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第二章 国家权力与国家形式国家权力与国家形式 教学目的与要求:第二章第二章 国家权力与国家形式国家权力与国家形式第一节第一节 国家权力国家权力 一、权力概说一、权力概说 1、权力的涵义、权力的涵义 汉语:汉语:“权力”在汉语中简称“权权”。从我国古代书籍来看,“权”有不同的用法。一是当名词名词使用,如广雅释器中说:“锤谓之权。”锤是古时测定物体重量的器具,我国现存最早的锤是战国的秦权和楚权,多为铜质或铁质。春秋战国时,“权”被引申和扩展。获得了新的含义,成为常用字。在这一时期,“权”字在诸子百家的著述中屡见不鲜,并常常当作动词使用。当动词动词使用有两种用法:一是衡量审度之义一是衡量审度之
2、义,孟子说:“权,然后知轻重。”又说:“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梁惠王上,见朱熹集注四书集注,第254页)这里的着重点在“权”,强调的是衡量选择之意;二是制约别人的能力。二是制约别人的能力。如早期法家慎到慎到在其所著的威德篇中就说:“故贤人而屈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尊也。”这里的着重点在“力力”,强调的是权力大小、轻重之意,这已经具有现代意义权力的含义了。汉语中“权”:公平、平衡之意。词源:词源:英语“Power”一词来源于法语“Pouvoir”,法语来源于拉丁文“Potestsd”或“Potentia”,意指能力。它们皆从拉丁语的动词“Poters”即“能
3、够”引申而来,指贯彻某种意志以达成一定目标的能力。第二章 第一节 近代:近代:两种观点:一是“能力说能力说”。即认为“权力”是指一指一个行为者(个人或机构)影响其他行为者(个人或机构)个行为者(个人或机构)影响其他行为者(个人或机构)的态度和行为的能力的态度和行为的能力。多数思想家持此观点。如马克马克斯斯韦伯韦伯就说过:“我理解的权力,就是一个或若干人在社会活动中即使遇到参与该活动的其他人的抵制,仍能有机会实现他们自己的意愿。”(马克斯韦伯文选,第180页,天津大学出版社,)托马斯托马斯戴伊戴伊也说:“权力是担任某种职务的人在决定时所具有的能力或潜能。而这种决定却能影响这种社会制度中的其他一些
4、人。”(美托马斯戴伊:谁掌管美国第9页,世界知识出版社)我国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孙中山也说:“有管理众人之事的力量,便是政权。”(孙中山选集,第693页)第二章 第一节 一种是“关系说关系说”。即认为“权力”是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一个人或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持这种观点的人也不少。如托马斯霍布斯在利维坦一书中就认为:权力即一种主动出击的“行动者”和被动承受对象之间的因果关系。行动者的权力和有效的动因是一回事。罗伯特达尔也认为:“权力是行动者之间的一种关系,通过这种关系,其中某人带动别人采取行动,没有这种关系,他们就不会这样做。”(转引自法莫里斯迪韦尔热:政治社会学,华夏出版社,
5、第108页)拉斯维尔和卡普兰拉斯维尔和卡普兰:“权力是施加影响力的特例:这是借助制裁(真正的或威胁性的)背离拟行政策的行为来影响他人的决策的过程”。第二章 第一节 以上两种观点虽着眼点不同,但都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权力”的特性,而且,其共同点是:都把权力看成是一种力量,依靠这种力量可以造成某种特定的局面或结果,即使他人的行为符合自己的目的性。他们皆指出了权力影响力过控制力,但未揭示权力的来源、基础,不过在一定程度上触及到了权力的本质。因此,综合上述观点,我们可以给权力下如下定义:定义:权力是一种社会关系,它存在于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权权力是一种社会关系,它存在于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权力是具有一定
6、资格的人(权力主体),为了自己的目的,力是具有一定资格的人(权力主体),为了自己的目的,通过一定的方式,制约或支配他人(权力客体)行为的能通过一定的方式,制约或支配他人(权力客体)行为的能力。权力本质上是特定的力量制约关系。力。权力本质上是特定的力量制约关系。体现的是权力拥有者和权力客体两个意志主体不平等的关系。第二章 第一节 2、权力的构成、权力的构成 权力作为一种社会关系,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支配和服从关系,是要有一定的要素才能构成的。由以下要素构成:(1)权力主体。是权力的拥有者 (2)权力客体。是权力作用的对象。(3)权力目的。是权力主体通过行使权力所要实现的目的,主要表现为利益或价值。(
7、4)权力作用的方式。概括有三种:强制的方式、报偿的方式、信仰的方式。(5)权力的实现。即权力主体作用于权力客体后所收到的实际效果。第二章 第一节 3、权力的本质、权力的本质(1)权力的本质 A.权力是一种社会关系。权力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产物。B.权力是一种阶级关系。在阶级社会中,权力都带有一定的阶级性,反映着一定的阶级关系。简言之,权力所反映的阶级关系有以下几种情况:阶级对立关系、阶级合作关系、阶级团结关系。C.权力是一种利益关系。首先,权力关系的形成必须有其共同的利益作基础,只有对权力关系范围内所有的人都有利,权力关系才能成立。当然,其次,权力关系的形成必须对权力行使者有利
