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2015年10月19日 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2015年10月18日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月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随着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2006年中央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中央决定予以修订。条例共九章六十二条,分别从管理体制、教育培训对象、教育培训内容、教育培训方式方法、考核与评估等方面对干部教育培训作出了规定。条例指出,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条例还提出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的六
2、个原则,包括六个原则,包括:2 服务大局,按需施教;以德为先,注重能力;分类分级,全服务大局,按需施教;以德为先,注重能力;分类分级,全员培训;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依法员培训;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依法治教,从严管理治教,从严管理。通知强调,条例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教育培训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新成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干部教育培训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知
3、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严格执行条例,切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3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了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
4、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4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略布局,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
5、持。第三条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其他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国有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结合各自特5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点执行本条例。第四条第四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服务大局,按需施教服务大局,按需施教。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干部岗位职责和健康成长需求,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质量和效益。(二)以德为先,注重能力以德为先,注重能力。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理想信念
6、教育和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将能力培养贯穿始终,全面提高干部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三)分类分级,全员培训。分类分级,全员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教育培训,把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增强针对性,确保6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全覆盖。(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围绕中心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教育培训,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坚持开放办学,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
7、,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不断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六)依法治教,从严管理。依法治教,从严管理。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法规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风气。7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第二章第二章 管理体制管理体制 第五条第五条 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第六条第六条 中央组织部履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等职能。全国干部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
8、训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的业务培训。第七条第七条 地方各级党委领导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研究部署。8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主管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地方各级干部教育领导小组或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第八条第八条干部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应当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干部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职责的,由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一定
9、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第九条第九条垂直管理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部门负责。双重管理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经协商,也可以由协管方负责。9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第十条第十条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抽调下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培训,必须报同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避免多头调训和重复培训。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贯彻执行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10干
10、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第三章第三章 教育培训对象教育培训对象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干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参加相应的教育培训:(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集中轮训;(二)党的基本理论和党性教育的专题培训;(三)新录(聘)用的初任培训;(四)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五)在职期间的岗位培训;(六)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11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七)其他培训。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每5年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干部
11、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作出规划,统筹安排。其他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完成规定的教育培训任务。12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干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
12、至组织处理。干部弄虚作假获取培训经历、学历或者学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干部在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教育培训期间,一般应当享受在岗同等待遇,一般不承担所在单位的日常工作、出国(境)考察等任务。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干部个人参加社会化培训,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不得由财政经费和单位经费报销,不得接受任何机构和他人的资助或者变相资助。13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第四章第四章 教育培训内容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干部教育培训坚持以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理论、政策法规、道德品行教育培训为重点,并注重业务知识、科学人文素养等方面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干部
13、素质和能力。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政治理论教育重点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国史、国情形势等教育培训,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14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领。对党员干部,必须加强党性教育,重点开展党章、党的宗旨、党规党纪、党的优良传统、党风廉政建设等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
14、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对党外干部,也应当根据其特点,开展相应的政治理论教育。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政策法规教育重点加强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教育,开展党中央关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15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重大决策部署的培训,提高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增强干部国家安全意识和推进国家安全建设的本领。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业务知识培训应当根据干部岗位特点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加强各种新知识新技能的教育培训,帮助干部提高专业素养和实
15、际工作能力。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科学人文素养教育应当按照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要求,开展哲学、历史、科技、文学、艺术和军事、外交、民族、宗教、保密、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培训,帮助干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16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第五章第五章 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教育培训方式方法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干部教育培训以脱产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网络培训、在职自学等方式进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脱产培训以组织调训为主。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干部调训计划,选调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对重要岗位的干部可以实行点名调训。干部所在单位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干部必须服从组织调训。第二十六条
16、第二十六条 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应当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为基本内容,在自学和调研基础上保证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集体学习研讨。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网络培训制度,建立兼容、开放、共享、规范的干部网络培训体系。提高17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信息化水平,用好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支持鼓励干部在职自学,并提供必要条件。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严格规范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择优选派培训对象,合理确定培训机构
