县级政府救灾物资投入折款1.已救助人口2.启动响应时间3.启动响应级别4.集中安置点数量5.集中安置人口6.分散安置人口7.本地区已支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总数8.已支出应急生活救助资金9.已支出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10.已支出过渡性生活救助资金11.已支出恢复重建补助资金12.已支出旱灾救助资金13.本级财政拨付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4.上级财政拨付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5.本级接受的捐赠资金自然生活
15、补助支出16.本级生活类救灾物资投入折款17.其他生活类物资投入折款n 修订前n 修订后p口粮救济p衣被救济p伤病救济p倒房恢复p救灾资金支出p救灾物资投入折款1.启动响应次数2.已救助口粮人口3.已救助衣被人口4.已救助饮水人口5.其他已救助人口6.需重建住房户数7.需重建住房间数8.已重建住房户数9.已重建住房间数10.需维修住房户数11.需维修住房间数12.已维修住房户数13.已维修住房间数14.已支出口粮救助款15.已支出衣被救助款16.已支出饮水救助款17.已支出重建住房款18.已支出维修住房款19.其他已支出救助款助1.需救助人口2.需口粮救助人口3.需衣被救助人口4.需取暖救助人
16、口5.需其他生活救助人口6.本级政府计划安排资金7.需上级政府帮助解决资金n需口粮救济人口n需救济粮数量n需衣被救济人口n需救济衣被数量n需救济伤病人口n冬春需救助情况1.省级下拨中央冬春补助资金时间2.省级下拨中央冬春补助资金文号3.本级财政安排4.已救助人口n已救济口粮人口n已安排口粮救济款n已安排救济粮数量n已救济衣被人口n已安排衣被救济款n已救济衣被数量n已救济伤病人口n已安排治病救济款n冬春已救助情况 已救助人口指已经得到政府口粮、饮用水、衣被救济或伤病救治的人口数量。指因灾生活困难已经得到政府口粮、饮用水、衣被等方面生活救助的人员数量。不含冬春期间因灾生活困难已救助人数。新灾和年报
17、指当年冬季至次年春季已经得到政府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生活救助的人员数量。冬春已救助修订前 启动响应时间(快报)本级自然灾害救助预警响应或应急响应的时间,采用公历年月日填写。启动响应级别(快报)指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预警响应或应急响应的级别。应急响应根据响应级别,按照I级、II级、III级、IV级形式填写。指临时集中安置紧急转移人员的场所个数。集中安置点数量(快报)指在集中安置点安置的紧急转移人员数量。集中安置人口(快报)指通过投亲靠友或其他方式分散安置的因灾紧急转移人员数量。分散安置人口(快报)指已经用于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人员,解决受灾人员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等临时生活困难的
18、资金数额。已支出应急生活救助资金(快报)指已经发放给因灾死亡人员家属的慰问金。已支出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快报)指已经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人员,解决灾后过渡期基本生活困难的资金。已支出过渡性生活补助资金(快报)指已经用于帮助因旱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解决口粮和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的资金数额。已支出旱灾补助资金(快报)指已经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人员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人员维修损坏房屋的资金数额。已支出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快报)已支出口粮救助款指已经直接发放给需口粮救济人口,用于口粮救济的资金数量(不含各级用于购买救济粮的资
19、金)。指已经直接发放给受灾人员用于口粮救助的资金数额和各级用于购买救助粮的资金数额之和。年报修订前 已支出衣被救助款 已支出饮水救助款 其他已支出救助款灾害种类主要灾情指标干旱灾害n 受灾人口n 需救助人口n 饮水困难人口n 农作物受灾面积n 农作物绝收面积n 直接经济损失主要指标主要指标灾害种类主要灾情指标洪涝灾害风雹灾害低温冷冻灾害雪灾台风灾害山体崩塌灾害滑坡灾害泥石流灾害地震灾害n 受灾人口n 因灾死亡(失踪)人口n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n 倒塌及损坏房屋间数n 直接经济损失1、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2、受灾人口因灾失踪人口3、受灾人口因灾伤病人口4、受灾人口被困人口5、受灾人口饮水困难人口自
20、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6、受灾人口需救助人口需过渡性救助人口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7、农作物受灾面积农作物成灾面积农作物绝收面积8、倒塌房屋间数农房倒塌房屋间数9、倒塌房屋户数倒塌房屋户数(五保户)+倒塌房屋户数(低保户)+倒塌房屋户数(重点优抚对象)+倒塌房屋户数(其他户)10、直接经济损失农业损失+工矿业损失+基础设施损失+公益设施损失+家庭财产损失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快报表11、本地区已支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总数=已支出应急生活救助资金+已支出遇难人员家庭抚慰金+已支出过渡性生活救助资金+已支出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已支出旱灾救助资金12、本级生活类救灾物资投入折款 其中:衣被 帐篷 其他生活类
