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分包管理措施本章节之前总承包对各分包单位的管理内容、管理要求和管理措施,原则上也适合对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鉴于专业分包单位工作的特殊性,再补充如下管理规定。无论是钢结构专业承包商、专业设备安装、幕墙、精装潢、屋面工程、绿化等专项承包单位,均纳入总承包的管理、协调范围。总承包以分包合同和设计界面为依据,会同业主、设计、监理、明确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工作界面。总承包按合同规定对各专业分包单位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管理。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前应以合同条款和总承包对工程的综合管理要求,制定、落实各分包单位的责任、义务。任何分包单位在分包范围内发生的工作失误,均按合同规定追究各专业分包单位的
2、责任。各专业分包单位应严格按工程施工总进度和施工管理大纲,编制“专业工程进度计划”和“专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立质保体系,确保规定的总目标的实现。各专业分包单位严格按总承包制定的总平面布置图“按图就位”且按总承包制定的现场标准化施工的文明生产规定,做好工作。总承包将以承办调和形式、工作联系单形式、工作指令单行式等,组织协调指挥各专业分包单位科学合理地进行作业生产,协调施工中所产生的各类矛盾,以合同中明确的责任,来追究贻误方的失责,尽可能地减少、降低施工中出现的责任模糊和推诿扯皮现象而贻误工作。 总承包不断加强对各专业分包单位的教育,提请、督促分包单位增强对产品的保护工作,做到上道工序对下道工序负责,完工产品对业主负责,使产品不污、不损。通过合同,明确总分包关系,各专业分包单位接受总承包的监督与控制。各专业分包单位所使用、选用的设备、材料必须在事前征得总承包的审定,严禁擅自代用材料和使用劣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