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壹、用人經費貳、業務費參、研究設備費肆、其他注意事項伍、本校會議決議事項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柒、Q&A綱綱 要要2壹、用人經費國科會壹、用人經費國科會(1/2)n約用約用計畫主持人循執機構政程序簽報核准n變變助人員之(級)別計畫主持人循執機構政程序簽准n親屬迴避規定親屬迴避規定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3壹、用人經費國科會壹、用人經費國科會(2/2)n內部管控內部管控除應建立適當之出勤管控機制並加強內部管控及查核外,並請將該等人員納入貴機構人員管控系統n重複支本計畫酬重複支本計畫酬 已擔任專任或兼任助人員,得再擔任時工n在職或在學人員得擔任計畫專任助人員4壹、用人經
2、費教育部壹、用人經費教育部(1/2)n親屬迴避規定親屬迴避規定 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各機關長官(首長、校長等)及其各級主管長官(各級單位主管、院長、系所主任等)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本校編外人員管辦法第15條規定,各單位主管得僱用配偶、三親等及旁系血親為編制外人員 n補助案件補助補助案件補助人事費人事費(除經教育部同意)n各計畫各計畫人事費得入人事費得入(除經教育部同意)5壹、用人經費教育部壹、用人經費教育部(2/2)n得重複支本計畫酬得重複支本計畫酬委辦案已按月支固定津貼者,得重複支本計畫之其他酬n委辦案專案研究助得再兼任教育部或其他機關委託之計畫n經教育部核定之計畫主持人、協同主
3、持人及兼任助每月支給基準,得於總額範圍內互相調整支應(除經教育部同意)6貳、業務費出席費貳、業務費出席費(1/2)n支對象支對象以邀請本機關人員以外之學者專家,參加具有政策性或專案性之重大諮詢事項會議為限計畫之委辦機關學校,得支出席費 接受委辦機關學校人員,可支出席費計畫之補助及受補助之機關人員,均得支出席費7貳、業務費出席費貳、業務費出席費(2/2)n以每次會議以每次會議2,000元元為上限為上限n必要之費用必要之費用已支給出席費者,如係由遠地前往(30公以外),參照國內出差費報支要點規定,支給必要之費用n出席費與審查費得重複支給出席費與審查費得重複支給出席費因會議之出席所支給之酬審查費因提
4、供書面審查意見所支給之酬8貳、業務費講座鐘點費貳、業務費講座鐘點費(1/2)n授課講座授課講座外聘u國外聘請:2,400元 u國內聘請:1,600 元、1,200 元 內聘:800 元 講座助:同一課程講座鐘點費1/2 支給n授課時間授課時間每節為50分鐘,其續上課二節者為90分鐘,未滿者減半支給9貳、業務費講座鐘點費貳、業務費講座鐘點費(2/2)n交通費交通費視實際需要核實支給往返交通費 n教材教材編撰之教材得依編稿費及撰稿費標準支給 n專題演講專題演講專題演講人員各場次報酬標準,得由各機關(構)學校衡酌演講之內容自核定支給10貳、業務費國內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內出差費(1/3)n交通費、住宿
5、費及膳雜費交通費、住宿費及膳雜費n交通費交通費搭乘飛機、高鐵者,須檢附票根,其餘交通工具須檢據凡公民營汽到達地區,除因急要公務者外,其搭乘計程之費用,得報支11貳、業務費國內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內出差費(2/3)駕駛自用汽(機)者u其交通費得按同段公民營客運汽最高等級之票價報支u得另報支油、過(橋)、停等u如發生事故,亦得報支公款修12貳、業務費國內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內出差費(3/4)n住宿費住宿費按出差人員職務等級報支住宿:1,600元、1,400元未能檢附費用單據者,均應按住宿費規定額之1/2支n膳雜費膳雜費按出差人員職務等級報支膳雜費:550元、500元如奉派半日之公差,其膳雜費應按每日規
