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一、现场常规安全措施1、对上岗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现场工作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2、所有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穿着工作服、劳保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工作证、戴好安全帽,特殊工作人员要配带专门的防护用品。3、场内道路设计、施工要符合要求,对于频繁交叉路口,派专人指挥,危险施工地段派专人看管,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等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4、施工现场和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要符合防火、防砸、防风以及工业卫生等安全要求。5、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应做到场地安全可靠,存放整齐,保证人行畅通。6、拆除工程的施工在现场技术负责人的统一指
2、挥和监督下进行。7、拆除应自上而下、逐面推进,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取其他方法进行拆除。8、严禁在拆除范围内不安全的地区停留和休息。9、机械设备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检查,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拆除物件悬空时,机械操作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10、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生产中坚守岗位,严禁酒后上岗。11、现场拆除人员、电工、机械工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1、为保证周边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必须把拆除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用封闭式围栏,实行封闭施工,必要时应设置防
3、护钢管架,外侧挂彩钢板。各通道口设置安全警示牌,配备专业安全值班员维护拆除现场的安全,严禁无关人员逗留。2、施工现场内的所有机械,在使用前必须要经过试车检查,使用时令专人指挥。任何人都不能进入机械的工作半径内。3、每天下班前,检查各房屋未拆完部分,对会发生倾覆或坍塌的危险部位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三、供电及照明安全措施1、施工现场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人行通道装设路灯。2、现场(临时或永久)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整齐且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悬挂高度应在2.5m以上,经常有人员及车辆通过之处,灯线悬挂高度应在5m以上。3、严禁将电源线芯弯成裸钩挂在电源线路或电源开关上通电
4、使用。4、照明线路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的部分,如必须保留时,则应切断电源,线头包以绝缘,固定于距地面2.5m以上的适当处。5、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和线路等应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以防止因潮湿漏电和绝缘损坏引起触电及设备事故。四、生活区的安全和卫生措施1、所有施工人员在临时设置的办公间、各类物质器材的堆放必须符合要求,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通信设施需二十四小时畅通。2、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一旦发生意外情况,能迅速利用有效器材及手段在第一时间内处置好各种情况。3、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保证饮水卫生,不准食用腐烂或变质食品,并作好整个生活区内的人员和环境卫生。五、事故发生时的急救措施1、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时,首先由专人负责事故处理小组立即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救治。2、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上报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对于重大责任事故要上报当地公安、检察及劳动部门。3、事故发生后,由主管安全的项目部领导召集各部门及事故发生单位,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