8、,如果对行使权力的人都没有任何利益,那么,就很难有人去行使权力了。再次,权力关系的形成必须对权力支配者有利,如果对权力支配的人没有利益,谁都不会服从权力的指挥。第二章 第一节 (2)权力的属性 A.人性与非人性。B.阶级性与非阶级性。C.科学性与非科学性。D.主观性与客观性。第二章 第一节 二、政治权力二、政治权力 1、政治权力定义、政治权力定义 政治学意义上的权力主要涉及政治关系,是围绕国家权力所形成的支配和控制关系。政治权力政治权力就是指在特定的政治共同体中,政治主体依在特定的政治共同体中,政治主体依靠一定的政治强制力,为实现某种利益和原则,在政治运靠一定的政治强制力,为实现某种利益和原则
9、,在政治运行过程中体现出的对一定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行过程中体现出的对一定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这里包含着三个相互关联的环节,即:由谁来行使政治权力?(主体:国家政府)政治权力所依靠的力量是什么?(强制力)政治权力的行使要达到什么目的?(利益)第二章 第一节 2、政治权力特征、政治权力特征(1)排他性与多元性。(2)强制性与制约性。(3)意识性与渗透性。(4)工具性与组织性。(5)不受法律的约束性。(6)动态发展性。3、政治权力的类型、政治权力的类型(1)强制性权力。(2)功利性权力。(3)操纵性权力。(4)合法性权力。(5)人格型权力。第二章 第一节 4、政治权力的基础、政治权力的基础(1)武
10、力。(2)财富。(3)技能。(4)动机。(5)知识。5、政治权力的功能、政治权力的功能 (1)政治权力具有对社会资源进行强制性分配的功能。社会资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经济资源(主要有土地、矿藏、森林、水源和人口等自然资源)、政治资源(主要有政治地位、政治职位、政治荣誉、政治权利、政治利益等)、文化资源(主要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成果、文化遗产和文艺作品等)第二章 第一节 (2)政治权力具有社会纽带和粘合剂的功能。(3)政治权力具有对经济的巨大反作用功能。政治权力对经济的反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A.政治权力的归属对社会经济基础的确立产生直接的影响,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速度产生间接影响。B.政治权力
11、可以沿着经济发展的方向起作用,就会促进经济发展。C.政治权力也可以沿着经济发展相反的方向起作用,就会阻碍经济发展。(4)政治权力还具有管理社会的功能。此外,政治权力还具有进行国际交往,参与维护国际秩序等功能。第二章 第一节 三、国家权力三、国家权力 1、国家权力及内容、国家权力及内容 国家权力是按照统治阶级意志,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管辖政治和社会公共事务,对内对外正式代表国家并以国家机构保障实施的权力。它特指以国家政权为主体所发生的政治权力关系。在国家层次国家层次上所形成的权力关系,就是主权主权。国家主权是国家最高权力,具有绝对的、永久的性质,即具有至高无上、不受限制、不可分割的性质。在国家机构层
12、次所形成的权力关系,则一般指治权即政府权力政府权力。国家主权是抽象的、无限的,而政府权力是具体的、有限的。政府权力派生于国家主权,从属于国家主权。第二章 第一节 国家权力内容国家权力内容(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述):(1)国家权力是根源于社会经济基础的政治权力。国家是社会经济关系中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国家权力也成为统治阶级经济支配权力的政治体现。(2)国家权力是占据政治统治地位的阶级力量。国家权力所表达的国家意志本质上是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意志,国家权力实质上是阶级统治的权力,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巩固其阶级统治而将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结果。(3)国家权力是承担着社会管
13、理职能的公共权力。第二章 第一节 2、国家权力的特征、国家权力的特征 (1)主权性。主权是国家权力的基本属性。它是对内的最高性与对外的独立性(平等性)的统一。(2)强制性。约束性、物质力量后盾。(3)普遍性。对一切成员具有约束力。3、国家权力的结构、国家权力的结构 立法权 国家功能性权力 行政权 司法权 国家层次性权力 中央权力 地方权力 第二章 第一节 (1)国家权力的横向结构 国家权力的横向结构,是国家功能性权力相互关系和运行原则的结构性构成。国家权力的横向结构在国家政权组织原则和组织形式上的体现,就是国家的政体。不同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原则:奴隶与封建制国家 集权制原则 资本主义国家 三权分
14、立与制衡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 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第一节 (2)国家权力的纵向结构 国家权力的纵向结构是国家层次性权力相互关系和运行原则的结构性构成。国家权力的纵向结构,在国家组织和机构方面体现为中央政权机关和地方政权机关的相互关系结构。它包括:纵向权力的划分和配置 纵向权力的协调和制约第二章 第一节 四、政治权力的腐败和制约四、政治权力的腐败和制约(一)权力腐败的实质(一)权力腐败的实质 “腐败”一词原意指物质的一种化学运动状态,即事物由原初的纯粹状态而变质和腐烂。后来逐渐演变为泛指人类的道德行为或社会风气的败坏和堕落。在现代社会中,“腐败”概念一般作为“权力腐败”概念的简称。仅牛津英语词
