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讲:“以票管税以票管税”国家税收征管理念的切入点国家税收征管理念的切入点第二讲:发票与证据链管理发票与证据链管理企业税收安全的防火墙企业税收安全的防火墙第三讲: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新时代下的老话题新时代下的老话题第四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切不可逾越的底线企业切不可逾越的底线第五讲:扣除凭证扣除凭证企业所得税为之纠结的心结企业所得税为之纠结的心结第六讲:“营改增营改增”后时代特殊业务的发票管理后时代特殊业务的发票管理第七讲:合理应用发票进行节税的策略合理应用发票进行节税的策略 3:3423:343第一讲:“以票管税”国家税收征管理念的切入点1、发票管理办法关于发
2、票开具的基本规定与税收风险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1、发票管理办法关于发票开具的基本规定与税收风险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
3、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专用品;(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三)拆本使用发票;(三)拆本使用发票;(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1、发票管理办法关于发票开具的基本规定与税收风险发票管理办法2、关于“以票控税”的理念
4、发票管理办法: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8 (1)强化检查力度 重点对房地产与建筑安装、药品与医疗器械、发电、供电、餐饮娱乐、营利性的教育培训等行业的发票使用情况开展重点检查。(2)扩大检查范围:广东、浙江、安徽、江苏、山东、福建、河南、湖南、湖北、辽宁、河北等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查处违法受票企业应各不少于1000户;2、关于“以票控税”的理念税总发2013年20号文就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有何规定?9具体要求 9 9税总发2013年20号文就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有何规定?一是各地税务机关要继续将发票整治工作与税收各类检查工作有机结
5、合起来,把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作为税收检查的必查环节和必查项目,做到“查税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同时也要做到“查票必查税”。各级税务稽查部门要注意合理调配稽查力量,妥善安排各项检查工作。二是要继续充分采集、分析、利用税收征管信息、税务稽查数据信息和相关部门情报交换的第三方信息,根据不同的行业特点、经营规模、企业类型等因素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发票整治工作。2、关于“以票控税”的理念10三是要继续做好对纳税人的税收政策辅导、查前告知及约谈等工作,引导、鼓励纳税人主动开展发票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查找问题,纠正过错,规范用票行为。四是要重点检查“一定金额”以上
6、发票及其业务的真实性,要求逐票比对、逐票核查。特别是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发票以及列支项目为“会议费”、“餐费”、“办公用品”、“佣金”和各类手续费的发票,要通过资金、货物等流向和发票信息的审核分析,检查其业务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虚假发票或虚开发票的行为。五是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涉税问题,要一并进行认真查处。对检查发现的虚假发票,一律不得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免)税和财务报销、财务核算。10税总发2013年20号文就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有何规定?2、关于“以票控税”的理念3、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
7、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3、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有哪些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
8、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4、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4、取得发票应注意哪些相关事项军队票据 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1、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规定(一)非税收入类票据:(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2)非税收入专用票据(3)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二)结算类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三)其他财政票据(1)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
9、(2)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凭证。(3)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是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4)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4、取得发票应注意哪些相关事项军队票据 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2、财政部关于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的通知(财综201146号)规定:清理整合后的中央财政票据共分两类三十五种。3、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偿服务收费专用票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偿服务收费专用票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规定,单独设立了有偿服务收费专用票据,规范对外有偿服务行为。因此,企业在与国家机关、事业单
10、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等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缴纳或支付费用时,应取得上述财政票据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与军队发生的有偿服务应该取得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偿服务收费专用票据。4、取得发票应注意哪些相关事项票流 资金流 货流 合同流印章 单位信息 业务 区域 取得时间 处理时间5、税局代开发票的规定(一)符合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依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即月销售额3 万元以上(或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9 万元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地税机关只能为其代开“专用发票”。(二)不符合
11、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可依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即月销售额3 万元以下(或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9 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地税机关可以为其代开“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5、税局代开发票的规定(三)其他个人(也就是自然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出租不动产(包括住房),可依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即自然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住房)或出租不动产(包括住房),地税机关可以为其代开“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四)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地税机关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1.向其他
12、个人(也就是自然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出租不动产。也向其他个人(也就是自然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出租不动产。也就是说,买房人或承租人是自然人的,不得代开就是说,买房人或承租人是自然人的,不得代开“专用发票专用发票”。2.2.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出租不动产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也就是说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出租不动产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也就是说,免税不得代开,免税不得代开“专用发票专用发票”。3:3418第二讲:发票与证据链管理企业税收安全的防火墙1、为什么企业经常在税局面前无话可说2、会计和税法对各自证据要求的不同3、企业证据链管理的要求证据链合同台账票据图片制度文书4、票据入账的实战操作
