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户经营管理公约细则目 录第一章 商户权利和义务3一、权利3二、义务3三、违章责任5第二章、商管部权利和责任9一、一般事项9二、商管部权利和责任9第三章、商场道德行为公约10第四章、商场经营和办公秩序的管理规定11第五章、商场现场促销管理办法13第六章、先行赔付管理规定14一、含义14二、先行赔付的条件14三、赔付范围15四、非“先行赔付”范围16第七章、广告及广告位使用管理规定16一、公共位置管理16二、商铺内部管理17三、广告位的管理18第八章、客户投诉处理管理规定18一、处理职责18二、客户投诉处理流程19三、客户投诉案件处理期限19四、客户投诉责任人员处分及奖金罚扣19五、处理时效逾期
2、的反应20第九章、商场出入治安管理规定20第十章、商户退场管理规定21一、退场程序21二、注意事项22第一章 商户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依法享有使用其租凭的商铺的各项法定权利。 2、在不破坏、不影响物业建筑结构及外貌,以及不影响、不损坏公 、用设备和设施的前提下,经管理公司确认,可对其名下铺位进行装修。 3、依法合理使用物业的公共场所的权利。 4、有权就物业的有关事项向管理公司咨询。 5、有权对管理公司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批评。二、义务1、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理相关证照,亮证经营,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2、本着“顾客为上、信誉
3、第一”的经营宗旨,文明经营,礼貌待客。3、本着“公平竞争”的经营原则,不搞恶性竞争,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欺行霸市。4、自觉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不进行与经营无关的活动。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6、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以免扰乱物业整体规划及功能分布。 7、商户不得随意转让商铺,转让铺位必须遵守铺位转让管理规定。 8、按规定缴交经营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9、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及公共设施的完整。 10、商户如需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遵守商场装修管理规定。 11、商户负责保管、维护所拥有铺位的设备、设施、天花、地面,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12、商户须遵守管
4、理公司开歇业管理规定,不得早开、早收或迟开、迟收、甚至无故不开业。 13、商户之间或商户与顾客间如遇问题或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告知商场管理员协助解决,不可采取积怨报复等伤害手段。14、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擅自改变公共设备、设施的结构、外观、用途、功能等。 私自占用或损坏通道、道路、停车场、楼梯等共用部分设施。 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通讯、排污、消防等设施。 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 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等危险物品。 违章占用公共场地、损坏公用设施。 利用商铺进行超出经营范围外的商业行为。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为。 商铺内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 三
5、、违章责任1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理相关证照,亮证经营,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如有违反,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2. 在租赁期商户应服从商管部统一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经商,不准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不得兜售叫卖,不得争抢顾客强行推销,不得妨碍他人营业或损毁他人经营信誉及商品形象。如有上述行为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商管部有权给予商户停业 1-7 天的处理,拒不改正的,商管部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商户须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逾期,本商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严
6、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4.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本商场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各项规定。凡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本商场有权解除其合同。5.根据国家专利法有关条款规定,对已申请专利的产品,不得仿冒,仿制。严禁在商场内经营规定不能上市的商品,违者,本商场将给予相应处罚。6.严禁商户违法经营,一经查实,无论其情节轻重,本商场都将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7.为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及商户的利益,商场销售的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各商户必须服从商场统一协调管理。凡有不服从商场统一协调,强买强卖、恶性压价
