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第三章 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商业银行法概述商业银行法概述一、商业银行法概述一、商业银行法概述(一)商业银行的定义(一)商业银行的定义v商业银行是以营利为目的,以收受存款,提商业银行是以营利为目的,以收受存款,提供资金信贷为主要业务的银行。供资金信贷为主要业务的银行。v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第第2条规定: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商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商业银行定义的含义商业银行定义的含义1
2、、指出设立商业银行的组织法依据、指出设立商业银行的组织法依据2、对于商业银行的业务进行了简单的列、对于商业银行的业务进行了简单的列举举3、强调了商业银行主体的性质是企业法、强调了商业银行主体的性质是企业法人人(二)商业银行的法律性质(二)商业银行的法律性质v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第第2条规定: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商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v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第第4 4条条 商业银行以安全性、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
3、、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二)商业银行的法律性质(二)商业银行的法律性质1、商业银行是企业、商业银行是企业2、商业银行不是一般的工商企业,而是特殊的企业,、商业银行不是一般的工商企业,而是特殊的企业,是金融企业。是金融企业。(1)设立的法律依据和条件不完全相同。)设立的法律依据和条件不完全相同。(2)经营的商品不同。)经营的商品不同。(3)经营商品的收益来源不同。)经营商品的收益来源不同。3、商业银行是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商业银行是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它与
4、同是银行的政策性银行是不同的。则,它与同是银行的政策性银行是不同的。(三)商业银行的组织体制(三)商业银行的组织体制v商业银行组织体制的主要类型商业银行组织体制的主要类型1、总分行制商业银行总分行制商业银行2、单一制商业银行单一制商业银行3、集团制商业银行集团制商业银行4、连锁制商业银行连锁制商业银行v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管理体制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管理体制 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1、总分行制商业银行总分行制商业银行v又称为分支行制,是指一家商业银行可以根又称为分
5、支行制,是指一家商业银行可以根据需要在其营业总机构所在地以外开设分支据需要在其营业总机构所在地以外开设分支机构,形成一个以总行为中心的庞大的银行机构,形成一个以总行为中心的庞大的银行网络。网络。v优点优点:各银行经营范围广,经营规模大,经营各银行经营范围广,经营规模大,经营成本相对较低。可以分散和减少信用风险。成本相对较低。可以分散和减少信用风险。v缺点:易形成银行垄断集团缺点:易形成银行垄断集团2、单一制商业银行、单一制商业银行v又称为单元制或独家银行制,是指银行业务又称为单元制或独家银行制,是指银行业务完全由各自独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不设立或完全由各自独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不设立或者不准设立分
6、支机构的银行制度。者不准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制度。v优点:可以避免银行垄断集团的形成,有利优点:可以避免银行垄断集团的形成,有利于银行业的适度竞争。于银行业的适度竞争。v缺点:经营规模小,经营成本高,风险相对缺点:经营规模小,经营成本高,风险相对集中,不利于分散风险和对资金使用的调剂。集中,不利于分散风险和对资金使用的调剂。不利于建立广泛、系统的信用网络和体系不利于建立广泛、系统的信用网络和体系3、集团制商业银行、集团制商业银行v由某一集团成立控股公司,由该公司控制或由某一集团成立控股公司,由该公司控制或者收购两家以上的银行,这些银行在法律地者收购两家以上的银行,这些银行在法律地位上是独立的,股
7、权受同一控股公司控制,位上是独立的,股权受同一控股公司控制,业务活动与经营政策都是受同一控股公司操业务活动与经营政策都是受同一控股公司操纵。纵。4、连锁制商业银行、连锁制商业银行v又称为联合银行制,是指由某一个人或者某又称为联合银行制,是指由某一个人或者某一集团购买若干银行的多数股票来控制这些一集团购买若干银行的多数股票来控制这些银行的一种银行制度。银行的一种银行制度。v在这种体制下,各银行在法律地位上是独立在这种体制下,各银行在法律地位上是独立的,但在实质上也是受某一集团或某一人所的,但在实质上也是受某一集团或某一人所控制。控制。(四)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四)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1、商业银行经
8、营模式的类型、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类型 混业经营混业经营 分业经营分业经营银行可以经营银行可以经营各种金融业务,各种金融业务,如存款、贷款、如存款、贷款、证券、保险、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信托等业务。银行只能经营银行只能经营存款、贷款、外存款、贷款、外汇等传统银行汇等传统银行业务,而与证券、业务,而与证券、保险、信托业务保险、信托业务分离。分离。混业经营的优势混业经营的优势v可以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可以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v可以使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可以使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v扩大收益来源,降低金融风险扩大收益来源,降低金融风险分业经营的优势分业经营的优势v可以有效控制金融风险可以有