15、典就下了9个 定义,至于专家学者见仁见智的论断那就不可胜数了。但不管人们从什么角度去认识腐败,我们都可以看出这样一些带共同性的东西:第一,腐败的基础是利用公众和社会赋予的公共权力,没有公共权力,就不可能有巧取豪夺的机会和条件。第二,腐败是对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占或损害,否则就不会引起公众的愤恨和不满。第三,腐败必定是对社会制度、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违反和亵渎,是对他人的基本权利的侵犯,否则,就不会出现反腐败的斗争。第二章 第一节 腐败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对公共权力的非公共利用,是腐败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对公共权力的非公共利用,是以公共权力的运用超出社会制度、法律或道德规范允许的以公共权力的运用超出社会制
16、度、法律或道德规范允许的范围为前提,为个人或小集团谋私利,对他人及社会造成范围为前提,为个人或小集团谋私利,对他人及社会造成损害的行为。损害的行为。在政治学上,腐败就是权力行使者违背公有权力行使的应用界限和目标,将公有权力变为个人或小集团的私有资源并谋取私利的堕落行为。腐败一般都是以权力与金钱的结合为基础,表现为权力转化为金钱、金钱腐化权力的逻辑过程,即经济的腐败经济的腐败。腐败还可以表现为政治腐败政治腐败,即国家权力失去其社会和阶级职能,甚至异化为少数个人或集团谋取私利的政治工具。腐败可以表现为组织腐败组织腐败,即在国家公务人员任用上为个人目的拉帮结派,结党营私,任人唯亲,排除异己。腐败还可
17、以表现为生活作风的腐败,即在个人生活作风上不勤政为民,不精忠报国,而是贪图安逸、追求享受、沉溺色情、穷奢极欲、挥霍浪费。腐败的表现方式视具体历史环境而定,有时候是以一种表现形式为主导,附带其他表现形式,有时候则是多种表现形式的综合。因此腐败最大的特点是国家权力的滥用;腐败是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净损失,通常表现为“权钱交易”。第二章 第一节 腐败产生的现实基础和条件现实基础和条件可以概述为以下几点:首先,首先,国家权力同与之对立的公民权力均以社会物质财富为本原,因而在量上具有“相互转化、此消彼长”的对应关系。这是腐败得以可能的真实的物质基础物质基础。国家权力的滥用导致公共财富的私化,而私化的公共财富
18、就构成了租源。其次,其次,任何得益于某项权力运行的个人或集团都有动用其可动用的社会资源,影响该项权力运行的动机或倾向,这是腐败产生的主观条件主观条件。再次,再次,权力不适当的垄断垄断使权力运行与公共利益的漏出联系了起来,这是腐败的客观条件。最后最后,寻租动机不会自动实现,只有公共权力的实际公共权力的实际滥用滥用才是腐败得以完成的契机和关键。(异化异化)第二章 第一节 (二)政治权力腐败的根源(二)政治权力腐败的根源 (1)人性说 1、主体论 (2)需要说 (3)道德说 (1)结构说 2、环境论 (2)传统说 (3)价值观说。(1)纯客体说 3、客体论 (2)客体一制度说。寻租是指“用较低的贿赂
19、成本获取较高的收益或者超额利润。”第二章 第一节 (三)我国腐败现象产生原因(三)我国腐败现象产生原因 1、腐败现象产生的程序和制度原因、腐败现象产生的程序和制度原因 (1)我国反腐败制度和程序的不完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第一,反腐败制度和程序的刚性不足,打击无力。第二,对于腐败的界定不够明确。第三、执法的程序不严密,漏洞很多,导致执法的弹性很大。(2)我国反腐败制度和程序的不合理不合理主要表现在:第一,党政领导体制缺乏权力制约。第二,干部选拔和考核制度的封闭性。第三,经济管理制债的不合理。(3)我国反腐败制度和程序的不配套不配套,主要表现在:第一,民主监督制度的不配套。第二,廉政制度不配套。第
20、三,经济管理制度不配套。第二章 第一节 2、腐败现象产生的组织管理原因、腐败现象产生的组织管理原因 (1)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主义是当前我国腐败难以得到有效抑制的重要原因。(2)组织管理工作的三个“时间差”,也是腐败现象迅速蔓延而难以有效地抑制的重要原因。第一个“时间差”是腐败现象出现和反腐败措施建立的“时间差”。第二个“时间差”是改革实践的深入与具体制度健全的“时间差”。第三个“时间差”是反腐败制度的完善与执法者素质提高的“时间差”。(3)在反腐败斗争中,一些地方和部门缺乏动真格的果断决心和坚决措施,也是腐败难以有效遏制的又一个组织管理原因。第二章 第一节 3、腐败现象产主的个人原因、腐败现象
21、产主的个人原因 (1)从我国于部的政治思想基本素质的估价来看。(2)不能正确地对待个人,不能正确地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也是少部分人腐化堕落的原因。(3)对于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收入差距产生严重的心理失衡,也是少部分人腐化堕落的原因。4、民不与官斗、民不与官斗腐败的通行证(腐败现象产主腐败的通行证(腐败现象产主的社会观念原因)。的社会观念原因)。第二章 第一节 (四)政治权力的制约(四)政治权力的制约 1、政治权力制约的必要性政治权力制约的必要性 从根本上说,权力制约的必要性、合理性、有效性是以国家权力异化或其异化趋势为前提的。所谓国家权力异化指的是国家权力来自公民权力,与公民权力分化