7、、欺行霸市、扰乱商场经营秩序者,本商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合同。8.为了保护广大商户的共同利益,对于相同或相近的商品,商户之间应互相协商,定出共同遵守的底价。如果商户认为有必要,可以将有关达成的协议递交给本商场,本商场作为公证人为商户公正。一旦出现互相竞价的现象,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干预。9. 在租赁期内,商户承租商铺内陈列商品应摆放整齐,符合商场整体要求。商户不得对商铺加高加宽,乱贴乱涂,乱钉乱钻,商铺不得用彩条布、网格围扎。商户应做好商铺内外的清洁工作,不乱扔、乱倒垃圾,注意自身形象,保持良好的经营环境。对于商管部提出整改意见,商户拒不改正的,商管部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扣50-1
8、00 元违约金。10.商户应在贵重易损产品上或商铺内显眼处贴出警示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11.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商场禁止吵闹、嬉戏、及其它与经营无关的活动,如打牌、下棋、酗酒等等。违者,商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商户停业 1-3天的处理,如再次发生上述情况,商管部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2. 如商户未事先取得商管部书面批准,不按时开门营业,商管部有权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100 元违约金,并给予停业半天的处理;如商户在正常营业时间关门不营业的,商管部有权每次从履约保证金扣 500 元违约金,并给予第二天停业一天的处理;商户在一个季度内累计五次延时开门营业
9、或累计三天未履行批准手续不开门营业的,商管部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3 商户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和(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自觉爱护消防设施,平时任何人不得动用。为确保安全,商户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饭煲、电茶壶、电炒锅、电熨斗等。市场内严禁使用液化气、煤汽炉和蜡烛等明火。凡有上述行为商管部有权要求商户整改,拒不整改的,商管部有权进行13天停业的处理,并给予罚款处理;如再次发生该情况,商管部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4. 严禁商户或其聘用人员在商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应处于500-2000元违约赔偿。因存放上述物品造成事故的,
10、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5. 商户不得更改、挪用、损坏商场公用设备设施,如水、电、天然气、空调、通风、排水管道、电缆、广播网络线路等固定装置。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擅自在商铺安装音响、更改水、电装置或堵塞口央空调风口。如有本条上述违反约定情况,每发现一例须向商管部支付1000元-10000元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恢复原状的维修费用。16. 商户及其聘用人员如不遵守经营秩序,不服从商管部现场管理,顶撞、辱骂,或招引场外人员进场寻衅威胁、殴打顾客或管理人员、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商管部有权将肇事者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商户及肇事责任人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
11、重、影响极坏的,解除合同并追索5000元-20000元违约赔偿金。17. 为了维护商场经营秩序,确保商业信誉,提高服务质量,商场内各从业人员应注意保持其良好形象。营业时间,如商场要求统一着装(服装有商场统一订做,各商户根据商铺的大小购置2-6套工作服,相关费用由商户统一缴纳)。不准在商场内穿背心、短裤、拖鞋。对衣冠不整,行为不雅者,商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劝说、指正、罚款,直至停止其营业18. 凡被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的商户,本公司将记录在案,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三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者,将取消其续签合同的资格,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五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年度累计三次者,商场将解除合同19商户收到商场
12、的“罚款通知书”时,须在下一个月度缴纳费用时一并缴纳。每年罚款所得额,商场将向商户公布,这些款项用于下一年度的宣传推广活动经费。第二章、商管部权利和责任一、一般事项1商管部享有各项管理权力,同时履行本公约中其应遵守及履行的责任及义务 2商管部将被视为全部业主之代理人,而非个别代理,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开展各服务与管理(包括对外宣传推广)。二、商管部权利和责任1.从全体商户的利益出发,管理者有权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并为此负责包括以下但不限于各项: 检查、视察权,必要时包括所有租赁范围的内部。 每一个商户应严格按照装修管理规定,进行本铺位的装修。管理者有权在装修期间进入商铺进行检查、指导。 制定商