13、要点 (1)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和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2)外来原始凭证(如发票、收据等),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同时具有套印的税务部门或有权监制部门的专用章以及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同时应写明住址,必要的注明身份证号码。(3)自制原始凭证(如入库单、领料单等)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和经办人签名或者盖章。4、票据入账的实战操作要点(4)凡需填写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
14、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实物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5)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6)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以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4、票据入账的实战操作要点(7)职工因公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
15、原借款收据。(8)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9)原始凭证发现错误或无法辨认的,不得涂改、挖补。未入账的原始凭证,应退回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员补填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的,应拒绝受理,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等违法乱纪的,应扣留凭证,报告领导处理。已经入账的原始凭证,不能抽出,应另外以正确原始凭证进行更正。4、票据入账的实战操作要点(10)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复制,复制时,须有财务
16、人员在场。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共同签名或盖章。(11)附在办理收付款项的记账凭证后的原始凭证,在办理完收付款项后,必须加盖“收讫”、“付讫”戳记。一、涉及流转税的对外支出业务 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涉及到流转税的经济业务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进口商品等。我们可以理解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关支出,如对于收款方而言,属于流转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取得由收款方按规定要求开具的发票,以做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5、税前扣除票据怎样合法的处理技巧 在实际工作中,某些业务对发票的取得、使用、抵扣有其专门的
17、规定。较常涉及的业务如:1、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包括:企业向农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收购初级农产品时,应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2、对支付形式有特别要求的,包括:支付佣金的业务,根据财税200929号文,除向个人支付佣金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帐形式支付的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以转帐形式支付,即使业务真实,并取得中介服务机构的发票,也不能够在税前扣除。275、税前扣除票据怎样合法的处理技巧3、房地产行业对票据的特别规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对支出的票据有专门规定,其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
18、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票据的,不得计入计税成本,待取得合法票据时,再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第三十二条(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决算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285、税前扣除票据怎样合法的处理技巧 4、难以取得发票的支出,如何扣除?在企业经营中,业务真实发生了,但无法取得发票,能不能在税前扣除?税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是征纳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对此,有些地方的税务部门采取了较为宽松的政策,比如,河北省餐饮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冀地税地201031号)第十七条:“纳税人采购的各类瓜、果、蔬菜、食用菌和鲜蛋等确实无合法
19、票据的,应纳税人采购的各类瓜、果、蔬菜、食用菌和鲜蛋等确实无合法票据的,应凭真实有效凭证予以扣除。真实有效凭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凭真实有效凭证予以扣除。真实有效凭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本单位采购人员出具的采购单,采购单应记载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一)本单位采购人员出具的采购单,采购单应记载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采购的时间、地点以及采购人和供货人的签字等;单价、金额、采购的时间、地点以及采购人和供货人的签字等;(二)本单位采购供应部门负责人、库存保管人员出具的验收入库证明;(二)本单位采购供应部门负责人、库存保管人员出具的验收入库证明;(三)本单位餐饮部经理出具的签字证
20、明。(三)本单位餐饮部经理出具的签字证明。“295、税前扣除票据怎样合法的处理技巧二、不涉及流转税的对外支出业务在企业的对外支出中,不涉及流转税的也有很多,大体上有以下几种情况:1、税金,指企业依据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各项税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中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税费,以及税务罚款、税收滞纳金;企业缴纳的各项税费,应当取得完税凭证,不能只以银行付款凭证做为扣除依据。305、税前扣除票据怎样合法的处理技巧2、向政府管理部门上缴的行政收费、罚没、捐赠、资源使用(补偿)费等。企业发生的前述支出,应当取得合适的财政票据。注意注意,财政票据还有一种
21、,财政票据还有一种“专用票据专用票据”,由执收单位按规定设,由执收单位按规定设立、印制、使用,如罚没票据等(注:被行政处罚而支付的罚款、立、印制、使用,如罚没票据等(注:被行政处罚而支付的罚款、被没收的财物的损失,比如排污罚款,被没收的土地出让金,等,被没收的财物的损失,比如排污罚款,被没收的土地出让金,等,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得在税前扣除)。315、税前扣除票据怎样合法的处理技巧3、对事业单位或其他非营利机构发生的支出,如医疗收费、教育收费、检疫检测费、诉讼调解费、代理费(商标/专利),以及向公益组织捐赠支出等。4、企业间发生的非经营性业务支出。比如:因未履行合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而被没收
22、的保证金、押金,支付的违约金、赔款等(以下简称“违约支出”);非合同责任损失,如侵权赔偿。对于前述支出,应当取得收款方开具的“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当然,违约支出并不都是非经营性支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销售额(营业额)价外费用包括:“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此类支出,即不属于非经营性支出,应当取得收款方开具的发票。325、税前扣除票据怎样合法的处理技巧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
23、前扣除。这就是说税务机关由于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而开具的代收凭据,也可以税前扣除。目前税务机关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所开具的代收凭据,除委托部门提供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外,主要是转帐完税凭证和现金完税证,也就是说,企业今后也可凭转帐完税凭证和现金完税证上所载明的工会经费金额进行税前扣除;335、税前扣除票据怎样合法的处理技巧6、财务人员如何规避发票风险7、会计凭证、票据丢失如何处理最佳?外来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填制单位盖章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编号金额和内容等,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作原始凭证。如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票等,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
24、始凭证。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8、跨期费用发票税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