22、并独立地凌驾于公民权力之上,最后走向公民利益的反面。权力制约所以具有限制和约束权力的功能,是由其内在的本质要求决定的。这些本质要求包括:(1)制约主体活动的独立性。(2)制约对象活动的公开性。(3)制约关系的对等性。(4)制约手段的强制性。第二章 第一节 2、政治权力制约的实现途径、政治权力制约的实现途径 (1)民主规定权力即人民运用自己手中所掌握的立法权为权力立法,并通过授权、分工、限任等环节,解决权力的来源、权力的界限、权力的时限问题。(2)民主委托权力即人民运用自己手中所掌握的选举权来推举人民中间的优秀分子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的管理权。(3)民主控制权力即人民运用自己手中所掌握的监督权调控人
23、民公仆在政治舞台上的活动。(4)民主收回权力即人民运用自己手中所掌握的罢免权对那些违犯宪法和法律,不称职、不胜任的公职人员实行罢免。第二章 第一节 一、国家形式一、国家形式 1、国家形式含义、国家形式含义 国家的内容回答什么阶级统治什么阶级的问题,国家形式则回答统治阶级如何统治的问题。国家形式国家形式就是统治阶级为实现本阶级的统治而组织国家的形式,是组织、管理和控制国家机器的制度和体制的总和。第二章第二章 国家权力与国家形式国家权力与国家形式 第二节第二节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2、国家形式的基本内容、国家形式的基本内容 关于国家形式的表述很多,诸如“国家统治形式”、“国家管理形式
24、”、“国家制度”、“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政体”、“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政府形式”,等等。应该说,这些概念和术语都涉及到了国家形式的内容,但都只是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涉及到国家形式的某一个方面的内容。其实,国家形式的内容是十分丰富和宽泛的。从国家形式的具体内容具体内容上来考察,它包括以下三个方三个方面:面:(1)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政体,尤其是中央(全国)政权的组织形式。它体现一个国家的横向权力结构和权力分配关系。(2)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是指国家的中央权力机关与地方权力机关、国家整体与部分(包括地域的、行政的、民族的,等等)之间的权力关系。它
25、体现一个国家的纵向权力结构和权力分配关系。第二章 第二节 (3)国家机关权力的具体运作方式和具体制度,在中国的政治术语中,它们通常被统称为“政治体制”。如选举制度、政党制度等。二、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二、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1、定义、定义 (1)政体政体:是指“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毛选P677/2/1995)。即政体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其阶级统治所采用的一定的政权组织形式。它主要体现为国家最高统治权力的行使方式及其组成形式。(2)国体国体: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同上)。最重要的是哪个阶级掌握政权。国体所表现的是国家的阶级性质。第二章 第二节
26、 2、政体与国体的关系政体与国体的关系 政体与国体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1)内容决定形式,国体决定政体。(2)形式表现内容,政体表现国体。(3)政体与国体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3、政体的选择、政体的选择 (1)影响政体的因素 国体、政治力量对比、历史条件、文化传统、民族构成、民族心理与习惯、国际因素等。(2)政体选择的多样性 国体与政体非一一对应关系。(3)政体选择的自主性 统治阶级与人民自主选择。第二章 第二节 (4)政体的灵活性和变异性 政体变,未必国体变;国体变,未必政体变。4、政体的分类、政体的分类(1)以执政者人数为标准。君主政体:一人统治 亚里士多德:贵族政体:少数人统
27、治 共和政体:多少人统治 君主制:一人掌握统治权 西塞罗:贵族制:选举出的少数人掌握统治权 民主制:人民自己掌握统治权第二章 第二节 (2)以政体的价值取向为标准。君主政体 僭主政体 亚里士多德:贵族政体 寡头政体(以谋公利还是谋私利)共和政体 平民政体 民主政体 共和政体(道德)贵族政体 孟德斯鸠:君主政体(荣誉)专制政体(恐怖)第二章 第二节 (3)以执政者的产生、统治方式与任职期限为标准。王朝君主制 君主政体 领主君主制 让博丹:贵族政体 暴君制 民主政体 世袭君主制 君主政体 选任君主制 洛克:寡头政体 民主政体 混合政体 第二章 第二节 (1)以国家主权机关与 直接民主制 政府机关有
