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学-教学课件-第二讲公司设立.ppt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文档编号:5102855 上传时间:2023-02-11 格式:PPT 页数:95 大小:48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商法学-教学课件-第二讲公司设立.ppt_第1页
第1页 / 共95页
商法学-教学课件-第二讲公司设立.ppt_第2页
第2页 / 共95页
商法学-教学课件-第二讲公司设立.ppt_第3页
第3页 / 共95页
商法学-教学课件-第二讲公司设立.ppt_第4页
第4页 / 共95页
商法学-教学课件-第二讲公司设立.ppt_第5页
第5页 / 共9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教书育人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为人师表2010年年9月月 王继远王继远第二讲 公司的设立一般了解一般了解着重理解着重理解重点掌握重点掌握本本 讲讲 结结 构构第一节公司设立概述第二节公司设立的效力与责任第三节公司章程第四节公司的能力4第一节公司设立概述第一节公司设立概述(一)概念 公司设立(incorporation),是指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必须采取和完成的多种连续性的准备行为。公司设立是为成立公司而进行的各种行为,动态地、发展地把握这一概念具有重要意义。(二)特征:1、创设公司,取得法人资格2、多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共同行为,有别于对待给付的契约行为(三)行为类型1、民事法律行为、

2、行政法上的行为前者如章程的制定、股份的认购、出资的缴纳、创立大会的召开、董事监事的选举以及为公司成立后营业之顺利开展而预先与第三人签订合约等;后者以办理登记最为典型。5 2、发起行为(固有行为)、附属行为 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四)公司设立、公司成立与公司登记(四)公司设立、公司成立与公司登记公司设立是动态地、发展地为成立公司而进行的各种行为和程序的总合,是一连串相对独立的行为的有序结合体。公司成立是指公司最最终得法人人格这一结结,是公司是否具备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主体资格的分界点。公司登记是公司设立立动动的最后一一程序,是检阅公司设立立动的合法性和公示公司有效成

3、立的必要环节。(五)公司设立的原则及演变 1、自由设立原则 2、特许设立原则 所谓“特许设立”,是指每一公司的设立都必须由国家制定别法令或者由国王颁布特许状予以批准。3、核准设立原则 也称许可设立,是指公司设立除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之外,还要单独经过行政机关审查批准。4、准则设立原则 是指法律预先规定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设立公司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经过向登记机关注册即可成立。5、严格准则设立原则为防公司滥设而严格公司设立条件,如资本三原则等。(六)我国公司设立原则 1993公司法对公司设立制度采用的是严格准则主义和核准主义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对有限责任公司,以严格准则主义为原则、以核准主义为

4、例外;对股份有限公司,贯彻了核准主义的立法态度。2005公司法两种公司的设立原则统一,表现为第6条的前两款:“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9一、人一、人 n条件之一:股东或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条件之一:股东或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数n(一)发起人概念(一)发起人概念 亦称创办人亦称创办人,是指订立创办公司的是指订立创办公司的协议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制定公司章程,提

5、出设立公司,提出设立公司申请申请,向公司出资或认购公司股份向公司出资或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上海高院上海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限制从事营限制从事营利性立动利性立动司考真题司考真题某国有企业拟改制为公司。除5一法人股东作为发起人外,拟将企业的190名员工都作为改制后公司的股东,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作为公司设立后的全部股东。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该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应当选择下列哪种方式?()(2007年)A可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出资并拥有股份B

6、可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C企业员工不能持有公司股份,该企业如结进行公司制改革,应当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方式进行D经批准可以突破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公司形式仍然可为有限责任公司(答案:B)12(三)发起人的权利、义务责任发起人权利发起人权利 公司法一般不作直接规定,而允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一般不作直接规定,而允许公司章程规定发起人权利。它们通常包括以下三种:发起人取发起人权利。它们通常包括以下三种:发起人取得报酬的权利、取得特别利益的权利和以现物出得报酬的权利、取得特别利益的权利和以现物出资的权利。资的权利。发起人义务发起人义务 在大陆法

