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理的指示和决定。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各作业点应有安全监督岗。项目经理部建立具体的安全责任制,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3、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对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进场前安全教育。4、编制和呈报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5、确保必需的安全投入。购置必
2、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设施齐备,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6、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7、工程施工中如发生死亡事故或其他恶性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向主管上级、驻地监理报告,严肃事故处理、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和防止事故危害复延的有效措施。8、工程在开工前必须编制有安全技术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及技术复杂的专题方案,必须严格审核批准手续、程序。9、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资料或有作业指导书或操作细则、。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签字手续,保存资料。项目经理部质安员负责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要来进行作业。10、
3、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机械工、电工、电焊工、起重工、桩机工、指挥员等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按规定到有关主管部门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方能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11、施工现场应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机械安装要按平面布置图进行。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并办好验收手续登记。经验收,确认机械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的,才准投入使用。所有机械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要进行登记存档,按期复验。使用期间,应
4、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以及安全运作。1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抓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场地设施管理,做到图物相符,井然有序,状况良好,此外还应做好环保、消防、材料、卫生、设备等文明施工管理。13、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主要包括安全网、围护、洞口盖板、防栏、防护罩等。各种限制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如因施工实际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施工。14、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地点必须悬挂按照GB28932008安全色和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还应设红灯示警。15、
5、使用工程车或占有轨行区作业,必须严格按监理部的规定要求进行,认真做好计划申报,作业防护和“清点”手续,做到组织、制度、措施三落实,以确保工程车运输和轨行区作业的安全。16、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施工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教应有针对性,应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现杨安全教育应有计划,适时地有效地进行,经过培训考核。发给安全合格证。17、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含民工、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职工含民工、新进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采用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难度复杂或危险较大的作业,
6、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并有可靠的措施,才能进行作业。18、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必须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19、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的教育,应进行必要的防治知识和技术的安全教育,同样须经考核,给合格者发上岗证。20、为了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防患于未然,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实施定期的、季节性的、专业性的安全检查,以及每周的安全巡检。安全检查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主,应结合季节和工地特点,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防治惯性事故安排进行。每次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要评比记分。21、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或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主持、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参加。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验证、销项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22、安全检查应与完善和修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起来,应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经济理挂钩、严明奖惩。23、夜间施工,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能满足施工要求,施工照明电缆电线必须架空设置,配电箱內应有漏电开关,以防漏电发生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