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1第第1010章章 国际贸易货物的检验与检疫v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商品检验检疫的基础知识;了解商品检验检疫机构;掌握商品检验检疫证书的种类;掌握商品检验检疫的程序和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检疫条款的规定方法和注意事项。P2P3商品检验检疫的基础知识1商品检验检疫机构2商品检验检疫证书3商品检验检疫的程序和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检疫条款4本章核心要点本章核心要点P4案例引入案例引入v案例案例1 1v 某合同商品检验条款中规定以装船地商检报告为准。但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却发现商品品质与约定规格不符。买方经当地商检机构检验并凭其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卖方却以上述商检条款拒赔。请问:卖方拒赔是否合理?P
2、5案例引入案例引入v案例案例2 2v 进口方委托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上规定:卖方除提交发票、装箱单和货运单据外,还须提交“商品净重检验证书”。进口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卖方仅提供了重量单。买方立即委托开证行向议付行提出拒付,但货款已经押出。事后,议付行向开证行催付货款,并解释卖方所附的重量单即为净重检验证书。请问:重量单与净重检验证书一样吗?开证行能否拒付货款给议付行?P6案例引入案例引入v案例案例3 3v 韩国A公司出售一批电视机给香港B公司,B又将这批电视机转售给泰国C公司。在该批电视机到达香港时,B已发现电视机质量有问题,但B仍将这批电视机转船直接运往泰国。泰国公司收到该批电视机后,经检验,发现
3、电视机有严重的缺陷,要求退货。B转向A提出索赔,但遭韩方A公司的拒绝。请问:韩方有无权利拒绝赔偿?为什么?P71.1 1.1 国际贸易的作用和特点国际贸易的作用和特点 v 1.1.1 1.1.1 国际贸易的作用国际贸易的作用v 1.1.21.1.2国际贸易的特点国际贸易的特点 1 1国际贸易难度比较大国际贸易难度比较大 2 2国际贸易风险比较多国际贸易风险比较多 3 3国际货物贸易交易复杂程度高国际货物贸易交易复杂程度高 4 4国际贸易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国际贸易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5 5对从事国际贸易的人才素质要求更高对从事国际贸易的人才素质要求更高P810.1 10.1 商品检验检疫概述v1
4、0.1.1 商品检验检疫的含义v 商品的检验检疫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对买卖双方成交的商品,由具有权威性的检验检疫机构对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卫生、安全及装运条件进行检验,对涉及人、动植物的传染病、病虫害、疫情等进行检疫并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官方检验检疫证明、居间检验检疫公证和鉴定证明的全部活动。商品检验检疫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荣誉和对外贸易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内的生产,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保护我国的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P910.1 10.1 商品检验检疫概述 10.1.2 商品检验检疫的范畴v 1.法检商品v 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实行目录管理,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5、根据对外贸易需要,公布并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行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简称法检商品目录),凡列入目录的商品称为法定检验商品,即国家规定实施强制性检验的进出境商品。进出口属于国家法检商品的进出口商在进出口报关前必须到商品检验检疫部门进行报检,凭检验检疫合同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才能到海关办理进出口的报关,否则海关不予放行v 2.非法检商品v 对于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境商品是否再需要检验,由对外贸易当事人决定。对外贸易合同约定或者商品的收发货人申请检验检疫时,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实施检验检疫并制发证书。此外,检验检疫机构对法检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予以监督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
6、、价值较高、技术复杂,或有环境及卫生、疫情标准的重要进出口商品,收货人应当在对外贸易合同中约定在出口装运前进行预检验、监造或监装,以及保留货到后最终检验和索赔的条款。P1010.1 10.1 商品检验检疫概述v10.1.3 商品检验检疫制度的组成v 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包括: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以及国境卫生监督制度。v 1.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v 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其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品质、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的制度。商品检验机构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内容包括商品的质量、规格
7、、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我国商品检验的种类分为四种,即法定检验、合同检验、公正鉴定和委托检验。对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的进出口商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标准检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的商品,依照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检验。P1110.1 10.1 商品检验检疫概述v 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v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其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行动植物检疫的进
8、出境监督管理制度。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动植物检疫监督管理的方式有:实行注册登记、疫情调查、检测和防疫指导等。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进出境携带和邮寄物检疫、出入境运输工具检疫等。P1210.1 10.1 商品检验检疫概述v 3.国境卫生监督制度v 国境卫生监督制度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其他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在进出口口岸对出入境的交通工具、货物、运输容器以及口岸辖区的公共场所、环境、生活措施、生产设备所进行的卫生检查、鉴定、评价和采样检验的制度。我国实行国境卫生监督制度是为了防止传染