6、定額之1/2報支13貳、業務費國內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內出差費(4/4)n由業代辦含住宿及交通之套裝程由業代辦含住宿及交通之套裝程 得在超過住宿費加計交通費之規定額內,以業代收轉付收據報支n得以個人信用卡刷卡方式辦支付得以個人信用卡刷卡方式辦支付14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1/10)n交通費、生活費及辦公費交通費、生活費及辦公費n交通費交通費:飛機、船舶及長途大眾陸運工具機票u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u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業代收轉付收據u登機證存根15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2/10)在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到達地點,應一搭乘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有特殊情形者,填具因
7、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經機關首長核定後,改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簡任第十職等、第十一職等人員及薦任級以下人員,乘坐經濟座(艙)位u經濟座(艙)位係指飛機(或船舶)內最低價格之座(艙)位其餘交通費,應檢附原始單據或業代收轉付收據16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3/10)n生活費生活費:60住宿費、30膳食費及 10用費日支額X天X匯率出國前辦結匯出國前1日(如逢假日往前順推)臺灣銀賣出即期美元參考匯價如有一日內跨越地區或地區以上者,其生活費日支額以當日宿之地區為支額用費,包括市區火票費等與生活有關之各項費用17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4/10)n
8、辦公費辦公費:手續費、保險費、政費、品及交際費、雜費手續費:包括護照費、簽證費、黃皮書費、預防針費、結匯手續費及機場服務費,均應檢附原始單據或業代收轉付收據覈實報支保險費:出國人員投保綜合保險新台幣400萬元,保險項目包括意外死亡、意外殘廢、意外傷害醫等6 項 18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5/10)雜費:出差人員非屬隨同司長級以上人員出差者,得按出差日每人每日報支雜費(包括計程費、市區租費、品費、交際費等)新臺幣600元,檢附原始單據報支。n日期、時間之計算日期、時間之計算出差人員報支出差費日期、時間之計算,應以本國日期、時間計算n各機關學校受補助及委辦款項,得邀請原補助及委
9、辦機關學校人員出國 19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6/10)n國科會規定國科會規定包括國外或大陸地區差費、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差費及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出國差費三項國外差費如有敷支用,得自其他補助項目入經費支用或申請追加經費變20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7/10)u循執機構政程序簽報核准l出國人員、人、次、天、地點或出席之國際學術會議l計畫未核定之人員參與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時,計畫主持人得於計畫執期間敘明由,循執機構政程序簽報核准約用,派赴國外出差等,始得報支 21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8/10)u經國科會同意l變出國之目的l自其他補助項目入經
10、費支用l已支用後之賸餘款出額超過原核定額之30%l已支用後之賸餘款變為原未核定之補助項目經費l因故未出國致未動支,須出至其他補助項目或變為原未核定之補助項目者22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9/10)繳回u因故未出國致未動支,須繳交出國心得報告u執國家型科技計畫及大學學術追求卓越發展延續計畫,其國外差費動支後之賸餘款(除依規定辦經費出或變用途外)23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10/10)在補助總經費下報支 凡已獲國科會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補助之申請人,其出國費用(機票費及註冊費)須在受補助總經費下報支,至於其他歸屬出席該次會議但未受補助之項目(如日支生活費),亦得報