21、物资投入折款本级生活类救灾物资投入折款其他生活类物资投入折款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年报表13、已救助人口 其中:已救助口粮人口 已救助衣被人口 已救助饮水人口 其他已救助人口已救助人口已救助口粮人口已救助人口已救助衣被人口已救助人口已救助饮水人口已救助人口其他已救助人口已救助人口已救助口粮人口+已救助衣被人口+已救助饮水人口+其他已救助人口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年报表14、需重建住房户数15、需重建住房间数16、已重建住房户数17、已重建住房间数18、需维修住房户数19、需维修住房间数20、已维修住房户数21、已维修住房间数需重建住房户数已重建住房户数需重建住房间数已重建住房间数需维修住房户数已维修住房户
22、数需维修住房间数已维修住房间数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年报表22、本地区支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总数其中:已支出口粮救助款 已支出衣被救助款 已支出饮水救助款 已支出维修住房款 已支出重建住房款 其他已支出救助款本地区支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总数=已支出口粮救助款+已支出衣被救助款+已支出饮水救助款+已支出维修住房款+已支出重建住房款+其他已支出救助款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23、需救助人口其中:需口粮救助人口 需衣被救助人口 需取暖救助人口 需其他生活救助人口需救助人口需口粮救助人口需救助人口需衣被救助人口需救助人口需取暖救助人口需救助人口需其他生活救助人口需救助人口需口粮救助人口+需衣被救
23、助人口+需取暖救助人口+需其他生活救助人口汇报提纲汇报提纲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12报灾中存在的问题31、灾情报送工作重视不够。n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灾情稳定前,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每日逐级上报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等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灾情稳定后,受灾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评估、核定并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部分市县对灾情报送工作重视不够,依赖其他涉灾部门,民政救灾履职能力弱。n 从2010年10-12月各省上报突发性自然灾害灾情初报情况看,我省
24、平均报灾延时较大,在全国排名偏后,与统计制度和预案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多次出现新闻媒体已对灾情作出报道,但地方民政部门仍未上报灾情的现象。n 不重视较小灾害初报,灾害发生数月后才将各类灾情采取“回忆录”的方式上报n 续报和核报上报时间没有遵守统计制度规定,往往滞后数天、甚至数月。其中核报较差,很多核报未报。2、灾情报送时效性仍有差距。3、对传统报灾手段仍有较强依赖性。n自2009年6月1日系统正式在全国投入使用后,民政部已明确要求所有灾情(包括文字报告)必须通过系统进行统计和上报,只有发生重特大灾害网络中断等情况发生时才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补充手段报灾。n实际工作中,一些市县灾害应急期仍严重依
25、赖传统报灾手段,待灾情稳定后,才通过系统对灾情进行补报,严重影响了系统的正常运行。n在这种依赖思想的影响下,部分市县往往只有一个人会使用系统,一旦该工作人员因事外出或忙于其他工作,灾情报送就处于瘫痪状态。部分市县上报的灾情数据仍不同程度存在夸大现象,客观性、合理性存在疑问。当前对各地上报灾情数据的质量控制主要通过部门间交叉校核或与社会经济背景参考数据进行逻辑校核,但实践证明,这两种方式难以有效、快速地控制灾情数据质量。4、缺乏灾情核定的有效手段。n 灾害发生时间、灾害种类、灾情指标等填报错误;n 上报的灾情信息不完整,只重视上报灾害损失数据而缺乏灾害现场实际情景描述等信息;n 救灾工作措施不及
26、时上报;n 灾害过程统计混乱,将不同时段发生的灾害混同上报,甚至将同月份发生的不同灾害混同上报;n 系统上报数据与省政府公布数字或请款报告中数据严重不一致;n 对各地上报灾情不加审核和汇总,在灾情管理中仅仅充当二传手;n 上报灾情出现错误后,不及时申请勘误并作出改正。5、报灾内容还存在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部分灾情报告存在将县级描述简单罗列,没有描述整体过程情况,文字不规范。没有描述全市整体情况,表述不规范。5、报灾内容还存在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n 基层灾情管理人员具有年龄偏大、知识结构陈旧、人员流动性较大等特点。县级和乡镇级报灾人员常常几个月便进行岗位更换,人员刚接受培训,便被调走,难以形
27、成一支人员相对固定、业务能力稳定持续加强的基层灾情管理队伍。此外,西部地区受经济条件制约,计算机、网络等硬件条件支撑能力严重不足。不少乡镇没有固定用来报灾的计算机,镇政府有限的计算机不能自由使用,灾害应急期需要报灾时,常常因为计算机管理人员不在场而难以保障报灾的及时性。6、基层灾情管理水平较差。二传手A 县:7月1日洪涝B 县:7月1日洪涝C 县:7月1日洪涝A 县:7月1日洪涝B 县:7月1日洪涝C 县:7月1日洪涝A 县:7月1日洪涝B 县:7月1日洪涝C 县:7月1日洪涝一锅烩A 县:7月1日洪涝B 县:7月1日地震C 县:6月1日洪涝A 县:7月1日洪涝B 县:7月1日地震C 县:6月
