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应急救援互助协议甲方: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应急资源的优势,确保甲、乙双方经营安全稳定运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援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结合为“应急救援伙伴”关系,合作开展双方生产事故应急资源共享事项,为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特签订以下协议:1、甲乙双方任何一家发生重大事故,且自己不能控制事故局面,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合作方做出应急准备,避免伙伴遭受损失。2、双方任何一家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时,如果其程度超过企业相应级别,受灾单位可以直接向另一方申请援助,接到申请援助的企业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援助回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对受灾单位提供援助。3、确定生产事故双方联络人及衔接机构或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4、双方应急器材共享,任一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调到另一方的应急器材应急,事故结束后,根据应急器材使用情况,给予补偿。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