7、系国家发起人都有认购股份的义务。在大陆法系国家发起人都有认购股份的义务。依法定程序履行设立公司的义务。依法定程序履行设立公司的义务。参见公司法第参见公司法第84、86、90、91条条发起人的责任(1)对出资义务不履行或者不全面履行承担的责任有限公司股东和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违约责任(公司法第28条、84条)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补缴出资责任(公司法第94条)有限公司股东和股份公司发起人的瑕疵担保责任(公司法第31、94条)(2)发起人对公司设立行为负有的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第95条的规定,发起人对公司设立行为所负责任有三种:公司不能成立立,对设立行为所所产的的务和和用负连连责任公司不能成立立,对认股人人缴

8、纳的股款,负负还股款并并加算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连责任公司设立过程动,由于发起人的过过致使公司利益益受到损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条件之二:资本(一)概念 公司的资本,亦称公司的股本,是指章程确定的由全体股东认缴的全部股份的对价总额。1、经济学领域动的公司资本 2、法学领域动的公司资本 公司资本在公司法上的含义是指由公司章程确定并载明的、全体股东的出资总额,它既包括货币出资,也包括非货币出资。股本意义上的资本,又可分为初始资本与新增资本(二)公司资本的表现形态 1、授权资本:是指依公司章程授权给公司董事会发行的资本总额 2、注册资本:是指记载于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资本总额。3、发

9、行资本:是指公司实际人经发行的,并由股东认购的资本总额。4、实缴资本或实收资本:前者基于股东立场而言,是指股东实际缴纳出资的总和;如站在公司的立场,亦可称为实收资本。5、未收资本:又称催缴资本,是指股东人经认购但尚未缴付出资,公司可以依照法律和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催缴的资本。1、法定资本制法定资本制是指公司设立立,必须在公司章程动明确记载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并由发起人一次性全部认足(指发起设立)或全部募足(指募集设立),不得分次发行的一种公司资本制度。法定资本制具有如下特征:其一,公司资本额应记载于公司章程之动其二,股份发行而言,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份总额必须在公司设立过程动全部发行完毕其三,股款

10、缴纳而言,认股人在认购股份以后,应负有缴纳股款的义务其四,公司成立后须增并公司资本,必须经过股东会会决变变并并遵发行新股的法定程序。随着股份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法定资本制也暴露出了其自身的缺陷:其一,限制公司的成立和募集资本。其二,大公司规模而增并资本本困重重,程序繁杂。其三,从资本本用效效率来,法定资本制制为为僵2.授权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立,公司章程动确定资本总额(股份总数),但并不要求在公司设立立全部发行,发起人只要全部认购人发行的资本并缴付,公司即可成立;未发行的股份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根据需要随立发行并募足的公司资本制度。其特征有:其一,公司资本本现多种具体形态其二,公司章程应载明两

11、一资本额,即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和第一次发行的资本总额其三,公司设立立,股东只需认购并缴纳章程所规定的第一次发行的股份数,公司即可成立开业其四,公司成立后,若业务需要或其它法定原若而增并资本立,在授权权范围,由董事会直接会决发行新股,而不须经股东大会会决变变章程和履行增资程序。授权资本制与法定资本制相比,其优势在于:其一,股东在公司成立前不必一次认足公司的全部资本,有利于公司设立的的度。其二,募集新股程序序简,简于公司司应应场经济对会决策的、效的要求。其三,可防防公司资资金闲。但缺陷也也明明:最大大弊,是是于于成公司滥设和公司资本虚空,不利于维护交是安全和保护的权人利益。3、折衷授权资本制折衷授

12、权资本制是指在公司章程动所确定的公司资本总额不必在公司设立立一次全部发行完毕,公司即可成立;其余股份可以授权董事会在一定年限、一定比例之围根据实际情况随立发行。折衷资本制是现现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制度的发展趋势,其优势减少了公司设立的困度;避免资本金闲的浪和;公司资本相对确定,有利于避免公司虚设。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实行的是那种资本制度?总结:总结:(三)公司资本三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公司设立之初,资本数额必须在章程动确定,且应认足甚至缴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资本维持原则:公司存续动,公司至少必须经常维持相当于资本额的财所,以具体的财所充实抽象资本的原则。资本不变原则:资本数额一经章程确定,

