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制度根据公司年初关于企业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今年是我公司继续加强基础建设的一年。为了保证公司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系列文件得到认真的贯彻落实,真正地抓好企业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使我公司的综治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检查制度:一、总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每年组织两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检查。一次为年中初查,安排在每年的五月中旬;一次为全年总查,安排在十一月中旬。二、各办事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季度对下属单位进行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普查:普查分制度检查、劳务用工检查、职工遵章守纪检查及施工现场安全和文明卫生检查等几个方面。三、分公司、项目部治安领导小组每月对本单位的治安、防火善进行检查,检查要深入基层第一线,对职工思想动态,对消防器材、禁火区域要作彻底的全面检查。四、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结合企业内部治安善,配合国家、地方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检查评比,进行不定期检查。五、各种检查不能流于形式,检查要到位,要有检查记录,存在问题的,要开具整改单,责令有关部门整改,整改后检查人员还应进行复查。六、各检查要有总结,并根据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罚制度进行奖罚,检查总结要客观诚恳,起到“发现一个问题,教育一大帮群众”的作用。以上检查制度,望各级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XXX集团有限公司XXX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