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六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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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六篇【篇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根据1月29日上午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指挥部成员会议精神和关于上报集中医学观察点的紧急通知(仙疫防指20-3号)有关要求。为加强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防止交叉感染,根据1月31日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需要,设置园庄镇集中医学观察点,集中医学观察点场所设在宫兜村宫兜小学,由园庄司法所所长、包村领导-具体负责统筹协调。集中医学观察点实行规范管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内设四个工作小组。(1)医疗观察组。由园庄卫生院负责实施,根据工作情况,至少

2、派驻2名医生、4名护士。每个人的医学观察期限为14天,医务人员每日早晚对密切接触者各测量一次体温,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和日报表,同时要做好每日送餐和房间垃圾收集工作。医学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医务人员要立即向县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院诊治和排查。(2)安全保卫组。由镇网格巡逻员、各村(居)两委干部、各包村(居)工作队组成,具体负责轮流值勤值班,每班4人,落实好集中医学观察点的安全保障、技术保障等。(3)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共建办、宫兜村两委干部组成,主要负责医学观察点密切接触者和工作人员饮食保障、环境卫生保洁及垃圾转运处置等

3、。(4)保洁消毒组。由园庄卫生院负责实施。主要负责观察点的清洁、消毒工作;观察点消毒工作的全面督导和检查,每天巡视消毒工作情况;合理调整、安排保洁员、消毒员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消毒工作。所有人员必须按规范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确保安全。【篇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特制定街道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确保我街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有序。一、组织架构成立街道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

4、等五个工作组。二、地点设置街道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农庄。三、职责分工防控消毒组:由负责,成员有。负责指导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全面消毒工作。健康观察组:由负责,成员有。负责核对接收人员基本信息,建立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负责询问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状况(每日至少2次),并测量体温,填写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负责集中观察健康异常人员转诊交接工作;负责集中观察人员解除观察认定工作。信息联络组:由负责,成员有。负责与疾控中心沟通,确定集中观察对应的病例或疫情形势,初步确定解除集中观察时间;负责联系疾控中心做好转诊工作,负责汇总每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动态上报区防控指挥部。安全保卫组:由负责,成员有。负责集中

5、隔离医学观察点的安全保卫、交通疏导工作;负责解除集中观察人员身份核查工作。后勤保障组:由负责,成员有。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防控物资保障工作;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所有人员日常生活用品和饮食保障工作;负责车辆保障工作。四、工作流程健康观察组人员使用统一调度的车辆接转医学观察对象健康观察组人员安排隔离观察房间,防控消毒组人员对其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在健康观察组人员引导下,医学观察对象进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入隔离观察房间健康观察组人员向医学观察对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护人员对医学观察对象进行必要体检和信息登记,建立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并发放日常生活用品(毛巾、肥皂、洗漱用品等)在医学观察期间

6、,健康观察组人员每天对医学观察对象进行体温测量和其他必要的医学指征询问、观察;同时,相关工作组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餐饮安排、清洁卫生与消毒、安全保卫等工作医学观察期满解除对医学观察对象的隔离,健康观察组人员出具“医学观察对象健康证明”,防控消毒组人员对其场所开展终末消毒。五、工作要求1、各工作组人员工作期间一律穿戴口罩、手套、眼罩、防护服等防护装备,所有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设置标准及管理技术指引(试行)执行。2、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统一进行管理。所有密切接触者要单独居住,在房间内单独就餐,避免与其他集中观察人员接触。【篇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

7、市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重点防范人群隔离医学观察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方案。一、隔离对象凡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从省外尤其是湖北省或武汉市返(抵)*人员,必须严格落实隔离医学观察14天。此前已返(抵)人员,须主动报告所在镇乡(街道)或村(居)委会,并居家医学观察14天,接受体温检测等管理。二、隔离场所对上述需隔离人员一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乡镇街组织进行居家隔离。如居民住所不能满足居家隔离条件,可由乡镇街负责帮助寻找符合条件的隔离场所;如乡镇街无法提供满足条件的隔离场所,可与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取得联系,组织居民到市委党校、宾馆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我市在市委党校建立集中隔离医

8、学观察场所,可提供35个房间;在宾馆预留93个房间作为三级备用隔离场所。同时,对于可能出现的重点疑似病例,在市人民医院建立有11个房间的隔离病房,可一次性隔离10人。三、隔离要求1居家隔离期间,必须单人居住,不得外出走动,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及时报告健康状况,同时要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测温等工作。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房间应当单人单间居住,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具有独立卫生间。3隔离病房电梯应当具有容纳急救转运担架条件,具备独立的可封闭管理的医疗废物暂存地。4非隔离对象不得擅自进入隔离点。隔离时间不得少于14天。四、转诊、隔离解除条件(一)转诊隔离观察对象在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四肢酸痛无力、咳