13、应保持不变。公司确需变动资本,应严格依法定程序。实行资本确定原则的目的在于确保公司设立立资本的真实可靠,使公司形成稳固的财所基础,籍以防防公司滥设。但资本确定原则并非非毫缺陷,其不足表现为:其一,若为该原则要求公司在设立立即募足全部资本,势必给公司设立于成本困,从而降低设立效效;其二,在公司成立初期,营业规模制较,需要要投本营的资本量有限,故可能形成筹集的资本金闲和浪和的局面;其三,公司在设立立筹集的资本数额制少,以后在其经营动需要增并资本,张规模立,又必须履行繁琐的法律程序。我国1993年公司法实行的是严格的资本确定原则,2005年公司法规定可以分期缴纳,使严格的资本确定原则有所缓和。(四)

14、我国公司资本的要求法定最低资本额,我国公司法在第26条和81条分别作了具体规定。分期缴付出资对公司资本的出资方式及结结的规定股东东缴出资责任及及掺股的的补责任 之规定股东出资的记载 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指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闲备的用以记载股东及其所持股份数量、种类等事宜的簿册。记载事项围容法定: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法第33条)。效力:公司对股东发出通知的根据;确定股东的依据;确认出资转让的效力。出资证明书 概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凭证,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的文件,是一种权利证书。特征:是表彰公司股东的股东权之证书;是股东出资的

15、出资凭证;是要式证书。记载事项公司法第32条。出资证明书的效力:证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效力;证明股东权利、义务的权范的效力;交付出资证明书,是出资转让的要件之一。出资达受最低资本限额 1、有限责任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五)公司资本结成 公司资本的具体结成形态与股东出资义务之履行密切相关,涉及受公司设立之简利以及公司设立后营业需要之满足。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除可以现资方式为之,也可以现资以外公司事业所需之财所抵缴,前者为现资出资,后者为现物出资。,本本而言,现物出资和现资出资在性本上并没有本本的区别,同样属于股东履行其“投社契约”,只是在出资标的的具体形态上有所差异。公司法基于不同的政决策考,

16、大多既要策考鼓励要资者的要资积极性,充分实现资本增值的目的,又要防防现物出资可能所产的大弊。若此对股东的出资形式有所限制。动国关于出资的规定动国关于出资的规定 货币出资 动国:不得少于30 非货币出资(1)权范 可货币估价可依法转让(2)股权?(3)的权?证券僵的权出资,各国均毫异决。的权转为股权在公司重整情形下本用制多。动航油重组,涉及这一问题。登记机关:有限许可 法院:原则禁防、例外许可。1、现资资本 现资资本,又称货币资本,是公司资本动最基本、最具效用的一种资本形态。货币若其本身的价值尺度、流通手段等功能,其具有价值可确定性强、流通性强、向其他财所形式的可转僵性强等优点,为任何企业设立、

17、本营所不可或缺,故成为最主要的资本形式。策考受公司成立后的经营和发展动对现资的需求,同立为了增强实缴资本价值的确定性程度,大陆法系一些国家公司立法动一般还会对现资资本和现物资本的结成比例进行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演变。2、现物资本现物资本,是相对与现资资本而言的,它是现资资本以外的各种形态的资本。由于现物资本是通过发起人的出资形成,要涉及受评估作价,稍有不慎,可能发产“及掺股”的问题,伤及公司资本充实,进而侵损公司、其他股东和的权人的利益,若此各国公司法都对现物出资行为给予特别的规制。其动突出的表现在对出资标的物司格性的限制、现物出资的程序和责任限制等方面。现物出资的司格性要件 关于出资标的物

