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1.本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内容和要求做了规定,以确保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安全,防止对人身安全与健康造成危害,对环境造成污染。1.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的采购、搬运、储存、保管、发放和使用管理。1.2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由项目后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1.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搬运、储存、保管和发放,由各项目部后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1.4危险化学品的采购、搬运、储存、保管、发放和使用管理,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监督与检查。1.5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针对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内容,对采购、搬运、储存、保管、发放和使用人员
2、进行专题安全教育与培训。1.6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后勤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危险源辨识,针对将要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制定出详细的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参见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应单独编制详细的管理制度及措施,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检查。2.管理范围2.1 汽油、煤油、柴油和润滑油等各类油品;2.2 氧气、乙炔气和液化石油气;2.3 化学试剂、添加剂、稀释剂、清洗剂及其配制用化学药品;2.4 酒精、液氨和酸、碱溶液;2.5 各类油漆;2.6 显影液、定影液、显像剂及其配制
3、用药剂;2.7 其它属于易燃、易爆范围内的化学物品。3.管理内容3.1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3.2 危险化学品的搬运管理;3.3 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和发放管理;3.4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4.危险化学品的管理4.1采购管理4.1.1项目作业活动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由项目后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4.1.2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应符合以下要求:1) 采购人员应熟知所采购危险化学品的化学性质及其性能,并掌握发生异常和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法;2) 采购人员应掌握所采购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搬运和包装的安全、环保技术要求;3) 所采购危险化学品必须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
4、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应符合GB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的要求。4)签订采购合同,同时约定危险化学品盛装容器或包装物的回收要求。4.2搬运管理4.2.1 危险化学品的场内搬运,由各项目部和领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4.2.2 危险化学品的场内搬运和装卸应符合以下要求:1)危险化学品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2) 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或混合装运;3)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
5、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4) 危险化学品的搬运与装卸人员应熟知所搬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及性能,并掌握发生异常和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法。4.2.3 危险化学品的场外运输由供货商负责(在采购合同中明确责任),合同约定应包括以下内容:1) 危险化学品的搬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进行;交由铁路、船舶、航空等运输部门运输时,还应遵守相应交通运输部门的相应规定;2) 装运危险化学品时不得客货混装,并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危险化学品的交通运输工具;3) 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市区时,应遵守所在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行车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4.3
6、储存、保管管理4.3.1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保管,由项目后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4.3.2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保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人员应熟知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的化学性质及性能,并掌握所保管危险化学品发生异常和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法;2) 危险化学品必须设置专用库房或场地进行储存保管,并设专人实施管理;3) 危险化学品的专用库房或场地,应符合消防管理规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中有关安全、防火和环保规定,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防晒和防泄漏等设备设施;4) 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有安全距离,且不得超量存放;5) 遇水
7、、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6)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的易燃液体、气体,应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存放;7)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库房或同一场所存放;8) 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场所应在醒目处设置标有所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物理、化学性质及应急处置方法等内容的安全警示标识,危险化学品储存期间应定期进行检查;9)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
8、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4.4发放、使用管理4.4.1 危险化学品由项目后勤部门负责组织发放,项目部负责组织领用,安全部门负责实施监督与检查;4.4.2 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和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1) 发放、领用人员应熟知危险化学品的化学性质及有关性能,并掌握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方法,其危险化学品的搬运应符合5.2条的规定;2) 剧毒、强腐蚀性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应由两人共同收发;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应建立发放记录;3) 危险化学品使用前,使用人员应检查危险化学品是否包装完整、标识清晰,并详细了解其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4)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过程中,应按公司劳动保护管理规定、职业健康管理规定要求穿戴防护用品;5)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场所应配备防火、防爆、防泄漏和防人身伤害等设施,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4.4.3 用后剩余的危险化学品,应退回仓库或暂存在指定场所,项目部应负责及时组织危险化学品的退库工作;4.4.4 废弃失效的危险化学品及其盛装容器和包装物,应按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规定实施回收处置,并做好记录。4.5 危险化学品的应急管理危险化学品在储存、保管、搬运和使用过程中的应急管理,应执行应急管理规定的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