9、嗽或出现其他突发病情时应当及时转至市人民医院或上级定点医院;诊断为确诊病例,应当及时送至市人民医院或上级定点医院。(二)隔离解除1居家隔离解除:从掌握隔离对象情况起,抵达满14日,且通过隔离随访观察,没有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的。2集中隔离解除: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认后,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观察对象,应当立即离开集中隔离点,解除隔离或转为居家医学观察。3住院隔离解除:体温正常3天后,病毒核酸检测2次阴性并结合临床症状经市级专家会诊后决定。五、法律后果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

10、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篇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蔓延,阻断师生返校后的疫情发展,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要求,制定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隔离点防控关键点1、学校和上级部门各项相关工作要求的组织落实;2、防疫工作期间集中隔离点特殊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3、隔离人员24

11、小时身体健康状况精准监测;4、隔离点人员的心理支持和疏导;5、一线管理服务人员的物资保障、专业知识及业务培训保障等。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集中隔离点管理工作小组,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联络处设在后勤管理处。三、工作职责1、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学观察隔离点的疫情防控措施,并指导、监督隔离点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2、工作小组建立应急队伍,明确责任与分工,做好疫情防控宣传、规定解释、培训、保障、人员防护、现场管控、紧急事件处置等工作。四、基本管理制度(一)日常管理1、医学观察隔离点设置于东区01栋。此处独立于主校区,有相对独立卫生间,符合隔离管理基本条件。拟设

12、隔离房54间,必要时可扩大隔离区。2、后勤管理处负责医学隔离点运行和管理,校医务室负责医学观察隔离点医学观察,配合协调工作由后勤处负责。3、需隔离人员由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小组确定并通知入住隔离点。被通知隔离人员备好日常用品,由后勤管理处负责送至隔离点。4、隔离点工作人员一律戴口罩,必要时穿防护服。5、被隔离人员原则上单人单间。集中隔离点封闭管理,入住时由管理人员进行信息登记。6、被隔离人员要自觉遵守隔离点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详见东南大学成贤学院防疫期间留观人员注意事项。7、被隔离人员每日早、晚2次自测量体温并记录,自觉发热时随时测量。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症状时

13、,及时报告隔离点工作人员。8、为及时掌握被隔离人员的情况,校医务室医生每天两次进行医疗巡查(测体温、问诊等)。发现有体温异常人员要及时、准确填写体温异常转诊登记表。对如转诊应及时联系后勤部门进行安排。9、隔离期间由食堂进行统一送餐。管理人员通知食堂就餐人数,食堂派人在有效防护的情况下送至隔离点,管理人员分送至宿舍门口,留观人员戴上口罩自行取用。费用在隔离期结束后,由后勤管理处凭物业开具的结算票据到食堂统一结算。10、公共区域由消毒小组使用有效消毒液每天消毒2次,宿舍早晚各开窗通风各30分钟左右。11、日常垃圾放在指定的黄色垃圾袋内,由专人用消毒液喷洒浸润后封装,再装入另一黄色垃圾袋(双层垃圾袋

14、),并统一由指定的机构按规定处理。12、对留观人员要给与关心,由留观人员所属部门负责留观人员的心理疏导,每日采取电话微信等非接触方式给与支持,不能孤立遗忘。如有心理波动极大的应及时疏导,并通知校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13、观察结束时间由校医务室医生研判。隔离结束人员,需经校医务室出具书面证明,无异常并签订承诺书后,方可解除隔离。详见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含本人承诺书)(二)物资及场地保障1、按照医学观察隔离点住宿规模,由后勤管理处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服、口罩、体温计、医用酒精棉、紫外线消毒灯等防疫必备品;对隔离点进行按需供给,并予以记录新冠病毒肺炎防控物资领用登记表。2、按照医学观察隔离点住宿规模

15、,由物业公司储备一定数量的洗手液、消毒剂、一次性手套等必要的保洁工具、消毒工具,并注意以下要点:(1)工作人员使用的保洁工具,应严格按照卫生间、盥洗室专用工具和其他部位使用的工具予以区分。(2)垃圾桶的摆放应数量充足、位置合理,废弃口罩垃圾桶根据政府的要求专门设置。3、隔离点基本生活用品如被子,床单等由被隔离人员自行准备。4、集中隔离点使用前由物业公司进行预防性消毒,具体详见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医学定点消毒要求和方法。(三)人员保障1、校防控领导小组、医务室、物业公司的联络协调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负责人:2、校医务室现有员工7人,可应证24小时至少有一名医护人员随叫随到。具体值班人数视隔离人员数