9、效控制金融风险v有助于提高银行业的经营与监管效率有助于提高银行业的经营与监管效率v有利于减少垄断,维护金融市场的自然有利于减少垄断,维护金融市场的自然竞争竞争弊端分析弊端分析v混业经营混业经营:在风险控制方面,不利于系统风:在风险控制方面,不利于系统风险的控制,不利于平等竞争;在监管方面,险的控制,不利于平等竞争;在监管方面,难以实现监管的专业化,容易形成跨行业的难以实现监管的专业化,容易形成跨行业的垄断集团。垄断集团。v分业经营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被限制在:使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被限制在狭小的存贷款业务领域内,资产形式单一,狭小的存贷款业务领域内,资产形式单一,风险集中,不利于提高商
10、业银行的竞争能力风险集中,不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和营利水平。和营利水平。2、中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中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v美国美国:混业:混业分业分业混业混业v中国中国:混业:混业分业分业?(五)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五)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v个人独资、合伙银行、股份制银行个人独资、合伙银行、股份制银行v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的规定。v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v国有独资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国有独资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v股份有限公司形
11、式的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深发展广发展浦东发展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徽商银行渤海银行(六)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六)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v 某银行借款某银行借款100万元给某公司,期限万元给某公司,期限1年,年息年,年息12%v两种情况:两种情况:v1、不按时还款,延期、不按时还款,延期1年,银行对其进行处罚,罚息年,银行对其进行处罚,罚息4万万v100+24+4=128万万v2、按时还,银行在下一年又以年息、按时还,银行在下一年
12、又以年息12%将本息都贷将本息都贷出去了出去了v(100+10012%)(1+12%)=125、44万万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v效益性原则效益性原则v安全性原则安全性原则v流动性原则流动性原则效益性原则效益性原则v效益性是指商业银行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效益性是指商业银行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标。v商业银行是企业法人,以利润为理念,追逐商业银行是企业法人,以利润为理念,追逐利润是商业银行从事业务活动的出发点和经利润是商业银行从事业务活动的出发点和经营核心,也是衡量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主要营核心,也是衡量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主要标准和内在动力。标准和内在动力。v商业银行必须保持一定的营
13、利水平,有充实商业银行必须保持一定的营利水平,有充实的资本,以此来提高银行的竞争力。的资本,以此来提高银行的竞争力。安全性原则安全性原则v安全性是指银行资产免遭风险、按期收回资安全性是指银行资产免遭风险、按期收回资产本息的可靠性程度。产本息的可靠性程度。v风险来源:一是商业银行经营特点和资金构风险来源:一是商业银行经营特点和资金构成的自身风险;二是商业银行营利性资产的成的自身风险;二是商业银行营利性资产的数量和期限结构中所包含的风险;三是客户数量和期限结构中所包含的风险;三是客户的信用状况不佳或恶化构成的风险;四是经的信用状况不佳或恶化构成的风险;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因素所导致的风险济、
14、社会发展的不确定因素所导致的风险流动性原则流动性原则v流动性是指商业银行能够随时付出资金和收回流动性是指商业银行能够随时付出资金和收回资金的能力,包括资产流动性和负债流动性。资金的能力,包括资产流动性和负债流动性。v资产流动性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总是持有一定比资产流动性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总是持有一定比例的现金资产和变现能力强的其他资产,使银例的现金资产和变现能力强的其他资产,使银行在不发生损失的前提下能够迅速变现,及时、行在不发生损失的前提下能够迅速变现,及时、充足地满足客户提取存款的需要和满足必要贷充足地满足客户提取存款的需要和满足必要贷款的能力。款的能力。v负债流动性是指商业银行能够随时获得所需
15、要负债流动性是指商业银行能够随时获得所需要资金。资金。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v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和自我约束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和自我约束的法人原则的法人原则v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发展政策的要求开展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发展政策的要求开展信贷业务,业务往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信贷业务,业务往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契约原则和诚实信用的契约原则v保障存款人利益原则保障存款人利益原则v独立经营原则独立经营原则v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原则(七)商业银行的设立与变更(七)商业银行的设立与变更v1、商业银行的特许经营、商业银行的特许经营v我国对于商业银行的设立实行审批
