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说是什么?理论上的定义是:小说是作者对社会生活进行艺术概括,通过叙述人的语言来描绘生活事件,塑造人物形象,展开作品主题,表达作者思想感情,从而艺术地反映和表现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而作家们对小说有着自己的认识,如贾平凹说:小说是什么?小说是一种说话,说一段故事,我们做过许许多多的努力,世上已经有那么多的作家和作品,怎样从他们身边走过,依然在走。其实都是在企图着新的说法。(白夜后记)这种小说是一种说话的经验之谈,值得我们初学小说者认真思索。小说的特点主要有三点:第一,以塑造人物形象为反映或表现生活的主要手段;第二,有较完整、生动的情节;第三,有具体的、典型的环境描写。因此,人物、情节和环境被
2、称 为小说的三要素。小说的类别可分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和微型小说。在写作上,这四类小说各有不同的要求。如短篇小说,它的篇幅和容量比较短小,一般二万字以下,两千字以上。人物集中,故事单纯,结构紧凑。往往截取生活中富有典型性的某一侧面或片断加以集中描绘,以提示社会生活的意义,它往往只有一个主人公,一条线索;往往只写几个小时或几天之内集中发生的事,但却使读者读了以后可以联想到更远更多的事。(茅盾)由于它借一斑而窥全貌,以一目尽传精神,鲁迅把它譬之为大伽蓝中的一雕栏一画础。如他的狂人日记、风波、祝福等。再如微型小说,它的篇幅更短,几十个字、几百个字至 一千多字。情节单一,人物很少。多取材于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寓有褒贬或哲理。如日本现代作家星新一的宝子姑娘和我国当代一些作家的微型小说作品。小说家沙汀说:我以为小说只分为长篇、中篇和短篇,主要的差异并不在于字数,而在于表现方法。这个说法对初学写作者来说,很有指导意义;要从事不同类别的小说写作,不能不仔细研究并熟练地掌握它们不同的表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