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吊安全操作规程编写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审批时间: 行吊安全操作规程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和设备损坏,特制定本规程。1、行吊必须由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其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2、使用行吊前须对行吊和起吊物进行检查(钢丝绳、吊钩、轨道等)。3、行吊工和辅助工必须配戴安全帽及其它安全防护用品。4、行吊工操作行吊时必须集中精力,以免出现误操作造成事故。5、行吊工切记,严禁使用行吊开玩笑或违章操作。6、行吊工必须拒绝一切违章指挥操作。 7、起吊物品时,物品必须保持平衡,严禁使用一根吊装带(钢丝绳)或两根吊装带(钢丝绳)放置一处或距离较近(50cm)起吊。8、起吊物品旁边、中间,严禁站人,严禁
2、嘻笑打闹。9、起吊物品应与电动葫芦保持横向、纵向垂直,严禁倾斜起吊。 10、起吊物品下严禁人员走动。起吊物品下降制动时,如发现严重自溜(刹不住)时,不能断电停车,应一直按住“下降”按钮。 11、起吊物品行进前,应间断点动控制按钮,待起吊物品随行吊行同步进后,再匀速前进,同时注意道轨两侧有无物品、人员。 12、起吊物品时,辅助工要用手势加语言来引导行吊工。 13、起吊物品时,辅助工确实需要用手辅助操作时,须注意手所放的位置是否存在隐患,同时保持身体及脚与起吊物品的距离。14、严禁频繁点动控制按钮,严禁行吊超负荷使用,严禁高空起吊物品行走。15、严禁将限位器当行程开关经常使用,严禁将起吊物品长时间悬吊在空中。16、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上升到离地面2m以上高度(此时电动葫芦在人字梁中间),并将行车开至道轨挡板处(离挡板10cm),切断手柄控制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