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收购协议 甲方: 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准予乙方进入甲方的公司收购 下脚料、粉尘、废包装、不合格产品等 废品的事宜, 达成如下协议:一、 协议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二、 甲方不得将表中的垃圾卖给第三方,如果第三方出价高于收购价10%,乙方又不愿调整价格,甲方则有权出售单品。三、 计重和付款方式:所有废旧物质交给保安过磅,过磅后到财务签字付款。 乙方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 乙方不得在工厂内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2. 本协议由协议签订人履行,不得转包第三方经营,如有违约,本协议自动终止。3. 乙方对本人的一切行为负责,在公司内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4. 乙方须遵守公司的各种制度,每天及时清走要处理的废物物资,如有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5. 乙方必须保持收购废品车辆的整洁,不得脏车入公司;四、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间如有一方提出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五、本协议期内如遇到不可抗力以致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执一份。七、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