16、制:设立我国对于商业银行的设立实行审批制: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中使用“银行银行”字样。字样。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2003年年5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甲向乙借款款协议,甲向乙借款20万元,期限万元,期限6个月,个月,月利息月利息5。同年。同年11月,甲偿还了乙月,
17、甲偿还了乙5万元本万元本金和利息,但其余金和利息,但其余15万元未偿还。为此,乙万元未偿还。为此,乙诉至法院,要求甲按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和利诉至法院,要求甲按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和利息。息。v问题:该案应如何处理?问题:该案应如何处理?2、申请设立商业银行的条件、申请设立商业银行的条件v(1)实质性条件:)实质性条件: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第第12条条vA、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vB、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最低限额的注的注册资本册资本vC、有具备、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的董事、高级管理
18、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vD、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vE、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v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13条规定:设立全国性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0亿元人亿元人民币,城市合作商业银行注册资本最低民币,城市合作商业银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农村合作商业银亿元人民币,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法律规定最低注
19、册资本限额的意义法律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意义v是商业银行营业的财务基础是商业银行营业的财务基础v是存款人利益的保障是存款人利益的保障v是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安全经营进行监是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安全经营进行监管的一个指标管的一个指标v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员。(一)曾经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一)曾经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等罪行被判刑;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等罪行被判刑;(二)担任或曾经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或者因(二)担任或曾经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或者
20、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有个人责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三)对重大工作失误和经济案件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三)对重大工作失误和经济案件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四)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并到期未清偿;(四)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并到期未清偿;(五)受到司法机关或党纪、政纪部门审查,尚未作出(五)受到司法机关或党纪、政纪部门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处理结论;(六)有严重弄虚作假、赌博、吸毒、嫖娼等不适宜从(六)有严重弄虚作假、赌博、吸毒、嫖娼等不适宜从事金融工作的不良行为;事金融工作的不良行为;(
21、七)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七)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八)已累计两次被取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八)已累计两次被取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格。v张某,曾经在某破产企业任分管文化工张某,曾经在某破产企业任分管文化工作的副总经理;作的副总经理;v李某,曾经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李某,曾经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年;v丁某,因父亲生病欠朋友丁某,因父亲生病欠朋友20万元,尚未万元,尚未到期;到期;v刘某,因可能有经济问题正在被双规,刘某,因可能有经济问题正在被双规,尚未定论;尚未定论;2、申请设立商业银行的条件、申请设立商业银行的条件v(2)程序性条件)程序性条
22、件v申请申请v审批审批v登记登记v公告公告3、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立v申请申请v审批审批v登记登记v公告公告4、商业银行的变更、商业银行的变更v(1)商业银行重大事项的变更)商业银行重大事项的变更v变更名称变更名称v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v变更总行或分支机构所在地变更总行或分支机构所在地v调整业务范围调整业务范围v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在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在5以上的股东以上的股东v修改章程修改章程v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4、商业银行的变更、商业银行的变更v(2)主体的变更)主体的变更v分立分立v合并合并(七)商业银行的接管与终止(