28、无区别 间接民主制 (2)以国家元首 世袭制柏杰斯 产生的方式 选任制 (3)以立法机构与 内阁制 行政机构的关系 总统制 (4)以国家权力 集权制 的集合程度 分权制 建制型 公民型政体 辉格型 亨廷顿 参与型 寡头型 执政官型 激进型 群众型 第二章 第二节 现代学者分类:民主政体、威权政体、极权政体第二章 第二节 民主政体民主政体(1)宪法至上(2)代议民主制(3)大众控制政府权力(4)公民自治 威权政体威权政体(1)虚无民主。(2)少数人的威权统治(3)参与社会经济发展(4)微弱的大众化控制 极权政体极权政体(1)环形政权组织结构(“洋葱式结构)(2)意识形态的统治(3)恐怖统治 划分
29、标准划分标准(1)国家与社会关系(2)政权产生、组织、运作方式(3)民众对政府政策的影响 5、马克思主义划分政体标准、马克思主义划分政体标准 首先以国体 剥削阶级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的不同 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其次考虑:(1)最高国家权力的归属,是一人还是多人。(2)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产生方式与任期。(3)中央国家权力机关的设置及权力分配、地位等。君主政体 国家政体:共和政体第二章 第二节 三、剥削阶级国家的政体三、剥削阶级国家的政体 (古典)君主政体(专制、贵族、等级君主制)古典政体 (古典)共和政体(贵族、民主共和制)二元君主制(约旦)君主制 立宪君主制(英国)现代政体 议会制 (意大
30、利)共和制 总统制 (美国)半总统制(法国)委员会制(瑞士)第二章 第二节 贵族君主制(西欧封建早期)等级君主制(法国)君主制 专制君主制 二元君主制(约旦)立宪君主制 议会君主制(英国)贵族共和制(古希腊、罗马)共和制 民主共和制 议 会 制(意大利)总 统 制(美国)半总统制(法国、俄罗斯)委员会制(瑞士)第二章 第二节 三、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三、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 1、社会主义国家只能采取共和制社会主义国家只能采取共和制 (1)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要求采用“共和制政体”。(2)社会主义国家本质要求采用“共和制政体”。(3)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要求采用“共和制政体”。2、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制的主要
31、形式、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制的主要形式 公社制(巴黎)苏维埃制(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制(中国)第二章 第二节 (1)巴黎公社制()巴黎公社制(72天)天)第一次尝试,雏形。A.直接选举制。人民直选,服务人民,人民监督。B.管理人员轮换制。普选、撤换。C.议行合一制。公社委员会是最高机关,统一行使立法权、行政权。D.人民武装代替常备军、旧警察。(2)苏维埃政体)苏维埃政体(苏联)苏维埃制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俄国具体情况相结合的产物。式,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俄国具体情况相结合的产物。A.苏维埃是一种新型的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32、B.苏维埃实行普遍、平等、直接的选举制。第二章 第二节 C.苏维埃政权适应了多民族国家和联邦国家的形式。联盟院和民族院是平等的。D.在国家机关的相互关系上,苏维埃制度不同于西方的议会制和总统制。苏联最高苏维埃既是最高代表机关,又是唯一的立法机关,也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权力都由它赋予。并向它及其主席团负责和报告工作。任何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都不能超过或平行于最高苏维埃。第二章 第二节 一、国家结构形式的涵义一、国家结构形式的涵义 1、定义、定义 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统一国家的构成方式,即国家为了处理中央与地方、整体与部分之间关系而对国家权力进行的划分与配置。它体现一
33、个国家的纵向权力结构和权力分配关系。2、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 国家结构与国家本质相适应,同时又是国家运动规律的表现。不同类型的国家可以采取同一种国家结构形式,而同一种类型的国家也可以采取不同的国家结构形式。第二章第二章 国家权力与国家形式国家权力与国家形式 第三节第三节 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 第二章 第三节 一个国家具体采取何种国家结构形式,除国家性质外,还取决于这个国家所处的历史条件、民族关系、文化传统、地理特征、国民情感和政治力量的对比等因素。二、国家结构形式的基本类型二、国家结构形式的基本类型 中央集权型(法国)单一制 地方分权型(英国)国家结构 联邦制(美