13、户守则及其人必要的规章制度,共同遵守。 处理各项投诉协调各商户的纠纷。 按规定收取各项管理服务费和代收水、电费及公共设施使用费。 负责保安工作,维护 正常秩序。 消除及拆去任何防碍环境美观的违章搭建,摆放之货物及杂物占用公共地方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变更及损害,并向负责人征收因此发生的费用。2.管理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 保养和维护公共地方及公共设。 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和环境的美化。 确保供水、供电、通讯、消防的正常动作及设备的良好性能。 统一安排公共地方的宣伟广告申请及制作。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3. 管理者在下列情况所造成的服务中断,无须对商户及使用者负责。 因各项设备、
14、设施、装置必要之保养或消防测试、用电安全检查等原因。 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加外界(市电、市自来水)所造成的停水、停电。 商管部无法控制的,使其无法履行管理和维护职责的其他原因。第三章、商场道德行为公约一、自觉遵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做守法商人;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承担相关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管理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各商户之间和睦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尊重,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三、爱护消防、照明及各种公用设施和设备。 四、爱护绿化和植物,不睢采摘和损坏。 五、注意公共卫生,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和烟头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往门窗外丢
15、物和倒水。 六、公共场地不准私自占有,堆放杂物。 七、严禁将垃圾、饭盒和茶渣倒入厕所及渠道内,确保各种渠道畅通。八、不准在场区内搞迷信活动,严禁赌博、销售违禁品。九、经营者符合法定经营资格,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经营人员、范围与证照相符,悬挂证照规范。十、经营者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行为。第四章、商场经营和办公秩序的管理规定一、商户必须遵守开歇业管理规定,在营业时间统一进行经营活动(具体开歇业执行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未经批准,在非营业时间严禁出入商铺,触犯法律者,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商户进出货物只能使用货梯,不能使用观光电梯及手扶电梯。商户运送货品应严格
16、遵守商场货梯的使用细则,严禁超载使用。否则商管部有权每次从履约保证金扣罚 100 元违约金,造成财产损失的,商户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四、商铺营业员一律佩戴胸卡,否则管理人员有权不予进入商场进行经营活动,胸卡遗失者须及时向商管部报告及时申请补发。 五、商户在经营场所不得大声开音响、喧哗、吵闹、追逐,经劝告不听者,保安人员将会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制止。 六、商户在本商铺范围以外的公共地方摆放物品妨碍通行,经劝告不 听者,商管部门会将物品搬到临时仓库,物主须付搬运和仓储费用。 七、严禁携带猫狗、家禽进入 。 八、未经批准,不准在室内张贴派发宣传单。九、商户须向商场管理部上交从业人申请表,更换从业人员及时
17、报告。十、商户应按有关工商税务的规定,按时向管理公司上交有关资料,否则责任自负。十一、商户应守法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人为制造抢购假象蒙骗顾客,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者将会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十二、商户不准在铺位内设置“货物出门,恕不退换”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字或张贴不文明宣传品,违者将会被处罚。十三、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商户需要进出货的,须在商场下班前两个小时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否则,商场有权拒绝放行和提供相关服务。非营业时间出货的,无论出货多少均须开具“出货放行单”,值岗管理员凭单前往商户铺位确认后再予放行。十四、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准污辱、谩骂、殴
18、打、刁难顾客,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 十五、严禁在商铺门口或广场的任何位置呐喊拉客。十六、凡进出商场范围内的一切车辆必须听从保安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指定场所停放、保管,严格遵守车辆管理规定。 十七、清场后,不要在铺位、写字间内存放及保管现金、金银手饰、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违者如有丢失,自负一切责任。 十八、商户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场地。如 情况,需临时利用其铺位周边场地的,需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使用面积、时间),经批准后,商场将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擅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商场有权开具“公共场地占用罚款通知书”,按占用面积及天数处以租近三倍的处罚。十九、正大门、大厅严禁批量装卸货物,