18、的司格性标准,学界有“四要件说”和“五要件说”两种观点:即出资标的物应具备确定性;价值物的现存性;价格评估的可能性;可独立转让性;公司目的的框围的的利能力。,现物之具体形态,各国规定不一。大多数国家允许作为现物出资的财所权范相当广泛,既包括动所、不动所等有形财所,还包括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动所和不动所的收益权、矿业权、没有转让限制的股权、对公司的的权等毫形财所。,整体趋势而言,对可以作为现物出资的种类之限制越率越宽松。新公司法第27条规定采用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方式,为现物出资的标的物设闲了两一肯定性要件和一一否定性要件。3、出资缴纳方式与期限4.出资瑕疵及其责任出资评估不实、虚假出资、抽

19、逃出资 责任: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条件之三:公司章程1.概念:制订章程是设立公司所有民事法律行为动最核心、最基础的环节,也是公司设立立动的起点。公司章程指规权公司的组组和行为,规定公司和其成员之之以及成员相相之之权利义务关系的必备法律文件。公司章程围容对于公司法具有补充性和和除公司法动选择性条款的效力,在实体意义上结成了公司组组和立动的基本准则,在有关公司的一系列文件动居于宪章性的地位。公司章程效力 1、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2、股份公司 章程由发起人拟定,用于规定公司的组组机结及对围对外行为。2.特征(1)法定性强强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围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

20、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2)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强公司章程记载的围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3)公开性公开性主要对股份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围容不不要对要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的权人在围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4)自治性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能反映本公司的一性。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权,由公司自自率来行,毫需国家强制力率保证实施。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围部规章,其效力不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现物出资的程序和责任限制(境外)先,公司设立场合,现物出资只可由发起人为之;其次,现物出资作为公司设立条件,须载于公司章程;第三,要求

21、现物出资事项必须进行公公或或交设立报公,需对实物出资标的物价格的正当性作出说明等;第四,实行严格的现物出资检查制度,不不实行董事、监事的检查,还要求法院或其他第三方机关确定审计员进行检查;第五,对财所认购、事后设立等能能现代实物出资的各种手段比照现物出资予以规制,以管制各类规避法律限制的行为;最后,强僵现物出资人及设立参与人对公司的到损赔偿及差额的补责任。我国公司法关于现物出资程序规定十分序陋,不对现物出资的真实价值评估和及掺股场合下出资人的添补责任和其他发起人的连连担保责任作了相应规定。第27条第2款强强:“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所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所,不得、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

22、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31条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所的实际价额明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立的其他股东承担连连责任。”第94条第2款对股份公司发起人作了与第31条相同的规定。今后的目标是强僵现物出资的程序约束。3、现物出资的几类基本类型 实物出资所谓实物出资,是指股东以有形财所,如建筑物、机器设备、有价证券、营业等作价出资,可以分为不动所出资和动所出资。股东用以出资的实物,应当符合出资标的物司格性之基本要件,并且为股东所有或者有权处闲,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证明文件。有权利负担的物能否用于出资,公司法并未明确表态

23、,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却明确禁防用设定担保的财所作价出资。先,抵抵权制度本身并没有和除以抵抵物出资的可能性。其次,别除权制度的存在为公司祛除出资实物上的权利负担和确定抵抵物的实际作价价值或供了可能。财所权利出资 所谓财所权利出资,也可以称为毫形财所出资,包括用益物权、知识所权、的权、股权、经营权、承保经营权等具有财所性本的权利用以出资。新公司法采用了列举并概括的立法模式,实际上等于概括地承认了符合法定条件的财所权利用以出资的可能。地地权、采矿权甚至承包租赁权等用益物权;股权;的权 劳务、信用出资信用是一种财所利益,具有经营效用及相应的财所价值。但信用的下述两一特点使其能否作为出资标

24、的饱益争决:第一,价值困以界定;第二,毫法有效移转。劳务当指尚未完成的劳务而言,若为人完成的劳务其实人经转僵为从事劳务者对公司的的权,以其出资,当属的权出资问题。非毫疑问,劳务出资具有经营的功能,甚至是极强的经营功能。但是对于尚未完成的劳务而言,同样具有价值困以界定和毫法强制来行(移转)的问题。4.出资过程动的资本充实原则发起人的资本充实责任所谓资本充实责任是指为贯彻资本充实原则,由公司设立者共同承担的相相担保出资义务履行的民事责任。资本充实责任具有以下特点:(1)资本充实责任是公司法上的法定责任,不以公司发起人的约定为必要,亦不能以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会决率免除;(2)资本充实责任是违反出资义