23、七)商业银行的接管与终止v1、商业银行的接管、商业银行的接管v(1)接管的概念接管的概念v(2)接管的条件、目的接管的条件、目的v(3)接管的决定、执行和期限接管的决定、执行和期限v(4)接管的终止接管的终止接管的概念接管的概念v接管是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商业接管是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对商业银行进行整顿和改存款人的利益时,对商业银行进行整顿和改组等措施。组等措施。接管的条件、目的接管的条件、目的v条件:条件:v一是该商业银行已经发生了信用危机,严重一是该商业银行已经发生了信用危机,严
24、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影响存款人的利益v二是该商业银行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二是该商业银行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响存款人的利益v目的:目的:v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营能力接管的决定、执行和期限接管的决定、执行和期限v接管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书面形接管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式作出决定。v接管由银监会组织实施。银监会可以自己实接管由银监会组织实施。银监会可以自己实施,也可以授权给分支机构实施。施,也可以授权给分支机构实施。v接管自接管决定实施之日起开始实施,期限接管自接管决定实施之日起开始实施
25、,期限由银监会决定,期限届满,可以延期,最长由银监会决定,期限届满,可以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不得超过2年。年。接管的终止接管的终止v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国务院银行业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v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恢复正常经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营能力v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者被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依法宣告破产(七)商业银行的接管与终止(七)商业银行的接管与终止v2、商业银行的终止、商业银行的终止v商业银行的终止是指商业银行因出现法律规商业银行的终止
26、是指商业银行因出现法律规定的或者章程规定的情形,其主体资格归于定的或者章程规定的情形,其主体资格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消灭的法律行为。v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规定了导致商业银行终止的规定了导致商业银行终止的三种情形:解散、被撤销、破产三种情形:解散、被撤销、破产商业银行的解散商业银行的解散v解散是指商业银行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或者解散是指商业银行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而停止对外经营活动,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而停止对外经营活动,清算未了结的债权债务,使商业银行法人资清算未了结的债权债务,使商业银行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格消灭的法律行为。v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需要解散因章程规
27、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需要解散v因分立或合并而解散因分立或合并而解散v经商业银行股东会决议解散经商业银行股东会决议解散商业银行的被撤销商业银行的被撤销v商业银行的被撤销是指已经成立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被撤销是指已经成立的商业银行因在经营行为中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银因在经营行为中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吊销其金融机构法人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吊销其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撤销该违法经营的商业银行。许可证,撤销该违法经营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破产商业银行的破产v商业银行的破产是指商业银行因不能支付到商业银行的破产是指商业银行因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而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从而终止期债务,而被
28、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从而终止其法律人格的法律行为。其法律人格的法律行为。v破产可以由商业银行的债权人提出申请,也破产可以由商业银行的债权人提出申请,也可以由商业银行自己提出,但都须经银监会可以由商业银行自己提出,但都须经银监会同意。同意。v商业银行的破产适用商业银行的破产适用破产法破产法和和民事诉民事诉讼法讼法的有关规定,但在清偿顺序上有特别的有关规定,但在清偿顺序上有特别规定。规定。三种情形的性质及其终止后的清算三种情形的性质及其终止后的清算v解散民事行为解散民事行为v由商业银行自己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由商业银行自己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v被撤销行政强制行为被撤销行政强制行为v由国务