25、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9、没有发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税务认可?如何提供正当理由?3:3438 案情焦点 一是该企业使用的判决书是否为合法有效凭证;二是该企业是否存在偷漏税的行为。9、没有发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税务认可?如何提供正当理由?3:343
26、9 首先,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9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同时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条例中对合法、有效凭证并未只限定于发票,在现实中尚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军队专用收据等其他凭证存在,结合该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该企业使用的判决书应当认定为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9、没有发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税务认可?如何提供正当理由?3:3440 其次,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本案中
27、该企业所支付的材料成本是与其收入相关的合理支出,而且也尽量向销分索取发票的义务,并没有偷漏税的行为。因此,该支出符合本条规定,应当予以税前扣除。9、没有发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税务认可?如何提供正当理由?3:3441综合上述两点,在提出书面说明并充分解释的情况下,最终税务机关认定该企业使用的判决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偷漏税的行为,撤销了原税务处理决定书。通过本案值得企业及税务机关反思和总结以下两点:一是对企业使用的记账凭证应加以规范和整理;二是在合法、有效凭证的税务查处上是否应将收入的相关性、凭证取得的合理性与凭证相关联,是否应将企业是否存在偷漏税的事实与该凭证相关联,通过两个相关联综
28、合考虑该凭证是否合法、有效,而不是简单地看凭证的形式是否为发票。9、没有发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税务认可?如何提供正当理由?3:34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423:34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433:34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443:34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453:34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463:34473:343:343:34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503:343:343:34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533:34543:34553:3456第三讲:增值税专用发票新时代下的老话题1、增值
29、税专用发票的8类扣税凭证有哪些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货物销售方、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提供方取得,是最主要的扣税凭证。纳税人应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逾期不得抵扣。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应当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自行打印销货清单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不得抵扣。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货物运输服务商取得。它是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发票,基本使用规定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也应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认证抵扣。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旅客运输及其他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得开具本发票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30、旅客运输及其他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得开具本发票。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8类扣税凭证有哪些三、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机动车零售商处购入新机动车时取得,用于车辆注册上牌、缴纳车购税和增值税抵扣。一般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使用税控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纳税人应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逾期不得抵扣。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纳税人进口货物时从海关取得。纳税人应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申请稽核比对,逾期不予抵扣。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委托代理进口的,对
31、代理进口单位和委托进口单位,只准予其中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单位抵扣。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8类扣税凭证有哪些五、农产品收购发票 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收购自产农产品时开具,按农产品买价乘以13%计算抵扣,实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纳税人除外。向批发零售商购买农产品,或者向农业生产者购买非自产农产品,不得开具收购发票。六、农产品销售发票 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抵扣凭证。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8类扣税凭证有哪些七、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
32、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凭此抵扣进项税额。八、税收缴款凭证 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税收缴款凭证,以及从银行取得加盖银行转(收)讫章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2、运输发票的新规定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
33、输货物信息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二、为避免浪费,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衔接,货运专票最迟可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7月1日起停止使用。三、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可自2015年1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开具的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发票清单使用。3、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抵扣的处理方法根据国家税务
34、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
35、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
36、,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3、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抵扣的处理方法u 对客观原因不涉及第三方的对客观原因不涉及第三方的,纳税人应说明的情况具体为:发生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自然灾害或者社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地区、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等;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办理搬迁时间、注销旧户和注册新户的时间、搬出及搬入地点等;企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纳税人应详细说
37、明事情经过、办税人员姓名、离职时间等,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企业内部相关处理决定。3、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抵扣的处理方法u 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具体为:企业办税人员伤亡或者突发危重疾病的,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医院证明;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导致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的,应提供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证明;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的,应提供公安机关证明;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应提供卖方出具的情况说明;邮寄丢失或者误递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应提供邮政单位出具的说明。4、税收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