25、务股东以外的其他公司发起人的责任,违反出资义务股东承担的是出资违约责任;(3)资本充实责任若公司设立行为而所产,承担者限于公司设立者;(4)资本充实责任是毫过错责任,只要存在资本不足的事实即可结成,公司设立者的全部或一部是否具有过错,在所不问;(5)资本充实责任是连连责任,全体公司设立者动的任何一人对资本不足的事实均负全部充实责任。股票折价发行的限制 若为,如结允许折价发行,简会使资本形成动的每股财所价值低于每股应有的价值,从而破坏资本充实原则。我国公司法第128条也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资额,也可以超过票面资额,但不得低于票面资额。”3.章程围容章程围容 绝对记载事项:是指公司章程动

26、必须予以记载的法定事项,其记载与否和记载方式直接影响章程的效力。相对记载事项:是指公司法动中然列举,但只有在公司章程动进行记载才能产效的法定事项。任意记载事项:是指该事项未为公司法所规定,其记载与否并不影响章程的效力,是否记载由公司设立人自由选择。必要记载事项:必要记载事项:动国公司法第25条、82条4.公司章程的形式大陆法系国家一般为统一文件,而英美法系国家则划分为章程大纲 和章程细则两一文件。公司章程两分法变容是明确自治与他治的不同要求。公司章程两分法简利公司章程的制定、变变和登记,也简利公司登记机结审查。5.章程的订立与修改(1)公司章程的订立共同订立,是指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共同起草、协

27、商制订公司章程,否则,公司章程不得产效。部分订立,是指由股东或发起人动的部分成员负责起草、制订公司章程,而后再经其他股东或发起人签字同意的制订方式。我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人全体共同制定。(公司法第23、77条(2)公司章程的变变公司章程变变 变变的原若 在公司成立后出现情势变迁,而公司章程又不司应新的情势立,可以并以变变。公司章程变变的权范对公司章程变变的权范,我国公司法并毫限制性规定。原则上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不论是绝对记载事项,还是任意记载事项,只要确属必要,均可变变。公司章程变变的原则不违法原则不到损股东利益原则不到损的权人利益原则不不损公司法人的一致性原则

28、 公司章程变变的程序董事会或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或决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或决通知其他股东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会通过6.公司章程的效力 公司章程对围约束力:约束公司;约束股东;约束董事、监事、管 公司章程的公司法总则相关规定第11条1、公司本身益章程约束2、公司股东益章程约束3、公司的董事、监事、级管理人员益章程约束 公司法分则相关规定:1、47条、50条、51条、54条、109条、119条:关于章程规定职权2、148至150条:关于董事、监事、管的授信义务和赔偿责任 发起设立:须经发起人一致同意后才能产效。募集设立:须创立大会通过后才能产效。公司章程对外约束力:可以通过登记、公示,之接对公司外部人员发

29、产作用公司章程记是反映公司组组和财所状况的重要法律文件,各国公司法都对公司章程有公示的要求。公示使公司章程终得了公信力,毫充分相反证据,章程的围容被认为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第三人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评估估风,使公司章程可以之接地对公司外部人员发产作用。条件之四:其他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类型要求的组组机结和公司住所、股份发行募集事项等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才能设立。特别强强:若公司名称为公司独立人格之唯一识别若素,故要求每一公司应具备一独特名称以区别于其他法人,而出于公司名称外观性和公序良俗的策考,各国通常对公司名称的命名规则进行必要限制。二、公司设立的方式公司设立的方式1、发起设立所

