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校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作業計畫外實習課程作業計畫經費編列、調整及核結經費編列、調整及核結注意事項注意事項執行執行核結核結請款請款備文備文修正計畫書修正計畫書(含經費表)(含經費表)領據領據經費調整經費調整備文備文經費調整對經費調整對 照表照表經費表經費表(調整前調整前、後後)備文備文經費收支結經費收支結 算表算表結案報告書結案報告書結餘款結餘款計計畫畫核核定定後後辦理依據辦理依據9898年年1111月月3 3日發布日發布 教育部補助技專校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作業要點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作業要點 。9898年年3 3月月1616日修正發布日修正發布
2、教育部補助及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作業要點(98(98年年3 3月月1616日修正發布日修正發布)教育部全球資訊網教育部全球資訊網 略過動畫略過動畫-中文版中文版-本部資源本部資源(單位介單位介紹紹)-)-會計處會計處-資料下載資料下載-教育部補助及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校外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作業要點實習課程作業要點補助標準補助標準1/21/2國內課程國內課程 暑期課程:以每位學生新臺幣六千元額度編列補助暑期課程:以
3、每位學生新臺幣六千元額度編列補助學校經費。學校經費。學期課程:以每位學生新臺幣一萬二千元額度編列學期課程:以每位學生新臺幣一萬二千元額度編列補助學校經費。補助學校經費。學年課程:以每位學生新臺幣二萬元額度編列補助學年課程:以每位學生新臺幣二萬元額度編列補助學校經費。學校經費。補助項目補助項目:包括輔導教師之交通費、學生之包括輔導教師之交通費、學生之意外險、業界師資輔導費與其教材製作費、公意外險、業界師資輔導費與其教材製作費、公司耗材費與司耗材費與相關實習業務費相關實習業務費及醫護相關科系學及醫護相關科系學生之實習費。生之實習費。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校外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作業要
4、點實習課程作業要點補助標準補助標準2/22/2海外課程海外課程每每位學生以新臺幣三萬元額度編列補助位學生以新臺幣三萬元額度編列補助學校經費,每校以補助名額百分之五為學校經費,每校以補助名額百分之五為申請上限,並覈實報支。申請上限,並覈實報支。補助項目補助項目:包括輔導教師機票費、差旅:包括輔導教師機票費、差旅費及費及其他實習相關業務費其他實習相關業務費。表表12-2 12-2 經費概算表經費概算表 (手冊手冊P)P)學學 校校 經費項目經費項目計畫經費明細計畫經費明細教育部補助款教育部補助款學校自籌款學校自籌款(補助款之補助款之10%10%以上以上)(人人)*金額金額總價總價(元元)第第一一年
5、年暑期課程暑期課程(人數人數*60006000元元)人人*60006000元元學期課程學期課程(人數人數*1200012000元元)人人*1200012000元元學年課程學年課程(人數人數*2000020000元元)人人*2000020000元元海外課程海外課程(人數人數*3000030000元元)人人*3000030000元元合合 計計(元元)人人承辦承辦 會計會計 機關長官機關長官單位單位 單位單位 或負責人或負責人表表12-3 12-3 經費明細表經費明細表 (手冊手冊P)P)申請單位:計畫名稱:計畫期程: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計畫經費總額:元,申請補助金額:元,自籌款:元經費項目計
6、畫經費明細教育部補助教育部補助(學校提寫學校提寫)學校配合款學校配合款 (學校提寫學校提寫)單價(元)數量/單位總價(元)用途說明業務費國內旅費保費費非公教人員非公教人員業界師資輔導費校外校外場地費使用費小計雜雜支支雜支合合 計計承辦 會計 機關長官單位 單位 或負責人備註:1、依行政院91年5月29日院授主忠字第091003820號函頒對民間團體捐助之規定,為避免民間團體以同一事由或活動向多機關申請捐助,造成重複情形,各機關訂定捐助規範時,應明定以同一事由或活動向多機關提出申請捐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擬向各機關申請補助經費項目及金額。2、補助案件除因特殊需要並經本部同意者外,以不補助人事
