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文(通用12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篇1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一、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块及其他各种敷料物被视为感染性废物。三、将医疗废物置于黄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内,将放射性废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红色垃圾袋内。四、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
2、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五、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六、传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八、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示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类别、日期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九、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交接工作。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时30分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
3、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垃圾贮存间,并锁好门窗。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
4、得运送其他物品。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一、在一楼垃圾专用房间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二、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垃圾房的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喷洒防蚊蝇、防蟑螂药物。五、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要求一、运送人员收集各科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二、
5、科室实行登记记录。禁止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三、运送人员将医疗废物交于指定的垃圾处理公司时应进行交接点数,详细记录重量、袋数、时间并双方签名。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要求一、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胶鞋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
6、并上报院感科。三、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h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进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一、立即报告院感科。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三、组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六、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
7、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篇2一、医疗废弃物必须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二、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建立医疗废弃物专用的密封贮存室,标明标志并加锁,防止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三、由门诊指定专人对输液管和注射器类(经过消毒、毁形)、玻璃器皿类、组织血液样本、试管或其它类进行分类,分别用易燃无毒的软包装袋密封装好,并贴上分类标识卡。四、分类包装好的医疗废弃物由清洁
8、工人送至存放医疗废弃物的贮存室的专用密封桶中。五、定期由后勤人员将医疗废物送至县卫生局指定地点,针头等类物品定期焚烧处理。并如实填写收运交接时间、种类、数量的医疗废弃物转移联单和经办人签名。六、医疗废弃物贮存室每天由清洁工人清洗,并用2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七、对有关接触处理医疗废弃物的人员定期进行知识培训。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篇3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法定代表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行为发生。2、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和毁形处理;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有明显
9、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3、对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不转让、买卖医疗废物。5、不随意丢弃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6、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7、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及时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
10、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篇41、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防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类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的医疗废物交接时要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封扎,挂放警示标识。3、负责医疗废物收集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4、警示标签: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
11、、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并注明产生科室或部门、收集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5、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6、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7、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8、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9、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10、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11、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表,报送院感科备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篇5一、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设专职工作人员
12、负责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二、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院产生的废物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两类,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三、严格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分类,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包装,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用黄色垃圾袋包装,损伤性废物用利器盒包装,放射性废物用红色垃圾袋包装,同时设有警示标识和记录标签。四、隔离的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如包装物或容器的外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五、各科室按要求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按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运送医疗废物。运送的医
13、疗废物必须密封包扎,确保无破损、渗漏。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均统一运送医疗垃圾中转站集中存放,并进行交接登记。六、医院设立垃圾中转站,中转站为密封式,具有防鼠、防蝇、防盗功能,设专人负责。所有垃圾日产日清,医疗废物交具环保资质的垃圾焚化厂作无害化处理。设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联单和记录。七、任何人都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八、医院对新上岗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岗前培训,定期对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进行培训。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篇6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和处置单位同意收集处理,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14、。2、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使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坏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集中处理。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置。5、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进行
15、集中处置。6、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集中处置。7、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8、禁止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9、定期每月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月报表,每年上报年报表。10、严格管理,定期检查。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篇7一、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负责日常医疗废物回收处理的检查监督,进行医疗废物
16、回收。二、医疗废物暂存(一)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建立消毒记录),保持环境整洁。(二)配备收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带盖暂存箱,并有相适应的废物回收袋,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医疗废物装黄色垃圾袋,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并标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回收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帽子、口子罩、橡胶手套等必要的防护设施,并进行了防护培训。(三)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
17、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四)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五)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场所,不得渗漏、遗撒、污染环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三、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袋收集处理(一)感染性医疗废物1、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使用后把针头分离放置于损伤性废物内;2、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使用后的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等;3、各种废弃的血标本;4、传染病人使用后废弃物装双层黄色袋。(二)病理性废物病理切片后及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三)损伤性废物使用后的针头、头皮针、
18、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硬纸盒内。(四)药物性废物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及废弃的疫苗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篇81、各科室对在诊疗、护理、免疫等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时分类收集,禁止在病房和工作部位随意丢弃。2、收集部位要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3、收集医疗废物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容器和收集袋。4、容器上必须有明显的中文警示标识,每天清洁并用化学消毒剂消毒;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容器外表面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5、放入包装袋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19、6、盛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达到包装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密、结实。7、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8、应指定专人,根据废物的产生情况,于每天按规定时间将本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按规定路线运送至指定地点。9、做好数量或者重量的交接、登记、签字,登记内容包括科室名称、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双方签字等。10、定期组织学习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省市及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篇91.各科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和国家
20、环保总局关于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标准分类放置。2.科室所用医疗废物分类放置容器(包装袋、利器盒、周转桶等)必须符合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规定。3.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5.包袋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其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袋物,并及时密封。7.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
21、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品。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和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8.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及时向院感办报告。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篇10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3、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4、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5
2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6、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7、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8、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9、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篇1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
23、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为加强我院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切断病源性的传播途径,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各临床科室、门诊部主任、辅助科室负责人、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要经常性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增强管理意识,落实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职责。2、各科室对产生的医疗垃圾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医疗废物要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3、盛装医疗废物
24、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实、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遗撒。4、化学性废物中,批量报废的化学试剂要交专门机构处理。5、批量报废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械要交专门机构处理。6、医疗废物中有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应当就地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7、放入包装袋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包装袋或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处要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中文标签,同时填写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
25、日期、类别。8、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天将分包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医院暂存地点并加锁防盗,医疗废物在院暂存时间不应超过2日。9、收集运送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避免与医疗废物直接接触,同时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的流失或破损而造成医疗废物的泄漏。10、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必须由专人负责,应定期对暂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并做好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11、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负责人应当做好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处理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12、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要加强
26、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定期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报告。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篇12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表面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
27、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3、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四、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制度1、教
28、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4、掌握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五、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避免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3、专门管理人员按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喷洒药液,
29、以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并进行清洁消毒。4、医疗废物暂存地设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禁止饮食”的警示标识。5、严格禁止医疗废物与生产垃圾混放、转让或买卖。6、暂存病理性废物,尽可能采取低温或防腐贮存。六、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1、对全员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2、向各科室发放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方案,通过对医院感染管理网络人员培训再由网络人员组织本科室学习。3、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4、组织保洁人员学习相关法律,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安全防护知识。并掌握锐器伤后处理方
30、法。七、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发生事故报告制度1、发生在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护散和意外事故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2、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1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4、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证据证明传染病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就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
31、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八、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回收制度1、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用后消毒供应室回收。2、消毒供应室应按排专人回收,专门地点盛放,并做好个人防护。3、各病区、科室回收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必须统一用黄色垃圾装盛放,针头等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存放在密闭的利器盒内。4、各科室回收的数量必须登记,由送、收人双签字,供应室应每月统计汇总数量。5、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6、对污染区消毒从最轻区域向最严重区域进行,并对所有使用过的工具进行消毒。7、参加处理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8、处理结束后,组织对事件起因进
32、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九、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1、医疗废物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医院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分管院感的主要负责人为部门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要求、组织培训、业务指导、监查考核,确保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3、各科负责人、护士长或指定负责人为科室责任人,负责落实并执行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预防、控制和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并对意外发生能作出应急反应。4、医、护、药、技、员、工等均为医疗废物管理的执行者、维护者。自觉依法执行和维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各项相关管理制度。违规者将受到法律制裁。5、医疗废物处理专职(兼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依法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度和实施办法,无故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