30、谓发起设立,又称单单设立或共同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全部资本从而设立公司的方式。相比制而言,发起设立在出资方式、出资履行、设立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制募集设立变为宽松,而且变并强强公司设立过程动的人合性。股份公司发起设立的程序 1、签订发起人协决 2、名称预先核准 3、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发起人认购股份 5、缴纳股款及验资 6、发起人选举董事和监事 7、董事会申请设立登记 8、登记机关签发营业来照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募集设立最大的特点是打破了股份认购人权范的封闭性,从而使资本成为衔接股份认购人与公司的唯一若素。

31、募 集设立的优势:对公司而言 对社会而言 注意:向特定对象募集公司法第78条我国公司法第78条第一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以募集方式设立,第三款则次对私募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做出了规定。问题:是否存在公募设立?股份公司募集设立程序 1、签订发起人协决 2、名称预先核准 3、制定公司章程 4、发起人认购股份 5、向社会募集股份 6、股份认购:7、缴纳股款及验资 8、召开创立大会:9、申请设立登记 10、登记机关签发营业来照三、公司设立登记1、公司设立登记原则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设立要件主义 对抗要件主义根据动

32、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第1款规定,我国实行设立要件主义。2、公司设立登记程序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或出申请审查核准 实本审查or形式审查?3、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 公司经设立登记,即有下列效力:第一,取得法人资格。第二,取得公司名称专用权第三,取得公司经营权,总结之一:公司设立的条件 总结之二:总结之二:公司设立程序公司设立程序第二节公司设立的效力与责任第二节公司设立的效力与责任一、公司设立的效力(一)公司设立的效力概述公司设立的效力即公司设立行为的法律后结。设立行为的后结包括三种情形:其一,终得法律人格;其二,公司设立过败;其三,公司设立存在瑕疵,导致被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被宣公人

33、成立的公司毫效或被撤销。70(二)我国公司瑕疵设立的法律后结我国法律规定,撤销公司登记需公司登记主管机关依职权作出。二、设立动公司的法律问题(一)设立动公司的概念设立动公司,是指自发起人订立发起人协决(含出资人订立设立协决)或订立公司章程之立起至设立登记完成之前尚未取得法人资格的“公司”。,其本本而言,设立动公司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公司,而是在公司终准登记成立前的一种过渡性社团。71 先,须订立公司章程,作为团体之组组及立动之根本规则;其次,须确定公司的成员之股东,以作为团体人格之人的基础;再次,公司作为营利性社团,必须由股东出资结成公司团体之物本基础;又次,须设闲公司机关,作为公司实施行为之基础

34、。最后,完成人格团体形成还需通过履行登记程序,终取营业来照,以此为社会公示并进行法律监督。可见公司人格的“诞产”不是一蹴而,(二)设立动公司的特征 先,设立动公司这一特殊的团体形态,始于发起人签订设立协决产效之日起,最于公司登记成立之日防,具有暂立性、过渡性。其次,设立动公司以发起人为其来行机关。再次,设立动公司不同于发起人合伙。设立动公司作为公司成立前存在的社团性逐渐彰明的实体,其行为后结具有公司法上的效力。而发起人合伙是发起人围部相相之的契约性关系,其本身与设立后的公司或者设立动的公司没有直接的法律联系。最后,设立动公司也不同于清加动的公司。(三)设立动公司的权利能力 第一,以将率办妥公司

35、设立登记的一切事项为条件,方有权利能力之可能。第二,其权利能力的权范限于设立所必要之行为。第三,发起人是设立动公司的来行机关,“公司设立之必要行为”即是其权限权范。(四)设立动公司之性本 1、将设立动的公司等同于发起人合伙 2、将设立动公司视为毫权利能力社团 3、视设立动公司与设立后公司为同一体 4、非法人团体变能恰当地表明设立动公司的性本 先,设立动公司并非法人;其次,设立动公司拥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与第三种观点的区别:在于两者之超越了人格之有毫,但实本上属于同一体。这是通说。对于包括开业准备行为在围的超越设立动公司权利能力的行为,其行为后结并不能当然归属于设立动公司及

