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学校校委会议事规则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校委会议,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精神,特制定本试行规则。一、议事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教育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决定,校委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坚持及时、如实向教体局汇报备案的原则。2、坚持依法治校的原则,依据法律行使行政管理权力,保护师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决策的合法性。3、坚持依法接受监督的原则,依法接受党支部的领导与监督,依法接受教代会的监督。4、坚持依法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提高办学的透明度。5、坚持民主集中制指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原则,校长对学校工作的处理有决定权,但必须充分听取意见,集中集体的智慧
2、,保证工作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二、议事范围1、学习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研究本校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2、分析教育发展形势与趋势,研究、制定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方案。3、根据上级工作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工作计划,指导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等工作的顺利开展。4、总结每学期的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等工作情况,讨论与总结工作经验,吸取教训,力使学校各项工作走向科学化。5、研究学校重大开支、人事调整、人事分工、级科组长任免、招生、评选先进等问题。6、研究学校发展中如体制改革、校园改造等重大问题。7、审议以学校名义上报上级的改革方案、重要材料等。8、研究学校领导
3、班子在日常工作中个人职权范围内,班子成员个人单独决定不了的问题。9、其他需要提交校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三、 议题的准备1、校委会议的议题由校长决定或班子成员就自己分管的工作中的实际需要拟定,提交校委会议讨论的议题。2、学科组长及其他教师如有问题需提交校委会议研究者,可直接向校长或分管行政提交议题,再由行政会研究并给予答复。3、校委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固定。必要时,校长可决定召开临时会议,研究急需解决问题。四 、议事的程序和有关事项1、校委会议由校长主持,或由校长指定一名副校长主持。主持人的任务是:主持会议,组织与会人员讨论有关问题,掌握会议进程,综合会议讨论意见,对议题作出决定。2、
4、校委会议的组成按县教体局(县编委)要求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包括中层干部)组成,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到会才能召开,重要事项研究须要2/3以上成员到会。成员因故不能到会,需在会前提前请假,其意见可以书面表达。3、校委会议的议事程序是:提出议题,主管人汇报情况,展开讨论,与会人员发表意见,校长综合意见,进行表决,校长作出决定,分工抓落实。4、校委会议采取逐项表决制,一般采用举手表决形式,必要时可采用无记名投票等其他表决形式。5、根据需要,可增加党支部委员、级组长或工会委员列席会议,广泛听取意见,集思广益。6、每次校委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必要时可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由校长签发至各年级组。7、研究学期工作
5、安排、计划、预算、人事、重大改革实施方案、重大基建项目等,需召开行政和支委会联席会议讨论。8、校委会议作出决定后,如需对决定作重大调整和变更,需提出议案后,由校委会议研究决定,再进行调整,任何个人无权随意更改校委会议的决定。五、 议事纪律1、对校委会议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如确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出现新的情况,可以向校长建议在下次校委会议上讨论,但在集体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应坚决执行集体决定,在言论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公开反对的表示。2、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及会议讨论的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3、对违反议事纪律的,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本议事试行规则自制订之日起实施,其解释、修改权属于XX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