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ystem of Law on the Handling of Medical Malpracticesl1987年年6月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日国务院发布了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办法l1988年卫生部相继制定了年卫生部相继制定了关于医疗事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医疗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草案)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草案)2002年年4月月4日国务院第日国务院第351号令公布号令公布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疗事故处理条例于于2002年年9月月1日起正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处理医疗事故的主要式实施,该条例是处理医疗事故的主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1987年国务院颁
2、布的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事故处理办法同时作废同时作废(一)医疗事故的概念(一)医疗事故的概念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疗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损害的事故。((二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行为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 务人员务人员 2、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违法性 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4、过失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
3、因、过失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 果关系果关系案例:案例:某女,某女,2岁,因为腹泻被家长带到某岁,因为腹泻被家长带到某个体诊所诊治,被诊断为腹泻、脱水。该个体诊所诊治,被诊断为腹泻、脱水。该个体医生对小女孩进行输液治疗,当天未个体医生对小女孩进行输液治疗,当天未见效果。第二天,个体医生在给小女孩输见效果。第二天,个体医生在给小女孩输液时,加入大剂量的洁霉素和庆大霉素,液时,加入大剂量的洁霉素和庆大霉素,超正常值超正常值10倍左右,致使小女孩呼吸肌麻倍左右,致使小女孩呼吸肌麻痹,呼吸中枢抑制窒息死亡。经查,该个痹,呼吸中枢抑制窒息死亡。经查,该个体医生于事发前四个月领取了开业执照,体医生于事发
4、前四个月领取了开业执照,问题:是否是医疗事故?个体开业医生能否问题:是否是医疗事故?个体开业医生能否成为医疗事故的主体?成为医疗事故的主体?过失分为两种:过失分为两种:(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在医疗事)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在医疗事故的发生中,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故的发生中,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对病员的危害结果,因行为可能造成对病员的危害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未能与见到。疏忽大意而未能与见到。(2)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虽然)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虽然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病员出现危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病员出现危害结果,但是轻信借助自己的技术、经害结果,但是轻信借助自己的
5、技术、经验或有利的客观条件能够避免,因而导验或有利的客观条件能够避免,因而导致了判断上或行为上的过失,致使对病致了判断上或行为上的过失,致使对病员的危害结果发生。员的危害结果发生。l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 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l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l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
6、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一)一级医疗事故:(一)一级医疗事故: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的;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的;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重要器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医疗事故的分级医疗事故的分级(二)二级医疗
7、事故:二)二级医疗事故: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能障碍的。二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四等。二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四等。(三)三级医疗事故:(三)三级医疗事故: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三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等。等。(四)四级医疗事故:(四)四级医疗事故: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l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
8、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和诊疗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职业道德。l 2、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l 3 3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责监督本医疗机构
9、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l l 4 4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允许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病历资料,允许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并提供相应证明。5 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履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如实告知的义务。6 6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
10、事故的发生,减轻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医疗事故的损害。l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防止损害扩大。医务人员科室负责人质量监控部门机构负责人调查、核实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患者1、报告:、报告:2 2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封存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封存 (1 1)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
11、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l (2 2)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
12、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l (3 3)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人员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人员到现场。到现场。3 3尸检尸检l (1 1)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患者死亡后48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
13、件的,可以延长至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 7日。尸检应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l (2 2)尸检应当由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尸检应当由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l (3 3)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
14、任。责任。(是指对某一起医疗纠纷作出技术审是指对某一起医疗纠纷作出技术审定,通过调查研究,以医学科学为指导,定,通过调查研究,以医学科学为指导,判明医疗纠纷的性质,即是否属于医疗判明医疗纠纷的性质,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并进而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指事故,并进而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指出原因和后果的关系,明确主要责任者出原因和后果的关系,明确主要责任者和其他责任者。和其他责任者。(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 1.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 2.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 3.人民法院自行组织鉴定人民法院自行组织鉴定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
15、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 新条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规定新条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规定由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医学会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库。家库。(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1.鉴定的提起鉴定的提起2.鉴定的受理和收费鉴定的受理和收费3.专家鉴定组的组成专家鉴定组的组成4.医学会调查取证医学会调查取证5.专家鉴定组进行技术鉴定专家鉴定组进行技术鉴定6.形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形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7.鉴定结论的审核鉴定结论的审核(五)首次医疗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方式(五)首次医疗鉴定结论不服
16、的救济方式1.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期限期限: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日内2.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再次鉴定。期限:期限: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日内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待医疗事故争议进待医疗事故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入诉讼程序后,再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再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一)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一)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事实为根据,
17、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以法律为准绳原则2.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公正、公开、公平原则3.及时、便民原则及时、便民原则 4.一次性经济赔偿原则一次性经济赔偿原则(二)医疗事故处理中对医方的要求(二)医疗事故处理中对医方的要求1.医疗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医疗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科学态度2.医疗机构应主动承担责任医疗机构应主动承担责任3.医疗机构应妥善处理死亡患者尸体医疗机构应妥善处理死亡患者尸体4.封存病例资料和现场实物,由医患双方共同封存病例资料和现场实物,由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在场的情况下进行5.医疗机构向其所在地的卫生行政医疗机构向其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
