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隐蔽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一、检查及验收制度、隐蔽工程检查采用班组检查与专业相结合的方式,即施工班组在每道工序完工之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予以纠正,然后再由专业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各工序完成后,由施工管理人员、质量检查工程师会同各工班长,按技术规范进行检验,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坚决予以返工处理,直到再次验收合格。、工序中间交接时,必须有明确的质量合格交接意见,每个工班在进行工序施工时,都应当严格执行“三工序”制度,即检查上工序,作好本工序,服务下工序。、隐蔽工程在完成上述工作后,由业主代表或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
2、工。验收不合格,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验收,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必须有严格的施工记录,将检查项目、施工技术要求及检查部位等填写清楚,记录上必须有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人、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字。二、责任措施为保证隐蔽工程质量,必须对上述检查验收制度予以贯彻落实,对有关人员定岗定责,制定措施如下:、加强作业人员的质量意识,组织技能培训,消除和预防人为因素造成工序质量缺陷,严禁未经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隐检擅自隐蔽。、项目总工程师及主管工程师均必须详细审核施工图纸,熟悉设计意图,技术标准等,并对施工员和作业班组进行全面细致地技术交底。严格持证上岗,严肃工艺纪律,消除因施工方法因素造成工序质量缺陷。、加强原材料采购环节控制,严格过程检验、试验;同时督促计量设备的周期鉴定,增加检、测、试频次,积极引导采用先进计量设备和快速准确的测试技术,消除和预防因原材料和计量造成的工序质量缺陷。、针对本合同段工程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编制隐蔽工程检查一览表,并注明隐蔽前和隐蔽过程各项技术要求和工作程序予以下达。、确保工序作业的环境条件,做到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