19、商户在其他出入口进出货时应保持通道的畅通、不得在通道内整理货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从正大门装卸货时,如大宗大件物品,必须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原则上只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进行。第五章、商场现场促销管理办法一、根据商场管理方案条款,凡遇店内重大节日及商户要求筹做的促销活动,统一由商管部安排,由策划推广部统一制作形象POP;商户自行制作的促销、打折挂牌均须统一尺寸标准。 二、商户需在商场内自行制灯箱、条幅、商品展示柜、电子显示屏以及各类宣传招贴的,均须向商管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所作广告证明材料填表上报,审查备案。 三、商场应对所设计、制作、安装的灯箱、条幅、展示柜电视显示屏及各类宣传招贴进行安全性能
20、的验收。 四、广告内容须健康,不得出现有损商场形象的广告。 五、商户各项宣传、促销活动、广告制作的分摊费用,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广告费用中提分。 六、促销活动不得违背零售商促销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内容。第六章、先行赔付管理规定一、含义“先行赔付”是指消费者在商场消费。因经营商户所售商品质量问题,使消费者受到损失,经过确定需要赔付,而经营商户拖延、拒绝时,由商场先向消费者进行赔付的售后服务体系。 “先行赔付”主要是指本商场商户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相关规定经商管部协调、裁定,商户应无条件为用户修复或更换,而商户拖延、拒绝解决时,才由商场先行赔付。 二、先行赔付的条件 先行赔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21、消费者在本商场购买的商品,并能提供加盖所售商户的销售清单等有效凭证。 商户在承诺期内不执行本商户的售后服务条款(如商户没有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三包”条款及 家居商品退换货及保修规定执行)。 经相关质检部门对产品的检测鉴定,确认商户提供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因产品质量等问题,相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投诉部门调解、裁定商户应对消费者进行赔付,而商户拖延、拒绝或已撤场联系不上的。 三、赔付范围 1、要求先行赔付的消费者应先与商户协商,提出自己的主张要求,对经营商户处理不满意,到家居商管部投诉,同时对质量问题就地主张负责举证。 2、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派专人进行质量鉴定,以分清质量责任,对商场无法鉴定且
22、商户与消费者双方在经过协商达不到共识时,应到指定的质检部门按相关产品的标准进行检测(相关费用承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当确定质量问题由商户承担时,先由家居就具体的赔付形式(修复、更换、现金赔付)额度、时间等进行协调。 接受调解并达成一致,由商户直接向消费者赔付。 当消费者接受调解,商户不接受调解。 家居发出“投诉处理决定通知书”通知商户限期无条件执行。商户在限期内不执行,切未主动向相关投诉调解部门提出异议并申请调解、裁定的,由 家居先行向消费者赔付。 当事商户接受调解,而消费者不接受调解。消费者可向工商12315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家居按工商或消协的裁定执行3、当确定质量问题由商户承担时,而
23、商户已经撤场无法联系上时,由家居直接与消费者协商。 当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时,由家居向消费者赔付。 当不接受协商意见,消费者有权向工商123515和惠州市消协进行投诉,家居按工商或消协的裁定执行。 “先行赔付”范围是以因商户所售商品的质量问题等而导致的直接损失。 四、非“先行赔付”范围 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非经营户负责运输送货或拆装而在该环节早成损坏的。 无有效购物凭证的。 购物时,商户明确告之消费者商品存在着瑕疵而作特价处理。 超出“三包”期的。 第七章、广告及广告位使用管理规定一、公共位置管理 1、未经批准,不准在露天广场、广场入口、场内任何位置(除商铺以内),派发任何宣
24、传品、赠品。 2、为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商场有权对需要制作灯箱广告(商铺招牌)的商户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商户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制作安装,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3、未经批准,不得把自制广告牌或其他形式之广告物品放置在任何公共位置,包括店铺门口(以门槛直线为界)。 4、未经同意,商铺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的对外活动,包括邀请名人莅临等。 5、需要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悬挂招牌的商户,必须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完成,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未经批准自行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商场有权制止
25、并根据情况予以警告、拆除没收相关物品等处罚,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商户自行承担。二、商铺内部管理 1、商铺任何宣传不能有误导消费者、抵毁其他同类商铺的内容,不允许任何恶性竞争之针对性的宣传。 2、对于商铺内任何图案文字,商管部保留否决权,如确实设计制作低劣有碍观瞻,商场商管部有权更改或折除。 3、不准在商铺面对公众的玻璃部分任何位置张贴、悬挂任何物件(严禁使用双面胶、玻璃胶)。 4、商铺内的海报、吊旗等宣传用品需报商管部备案,严禁在减价或促销期间出现“跳楼价”、“出血狂减”、“倾销”、“清仓”、“转手贱买”等文字。 5、在商铺内自行播放音乐等声响以不影响邻舍及公共环境为原则。商场内不能使用