29、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清算。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清算。v破产司法行为破产司法行为v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算。第四章第四章 商业银行业务法律制度商业银行业务法律制度(一)负债业务(一)负债业务 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偿付的债务。负债业务是构成商业银行需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偿付的债务。负债业务是构成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业务。资金来源的业务。(二)资产业务(二)资
30、产业务 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运用资金以营利的业务。资产业务是商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运用资金以营利的业务。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最主要最核心的业务,是商业银行取得收益的主要途业银行最主要最核心的业务,是商业银行取得收益的主要途径。径。(三)中间业务(三)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需动用自己的资金,替客户办理收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需动用自己的资金,替客户办理收付、进行担保或其他委托事项,而收取手续费的各项业务。付、进行担保或其他委托事项,而收取手续费的各项业务。一、商业银行的业务分类一、商业银行的业务分类二、我国商业银行的法定业务二、我国商业银行的法定业务(一)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一)商业银行
31、可以经营的业务1、吸收公众存款、吸收公众存款2、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3、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国内外结算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5、发行金融债券、发行金融债券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一)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一)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8、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同业拆借9、从事银行卡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10、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11、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12、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保管箱服务13、经中国
32、人民银行批准的结汇、售汇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结汇、售汇业务 14、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二)禁止商业银行经营的业务(二)禁止商业银行经营的业务1、信托投资业务、信托投资业务2、证券经营业务、证券经营业务3、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4、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5、向企业投资、向企业投资三、吸收公众存款三、吸收公众存款(一)存款的概念、法律性质、特征(一)存款的概念、法律性质、特征1、存款是商业银行等具有存款业务经营、存款是商业银行等具有存款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接受客户存入资金,并资格的金融机构接受客户存入资金,并在存款人支取存款时
33、支付存款本息的一在存款人支取存款时支付存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是商业银行最主要最基本种信用业务,是商业银行最主要最基本的负债业务。的负债业务。2、存款的法律性质是债权债务关系。、存款的法律性质是债权债务关系。3、存款的特征、存款的特征(1)存款机构主体的特定性)存款机构主体的特定性(2)存款方式的多样性)存款方式的多样性(3)存款行为的合同性)存款行为的合同性(4)存款资金所有权的转移性)存款资金所有权的转移性?A.A.货币是种类物,一经存入,即与其他存款资金货币是种类物,一经存入,即与其他存款资金混同,金融机构仅负以同币种、同金额货币偿还的混同,金融机构仅负以同币种、同金额货币偿还的义务义务
34、 B.B.金融机构对所吸收的存款自主支配,存款人无金融机构对所吸收的存款自主支配,存款人无权干涉权干涉 C.C.金融机构破产时,存款列入破产财产,存款人金融机构破产时,存款列入破产财产,存款人无取回权无取回权(二)存款的分类(二)存款的分类1、储蓄存款、单位存款、储蓄存款、单位存款2、本币存款、外币存款、本币存款、外币存款3、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定活两便存、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定活两便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三)存款合同(三)存款合同1、存款合同及其表现形式、存款合同及其表现形式 存款合同是存款人与存款机构之间就存款权存款合同是存款人与存款机构之间就存款权利义务关系达成
35、一致的协议。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的协议。存款合同表现为存单、进帐单、对帐单存款合同表现为存单、进帐单、对帐单2、存款合同的特征、存款合同的特征(1)无名性)无名性(2)消费寄托性)消费寄托性(3)附合性)附合性(4)实践性)实践性(四)存款业务的基本法律要求(四)存款业务的基本法律要求1、存款业务经营特许制、存款业务经营特许制2、存款机构依法交存存款准备金、存款机构依法交存存款准备金3、存款机构依法留足备付金、存款机构依法留足备付金4、依法确定并公告存款利率、依法确定并公告存款利率5、财政性存款专营、财政性存款专营6、以合法正当的方式吸收存款、以合法正当的方式吸收存款7、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保护存