9、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人体健康。其监督职能主要包括:进出境检疫、国境传染病检测、进出境卫生监督等。P1310.2 10.2 商品检验检疫机构v 10.2.1 商品检验检疫机构的含义v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交易双方除了自行对货物进行必要的检验外,还必须由某个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境或入境。这种根据客户的委托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进出境商品进行检验、鉴定和管理的机构就是商品检验机构。国际上的商品检验机构名称各异,有的称公证行(Authentic Surveyor)、宣誓衡量人(Sworn Measurer),有的称实验室(Laboratory)等。P1410.2 1
10、0.2 商品检验检疫机构v10.2.2 国内外商品检验检疫机构概述v 1.国外的商检机构 v 在国际贸易中,从事商检的机构很多,有官方检验机构、半官方检验机构和非官方检验机构。官方检验机构是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投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对出入境商品实施强制性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的机构,如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日本通商产业检查所;半官方检验机构是由国家政府授权、代表政府行使某项商品检验或某一方面检验管理工作的民间机构,如美国担保人实验室(Underwriters Laboratory,UL);非官方检验机构是由私人创办,具有专业检验、鉴定技术能力的公证行或检验公司,如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
11、SGS)、英国劳合氏公证行(Lloyds Surveyor)。P1510.2 10.2 商品检验检疫机构v 2.2.我国的商检机构及其基本任务与职责我国的商检机构及其基本任务与职责 v(1)(1)我国的商检机构概述我国的商检机构概述v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Inspection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QSIQ),简称质检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
12、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为履行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能,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有35个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陆空口岸和货物集散地设有近300个分支局和200多个办事处,共有检验检疫人员3万余人。质检总局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垂直管理。为履行质量技术监督职责,全国共设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下设2800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共有质量技术监督人员18万余人。质检总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实行业务领导。P1610.2 10.2 商品检验检疫机构v(2)我国商检机构的基本任务v 我国商检机构具有法定检验(Legal Inspection)
13、、公证鉴定和监督管理三项基本任务。v 法定检验v 商检机构依据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出口商品实施强制性的检验。按规定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口;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者,不准销售、使用。实施法定检验的商品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和其他法律法规加以规定。P1710.2 10.2 商品检验检疫机构v 公证鉴定v 应国际贸易关系人的申请,商检机构以公证人的身份,办理规定范围内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业务,并出具证明,作为当事人办理有关事务的有效凭证。例如,品质、数量证明;残损鉴定和海损鉴定;车、船、飞机和集装箱的运载鉴定;普惠制产地证。v 监督管理v
14、 商检机构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对进出口商品有关企业的检验部门和检验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评审;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抽查检验;与海关配合打击走私,进行伪劣、假冒产品的查处;对进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销售或进出口等,是我国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执行检验把关的重要手段。P1810.2 10.2 商品检验检疫机构v(3)我国商检机构的主要职责v 组织起草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拟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发布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监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国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技术法规工作
15、。v 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国质量工作,研究拟定提高国家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依法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10.2 10.2 商品检验检疫机构P19 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审批和管理国家计量基准和标准物质;制定计量器具的国家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量值传递;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的计量行为。拟定出入境检验检疫综合业务规章制度;负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管理;负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管
16、理。组织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管理国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监督管理;管理国内外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依法负责出入境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监督检验和监督管理;管理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管理出口企业对外卫生注册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和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管理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工作,审查批准法定检验商品免验和组织办理复验;组织进出口商品检验检