11、支於任一受國科會會補助之專題研究計畫項下;至於能否報支於非屬國科會補助之其他部會經費(如教育部),則依各校權責規定辦。24貳、業務費教育訓費貳、業務費教育訓費(1/8)n交通費及膳宿費交通費及膳宿費每日已提供用膳2餐以上及住宿者,僅補助往返交通費未提供膳宿者,參照國內出差費報支要點之規定,核給往返之交通費、住宿費及按膳雜費之1/2支給膳費參加屬訓或講習性質之各項研習會、座談會、研討會、檢討會、觀摩會、明會等有關往返交通費及膳宿費均比照前述原則辦 25貳、業務費教育訓費貳、業務費教育訓費(2/8)n訓機構調查受訓人員之膳宿需求,受訓人員自願放棄供膳宿之權,自得向服務機關請膳宿費用 n非計畫內相關
12、人員得於計畫內報支差費或其他相關費用;非計畫核定項目或非與計畫直接相關之訓、講習等,其相關差費或報名費等,均得核銷。26貳、業務費教育訓費貳、業務費教育訓費(3/8)n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各會議講習訓與研討(習)會相關管措施及改進方案規定 用各單位內部自有之場地,得於外部場地辦 確有於外部場地辦時,有關場地選擇之優先順序27貳、業務費教育訓費貳、業務費教育訓費(4/8)u教育部所屬機關學校之場地 u洽借所在地或鄰近地區之其他機關或訓機關之場地 u教育部所屬機關學校委外經營之場地、台教師會或日月潭教師會等 u其他得提供非假日期間膳宿折扣之大型場地,並應於簽呈內敘明確實無法覓得前三款適合之地點或
13、場所情形 28貳、業務費教育訓費貳、業務費教育訓費(5/8)經費編規定u使用前點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場地者,於其所定一般收費標準範圍內編 u使用前點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之場地者l參加對象為機關(構)人員者 每人每日膳費、住宿費:薦任級以下250元、1,400元 簡任級人員275元、1,600元29貳、業務費教育訓費貳、業務費教育訓費(6/8)l參加對象主要為機關(構)以外之人士者 每人每日膳費、住宿費:500元、1,400元l辦國際性會議、研討會(包括講習、訓及研習)每人每日膳費、住宿費:1,100元、2,000元。外賓每日住宿費為4,000元。如於膳宿費以外,再支給外賓其他酬者,其支付費用總額
14、得超出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台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30貳、業務費教育訓費貳、業務費教育訓費(7/8)u膳宿費依各基準核算之總額範圍內互相調整支應u得編聘請團演唱或表演之經費u得編紀品、品或宣導品之經費,但必要頒發之獎品及依國際儀致贈外賓之品,在此限31貳、業務費教育訓費貳、業務費教育訓費(8/8)u國際性會議、研討會l包括僅邀請國外人士我國演講及授課者l由國際性學術組織(跨洲際)授權主辦或與該學術組織合舉辦之學術會議l國際性學術組織(跨洲際或洲區域性)正式認可在我國舉辦之學術研討會l國內自主辦之國際學術研討會32貳、業務費稿費貳、業務費稿費 n各機關學校處與業務有關之重要文件資,
15、經核定交本機關學校人員撰述、翻譯或編審者,得支給稿費n於辦公時間外趕辦者,得依規定支給加班費 n依譯稿、撰稿、編稿、圖片使用、設計完稿、校對、審查等支給標準33貳、業務費通訊費貳、業務費通訊費 34貳、業務費國外專業顧問費貳、業務費國外專業顧問費(1/2)n政院訂頒之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台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報酬(含生活費)依級別及期間同機票票款、保險費、國內交通費核實報支 35貳、業務費國外專業顧問費貳、業務費國外專業顧問費(2/2)n在臺期間另安排授課,如屬其台工作範圍及內容,該日已依規定支日支生活費酬,則得再另核給講座鐘點費n在臺期間生活費,以自其抵臺之日至臺之日計算 3