34、国)复合制 邦联制(英联邦、欧盟)君合国 政合国 1、单一制国家、单一制国家(80%)单一制是将国土按地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具有统是将国土按地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具有统一主权的国家结构形式。一主权的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的基本特征是基本特征是:(1)具有统一的宪法与法律体系。(2)具有统一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体系。(3)具有统一的中央政权机关,最高国家权力归属中央掌控。(4)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5)国家主权高度统一,中央机关统一行使外交权。(6)全国行政单位按地域划分,各地方权力受中央权力管辖。单一制又可分为中央集权型中央集权型(法国)和地方分权型地方分权型(英国)两种。中央让与 领导与服从
35、关系。第二章 第三节 2、复合制国家、复合制国家 复合制国家是由若干个独立的国家或地区(共和国、是由若干个独立的国家或地区(共和国、州、邦、盟、自治省等)作为成员单位通过协议组成的国州、邦、盟、自治省等)作为成员单位通过协议组成的国家联盟。家联盟。按联合程度不同,复合制国家又分为邦联制和联邦制。(1)联邦制)联邦制(美国、德国、俄罗斯、瑞士、加拿大、印度、阿根廷等)联邦制是当代比较常见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是当代比较常见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联邦制是由若干具有相对独立的地区作为成员单位联盟组成的国是由若干具有相对独立的地区作为成员单位联盟组成的国家。家。联邦制的特点是特点是 A.国家设有最高立法、
36、行政、司法机关,各成员单位也有自己独立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它们在各自区域内行使权力,没有隶属关系。B.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和基本法律,各成员单位也有自己的宪法和基法律,它们在各自区域内发挥效力。C.国民享有联邦和各成员单位双重身份。第二章 第三节 D.国家权力由联邦政府与各成员政府分享。E.联邦政府对外国家主权代表,行使主权(外交、国防等)。权力共享 联邦成员权力让与 契约与合作 (2)邦联制)邦联制(17771787的美国、18131866的德国、欧盟、东盟等)邦联制国家是保留着独立主权的若干个国家,为了特是保留着独立主权的若干个国家,为了特定的目的而组成的一种国家联盟。定的目的而组成的一
37、种国家联盟。邦联制的特点是:特点是:A.邦联各成员国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相互之间是平等的,不存在隶属和制约关系,只是在某些方面采取程度不同的一致行动。B.邦联本身不是主权国家,一般不设有统一的最高权力机关,没有统一的军队、赋税和国籍。第二章 第三节 C.邦联设有邦联成员国的协商机构,其成员主要由各成员国的政府首脑担任,其职能主要是协商成员国之间的共同事宜。D.邦联成员国之间的共同活动以各方共同签字的条约为基础。(3)君合国)君合国 是两个国家以某种条约同意由一个君主进行统治,从而实现国家联合,但两国均有自己的宪法和权力机关,在国际关系中都有主权地位。(4)政合国)政合国(奥匈帝国)是两个以上的
38、共和制国家通过某种条约而形成的国家联合,国家有统一元首、宪法和权力机关,在国际关系中作为统一主权国家,而各成员国又有自己的宪法和权力机关,政治上有一定独立性。第二章 第三节 一、中国的政体一、中国的政体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政体(定义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政体(定义与内容)内容)中国特色(人民代表大会制、政治协商、区域自治、特别行政区、基层组织自治)、中国创造。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就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根本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与中
39、国实际相结合的典范。第二章第二章 国家权力与国家形式国家权力与国家形式 第四节第四节 社会主义中国的国家形式社会主义中国的国家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基本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基本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他一切国家机关,包括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又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人民代表大会不搞两院制。(4)实行合理分工、协调一致、