28、1日洪涝汇报提纲汇报提纲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12报灾中存在的问题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明确灾情信息报送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对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及时、主劢向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明确值班工作部门领导负责制。汛期(6月1日9月30日)及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期间,要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各地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和发布制度,定期或丌定期组织相关涉灾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全面客观评估、核定灾情数据,通过报刊、广播、电规、互联网,主劢向社会统一发布灾情信息。各地要
29、设立24小时报灾热线,畅通信息收集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不。要注意从互联网的报道中获取有关突发自然灾害的信息,对有关情况及时核实,幵规情报告。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每年定期组织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灾害信息员开展一次以上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培训工作,提高各级灾害信息员的业务水平。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1、24小时值班(全天候、全天时)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及时掌握全省各地的灾害情况,省民政厅建立针对省内自然灾害的全天候灾情监测,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均有专门人员值班,有专人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对重大灾情编制灾情快报报民政部
30、救灾司和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8442307684423023全省报灾电话全省县级以上灾情管理人员通讯录县级灾情管理人员省级灾情管理人员地市级灾情管理人员2、灾情会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n 从2010年起,省减灾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集水利、卫生、农业、地震、气象等部门召开会商会,汇总各单位和专家的信息,分析形势,形成了灾情会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n 对各地报送灾情信息的情况,民政部将进行年度和季度评估,并正式予以通报。n 对能够及时准确报告灾情信息、报告质量高的提出表扬;对迟报、漏报以及报告质量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查找原因,提
31、出整改措施。n 对因迟报、谎报、瞒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评估标准n 自然灾害情况报送评估主要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灾情和阶段性灾情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及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p 突发性新灾灾情信息报送评估 p 年度灾情信息报送评估 p 信息报送系统使用情况评估 p 综合评估 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评估标准n突发性新灾灾情信息报送评估 及时性评估:根据突发性新灾初报时间与灾害发生时间的差值进行评估。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评估标准n突发性新灾灾情信息报送评估 规范性评估:根据灾情的续报和核报情况进
32、行评估。一次突发性新灾上报,如果有核报,为100;如果只有续报、无核报,为50;如果既无续报也无核报,为0。计算各次突发性新灾上报规范性得分的平均分,得出评估突发性新灾灾情上报规范性得分。准确性评估:根据上报灾情数据出现错误的次数进行评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评估标准n突发性新灾灾情信息报送评估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评估标准n年度灾情信息报送评估 年报初报及时性评估:根据年报初报实际上报时间与规定上报时间的差值进行评估。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评估标准n年度灾情信息报送评估 年报初报规范性评估。根据年报初报灾情和日常上报累计灾情的差异性进行评估。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评估标准n年度灾情信息报送评估 年报初报规范性评估。根据年报初报灾情和日常上报累计灾情的差异性进行评估。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评估标准n灾情报送系统使用情况评估p 在网络通讯正常情况下,若有一次不使用系统报灾,扣除10分。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评估标准n 综合评估p 根据突发性新灾灾情信息报送、年度灾情信息报送和信息报送系统使用情况三项评估得分进行加权计算得出。综合得分在90之上,计为优秀;7089分,计为良好;6069分,计为合格;60分以下,计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