38、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也有认证期限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二、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对于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没有规定具
39、体的抵扣时限。对于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没有规定具体的抵扣时限。5、当期忘记认证发票导致多交增值税的处理方法这绝对是一个低级错误,该打!本期未认证可以在下期认证抵扣,但是不能超过法定的180天期限国税发(200317号)中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对于超过认证期限的进项凭证,纳税人也不能返还销货方作废重开,只能作为财务上的记账凭证了,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该同购入的货物价款一并计入货物成本,在结转收入时同比结转销售成本并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6、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认证
40、未抵扣的问题6、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认证未抵扣的问题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不得抵扣的情况,也要进行认证,还是为了规避风险,第一避免造成滞留票、第二,超过180天未认证,就不能开具红字发票了;第三,防止套票。对收到的发票要进行时效管理,认证时限180天是含节假日的,所以未雨绸缪,要提前做好认证工作,认证以后,当期抵扣,次月申报。发票认证管理:7、已认证的发票被作废如何处理 第四条规定: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正确处理方法:正确处理方法:应该通知对方财务将已认证的进项发
41、票在认证期做进项税额转出。销售方应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可以重新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03785号)号)1、已认证的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能退回销货方。2、销货方已重开发票的,原来已认证的那张发票作进项转出。3、新开来的发票认证后,可以抵扣。购货方8、小规模纳税人时期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在成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 理论上是可以抵扣的,因为税法里面没有针对这个情况做明确的说明。但是实际上是不能抵扣的。因为在发票认证的时候税务局不会让你通过,理由
42、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间不符合当时你们企业的抵扣条件具体法规就是那条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发票。这个有一定的操作空间。具体的处理只能是和对方协商在你成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在开具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 8、小规模纳税人时期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在成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 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取得了增值税扣税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在其成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一、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二、上
43、述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规定无法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购买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的程序,由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选择“所购货物或劳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或“所购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二)纳税人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
44、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的程序,经国家税务总局稽核比对相符后抵扣进项税额。3:35729、“三流一致”对抵扣进项税的影响 吉林大安市国税局稽查局3名稽查员到大安市东方风电公司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银行存款和应付账款均较上年大幅增加。既然资金状况较好,为何不及时支付货款?带着疑问,稽查人员以调查核实其资金往来情况为突破口,展开了对该公司的深入检查。稽查人员获取了该公司购进货物取得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发现该公司可能存在取得收款方与开票方不一致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为此,稽查人员对有关账户和相关凭证一一展开分析,通过比对,他们发现该公司2012年从大安风电设备
45、有限公司购进风电叶片后,只将货款的一小部分直接支付给开票方大安风电设备有限公司,而其余款项未支付,应付账款却挂在非开票单位天津某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账上。10、三方协议下的增值税进项抵扣问题 原来,2012年2月27日,大安市东方风电公司、大安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和天津某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3家企业签订了三方抵款协议。根据三方抵款协议内容,大安市东方风电公司向天津某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风电叶片货款2376.03万元。其余款项450.75万元直接支付给大安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同时,稽查人员分别从开票、受票单位的资金运作情况展开协查取证,并向开票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协查函,通过货款取得与支付情况进
46、行比对,核实实际交易记录,确认了该公司违规抵扣进项税额造成少缴税款的事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大安市国税局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大安市国税局稽查局追缴了该公司少缴的税款及滞纳金。稽查局追缴了该公司少缴的税款及滞纳金。10、三方协议下的增值税进项抵扣问题1
47、0、三方协议下的增值税进项抵扣问题 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同时符合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向受票方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二、纳税人向受票方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
48、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年第39号号10、三方协议下的增值税进项抵扣问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冀国税发200029号)规定,按国税发1995192号文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考虑到目前企业经营方式的多样性以及三角债务的大量存在,所以,在要求企业规范货款支付方向的同时,可由企业申报经县级税务机关严格审核把关,对情况属实者暂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
49、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年第39号号3:357710、三方协议下的增值税进项抵扣问题13、失控发票的问题处理及节税计巧失控发票是指防伪税控企业丢失被盗金税卡中未开具的发票或丢失空白专用发票、以及被列为非正常户(含走逃户)的防伪税控企业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
50、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3:3579第四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切不可逾越的底线善意VS恶意二者行为构成不同善意是指有生产货物销售行为,接受了与发生的销售额一致的虚开的专用发票,主观上不知道;恶意是指没有货物销售行为,或虽有交易但专用发票从第三方取得或从销货地以外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主观上事先知道而且希望或放任这种行为发生。二者定性及法律责任不同善意取得不定性偷税,不予罚款;如果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2000)187号文件规定,仍能抵扣税款。恶意取得的专用发票应定性为偷税,并处以0.5倍5倍的罚款。3:35801、发票管理办法与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