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宣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镇对外宣传工作,充分调动我镇外宣写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全镇在县内外的知名度与美誉度,经研究,制定本考核奖励办法。一、宣传内容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全面反映我镇中心工作、特色工作、亮点工作、节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做法和新经验,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正能量,为山水*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宣传平台国家级新闻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中央电视台、中央国际广播电台、农民日报、党建、求是、央视网、央广网、国际在线、光明网、中国新闻网等。省级新闻媒体
2、:新华日报、组织人事报、党的生活、扬子晚报、群众、半月谈、瞭望新闻周刊、江苏广电集团所属媒体、交汇点、中国江苏网、新华报业网、“学习强国”平台、“江苏先锋”微信公众号、人民网江苏、新华网江苏等。市级新闻媒体:淮安日报、淮安电视台、淮安人民广播电台、淮安发布、无线淮安、淮安新闻网、“淮安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县内主流媒体:XX县融媒体中心(XX日报、XX县广播电视台、广播电台、XX发布、XXTV、掌上XX、XX新闻网)、“XX向上先锋”微信公众号等。三、目标任务(一)各村(社区)、一办七局一中心每季度在县级(含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3篇。(二)机关行政干部、事业编制、镇聘人员及绿领(名单附后)
3、每月在县级以上(含县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2篇,正常网宣、网评任务根据县委宣传部文件另行安排。(三)鼓励其他新闻、文学爱好者积极投稿。四、考核计分将外宣工作纳入镇对村(社区)、各单位目标考核范围,根据考核计分办法在年度目标考核中计分。具体计分标准为: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平台发表宣传报道分别加5分、3分、2分、0.5分/篇,最终得分采取无量纲计分,同一篇稿件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五、奖惩兑现1.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外宣工作,定期向镇宣传办上报正面的有价值的宣传素材、线索,相关素材被采用并发表的,同时算单位和新闻报道员的任务。2.为调动工作积极性,对稿件发表人按照发稿平台
4、级别给予相应奖励:传统媒体(包括报纸和电视台):国家级1000元/篇、省级600元/篇、市级200元/篇、县级60元/篇;新媒体:国家级奖励500元、省级奖励150元、市级奖励100元、县级奖励40元。在头版发表的稿件奖励标准按双倍计;字数超过1000字的奖励标准上涨50%,有合作的媒体稿件折半。一篇新闻稿件有两个以上作者的,只按一人(第一作者)给予奖励;同一篇新闻稿件(文章)或照片被上述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转载,按最高级别媒体的奖励标准奖励;未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减半发放。3.镇宣传办负责对各单位、个人外宣工作进行日常考核与奖励兑现,完成任务的奖励按季兑现。4.镇宣传办每月统计各单位、各责任人外宣工作完成情况,未完成基本任务的单位在季度目标考核中不予计分,并在全镇予以通报。本办法从 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