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 厂 安 全 须 知本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厂区内部大多数原材料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为加强本公司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规定外来人员的入厂须知如下:1、 本公司人员进入厂区必须佩带“胸卡”,外来人员凭“出入证”入厂;2、 不准在厂区内吸烟、不准携带火种;3、 不准带小孩入厂;4、 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膊、穿裙子进入作业场所;5、 严禁随意开启和动用各种机械设备。6、 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备、器材。7、 严禁酒后进入作业场所;8、 严禁在作业场所接听或拨打电话;9、 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生产、原料储存区域;10、 严禁摩托车、电瓶车进入生产区;11、 厂区内车辆行驶时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12、 外来人员未经安环部允许不得在厂区内拍照;13、 外来人员进入车间参观,必须由本公司专业人员陪同;14、 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在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前必须要经公司安环部培训、审核批准,签订安全协议,并接受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 15、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因违反安全生产法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6、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因违反消防法 ,造成本公司发生火灾事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如遇到紧急情况,请拨打公司应急电话: ,并在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