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淡江大學淡江大學105學年度校內考試學年度校內考試教務處課務組教務處課務組 編製編製監試說明會簡報監試說明會簡報簡報內容簡報內容 v第一部分第一部分v第二部分第二部分v第三部分第三部分監考流程說明監考流程說明監試注意事項重點說明監試注意事項重點說明補充說明及案例問答補充說明及案例問答第一部分第一部分.監考流程說明監考流程說明至發卷中心簽到領取試卷至發卷中心簽到領取試卷至試場監考至試場監考考畢請回發卷中心繳回考考畢請回發卷中心繳回考試紀錄表及考生簽名表試紀錄表及考生簽名表教師監考:簽名領回試卷教師監考:簽名領回試卷其他監考:試務人員點收其他監考:試務人員點收四個發卷中心四個發卷中心商管大樓商管大
2、樓()工學大樓工學大樓()行政大樓課務組行政大樓課務組(A206)(A206)台北校園台北校園(EMBA(EMBA辦公室辦公室)v第二部分第二部分監試注意事項重點說明監試注意事項重點說明監試注意事項監試注意事項 壹、淡江大學考場規則壹、淡江大學考場規則貳、監試程序及注意事項貳、監試程序及注意事項參、預備監考注意事項參、預備監考注意事項肆、衝堂監考注意事項肆、衝堂監考注意事項伍、身心障礙生試場監考注意事項伍、身心障礙生試場監考注意事項陸、違規或突發事件處理範例陸、違規或突發事件處理範例 柒、監試人員之獎懲柒、監試人員之獎懲捌、考試節次別及時間表捌、考試節次別及時間表玖、考場代號及發卷中心玖、考場
3、代號及發卷中心監試注意事項監試注意事項 壹、淡江大學考場規則壹、淡江大學考場規則違反第四、五、七、九、違反第四、五、七、九、十一、十二、十四、十六十一、十二、十四、十六條者,另依本校學生獎懲條者,另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之規定議處。辦法之規定議處。共計:十九條共計:十九條監試注意事項監試注意事項 貳、監試程序及注意事項貳、監試程序及注意事項一、考試前一、考試前考試考試1515分鐘前至發卷中心領取卷包及監試佩條分鐘前至發卷中心領取卷包及監試佩條(務請務請 配戴配戴)。領卷時請主動出示本校服務證。領卷時請主動出示本校服務證(研究生出示研究生出示 學生證學生證)以資識別。以資識別。考試預備鈴響後,在發試
4、題前先宣布考試預備鈴響後,在發試題前先宣布事項:事項:二、考試開始二、考試開始考試鐘響後再次宣布考試鐘響後再次宣布事項:事項:、未帶、未帶學生證學生證(或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或身分證、健保卡、駕照)者,應事者,應事 先至行政大樓先至行政大樓註冊組註冊組A212A212室辦理臨時學生證,違室辦理臨時學生證,違 者一律依違反考場規則處理。者一律依違反考場規則處理。、考生除應用文具及試題備註欄內註明准予參考之、考生除應用文具及試題備註欄內註明准予參考之 資料、書籍外,其餘攜帶物品資料、書籍外,其餘攜帶物品(含含行動電話行動電話或具有或具有 記憶、通訊、上網等功能之物品記憶、通訊、上網等功能之物品)皆