16、6貳、業務費運動競賽裁判費貳、業務費運動競賽裁判費 n各機關(構)學校辦各項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標準額表,規定全國性競賽,(市)級競賽及縣(市)級競賽3種 n主辦機關(構)學校之員工擔任裁判者,其裁判費應減半支給 n主辦機關(構)學校得視裁判之實際需要核實支給往返交通費 n學校自辦之校際、班際等體育競賽擔任裁判者,宜比照支裁判費、出席費、講座鐘點費 37參、研究設備費參、研究設備費-國科會國科會(1/3)n國科會計畫應按計畫核定清單核定之項目按計畫核定清單核定之項目購置購置未購置繳回國科會非核定或未辦變得核銷n變設備項目變設備項目單價未達新台幣30萬元者,政程序簽報核准單價在新台幣30萬元以上者
17、,經國科會同意38參、研究設備費參、研究設備費-國科會國科會(2/3)n核定清單中有研究設備費項目,實際採實際採購時,未達額購時,未達額1萬元以上且使用限萬元以上且使用限2以上以上用於辦經費結報時,在收支報告表或公文中加註明n屬圖書典藏用之圖書,無額大小均屬圖書典藏用之圖書,無額大小均需於研究設備費項下支需於研究設備費項下支39參、研究設備費參、研究設備費-國科會國科會(3/3)n儘早採購研究設備儘早採購研究設備 計畫核研究設備費係配合執計畫之所需,故研究設備應儘於計畫開始執時即辦採購,避免於計畫將結束時始購置,致該研究設備對計畫之助遭到質疑。40肆、其他注意事項肆、其他注意事項-國科會計畫國
18、科會計畫(1/5)n國內或國際性學會入會費或費國內或國際性學會入會費或費每一計畫每最多補助計畫主持人1人次專、兼任助4人次為限永久會費能報支n補助經費補助經費(含管費含管費)得用作下各項得用作下各項與研究計畫無關之開支或非執期限內之開支與國科會科發基補助經費無關之任何墊撥款項41肆、其他注意事項肆、其他注意事項-國科會計畫國科會計畫(2/5)購買土地或執機構本身庫存之物資及現有之設備慰或餽贈性質之支出交際應酬費用(因研究計畫需要召開會議而逾用餐時間所提供之餐點除外)、罰款、贈款、捐款及各種私人用款建造購買或租賃房舍輛、房舍及傢俱之修維護等42肆、其他注意事項肆、其他注意事項-國科會計畫國科會計
19、畫(3/5)n核定清單中所餐點核定清單中所餐點指邀請校外人士參加會議,逾用餐時間所提供之當、點心等補助主持人執研究計畫之逾時誤餐費n問卷調查費之支給標準問卷調查費之支給標準 計畫主持人依照執機關之內部審核規定辦43肆、其他注意事項肆、其他注意事項-國科會計畫國科會計畫(4/5)n經費用或變經費用或變 政程序簽報核准後辦u入額未超過原核定額之20%u出額未超過原核定額之30%經國科會同意u入額超過原核定額之20%u出額超過原核定額之30%u變為原未核定之補助項目經費者u延期44肆、其他注意事項肆、其他注意事項-國科會計畫國科會計畫(5/5)n新制多期經費用新制多期經費用 按每一補助項目(業務費、
20、研究設備費)之全程計畫核定補助總額為計算基礎n動支的政程序動支的政程序 經計畫主持人(含共同主持人、協同研究人員)簽署後方可支用45肆、其他注意事項肆、其他注意事項-教育部計畫教育部計畫(1/4)n補助案補助人事費、內部場地使用費及補助案補助人事費、內部場地使用費及政管費政管費政管費:水電費、電話費、燃費及設備維護等n委辦案編之資本門經費,得購置一般資本門經費,得購置一般事務設備事務設備46肆、其他注意事項肆、其他注意事項-教育部計畫教育部計畫(2/4)n補助或委辦案經費用各計畫人事費及政管費得入(除經教育部同意者外)資本門經費得用至經常門經常門經費得用至資本門(除經教育部同意者外)委託研究計
21、畫經費除人事費與政管費外,業務費及雜支得以20範圍內自用47肆、其他注意事項肆、其他注意事項-教育部計畫教育部計畫(3/4)n委託計畫經費得支付下各款 參與委託研究計畫之教育部人員酬已支固定津貼之研究計畫人員得於計畫內支其他酬與計畫項目符之費用或墊撥款項未經教育部書面同意,逕歸墊教育部委託計畫核定前之開支購置受委託人或監督機關政事務設備(如:影印機、傳真機、電腦設備)招待應酬費用、罰款、貸款息及各種私人用款48肆、其他注意事項肆、其他注意事項-教育部計畫教育部計畫(4/4)n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款項之支用,除用限額以下之小額付款得由相關人員墊付外,其餘均應逕付受款人,得由計畫主持人或機關人員代
22、轉付 49肆、其他注意事項肆、其他注意事項-共同性共同性(1/4)n財務責任財務責任各機關員工向機關申請支付款項,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實應負相關責任。(支出憑證處要點規定第3點)會計人員執內部審核事項,應依照有關法令辦;非因違法失職或重大過失,負損害賠償責任。(會計法第103條)50肆、其他注意事項肆、其他注意事項-共同性共同性(2/4)n機關統一編號機關統一編號收銀機或計算機器開具之統一發票,應輸入機關統一編號,未輸入統一編號,應請營業人加註買受機關名稱或統一編號後,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n書寫錯誤正書寫錯誤正支出憑證之總書寫錯誤,應由原出具者劃線註銷正,並