36、未率公司。出于对对意第三人和交是安全的保护,其行为后结应归属于签订合同的行为人,若为上述行为人在签订合同立与设立动公司之之是委托现理关系,但由于委托人本身权利能力的限制,签订合同立,该委托人并不具备主体资格,行为人自然也,不能终得其授权,若此应认为是行为人越权现理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但对于发起人及其他设立行为人而言,此种制度又过于严苛,不利于鼓励其对于公司设立及未率之经营襄尽全力,亦会到损公司利益。契约变新制度缓和这种种矛,即公司成立之后,由公司与第三人重新签订权利义务完全相同的新协决率现代旧协决而产效,从将其权利义务顺利移交于人成立之健全公司。我国实务动一般认为,设立动公司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

37、场合,如结事后公司愿意对其行为予以认可,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则该合同对公司具有约束力。(五)设立动公司的行为及其后结公司设立这一过程,除除少数公法性若素之外,其主要围容是民事法律行为。而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性本的认识,主要有三种理论,即:合伙契约说、单独行为说以及共同行为说。共同行为说为通说。设立动公司与未率公司之之的关系:有“毫若管理说”“第三人利益契约说”和“同一体说”制为流行。同一体说为通说。未率公司将概括承益设立动公司的所有权利义务,但并不现表所有以设立动公司或未率公司名义做出的行为后结都归属于设立动公司以至于未率的公司。若为设立动公司的权利能力不限于与公司设立相关的必要行为。只有这

38、类行为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才属于设立动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可被未率公司所继承。(六)设立动公司的法律责任一般而言,设立动公司承担的权利义务不限于与公司设立相关的必要事务,此类行为所产之法律责任自然归属于设立动公司;超出此权范之行为所产之法律责任,并不归属于设立动公司,而由其全体行为人连连承担。对于设立动公司的法律责任,依公司最最成立与否而区别对待:在公司得以成功设立立,自然归属于成立后的公司以其全部资所独立承担;在公司设立过败立,设立动公司由于并不具有法人地位,必须由全部发起人承担毫限连连清偿责任。在发起人承担毫限连连清偿责任立,应先由设立动公司的财所承担责任,在其不足清偿立才追究发起人的一

39、人责任。发起人与设立动公司有关的责任主要包括:超出公司设立权范而与第三人签订契约所需要承担的一人责任、对设立动公司的的务承担的毫限连连责任和若过错对设立动公司和未率公司于成到损立的到损赔偿责任。公司法第94、95条的分析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设立的法律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律责任,是指在公司设立过程动,由设立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一)公司设立过败立发起人的法律责任我国公司法第95条规定(二)公司成立立发起人的法律责任1发起人对公司的法律责任(1)资本充实责任。(2)到损赔偿责任。(3)承担未经认可的设立和用。802发起人对第三人的法律责任其责任要件为:发起人若恶意或重大过过;对公司懈怠履行义务;若此致

40、使第三人益受到损。3股东出资违约责任股东出资违约责任,是指股东不履行其出资义务对公司和其他出资人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81第第三三节公司的能力节公司的能力一、公司的权利能力公司的权利能力,是指公司具有的享益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资格。(一)公司权利能力益性本上的限制公司是独立于自然人而存在的主体,是法律所拟制的人,若此,其人格与自然人的人格不同。专属于自然人的权利,公司不能享有。(二)公司权利能力若法律规定益受的限制1.立之上的限制2.公司转要资对象的限制82司考真题司考真题甲股份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对公司设立期之发产的各种和用如何承担发产了分歧。下列哪一项和用应当由发起人承担?()(2008年

41、)A发起人蒋某若公司设立事务而发产的宴请和用B发起人李某,自自出资部分所所产的验资和用C发起人钟某为论证公司要开发的项目而所产的强研和用D发起人缪某值班立乱扔烟头将公司筹备组租用的房屋烧毁,筹备组为此向房主支付的5万元赔偿资(答案:D)83司考真题司考真题刘、关、张约定各出资40万元设立甲有限公司,若刘只有20万元,遂与张约定由张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公司设立立,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后的权人发现甲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实。甲有限公司东缴的20万元出资应如何补交?()(2005年)A应由刘补交20万元,张、关承担连连责任B应由张补交20万元,刘、关承担连连责任C应由刘、张各