5、應放置教室前皆應放置教室前 後,後,不得放置於身上不得放置於身上、課桌椅上下或附近,並將、課桌椅上下或附近,並將 任何通訊器材或鬧鈴裝置關閉。任何通訊器材或鬧鈴裝置關閉。、請將、請將學生證學生證放置於桌子左上角備查。放置於桌子左上角備查。、(同上述第同上述第2 2點點)、請遵守考場規則,不得有違規或、請遵守考場規則,不得有違規或夾帶小抄夾帶小抄等考試等考試 舞弊行為,違者依考場規則議處。舞弊行為,違者依考場規則議處。、考試開始、考試開始6060分鐘內不得出場分鐘內不得出場。考試紀錄表違規紀錄欄上考試紀錄表違規紀錄欄上詳細記錄發現違規詳細記錄發現違規時之狀況時之狀況(含時間、考生行為含時間、考生
6、行為),範例如下:,範例如下:考試中考試中案例案例1 1:約約10:4210:42給考生簽名時發現該生舉止異常,故查獲給考生簽名時發現該生舉止異常,故查獲其其夾帶小抄夾帶小抄(1(1張張)握於手中握於手中,已告知該生違規,會依考場,已告知該生違規,會依考場規則處理。規則處理。案例案例2 2:該生手機響該生手機響(置於身上口袋置於身上口袋,且未關機,且未關機),故發現,故發現該生違規隨身攜帶手機入場,但未發現有作弊行為,已告該生違規隨身攜帶手機入場,但未發現有作弊行為,已告知該生違規,會依考場規則處理。知該生違規,會依考場規則處理。案例案例3 3:該生:該生使用手機作弊使用手機作弊(正在看正在看
7、),手機中有考試相關,手機中有考試相關資料資料(微積分程式微積分程式.).),已告知該生違規,會依考場規,已告知該生違規,會依考場規則處理。則處理。以上凡無法檢附證據者以上凡無法檢附證據者(尤其是尤其是手機手機違規,無法沒收手違規,無法沒收手機時機時),可於詳細記錄所見手機畫面內容後,請違規考生,可於詳細記錄所見手機畫面內容後,請違規考生簽名確認簽名確認,如有無法處理事項,則應通知發卷中心協助,如有無法處理事項,則應通知發卷中心協助處理。處理。考生已到考但未作答,請考生在答案卷上仍須考生已到考但未作答,請考生在答案卷上仍須寫上姓寫上姓名名等資料等資料(不能完全沒有資料不能完全沒有資料),否則依
8、違規處理。,否則依違規處理。試題卷須對摺(尤其是一個考生有尤其是一個考生有2 2張或以上者張或以上者)考試結束後考試結束後淡江大學網站行政單位教務處課務組網頁放置位置查詢監試注意事項查詢監試注意事項(word(word檔檔)查詢監試注意事項查詢監試注意事項(簡報檔簡報檔)補充說明及案例問答第三部分第三部分考前一週發給各位考前一週發給各位之監考相關資料,之監考相關資料,其中之監考函反面其中之監考函反面有監試重點提醒,有監試重點提醒,請各位考前務必詳請各位考前務必詳讀!讀!案例問題解答 案例一:案例一:若已超過入場時間,是否可讓若已超過入場時間,是否可讓 同學進入試場考試?同學進入試場考試?回答:
9、回答:根據考場規則根據考場規則第四條第四條,考試開始,考試開始 二十分鐘後二十分鐘後不得入場,違者取消不得入場,違者取消 該科該次考試資格,且該科該次該科該次考試資格,且該科該次 成績以零分計算成績以零分計算,同時另依本校,同時另依本校 學生獎懲辦法之規定議處。學生獎懲辦法之規定議處。注意注意:曾有學生趁監考先生傳遞:曾有學生趁監考先生傳遞 簽名表不注意時偷溜進場,故傳簽名表不注意時偷溜進場,故傳 遞時,還須環視全場,避免此狀遞時,還須環視全場,避免此狀 況發生。若學生堅持要進場,可況發生。若學生堅持要進場,可 馬上通知發卷中心由試務人員協馬上通知發卷中心由試務人員協 助處理。助處理。案例問題
