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质量与技术管理第1条 质量技术部是工程质量与技术的监督管理部门;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各生产部门是工程质量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第2条 生产部门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组织施工生产,建立科学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部门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须逐层签订质量保证责任书。第3条 项目确定后,工程分公司要及时向质量技术部提供施工图纸,按要求编制相应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报质量技术部审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1、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生产。2、质检人员按检测频率跟踪检查工程质量,并完善检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人员整改,整
2、改后经检测合格方可进行下步工序施工。3、现场施工中发现较大质量问题,及时上报质量技术部,项目质检负责人每月底将质量情况汇总上报质量技术部。第4条 质量技术部按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定期通报质量检查情况,适时召开质量工作会议或现场观摩活动,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质量通病,指导质量管理各项工作,确立质量控制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第5条 质量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质量事故调查,负责质量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工作,做出调查报告,公司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6条 工程分公司要服从公司质量管理规定,积极配合质量技术部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质量问题整改意见,做好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第7条 工程质量管理执行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8条 施工技术管理,是指施工企业对施工中产生的一系列技术活动和技术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调节与控制的总称。工程技术管理执行公司工程技术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