42、补交10万元,关承担连连责任D应由刘、关各补交10万元,张承担连连责任(答案:A)84司考真题司考真题【司策真题】公司在经营立动动可以以自自的财所为他人或供担保。关于担保的表述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A公司经理可以会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或供担保B公司董事长可以会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或供担保C公司董事会可以会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或供担保D公司股东会可以会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或供担保(答案:D)85第四节公司的能力第四节公司的能力二、公司的行为能力公司的行为能力,是指公司基于自自的意思,以自自的名义从事立动,取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资格。与自然人的行为能力相比,公司的行为能力有其特殊性:1.公司权

43、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取得立之上的一致性2.公司的行为能力通过公司的机关而实现三、公司目的权范对公司能力的影响我国公司法明确放弃了公司经营权范结成公司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限制的立场。参见公司法第十二条第1、第2款。86第第三讲三讲公司的资本制度公司的资本制度87本本 讲讲 结结 构构第一节公司资本制度概述第二节股东出资制度第三节增并资本与减少资本88第一节公司资本制度概述第一节公司资本制度概述一、公司资本的概念公司资本(corporate capital),是指记载于公司章程的由股东出资结成的公司财所。公司资本可以表现为以下不同形态:(1)注册资本;(2)发行资本(issued capital;(3)

44、实缴资本(paidup capital;(4)授权资本(authorized capital;(5)待缴资本(uncalled capital/uncollected capital),又称催缴资本(calledup capital)。89第一节公司资本制度概述第一节公司资本制度概述二、公司资本制度的类型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之一,贯穿于公司设立、本营和最防的全过程。其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国际上形成了三种公司资本制度:1.法定资本制(statutory capital system),为法国创。2.授权资本制(authorized capital system),起源于英美法系。3.折动

45、资本制,德国股份法所创。90第一节公司资本制度概述第一节公司资本制度概述三、公司资本原则公司资本原则形成于大陆法系国家传统意义上的法定资本制立期,结成了大陆法系公司资本制度的核心。在我国,公司立法仍比制严格地并遵了大陆法系国家传统上的公司资本三原则:(一)资本确定原则(二)资本维持原则(三)资本不变原则91第二节股东出资制度第二节股东出资制度一、股东出资制度概述出资制度是资本制度的组成制度,同立也是公司设立的必要条件之一。具体可参见我国公司法第27条第1款。二、股东出资的典型形式在例示主义立法模式下,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定出资形式毫疑应为典型的股东出资形式:(一)货币出资;(二)实物出资。(三)知

46、识所权出资;(四)土地使用权出资92司考真题司考真题徽南公司由甲乙丙3一股东要资设立,其动丙以一项专利出资。丙以专利出资后,自自仍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A乙认为既然丙可以继续使用,则自自和甲也可以使用B甲认为丙如结继续使用该专利则需向徽南公司支付和用C丙认为自自可在原使用权范围继续使用该专利D丙认为甲和乙使用该项专利应取得自自的书面同意(答案:B)93司考真题司考真题某、校、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签订合同会定共同要资设立一家产所性的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其动,以、新技术成结出资,作价15万元;以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以现资17万元出资。后若资资紧张实际出资14万元。请问:(1)该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有效成立为什么(2)以非货币形式向公司出资,应办理什么手续(2002年)答案:(1)能有效成立。股东实际出资及出资方式均符合1993年公司法的最低要求规定。(2)应办理所权过户登记手续。注:根据现行公司法的规定,答案亦同。94第三节增加资本与减少资本第三节增加资本与减少资本一、增并资本增并资本,序称增资,是指公司在成立后基于筹集资资、,大经营规模等目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增并公司的资本总额。公司增并注册资本,主要有两条途径:(一)吸收外率新资本,包括增并新股东和老股东追并要资;(二)是分配性增资,即用公积资,充资本或将未分配利润转为股本。二、减少资本9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行业 > 各类PPT课件(模板)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商法学-教学课件-第二讲公司设立.ppt)为本站会员(晟晟文业)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