10、解答案例二:案例二:因考題簡單,同學皆於六十分鐘內因考題簡單,同學皆於六十分鐘內 即繳卷,若收卷完成後,是否可讓即繳卷,若收卷完成後,是否可讓 同學離開試場?同學離開試場?回回答:答:不可以出場。根據考場規則不可以出場。根據考場規則第四條第四條 ,考試開始,考試開始六十分鐘六十分鐘內不得出場,內不得出場,違者取消該科該次考試資格,且該違者取消該科該次考試資格,且該 科該次科該次成績以零分計算成績以零分計算,同時另依,同時另依 本校學生獎懲辦法之規定議處。且本校學生獎懲辦法之規定議處。且 監考先生須負責管理考場秩序,避監考先生須負責管理考場秩序,避 免影響其他考場。免影響其他考場。案例問題解答案
11、例案例三:三:衝堂考生,因考試時間為第衝堂考生,因考試時間為第2 2、3 3 節,考完第節,考完第2 2節後,可否讓同學離節後,可否讓同學離 開試場去吃飯,再回來考試?開試場去吃飯,再回來考試?回答:回答:根據考場規則根據考場規則第十六條第十六條,衝堂考生,衝堂考生 不可於衝堂各科之間離開試場不可於衝堂各科之間離開試場,違,違 者取消該科該次考試資格,且該科者取消該科該次考試資格,且該科 該次該次成績以零分計算成績以零分計算,同時另依本,同時另依本 校學生獎懲辦法之規定議處。校學生獎懲辦法之規定議處。建議:建議:一、衝堂試場監考人員,至少應有一位一、衝堂試場監考人員,至少應有一位 負責秩序,同
12、時提防考生擅自離場。負責秩序,同時提防考生擅自離場。二、考前務必宣布衝堂考注意事項,同二、考前務必宣布衝堂考注意事項,同時於每位考生第一科繳卷時逐一再時於每位考生第一科繳卷時逐一再作提醒。作提醒。案例問題解答案例案例四:四:考試中,若發現考生有窺視他人之考試中,若發現考生有窺視他人之 嫌,應如何處理?嫌,應如何處理?回答:回答:根據考場規則根據考場規則第九條第九條,不得有交談,不得有交談 、窺視、繳卷後仍逗留場內或在場、窺視、繳卷後仍逗留場內或在場 外高聲喧嘩等行為,外高聲喧嘩等行為,經制止不聽者經制止不聽者 取消該科該次考試資格,且該科該取消該科該次考試資格,且該科該 次次成績以零分計算成績
13、以零分計算,同時另依本校,同時另依本校 學生獎懲辦法之規定議處。學生獎懲辦法之規定議處。注意注意:因無具體物證,故務必要有因無具體物證,故務必要有 警告的動作,若該生依然故警告的動作,若該生依然故我時才能舉發,同時要告知我時才能舉發,同時要告知違者已違規之事項。違者已違規之事項。案例問題解答案例五:案例五:考試巡查時,發現某考生舉止怪異,考試巡查時,發現某考生舉止怪異,似乎有夾帶或抄襲小抄之嫌,應如何似乎有夾帶或抄襲小抄之嫌,應如何 處理?處理?回答一:回答一:若查獲該生夾帶小抄或其他相關資料若查獲該生夾帶小抄或其他相關資料 時,則可馬上取得物證後,並告知該時,則可馬上取得物證後,並告知該 生
14、要移送處理生要移送處理(不必告知處分結果不必告知處分結果),同時將查獲之過程詳實紀錄於考試紀同時將查獲之過程詳實紀錄於考試紀 錄表中的違規紀錄欄內,考後提報發錄表中的違規紀錄欄內,考後提報發 卷中心處理。卷中心處理。回答二:回答二:若該生將答案寫於身體上而若該生將答案寫於身體上而無法移送無法移送 物證物證時,務必確定內容與考試科目有時,務必確定內容與考試科目有 關後,再請該生停止作答,並馬上通關後,再請該生停止作答,並馬上通 知發卷中心,待試務人員前往處理。知發卷中心,待試務人員前往處理。案例問題解答案例案例六:六:考試中,若有問題要請發卷中心的考試中,若有問題要請發卷中心的 試務人員處理,但