17、疫的前期监督和后续管理;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标识)、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出口质量许可,并负责监督管理。10.2 10.2 商品检验检疫机构P20 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依法审批并监督管理涉外检验、鉴定机构(含中外合资、合作的检验、鉴定机构)。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11 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对国内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组织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
18、化、计量、质量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12 管理与协调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代表国家参加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国际组织或区域性组织,签署并负责执行有关国际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审批与实施有关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卫生与植物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管理上述协议的通报和咨询工作。10.2 10.2 商品检验检疫机构P2113 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科技发展、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引进;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统计、信息、宣传、教育、培训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提
19、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14 垂直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实行业务领导。15 管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6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为加强对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国务院决定组建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为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主管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为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的履行
20、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10.3 10.3 商品检验检疫证书v10.3.1 10.3.1 商品检验检疫证书的含义和作用商品检验检疫证书的含义和作用v 1.商品检验检疫证书的含义v 商品检验检疫证书是指进出口商品经商品检验检疫机构检验、鉴定后出具的证明检验检疫结果的书面文件。商品检验检疫证书的种类很多,在实际进出口商品交易中,应在检验检疫条款中规定检验检疫证书的类别及其商品检验检疫的要求。P2210.3 10.3 商品检验检疫证书v2.2.商品检验检疫证书的作用商品检验检疫证书的作用v(1)结汇单据v 商品检验检疫证书是出口人凭以交单结汇和银行凭以议付或付
21、款的单据之一。当信用证要求出口商提供检验检疫证书时,出口人必须按规定交付各种证书,而不能以别的单据来顶替。商品检验检疫证书内所列的内容如果与信用证的规定不符,银行将拒绝议付或付款。v(2)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v 商品检验检疫证书是证明卖方交货的品质、数(重)量、包装的安全以及卫生条件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如果证书所列的内容与合同不符,进口人有权据以拒付货款、拒收货物甚至提出索赔。P2310.3 10.3 商品检验检疫证书v10.3.2 10.3.2 商品检验检疫证书的种类和用途商品检验检疫证书的种类和用途v 1.品质检验证书v 2.重量或数量检验证书v 3.兽医检验证书v 4.卫生/健康
22、证书v 5.消毒检验证书v 6.熏蒸检验证书v 7.残损检验证书v 8.积载鉴定证书v 9.财产价值鉴定证书v 10.船舱检验证书v 11.生丝品级及公量检验证书v 12.产地证明书v 13.舱口装/卸载证书P2410.410.4商品检验检疫的程序和合同中的商品检验商品检验检疫的程序和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检疫条款检疫条款v10.4.1 商品检验检疫的程序v凡属法定检验检疫商品或合同规定需要检疫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的商品,对外贸易关系人均应及时提请检疫机构检验。我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程序主要包括报验、抽样、检验和签发证书四个环节。P2510.410.4商品检验检疫的程序和合同中的商品检商品检验检
23、疫的程序和合同中的商品检验验检疫条款检疫条款v1.1.报验报验v进出口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检疫机构申请检验。凡属检疫范围内的进出口商v品,都必须报验。v(1)出口报验手续v 填写货物报验单v 报验的单据和资料v(2)进口报验手续v2.抽样v3.检验v4.签发证书P2610.410.4商品检验检疫的程序和合同中的商品检商品检验检疫的程序和合同中的商品检验验检疫条款检疫条款v10.4.2 10.4.2 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检疫条款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检疫条款v在国际贸易中,商品检验检疫条款是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关系到出口商所交货物品质、数量、包装等方面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合同的履行、索赔、诉讼等诸多法律
24、问题。商品检验检疫条款一般为合同中格式条款,即进口商或出口商事先在合同中加以列明,贸易磋商时由对方进行确认,其内容一般包括检验权问题、检验机构、检验时间、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等P27v 1.1.检验权问题检验权问题v(1)以离岸品质、重量为准v(2)(2)以到岸品质、重量为准以到岸品质、重量为准v(3)以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在货到目的港后允许买方有复验权v 2.检验机构v 在国际贸易中,进行商品检验的机构主要有三类:一是由国家设立的商品检验机v 构,在我国就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是由私人或同业公会、协会开设的公证v 行;三是生产、制造厂商或产品的使用部门设立的检验机构。