40、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的原则。第二章 第四节 2、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 邓小平邓小平:“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邓小平文选P213/3/1993)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是由中国的社会政治发展和国家性质决定的。它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治理形式。(1)中国社会政治发展历史决定的。我国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基础上,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而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选举形成机关是必须。(2)我国国家
41、政权性质决定的。革命中建立了广泛统一战线,决定了国家权力的广泛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保证国家机构的协调高速运转和人民主人翁作用的发挥。第二章 第三节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5)我国政权建立过程中,受苏维埃政权形式影响较大。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 具有巴黎公社、苏维埃制度的共同特点(人民选举产生、议行合一、人民监督)外,还有自己特点:(1)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权力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法律具有最高效力;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民主:大会由人民
42、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少数服从多数。(2)强调公职人员的公仆地位,反对官僚主义。第二章 第四节 (3)党的领导是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保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特点。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点(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点(优越性)(1)体现了国家政权的民主性。其一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选民或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组成的。其二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具有极其广泛的代表性。(2)实行真正民主的选举制度。(3)能够有效地吸引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4)体现了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5)体现了国家权力的集中和统一。第二章 第四节 二、中国国家结构形式二、中国国
43、家结构形式 1、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 我国采用单一制是由中国的历史、民族关系、社会主义建设和国际环境决定的:(1)我国历史上有统一的传统和实行单一制的渊源。(2)我国作为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之间有着和睦相处、友好往来的传统。(3)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国家,多样性统一的中华文化是各民族对多民族国家认同的强大思想基础。(4)维护祖国的独立完整是我国各民族人民的最高利益。(5)我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相互依存,互不分离。(6)我国各民族具有团结友爱的光荣传统。(杂居、通婚、贸易、御敌中结下)第二章 第四节 2、中国国家
44、结构形式的特点、中国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2)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3)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4)地方建制与区划由不同机构批准。(5)地方性法规制定与撤销由不同权力机关行使。(6)地方各级政府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但都要接受国务院统一领导,都服从国务院。第二章 第四节 3、中国单一制的特色、中国单一制的特色 两大特色两大特色: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独创、中国特色的基本政治制度。(1)民族区域自