16、量决定。负责人:3、物业公司提供宿管人员一名,保证24小时均有人工作,负责人员进出管理,被隔离人员的管理登记、进入人员的体温测量,每日数据报送后勤管理处备案。负责人:4、物业公司后勤保障人员一名负责送饭,保洁人员一名负责垃圾清理,消毒小组每日定时消杀。负责人:5、后勤管理处派专人负责被隔离人员转移。负责人:6、食堂专人送饭至宿舍门口,交予物业后勤保障人员。7、被隔离人员心理疏导由所属单位负责。负责人:各院系辅导员等。8、物业公司每日均需对上岗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报送后勤处,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必须立即暂停工作,通知医务室预诊后转诊治疗或在家隔离观察,避免校内交叉感染风险。负责人:9、由医务室

17、配合物业公司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防疫的基本知识、学校防控措施与要求、个人防护办法、防疫用具使用方法、消毒操作的要求等,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培训合格才能上岗。负责人:10、切实执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主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加强值班值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隔离点防疫检查。负责人:五、应急处置根据江苏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相关要求,启动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隔离点医护人员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登记工作,对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者进行预诊,并按规定采取如下措施:(一)隔离期间不明原因发热或发热伴呼吸道症状者,医务室进行预诊并按要求详细登记,如需转

18、诊,由疫情防控转诊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派专人、专车送患者到江北新区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二)对治疗好转回校仍需观察治疗的学生安排在学院指定的预备隔离观察区,密切关注病情变化,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并及时将观察情况上报学校和区卫生健康部门。【篇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依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全省强化疫情防控重点措施重要机制等工作手册及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落实排查工作和隔离措施等工作量表的通知、关于建立北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19、、文件要求,我区决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史相关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现就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管理要求如下:一、组织管理成立由区委政法委领导任组长,卫健、公安、街道等有关领导为成员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全区医学观察点。区委政法委负责牵头设立并统筹管理区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重点留观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街道负责牵头设立并统筹管理街道级和辖区企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其中,街道级隔离医学观察点重点留观本街道医学观察对象;企业级隔离医学观察点重点留观本企业及周边医学观察对象。二、工作专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均建立由区委政法委(区级点)或街道(街道和企业点)指定干部为负责

20、人,医务人员、公安及安保人员、后勤保障等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观察点日常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力量配备应满足工作需求,实行24小时驻守工作制。工作专班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立办公区域。三、工作分工(一)专班负责人负责隔离医学观察点全面工作,统筹日常管理,综合协调有关事务。(二)公安及安保人员负责维持医学观察点正常秩序,防止观察对象脱管。(三)医务人员负责医学观察对象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负责医疗防疫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开展专业技术指导,开展健康宣教。(四)后勤保障人员负责观察对象和专班人员工作生活后勤保障,负责生活垃圾消毒处置。四、隔离医学观察点日常工作程序(一)隔离医学观察点观察对象接收由区疫情联防

21、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观察对象信息,指派120或专车将观察对象转送至各隔离医学观察点。专班负责人统筹协调做好接收准备,医务人员负责观察对象信息接收。观察对象抵达后,由工作专班负责人安排:1.医务人员核实人员信息,进行登记、测量体温、告知医学观察要求、注意事项等;2.后勤保障人员办理入住登记,并分发房卡、口罩、体温表、基本生活用品等。(二)隔离医学观察点观察对象日常管理1.观察对象入室后原则上只限于室内活动,如果必须外出,需经专班负责人同意,外出必须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2.医务人员组织、指导观察对象每天早、晚各一次测量体温,实时关注其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见附件1),并于每日8点前汇总报送

22、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见附件2)。3.后勤保障人员负责组织按时供餐、收集生活垃圾、公共区域清洁、简单消杀、保障基本生活用品和文化娱乐条件。生活垃圾每日收集两次,定点集中放置,都按医疗废弃物处理。4.医学观察时间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期间无症状,经医务人员评估无异常,解除观察。有需要的开具解除医学观察证明(附件3)。5.定点医疗机构留观病例解除留观后,由专车转送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实行医学观察,观察7日后经医务人员评估无异常,解除观察。有需要的开具解除医学观察证明。6.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向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

23、组办公室报告,由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派120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一步诊治;同时,医务人员做好三联单填报,基层联由隔离医学观察点留底,其余两份交120(见附件4)。7.医学观察期间,观察对象出现过激情绪、行为异常等,影响正常秩序的,公安及安保人员负责做好秩序维护。(三)隔离医学观察点注意事项1.隔离医学观察点场所尽量远离居民区聚集区、商业区、学校,相对独立,房间数量满足单独隔离需求;观察点内住宿房间须为独立空调系统、独立卫生设施;禁用集中式空调系统,同步封闭集中式空调和排风扇出入口,满足疾病防控的需求和日常生活所需。2.隔离医学观察点须配备相应数量的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