23、於正處簽名證明。但統一發票書寫錯誤者,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 條)規定另開立。51肆、其他注意事項肆、其他注意事項-共同性共同性(3/4)n商品券商品券執補助或委辦計畫核有受試者品費者,得購買商品券(機關購買時可取得發票者);得以現或現券(機關購買時無法取得發票者)支付。n以個人信用卡刷卡方式支付以個人信用卡刷卡方式支付機關同仁因公務上有時需要,在違反政府採購法及機關採購規定下,經其主管審度實情核准,同意得以個人信用卡刷卡方式辦支付。52肆、其他注意事項肆、其他注意事項-共同性共同性(4/4)n餐點餐點一般會議以供應餐點為原則,惟如會議時間較長影響用餐時間或邀請外部專家學者、外賓與會,或
24、性質較為特殊者,則視需要於預算額度酌予提供餐點,以符政院力簡約之原則。n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依據公庫法規定,各機關辦各項支付,依規定簽發公庫支票或以存帳入戶方式,直接付與受款人。另政院主計處878月31日台87處三字第07182號函規定,各機關對公款支付,除用外,應採劃撥轉帳方式處。53伍、本校會議決議事項伍、本校會議決議事項(1/8)n研討會等活動自籌款結餘經費研討會等活動自籌款結餘經費 各單位辦研討會等活動,受贈及報名費等自籌款結餘經費,應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檢據核銷,逾期餘額將轉入本校校務基統籌運用。54伍、本校會議決議事項伍、本校會議決議事項(2/8)n印製名片印製名片 本校同仁因業務需要
25、得印製名片,所需經費由各單位預算項下支應。n以個人信用卡刷卡方式支付以個人信用卡刷卡方式支付 考本校同仁因公務上時需要墊款情形,在違反政府採購法及機關採購規定下,特設計個人信用卡墊款申請表因應。本申請表經單位主管核准後,與動支申請單併同送出。55伍、本校會議決議事項伍、本校會議決議事項(3/8)n餐費餐費校內相關業務會議應依教育部規定以供應餐點為原則,惟如逾用餐時間(中午逾12時30分,下午逾17時30分)確有供餐之必要者,依91.8.16總務處簽奉核准案並考實際需要,當(含飲)每人以100元為上限。56伍、本校會議決議事項伍、本校會議決議事項(4/8)各單位為辦學術交需接待外賓時,相關餐費應
26、秉撙節原則,以每人600元為上限,其經費源,教學單位及各級中心由5項自籌收入支應,政單位由校統籌管費支應。本餐費申請表教學單位及院級中心授權院長代決,政單位及校級中心奉校長核可後辦。57伍、本校會議決議事項伍、本校會議決議事項(5/8)校內相關業務會議、導生活動及社團活動等餐費採購程序請依本校內部採購辦法辦。本校餐費申請表,請限於學術交接待外賓用餐時餐費申請使用,一般校內會議誤餐援例逕動支申請。58伍、本校會議決議事項伍、本校會議決議事項(6/8)n會費或費會費或費 本校參加組織團體所繳納之學會會費或常會費,教學單位部分由各單位預算支付,政單位由校統籌款支應;教師個人參加之會員會費(含永久會員
27、),可由計畫或節餘款經費支應,並以會費相關支出為限,另職員因執業務需要而以個人名義參加之會費,得視相關法規規定,專案簽准後由校統籌款支應。59伍、本校會議決議事項伍、本校會議決議事項(7/8)n本校墊付款申請表本校墊付款申請表 有關逾用限額(1萬元)之支付,除下5種情形外,相關人員非經核准得墊付國外文發表費、研討會報名費及註冊費 國外資檢費國外專家學者機票費向政府機關(構)採購案演講費、鐘點費、生活費等以收據核銷者教學單位及院級中心授權院長代決,政單位及校級中心奉校長核可後辦 60伍、本校會議決議事項伍、本校會議決議事項(8/8)n本校歸還借支計畫款通知單本校歸還借支計畫款通知單 原以簽案方式
