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工作例会制度范文(6篇)安全工作例会制度1一、安全工作例会职责: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做到“时时、处处、人人”讲安全、抓安全。2、加强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如实汇报相关情况,不瞒报、不夸大。3、利用墙报、校内广播、周朝会等积极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4、加强卫生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防治工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5、建立安全例检制度,督促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例检,及时掌握情况,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理。二、安全例会制度:1、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制度。2、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工作汇报制度。3、坚持安全工作定期和不定期例检制度。4、坚持安全工
2、作发现与处理结合制度。5、坚持安全工作第一知情人责任追究制度。6、坚持安全工作记录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2为对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进行布置检查和协调管理,保证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得到顺利落实,特制定本制度。一、企业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企业总经理主持,会议内容:1、传达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精神,并进行工作布置。2、检查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表彰安全生产工作部门及个人。4、听取有关事故隐患情况的汇报。5、制定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措施。6、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布的文件。二、会议参加人员:企业主要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班组长等。三、例会时均应确
3、定会议记录人员,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必要时,应形成会议记要,会议记录应简明扼要,内容完整。安全工作例会制度3根据上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工作安全形势,总结部署安全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安全工作奖罚事宜,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因此为及时准确的掌握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参会人员安全生产例会由幼儿园园长、主管安全副园长,校车司机、跟车老师、其他相关班级老师参加,安全副园长负责主持会议。二、会议制度安全生产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周五。三、主要职责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
4、相关部门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研究制定本园安全规范。2.分析安全工作情况,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安全工作隐患,制定超前性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确定安全工作。3.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4、汇报本周安全工作情况;通报本周安全检查情况及事故情况;分析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安排下周安全工作计划。5、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安全施工。6、征求各部门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断适应实际,达到管理创新的目的。四、会议程序1.会议准备校车安全小组将
5、本周安全检查情况、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现在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周安全工作重点,形成书面材料报园领导。2.会议程序(1)首先,负责安全的副园长组织学习上级近期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2)校车安全工作小组汇报本周安全工作情况、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现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周安全工作重点与安排;(4)园长听取发言后,主持分析、研究当前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和安全隐患,确定整治项目,制定对策措施,明确实施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完成期限;(5)每次会后,校车安全工作小组根据安例会记录,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整理存档。安全工作例会制度4一、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是小组成员参加。根据工作内容需要扩大会议列席人员,
6、研究安全工作的相关事宜等,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例会,小组成员对会议事项具有发言权和表决权。二、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月上办公会一次。如工作急需或时间关系,可提前或顺延举行。三、会议主要讨论的议题:(一)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与精神;(二)排查分析各责任区的安全隐患情况及研究制定排除安全隐患的办法和整改措施;(三)讨论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四)会议听取各处室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五)对本校安全工作作出决定。四、参加和列席安全工作会议的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准时列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因故不能到会者,应于会前向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或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请假。五、提交
7、安全工作会议讨论的议题必须明确、具体、重点突出,一般应形成书面材料。六、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决定的安全重大事项,报校办公会决定方可执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5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以下简称例会)包括以下形式:(一)区政府常务会议(列议题)。(二)由区长、副区长主持或区长、副区长委托召开的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题会议(包括现场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安全生产调度会等)。会议主持人可以根据需要确定与会单位和人员。第三条例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原则上定于每
8、月上旬召开,具体时间根据实际确定。第四条会议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二)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研究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工作;(三)研究部署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四)研究制定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政策、工作制度;(五)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六)其他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事项。第五条以区政府常务会议形式召开的例会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以其他形式召开的例会由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第六条要做好例会会议记录,研究重大事项的要形成会议纪要。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由区政府办公室起草,经会议主持人签发;以其他
9、形式召开的例会,由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或会议组织部门(单位)起草,经区长、副区长签发,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存档。第七条区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事项,由区政府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落实;以其他形式召开例会确定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事项,由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或会议组织部门(单位)牵头组织落实。第八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两园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区直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6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安全管理,特制定学校安全例会制度。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第一周星期一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例会,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二、每次安全例会由校长或学校安全负责人主持,全体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如有必要也可请学校重点部位负责人参加,也可扩大到全体教职工。三、安全例会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2.听取学校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3.分析学校安全形势;4.安排部署近期学校安全工作;5.听取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研究疾病预防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等问题。四、每次安全例会研究的有关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贯彻落实。五、安全例会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六、每次安全例会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存入学校安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