17、,严格培训过程管理和效果评价。第三十条第三十条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内容要求和干部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引导和支持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创新。18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第六章第六章 教育培训机构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加强社会主义学院建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应当坚持功能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8、。部门和行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提升专业化办学水平,做好本部门和本行业本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19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等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交流合作,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增强办学活力和实力。充分发挥现场教学基地作用,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提升教学质量。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的,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
19、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以教学为中心,深化教学改革,完善培训内容,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优化20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学科结构,改进课程设计,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改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坚持办好基础较好、优势明显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调整、整顿不具备办学能力和条件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实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等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必须获得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可。干
20、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和公布相应的准入标准。不得组织干部到没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培训。21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引导和推动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规范运作、优化服务、提高质量,逐步形成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指导、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能进能出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规范干部教育培训收费标准,严禁借干部教育培训之名谋取不当利益。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实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直接委托、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承担教育培训任务的教育培训机构。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加强培养,严格管理,促进交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
21、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22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第七章第七章 师资、课程、教材、经费师资、课程、教材、经费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按照政治合格、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必须对党忠诚、政治坚定,严守纪律、严谨治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联系实际开展教学,有的放矢,力戒空谈,严守讲坛纪律,不得传播违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
22、反中央决定的错误观点。23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对违反讲坛纪律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通过考核、奖惩和教育培训,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和实践锻炼制度,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逐步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选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和先进模范人物、优秀基层干部等担任兼职教师,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到党
23、校、行政学院、干部24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高等学校等授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中央组织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应当建立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建立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开发和更新机制,构建富有时代特征和实践特色、务实管用的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体系。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加强精品课程建设,重点开发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反映各领域理论和实践创新的精品课程。建立国家级和省级干部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库,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25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适应不同类别干部教育培训
24、的需要,着眼于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逐步建立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教材体系。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坚持干部教育培训教材的开发和利用相结合,做到与时俱进、科学规划、编审分开、讲求实效。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教材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干部教育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审定全国干部教育培训教材。有关地方、部门和机构按照教材建设规划的要求,可以编写符合需要、各具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教材,积极选用中央有关部门26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组织编写、推荐的权威教材和学习读本,并可以选用国内外优秀出版物。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干部
25、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勤俭办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干部教育培训支持力度,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倾斜。27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第八章第八章 考核与评估考核与评估 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应当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情况,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干部教育培训考
26、核应当区分不同教育培训方式分别实施。脱产培训的考核,由主办单位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实施;网络培训和境外培训的考核,由主办单位和干部所在单位实施。28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建立健全跟班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学习培训的考核与监督。第五十五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当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情况应当记入干部年度考核表,参加2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情况应当记入干部任免审批表。第五十六条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评
27、估制度,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项目及课程的评估。29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也可以委托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评估。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的内容包括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学风建设、基础设施、经费管理等。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评估结果,指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改进工作。30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评估由项目委托方组织实施。项目评估的内容包括培训设计、培训实施、培训管理、培训效果等。评估结果应当作为评价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作为确定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培
28、训任务的重要依据。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干部教育培训课程评估由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实施。课程评估的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评估结果作为指导教学部门和教师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31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第九章第九章 附附 则则 第六十条第六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教育培训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的基本精神制定。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本条例自2015年10月14日起施行。2006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电)人民日报(20
29、15年10月19日 06 版)32人民日报评论员:培养造就好干部的重要保证 近日,中共中央修订颁布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这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是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的根本遵循,必将为培养造就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供重要保证。育人是用人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指明了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努力方向。条例围绕培养造就好干部这条主线,从“育”的角度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与干部选任、管理监督等制度规定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构成培养造就好干部的完整链条,将有力推动形成好干部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33 当前,面对来
30、自各方面的困难、风险、挑战,干部队伍存在新的“本领恐慌”,“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现象客观存在;一些干部思想境界不高,精神状态不佳,在理想信念、党性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需要大力加强修养。针对这些问题,条例从制度层面精心设计,在思想建设、学风建设等方面有的放矢,进行了科学细致的规范。贯彻落实条例,必须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干部,用党的优良传统锤炼干部,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激励干部,教育引导干部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必须以问
31、题为导向,认真研究、准确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岗位职责、健康成长需求,帮助解决干部思想上的困惑和实际工作中的难题,提升他们34 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领,真正做到党的事业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干部成长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必须把“三严三实”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促进干部养成良好作风,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好的制度只有落到实处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将条例作为工作指南,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广大干部要认真领会条例的各项要求,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增长才干增强本领,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人民日报(2015年10月19日 04 版)(责编:王政淇、文松辉)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