26、音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特殊情况须报管理公司审批。 6、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商品促销广告标识。如需进行促销活动的,必须提前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张贴,张贴不得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如有违反,商场有权给予警告、清除、罚款等处罚。三、广告位的管理 1、商户可自行使用各自门中灯箱,不得随意改装破坏。 2、商户不能擅自使用面对公共的玻璃部分做广告,在商管部同意的前提下,可做宣传自行生产、主要经销产品的广告或本铺位形象广告。 3、各商户要将货品摆放整齐,不得妨碍商场的消防安全,不得堵塞公共通道及电梯出口,不得乱堆乱放,以免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及购
27、物环境。4、商户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场地。如 情况,需临时利用其铺位周边场地的,需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使用面积、时间),经批准后,商场将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第八章、客户投诉处理管理规定一、处理职责 1、商管部 客户投诉案件的调查、提报与责任人员的拟定。 详查客户投诉投诉要求及客户投诉理由。 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发生原因及处理、改善对策的检查、执行、督办、提报。 客户投诉质量的检验确认。 迅速传达处理结果。 2、客服部 客户投诉案件的登记,处理时效管理及逾期反应。 客户投诉内容的审核、调查、提报。 客户投诉改善案的提出、洽办、执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确认。 协助有
28、关部门与客户接洽客户投诉的调查及妥善处理。 客户投诉处理中客户投诉反应意见提报有关部门追踪改善。 二、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1、服务中心接到客户投诉将情况反馈到商管部。 2、客户投诉的调查。将投诉的原因、责任,确定处理决定告知客户。 3、上门维修或退回处理。 4、客户投诉的改善。 5、客户服务跟踪、记录。 三、客户投诉案件处理期限 1、原则上客户抱怨处理期限自商管部受理起24小时内给客户回复。 2、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处理期限。 四、客户投诉责任人员处分及奖金罚扣 1、客户投诉人责任人处分 客户部每月10日前应审视上月份结案的客户投诉案件,凡经批示为行政处分者,经整理后送人事部门处罚并公布。 2、客户
29、投诉奖金扣罚 责任归属商户或个人同投诉案件发生的原因决定责任归属商户,并开立“奖罚通知单”呈总经理核准后复印三份,一份自存,一份会计商户查核,一份送罚扣部门罚扣奖金。 五、处理时效逾期的反应 客服部于客户投诉案件过程中,对于逾期案件应开立“催办单”催促商管部处理,对于已结案的案件,应查核处理时效,对于处理时效逾期案件,得开立“洽办单”送商管部追查逾期原因。 第九章、商场出入治安管理规定一、各商户入场经营,必须填写商户情况登记表,到商管部申请办理员工出入证。 二、保安工作由管理公司物业部负责,管理公司人员有权对违反相应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 三、商户应经常教育属下员工注意遵守使用和下班时
30、随手关闭电器开关及门窗灯等规定,并承担相应事故的责任和处罚; 四、按有关规定,各商户不得在商铺存大量现金并将重要文件、资料妥善保管好。 五、 商场内严禁进行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的活动。 六、各商户均不准使用三无人员。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商户属下员工应尽快离开,配合保安人员的清场工作。 八、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有商户需进入商场的,必须详细登记其姓名、铺位号、原因、时间,并由管理人员陪同进场。九、各商户进出商场必须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例行检查,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其责任。十、货物入场时,请走货梯和员工通道不得走客用扶梯和客用直梯如发现以
31、上情况罚款(100元500元)第十章、商户退场管理规定一、退场程序1、厂商申请退场品牌 厂商因品牌销售业绩不佳或品牌结构调整以及其它不能避免的特殊原因而申请撤场,必须由厂商提前两个月写出退场书面申请,加盖公章或由本人签字认可,由楼层管理人员签署楼层意见(调整或清退),报商管部。 商管部根据相关依据进行评议并批复。 商管部主管填写品牌退场审批表报财务部、工程部、保安部审核,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总经理签批意见。 商户跟据审核通过的品牌退场审批表填写物品出门单办理该品牌的全部商品退场。 2、公司决定清退的品牌 商管部根据和商户的合同约定,品牌在合同期限内总体销售排名,或品牌在同类区域、同类商
32、品销售排名情况,提出品牌清退方案,写出书面分析报告,商管部组织召开业务评审小组会议,集体决定清退品牌。 楼层主管根据业务评审小组决定,通知厂商限期退场。 商户和楼层管理人员根据商场要求办理退场相关手续,程序同上。二、注意事项 1、商户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和商场约定的销售目标或连续三个月在同类区域、同类商品销售中排名靠后,商场有权及时终止合同履行并通知商户撤场。 2、商户未经商场批准,中途擅自撤货退场,商场有权自撤货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依以前单日最高营业额为准至合同终止期计算商场应得销售分成。 3、财务部负责审核商户和商场双方往来款项,凡双方约定费用尚未清偿的,应清偿后再结算,不足清偿的公司有权留置厂商商品并变卖追索。 4、退货运费由商户承担,属商户提供的柜台、模特、道具等器具需退场时经楼层主管签字认可方可带出。 5、对于商户退场后发生的商品售后问题,公司将依据合同留置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退场后三个月如无质量投诉全额退还,如发生质量投诉将扣除相应的费用后退还。 6、品牌退场审批表批准后,商户应及时完成全部商品、区域内所有商户道具的退场,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