25、P28v3.检验时间v检验时间一般就是品质、数量索赔的期限。在检验条款中通常都规定,买方必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若干天内(如30天内)进行检验或规定买方应于货物在目的港卸货后若干天内进行检验。如果不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检验,买方就失去检验的权利,进而失去最终的索赔权。v5.5.商品检验检疫条款样例商品检验检疫条款样例P29v4.4.检验标准和方法检验标准和方法v(1)检验标准v 商品检验标准是指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所依据的标准,如对商品品质、规格、包装等项目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抽样、制样或检验方法及检验仪器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等。通常有生产国标准、进口国标准、国际通用标准和买卖双方协定标准等。例如,根据
26、我国法律,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标准如下。v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标准检验 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的,或虽有规定但低于对外贸易合同的,按照对外贸易合同规定的检验标准检验;凭样品成交的,应当按照样品检验;均未规定检验标准的,按照生产国标准、有关国际标 准或者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标准检验。P30v(2)检验方法v检验方法不同,其结果不一,容易引起争议。为了避免争议,必要时应在合同中订明检验方法。商品品质的检验方法有感官检验法和理化检验法;商品数量的检验方法有称量法、点数法和理论计算法。P
27、31v5.5.商品检验检疫条款样例商品检验检疫条款样例(1)(1)双方同意以装运港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双方同意以装运港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的品质和数量的品质和数量(重量重量)检验证书作为相关信用证项下检验证书作为相关信用证项下议付所提交单据的一部分。买方有权对货物的品质议付所提交单据的一部分。买方有权对货物的品质和数量和数量(重量重量)进行复验,复验费由买方承担。如发进行复验,复验费由买方承担。如发现品质或数量现品质或数量(重量重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但须提供经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索赔。但须提供经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P
28、32v(2)买卖双方同意以装运港(地)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质量和重量(数量)检验证书作为信用证项下依附单据的一部分。买方有权复检,复检费用由买方承担。如发现质量和/或重量(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但必须提供经买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索赔期为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天内。P33v(3)买卖双方同意以制造厂(或某公证行)出具的质量和重量检验证书作为有关信用证项下付款单据之一,但不作为商品检验的最后依据,货物到达目的港卸货后天内经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复检,发现质量和重量(数量)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时,除属保险公司或承运人负责者外,买方凭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可向卖
29、方提出退货和索赔。所有因退货和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抽样是可行的,买方可应卖方要求将有关货物的样品寄给卖方。P34本章练习题本章练习题v一、简答题一、简答题v1.1.简答我国商检机构的三项基本任务。简答我国商检机构的三项基本任务。v2.2.简答我国商品检验检疫制度的组成。简答我国商品检验检疫制度的组成。v3.3.简答我国商品检验检疫的范畴。简答我国商品检验检疫的范畴。v4.4.简答商品检验证书的作用。简答商品检验证书的作用。v5.5.简答商品检验条款的内容。简答商品检验条款的内容。P35二、案例分析题v 1.买卖合同中的检验条款规定“品质异议须于
30、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但均须提供已经卖方同意的公证行的检验证明”。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买方认为,卖方交货品质存在严重缺陷,便通告卖方拟聘请国际检验机构,并建议选择劳合氏在希腊的代理机构对到货进行检测。当买方提出品质异议时,卖方曾建议由中国商检机构检验,并表示同意全部退货,而买方拒不按合同规定处理品质异议,却坚持擅自找检验机构检测,在卖方未表示同意的情况下,买方擅自聘请劳合氏在比雷埃夫斯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劳合氏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测所作的结论是“100%不可议付”。卖方认为该项检测报告是无效的,不能作为认定货物品质的依据。因此,双方产生争议,买方遂向中国国防大学国际经济贸易仲
31、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如果你是仲裁员该如何裁定本案例?P36v 2.进口方委托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上规定:卖方须提交“商品净重检验证书”。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后,发现卖方仅提供了重量单。买方立即委托开证行向议付行提出拒付,但货款已经押出。事后,议付行向开证行催付货款,并解释卖方所附的重量单即为净重检验证书。v 请问:(1)重量单与净重检验证书一样吗?v (2)开证行能否拒付货款给议付行?P37v 3.我国某外贸公司曾按信用证付款方式向荷兰鹿特丹出口一批食品,买方开来信用证中要求提供“货物无病毒,适于人类食用”的卫生证明。货物装船后,卖方议付款时,议付行发现卖方提交的卫生证明中漏写“货物无病毒”字样,实为单
32、证不符,便两次去电开证行征求意见,但开证行始终不予答复。后为了避免开证行拒付,只好由卖方重新按来证要求更换卫生证明,结果遭受延迟收汇20多天的利息损失。v 出口商应从本案例中吸取什么教训?P38v 4.2013年11月,我国某公司与香港一公司签订了一个进口香烟生产线合同。设备是二手货,共18条生产线,由A国某公司出售,价值100多万美元。合同规定,出售商保证设备在拆卸之前均在正常运转,否则可更换或退货。设备运抵目的地后发现,这些设备在拆运前早已停止使用,在目的地装配后也因设备损坏、缺件根本无法马上投产使用。但是,由于合同规定如要索赔需商检部门在“货到现场后14天内”出证,而实际上货物运抵工厂并
33、进行装配就已经超过14天,无法在这个期限内索赔。因此,工厂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加工维修。经过半年多时间,花了大量人力物力,也只开出了4条生产线。请对该案例进行分析。P39v 5.日本A公司出售一批电视机给香港B公司,B又把这批电视机转售给泰国C公司。在日本货物到达香港时,B已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但仍将这批货物转船直接运往泰国。泰国公司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有严重的缺陷,要求退货。于是B转向A提出索赔,但遭日方A公司的拒绝。问日方有无权利拒绝?为什么?P40v 6.合同中的检验条款规定:“以装运地检验报告为准。”但货到目的地后,买方发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经当地商品检验机构出具检验证书后,买方可否向卖方索赔?为什么?P41P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