45、治制度涵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涵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前提前提是国家的集中统一,核心核心是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根本目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第二章 第四节 (2)我国)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的特点 A.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的。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应自觉维护国家统一。B.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的。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通过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来实现的
46、。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体现了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体现了国家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有利于有利于把党和国家总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结合起来,有利于有利于把各民族热爱祖国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有利于有利于保障各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加速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确保国家统一和共同繁荣。第二章 第四节 三、特别行政区制度三、特别行政区制度 1、特别行政区制度创立特别行政区制度创立 1982年制定的中国宪法第宪法第31条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
4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它为按照“一国两制”方案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设想提供了宪法保证。最初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台湾问题做出的,后发展为处理台湾、香港和澳门问题共同方针和制度,并在香港和澳门付诸实施。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是依据“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科学构想,对国家结构形式的重大创新。它指在统一的主权它指在统一的主权国家范围内,建立特别行政区,实行与各省、直辖市、自国家范围内,建立特别行政区,实行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制度。治区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制度。它是“一国两制”的实现形式。第二章 第四节 2、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内容、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内容 (1)一
48、个国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前提与核心。(一个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个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由全国人大制定,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当地选举产生后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权力来源于中央,故其未改变单一制国家特性。(2)两种制度并存,但主体是社会主义。(3)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除外交事务和防务由中央管理外,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地方财政权、税收权、外事权、货币权。台湾回归后,其“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行使外事权需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名义与各国发展联系。特别行政区制度创造了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带有某些复合制特征的单一制。第二章 第四节 参考书参考书 1、简述政治权力的特征、基础与功能。2、政治权力有哪些类型?3、如何正确认识国家权力的实质?其内容包括哪些?4、怎样认识国体与政体的关系?5、怎样看待权力腐败?你认为如何根治腐败?6、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7、为什么中国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三权分立”?8、当代中国国家结构形式有什么特点?思考题思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