15、只有一人監考試務人員處理,但只有一人監考而而 無法離開試場時,該如何處理?無法離開試場時,該如何處理?回答:回答:若臨時有狀況可與若臨時有狀況可與巡迴人員反應巡迴人員反應或或 請請隔壁教室監試人員協助隔壁教室監試人員協助代為留意代為留意 考場後,再至各樓教師休息室打電考場後,再至各樓教師休息室打電 話至發卷中心,通知試務人員前往話至發卷中心,通知試務人員前往 處理。處理。(監考佩條背面有各發卷中監考佩條背面有各發卷中 心的分機心的分機)案例問題解答案例七:案例七:監考先生宣布後,監考先生宣布後,試卷已發給考生,試卷已發給考生,之後才發現該生沒有攜帶學生證或其之後才發現該生沒有攜帶學生證或其 他
16、任何可資證明身分之證件,或他任何可資證明身分之證件,或監考監考 先生宣布後,才進入試場者,先生宣布後,才進入試場者,是否可是否可 讓該生繼續應考?讓該生繼續應考?回答:回答:根據考場規則根據考場規則第六條第六條,考試時須攜帶考試時須攜帶 學生證,學生證,未帶學生證者,應於,未帶學生證者,應於 考前至註冊組辦理臨時學生證。考前至註冊組辦理臨時學生證。,違者取消該科該次考試資格,且該,違者取消該科該次考試資格,且該 科該次成績以零分計算。科該次成績以零分計算。處理時,可依實際狀況處理時,可依實際狀況(該生故意或疏該生故意或疏 忽忽)作彈性處理。故考試開始前,務必作彈性處理。故考試開始前,務必 宣布
17、注意事項才能降低此項違規。宣布注意事項才能降低此項違規。案例問題解答案例八:案例八:監考先生若無法按照課務組所安監考先生若無法按照課務組所安 排的時間如期監考時,該如何處排的時間如期監考時,該如何處 理?理?回答:回答:一般試場監考及預備監考可任意一般試場監考及預備監考可任意 與其他助教或研究生互換,且不與其他助教或研究生互換,且不 必向課務組報備。但必向課務組報備。但衝堂試場及衝堂試場及 身障生試場身障生試場之監考,必須由之監考,必須由助教助教 彼此互換,不得與研究生任意更彼此互換,不得與研究生任意更 換。換。監考特別提醒事項監考特別提醒事項一、作廢或空白之答案卷,切勿留在考一、作廢或空白之
18、答案卷,切勿留在考 場的講桌下。場的講桌下。二、考試紀錄表上之缺考紀錄資料,勿二、考試紀錄表上之缺考紀錄資料,勿 漏寫或填寫錯誤。漏寫或填寫錯誤。三、考場之桌椅排太緊時,可請考生作三、考場之桌椅排太緊時,可請考生作 適當的調整。適當的調整。四、監考時請注意自己的服裝儀容,且四、監考時請注意自己的服裝儀容,且 不得在試場中用餐。不得在試場中用餐。五五、監考時亦應不定時前後走動,瞭解監考時亦應不定時前後走動,瞭解 考生應答情形,以遏止作弊行為發考生應答情形,以遏止作弊行為發 生;同時注意若有不明人士出現,生;同時注意若有不明人士出現,隨時向發卷中心通報。隨時向發卷中心通報。六、勿帶男女朋友一起監考或在旁等候。六、勿帶男女朋友一起監考或在旁等候。課務組(試務)承辦人分機:分機:2209王小姐王小姐葉先生葉先生蔡組長蔡組長簡報結束for your attentionfor your attention 請尚未簽到的同學,請尚未簽到的同學,至後面補簽名,至後面補簽名,同同時填寫問卷調查表!時填寫問卷調查表!新進助教請稍留片刻,新進助教請稍留片刻,另有說明另有說明!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