24、罩、手消毒剂及其它消杀物资,配备医学观察需要的测温计和消毒药品、器械等。3.隔离医学观察点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等。近距离长时间接触时,由医务人员按照防护等级要求穿戴。4.消毒处理:(1)医学观察对象观察期满,解除隔离观察后,物业管理人员对其房间和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并加强通风。(2)医学观察对象被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的,其所在房间和接触的相关环境、设施,均按照疫点由专业人员进行规范的消毒处理。【篇6】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各办(组)、中心,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

25、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试行)、嵊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订石璜镇新冠肺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一、隔离对象以下人员14天医学观察期内必须实施集中硬隔离: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2、从湖北等重点疫区来绍或经过湖北等重点疫区来绍、返绍的;3、不服从“居家隔离硬管控”等管理,违反管控规定,擅自离开硬管控住所的;4、属地政府认为其他需要集中硬隔离的。二、组织指挥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由石璜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1、每个集中隔离点

26、成立防疫工作专班,由乡镇班子担任负责人,配置安保人员、医务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负责各集中隔离点日常管理和医学观察工作;2、综合协调组(由社会事务办和应急管理站牵头)负责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相关单位的协调。协调对接派出所协助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协调对接卫生院对定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生活垃圾进行消毒处理,并对垃圾暂存点进行消毒;3、物资经费保障组(由财政办和经发办牵头)负责经费和物资的保障。财政办负责落实防控新冠肺炎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理所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经发办负责组织应急防护用品、消杀药械以及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4、转运交通组(由各分中心牵头)负责医学观察

27、对象的转运。各分中心负责组织建立交通卡口,对入镇车辆、人员进行“逢车必检”及人证查验工作,对发现的重点疫区人员、发热人员及相关接触人员按要求进行闭环处置。与派出所、行政执法所共同做好新冠肺炎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用品等应急物资的运送;5、宣传教育组(由宣传线牵头)配合集中隔离点防疫工作专班对集中医学观察的宣传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社等新闻单位按照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和宣传口径客观报道,正面宣传,关注适度,避免产生社会恐慌;6、医疗卫生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防控新冠肺炎知识宣传和预防控制工作。负责落实市新冠肺炎应急防控领导小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整体

28、流程设计,和本辖区的卫生宣教、消毒、隔离等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做好对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的防控知识及具体业务的培训;7、其它有关线办、站所庭根据各自职责和新冠肺炎集中观察点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做好各自负责的人员调集、培训、个人防护及医学观察人员的生活物资、饮食、饮水供应及废弃物等各项准备工作,服从综合协调组统一调配。三、确定集中医学观察场所隔离场所的基本要求:1、隔离区域相对独立,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剂,通风良好。2、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必要时使用定向排气扇或电风扇,如已安装了分体空调,要及时清洗隔尘滤网,并进行消毒处理;禁用中央空调系统。3、医学观察场所分清洁区、相对清洁区,标识

29、明显。清洁区为医务防疫等人员的工作场所,相对清洁区为密切接触者居住活动场所。4、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房间内设卫生间,最好不要选择有地毯织物的房间,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出。5、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得外出,不得串门。四、隔离环境的消毒措施1、隔离场所启用时,进行一次全面消毒。2、隔离对象解除隔离观察后进行常规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含氯250-500mg/L),隔离对象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对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含氯2000mg/L)。3、配备专用的有盖垃圾桶,用于收集使用后的口罩和手套。使用后的口罩和手套用消毒液喷洒消毒后(含氯1000mg/L),和其它生活废弃物一起作为生活垃圾

30、处理。4、场所消毒可委托专业消杀公司,或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五、医学观察1、抵达绍兴接受集中硬隔离的第一天开始计算满14天。2、实施医学观察时,书面告知隔离对象期限、注意事项和疾病防控相关知识,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3、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记录其健康情况。4、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市卫生健康局协调专用车辆送至本市市人民医院诊治,检测结果阴性且症状消失后回隔离点。六、加强对被医学观察者的管理1、设立的医学观察场所要为被观察者提供有关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做好有关政策解释和健康教育。在进行医学观察前,要向密切接触者说明医学观察的依据、期限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知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做好科普知识宣传,包括新冠肺炎的临床特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信息。2、医学观察期满,应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异常情况,由卫生部门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并给被观察者出具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同时将情况报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3、对于拒绝服从医学观察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由公安机关协助卫生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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