18、告。部门报告。(三)医疗事故处理中对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三)医疗事故处理中对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1.要通情达理要通情达理,克制忍让克制忍让2.要按照医院规定要按照医院规定,办理出院手续办理出院手续3.要及时处理死亡患者的尸体要及时处理死亡患者的尸体4.积极参与对病例资料和现场实物的封存积极参与对病例资料和现场实物的封存(四)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四)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1.报告与受理报告与受理 (1)报告:)报告:包括医疗机构内部的逐包括医疗机构内部的逐级报告制度和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向当地级报告制度和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制度。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制度。(2)受理:)受理:卫生行
19、政部门受理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事故争议,有两种途径:医疗机构关于事故争议,有两种途径: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和当事人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和当事人关于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2.调查与移交鉴定调查与移交鉴定 (1)调查:)调查:调查有三种情况:一是医疗单调查有三种情况:一是医疗单位主动调查;二是患者及其家属提出查处要位主动调查;二是患者及其家属提出查处要求;三是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求;三是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2)移交鉴定:)移交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无法判断是卫生行政部门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时,应当移交负责组织医疗否属于医疗事故时,应当
20、移交负责组织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的医学会组织技术鉴定。事故首次鉴定的医学会组织技术鉴定。3、审核鉴定结论、审核鉴定结论 审核的时间:审核的时间:在收到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在收到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 鉴定书之后,拟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调解之前。鉴定书之后,拟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调解之前。审核的内容审核的内容:一是参加鉴定的人员是否具备条:一是参加鉴定的人员是否具备条例规定的资格;二是参加鉴定的人员的专业类例规定的资格;二是参加鉴定的人员的专业类别及人数比例是否与被鉴定的医疗事实相吻合;别及人数比例是否与被鉴定的医疗事实相吻合;三是鉴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三是鉴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五)医疗
21、事故处理的方式(五)医疗事故处理的方式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 3.诉讼方式解决诉讼方式解决l(一)行政责任(一)行政责任l(二)民事责任(二)民事责任l (三)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 1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人员的行政处分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人员的行政处分(1)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2)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
2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处理的;l(3 3)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l(4 4)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上报的;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上报的;l(5 5)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术鉴定书的。l 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
23、程中违反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过程中违反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尚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政处分。l(1)(1)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险的;l(2)(2)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l(3)(3)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24、的要求书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l(4)(4)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l(5)(5)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资料和实物的;l(6)(6)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兼)职人员的;l(7)(7)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的;l(8)(8)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重大
25、医疗过失行为的;l(9)(9)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报告医疗事故的;l(10)(10)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尸体的。l原则:原则:l1 1医疗事故赔偿数额应当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赔偿数额应当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的原则;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的原则;l2 2医疗事故赔偿数额,应当与医疗行为医疗事故赔偿数额,应当与医疗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的原则;应的原则;l3 3应客观考虑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应客观考虑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
26、况之间的关系。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1、医疗事故罪的概念、医疗事故罪的概念 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成就诊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健康的行为。2、医疗事故罪的特征、医疗事故罪的特征(1).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由刑法加以规定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由刑法加以规定;(2)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是主观要件和客观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是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要件的总和(3)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是由说明社会危害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是由说明社会危害性的要素组合而成性的要素组合而成.3、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 (1
27、)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后果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l (2)对医务人员的处罚对医务人员的处罚,刑法第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就诊人身体健康
28、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期徒刑或者拘役。l (3)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接受申请鉴定双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接受申请鉴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造成严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后果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l 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
29、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责任。案例讨论(一)案例讨论(一)某外科医生与一农村女子李某相爱,某外科医生与一农村女子李某相爱,为了使李某的户口能够得到解决,外科为了使李某的户口能够得到解决,外科医生主动要求支援三线调到一个小城镇,医生主动要求支援三线调到一个小城镇,李某的户口得以解决,但李某忘恩负义,李某的户口得以解决,但李某忘恩负义,另找了一个领导干部的儿子结了婚。某另找了一个领导干部的儿子结了婚。某日,李某患急性阑尾炎入院,正巧该外日,李某患急性阑尾炎入院,正巧该外科医生值班,只好由他主刀做手术。术科医生值班,只好由他主刀做手术。术中,他在切除了阑尾后,
30、顺势将双侧卵中,他在切除了阑尾后,顺势将双侧卵巢切除。术后李某闭经并长期不孕,经巢切除。术后李某闭经并长期不孕,经反复检查,终于发现了事情的真相。反复检查,终于发现了事情的真相。问:该外科医生构成医疗事故罪吗?问:该外科医生构成医疗事故罪吗?案例讨论(二)案例讨论(二)某女婚后有了身孕,在医院确诊为怀某女婚后有了身孕,在医院确诊为怀孕孕3个月,但是医生却误写一女子成个月,但是医生却误写一女子成6个月。个月。该女子因此男方认为不贞,后被迫离婚。该女子因此男方认为不贞,后被迫离婚。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这位不幸的女子在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这位不幸的女子在足月生产时将男方及其家人叫到医院,并足月生产时
31、将男方及其家人叫到医院,并当着他们的面将刚出生的男婴送了人。在当着他们的面将刚出生的男婴送了人。在这痛苦的过程中,这位因医生的一字之差这痛苦的过程中,这位因医生的一字之差而断送了家庭、爱子的女子,精神失常了。而断送了家庭、爱子的女子,精神失常了。问问:本案属于医疗事故吗?请说明理由?本案属于医疗事故吗?请说明理由?l这是实践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也是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但是,只要教师认真地清楚了,学生还是容易理解和把握的。l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都和医疗相关,但二者却有明显的区别l二者都侵犯了国家对医疗卫生活动的管理秩序以及病人的身
32、体健康、生命安全,但医疗事故罪还违反了医疗卫生系统以及医疗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l医疗事故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医疗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并且造成病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病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而非法行医罪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只能是作为。l二者都是特殊主体,但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从事合法医疗活动的合法医务人员。而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员。l医疗事故罪只能出于过失,而非法行医罪只能出于故意。l根据刑法第335条规定,对医疗事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刑法第336条则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