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储存物资协议甲方: 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原则,达成如下协议:1、甲乙双方以已签订的“供货协议书”为基础协商以“第三方物流”的形式开展合作关系,甲方保证使用乙方产品不低于供货协议书签订的数量水平。2、甲方使用乙方库房和使用乙方有关人员进行物资收发管理,防冻液由乙方备有满足甲方生产30天需求的库存量,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需求预测量和安全库存水平决定是否需要补货,以保持安全库存水平。3、甲方在最终使用防冻液后进行结算。4、乙方必须保证存货安全性,包括物资的完整性、数据的可追溯性。5、甲乙双方按供应商管理库存或委托管理库存实施办法合作,严格执行委托管理流程及操作,
2、维护双方的利益。6、结算:由乙方每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甲方提供物料的使用清单,乙方根据甲方使用清单每月开具增值税发票。7、质量要求及责任,运输包装,价格及付款方式,售后服务及违约责任等 均执行双方签订的“供货协议书”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约定。8、合同的修改和补充欲对规定条款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由甲、乙双方代表或授权代表沟通后签署书面协议。9、协议生效及其它本规定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规定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补充条款。 本规定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规定有效期为一年(2022.1.1 2022.12.31 ),期满在没有特殊问题的情况下续签本协议或本协议继续有效。甲方: 乙方:电话: 电话: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2.1.1 日期:20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