7、費為原則;另內部場地使用費及行政管理費則一律不予補助。3、各經費項目,除依相關規定無法區分者外,以人事費、業務費、雜支、設備及投資四項為編列原則。4、雜支最高以【(業務費)*6%】編列。補助方式補助方式:全額補助部分補助【補助比率】酌予補助餘款繳回方式餘款繳回方式:依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繳回不繳回)其他(請備註說明)請款注意事項請款注意事項 1/31/3領據領據請款領據,應載明下列事項:請款領據,應載明下列事項:1.1.領據應由機關首長、主辦會計、出納領據應由機關首長、主辦會計、出納或或 經辦人簽名或蓋章。經辦人簽名或蓋章。2.2.受款人除縣市政府、公私立大專校院受款人除縣市政府、公私立大專
8、校院及及 部屬館所外,應註明指定匯入款項之部屬館所外,應註明指定匯入款項之 金融機構(含分行別)名稱與代號、戶金融機構(含分行別)名稱與代號、戶 名(應與受款人相同)及帳號。名(應與受款人相同)及帳號。請款注意事項請款注意事項2/32/3經費核定(申請)表編列常見錯誤經費核定(申請)表編列常見錯誤分類錯誤分類錯誤例如:工讀費非人事費項次、雜支非業務費項次例如:工讀費非人事費項次、雜支非業務費項次超過上限規定超過上限規定例如例如:雜支超過業務費之雜支超過業務費之6 6編列、工讀費超過每人每編列、工讀費超過每人每日日760760元或每小時元或每小時9595元元未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9、編列項目未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編列項目業務費業務費2 2級科目多項倂計呈現級科目多項倂計呈現例如:以例如:以辦理辦理xxxx研習會研習會$100,000$100,000(錯誤),應分(錯誤),應分列講座鐘點費、工讀費、膳費列講座鐘點費、工讀費、膳費 等等1.保險費保險費及及工讀費工讀費科目編列時請加註科目編列時請加註【非公教人員非公教人員】2.場地費使用費場地費使用費請加註請加註【校外校外】特別注意!特別注意!請款注意事項請款注意事項3/33/3申請補助案件,下列經費不予補助申請補助案件,下列經費不予補助 人事費人事費內部場地使用費內部場地使用費行政管理費:行政管理費:包括機關
10、、學校或團體內部之水電費、電話包括機關、學校或團體內部之水電費、電話 費、燃料費及設備維護等費用。費、燃料費及設備維護等費用。經費調整注意事項經費調整注意事項1/21/2適用情況適用情況:經費項目經費項目取消取消或或新增。新增。既有二級科目之流用比例,若超過該會計科目既有二級科目之流用比例,若超過該會計科目預算之預算之30%30%,結案時須於收支結算表敘明流用,結案時須於收支結算表敘明流用原因原因,不需報部做經費調整。不需報部做經費調整。檢送資料:檢送資料:備文備文 教育部補助(委辦)計畫經費調整對照表教育部補助(委辦)計畫經費調整對照表乙份乙份 相應之相應之經費表經費表(調整前調整前、後後)
11、經費調整注意事項經費調整注意事項2/22/21.需以需以全案全案金額呈現(含金額呈現(含變動變動及及未變動未變動之經費項目)之經費項目)。2.如變動項目為二級科目:填列經費調整表需逐項呈如變動項目為二級科目:填列經費調整表需逐項呈 現。現。3.未變動項目可用一級科目(如:業務費、雜支)總未變動項目可用一級科目(如:業務費、雜支)總 金額呈現即可。金額呈現即可。教育部補助(委辦)計畫經費調整對照表教育部補助(委辦)計畫經費調整對照表核結注意事項核結注意事項1/21/2計畫核定執行期間屆滿後一個月內檢送計畫核定執行期間屆滿後一個月內檢送下列資料辦理結案事宜:下列資料辦理結案事宜:備文備文經費收支結
12、算表經費收支結算表結案報告書結案報告書應繳回之計畫款項應繳回之計畫款項 (結餘款結餘款-支票繳回支票繳回)核結注意事項核結注意事項2/22/2實施校務基金學校與實施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館所,及實施校務基金學校與實施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館所,及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已成立附屬單位預算:計畫執行結果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已成立附屬單位預算:計畫執行結果如有結餘,以納入基金方式處理。但未執行項目之經費,仍有結餘,以納入基金方式處理。但未執行項目之經費,仍應全數或按原補助比率繳回。應全數或按原補助比率繳回。非實施校務基金學校與非實施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館所,非實施校務基金學校與非實施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館所,及其他機關團體:及其他機關團體:全額補助:全額補助:計畫結餘款全數繳回。計畫結餘款全數繳回。部分補助:部分補助:計畫結餘款按本部核定補助金額占計畫結餘款按本部核定補助金額占核定計畫總核定計畫總額額之比率繳回。之比率繳回。結餘款結餘款簡報完畢簡報完畢敬請指教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