28、歸還借支計畫款,因歸還借支計畫款性質單純,為簡化政程,訂定本校歸還借支計畫款通知單乙式 61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1/13)n收據、發票收據、發票 收銀機或計算機器開具之電子式發票,未打印本校之統一編號87899966抬頭未開立本校校名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未註明貨品之、單價未附品名明細62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2/13)未填寫開立日期收銀機或計算機器開具之發票,僅日期、貨物代號、額,經手人未加註貨物名稱並簽名或蓋章無營事業統一編號之收據,未於收據上貼足印花,收據額之千分之四同一案件經費源有一項以上,未做支出科目分攤表處63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陸、經費核銷
29、錯誤樣態(3/13)分期付款之收據,未附分期付款表,其訂有合約者,未於第1次付款時檢送合約副本或抄本非本國文憑證,經手人未擇要譯註中文大小寫額符或合計額符演講費未註明演講之題目、時間、地點鐘點費未註明時及支給標準稿費、審查費等未註明字及支給標準 64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4/13)n動支申請單、支出憑證黏存單動支申請單、支出憑證黏存單實付額少於發票、收據、印清冊額時,未於支出憑證黏存單額前加註實付字樣,並由經辦人簽章經手人與驗收證明人為同一人相關單位欄位加會單位未核章校長或授權代簽人欄位各層主管未在授權範圍執授權事項65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5/13)n
30、國內費國內費 公民營汽到達地區,非因急要公務,報支計程費非本計畫人員及時工報支出差費搭乘公民營客運汽或捷運者,未註明起訖站名 出差時間、地點與出差申請符66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6/13)報支標準錯誤,標準如下:u簡任級每日住宿費1,600元、膳雜費550元u薦任級以下(學生、助、職務代人員)每日住宿費1,400元、膳雜費500元u住宿費未能檢據者,按1/2支 67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7/13)n國外費國外費機票相關憑證欠缺u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u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業代收轉付收據u登機證存根68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8/13)
31、住宿免費宿舍、過境或在交通工具歇夜及返國當日,生活費未按該地區生活費日支額40%報支 出國前未辦結匯者,出差費未以出國前1日(如逢假日往前順推)臺灣銀賣出即期美元參考匯價為依據69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9/13)n餐費餐費未註明事由、時間及人未遵照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各會議講習訓與研討(習)會相關管措施及改進方案規定及本校規定辦n教育部計畫教育部計畫本校人員或計畫夥伴學校人員支出席費、稿費、審查費、工作費、主持費、引言人費、諮詢費70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10/13)n共同性共同性塗改處未蓋章代墊額超過1萬元以上 發票或收據品名與廠商營業登記項目符 發
32、票或收據日期未填 71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11/13)核章清楚或完全報支未到期完成之工讀及時工資 刻印費未在收據上加蓋樣章 給付個人所得由他人提轉發參加研討會或課程報名費,未註明參與人員姓名及職稱72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12/13)報支維修費,未加註財產編號並檢附維修紀錄 租未註明事由用途及起訖地點 核銷單據日期在計畫執期限內報支學生活動保險費除檢附收據外,未加附保單及保險名冊73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13/13)影印費報銷時未填明影印文件之名稱、用途等報支出席費未檢附會議簽到表採購案件化整為分批辦屬共同供應契約之項目,未向共同供應契約之廠商購買,亦未填寫本校用共同供應契約自採購財物申請書74Q&A75報報 告告 完完 畢畢敬敬 請請 指指 教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