36、款人的利益(五)储蓄存款法律制度(五)储蓄存款法律制度 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金和利息的活动。(五)储蓄存款法律制度(五)储蓄存款法律制度 1、商业银行储蓄存款原则、商业银行储蓄存款原则 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为存款人保密 2、储蓄机构的业务范
37、围、储蓄机构的业务范围 人民币业务人民币业务 外币业务外币业务 3、储蓄存款业务基本规则、储蓄存款业务基本规则3、储蓄存款业务基本规则、储蓄存款业务基本规则v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v储蓄存款利率、计息规则储蓄存款利率、计息规则v储蓄存款利息税收规则储蓄存款利息税收规则v提前支取规则提前支取规则v挂失规则挂失规则v查询、冻结、扣划储蓄存款规则查询、冻结、扣划储蓄存款规则v大额现金支付规则大额现金支付规则v存款人死亡后存款的过户或支取规则存款人死亡后存款的过户或支取规则v储蓄业务的禁止规则储蓄业务的禁止规则四、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四、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一)贷款的概念、法律性质(一)贷
38、款的概念、法律性质1、贷款是指金融机构依法把货币资金按、贷款是指金融机构依法把货币资金按约定的利率贷放给客户,并约定期限由约定的利率贷放给客户,并约定期限由客户偿还本息的一种信用活动。客户偿还本息的一种信用活动。2、法律性质:债权债务关系、法律性质:债权债务关系(二)贷款的分类(二)贷款的分类 v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v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v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v商业贷款和优惠利率贷款商业贷款和优惠利率贷款v单独贷款、银团贷款和联合贷款单独贷款、银团贷款和联合贷款v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正常、关注、次级
39、、可疑和损失(三)贷款业务基本法律要求(三)贷款业务基本法律要求1、商业银行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商业银行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2、依法、正当、自愿发放贷款、依法、正当、自愿发放贷款3、担保贷款为主、信用贷款为辅、担保贷款为主、信用贷款为辅4、遵守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遵守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5、严格审查、审贷分离、分级审批、严格审查、审贷分离、分级审批1、借款合同的概念、借款合同的概念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四)借款合同(四)借款合同2、借款合同的特征、借款合同的特征
40、(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货币。)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货币。(2)借款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借款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4)借款合同一般为诺成性合同。)借款合同一般为诺成性合同。(5)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某市商业银行于某市商业银行于1998年初设立,注册资本为年初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人民币20亿元,领取营业执照之后开始营业亿元,领取营业执照之后开始营业。1998年年6月,给总经理刘某的亲妹妹发放月,给总经理刘某的亲妹妹发放信用贷款信用贷款5万元。万元。1998年年9月,李某代储户方月
41、,李某代储户方某办理挂失手续,银行工作人员为其办理了某办理挂失手续,银行工作人员为其办理了挂失并补领了新的存款凭证。挂失并补领了新的存款凭证。1999年年2月,月,张某向银行工作人员出示了其与储户钱某的张某向银行工作人员出示了其与储户钱某的结婚证,要求查询钱某在该行的存款,银行结婚证,要求查询钱某在该行的存款,银行工作人员受理了该查询。工作人员受理了该查询。1999年年5月底,该月底,该市商业银行进行资产清查,发现总资产为市商业银行进行资产清查,发现总资产为32v亿元,总债务为亿元,总债务为68亿元。从亿元。从1999年年6月月1日起日起,该银行在营业窗口贴出告示:由于现金周,该银行在营业窗口
42、贴出告示:由于现金周转困难,根据市政府的规定,从即日起,本转困难,根据市政府的规定,从即日起,本行汇兑结算只进不出;客户每周只能提款一行汇兑结算只进不出;客户每周只能提款一次,单位存款人每次只能支取次,单位存款人每次只能支取3000元,个人元,个人存款人每次只能支取存款人每次只能支取1000元,本行一旦现金元,本行一旦现金周转正常,即恢复正常支取,同年周转正常,即恢复正常支取,同年6月月30日日,为缓解该市商业银行资金短缺的压力,该,为缓解该市商业银行资金短缺的压力,该银行所在地政府又发出通知:凡本市公务员银行所在地政府又发出通知:凡本市公务员,应从即日起,应从即日起1个月内,每人自觉到该市商业个月内,每人自觉到该市商业银行一次性存入人民币银行一次性存入人民币1000元。元。问题:问题:1、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设立时的对商业银行设立时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是如何规定的?该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是如何规定的?该市商业银行设立时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市商业银行设立时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法定要求?2、在本案例中,该市政府和该市商业银、在本案例中,该市政府和该市商业银行违反了银行法的哪些规定?行违反了银行法的哪些规定?3、按照该市商业银行的上述状况,监管、按照该市商业银行的上述状况,监管部门依法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为什么?部门依法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