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饰工地安全生产制度范文12篇装饰工地安全生产制度1(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2、项目部组织班子人员,每十天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书。3、施工班组每天坚持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4、施工现场每个工人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5、安全员、各工种工长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6、对检查出工人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2、7、对重大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二)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施工高峰、夏季、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使职工能够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辨证关系,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及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发生,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制定如下制度: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 临时工)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2、对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 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都要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3、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4、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
3、新设备、制造新产品、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1、为确保安全施工,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素质,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各项目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应加强安全管理工作。2、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组每天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班前交底内容主要是当天的作业环境、邻近高压线、附近建筑物地基情况、气候条件(如台风、雨季等)、当班主要工作内容、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技术要求的特殊工种的配合等。班前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现场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
4、况。3、上班前由工地负责人(工长)对当天的工作安排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记录在案。4、班组长在班前向职工交待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让职工了解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正确使用和发挥建筑工人“三宝”,发动职工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积极组织落实和实施。5、必须建立班组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制度,即在平时的班前活动中,增加以下内容:小结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特别是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的工作环境和特殊作业部位等,如何采用相应预防措施,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好人好事和吸取教训。6、上级有关单位对工地的检查情况均应按实记录。
5、7、记录要齐全、详细、认真,并有针对性,签字齐全。(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必须按时复审方为有效。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职工作和工作范围。3、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把机械、机具交给无证人员使用。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班前班后检查本人所使用的机械、机具,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6、严禁机械、机具带病工作。7、特种作业人员严禁酒后操作。8、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9、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后应附操作证复印件作为安全检查资料附件。(五)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为了及时报告、
6、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制订本制度:1、严格执行国务院第75 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的条款。2、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 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主管领导。3、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4、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5、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不同的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
7、或虚报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六)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1、各项目部应按规定为职工发放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2、物资部门应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管理,按统计的工种和性别,做好年度劳动保护用品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进行采购,不得盲目采购,防止积压。3、各项目部在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须在国家审批的劳动保护用品商店采购,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质量安全鉴定证书等。4、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后,必须进箱、进柜,经常检查,严防霉烂变质、鼠咬、虫害、保持清洁卫生。5、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中,要建立发放领用台帐,实行登记管理制度。6、职工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和保
8、管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七)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保管制度1、各项目部对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储存,必须设立专用仓库或储存室。2、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场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2)有防雷保护措施;(3)电气设备符合国家电器防爆标准;(4)有防静电设施;(5)设置有相应的通风、防爆、监测、报警、灭火等消防安全设施;3、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许可证;(2)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储存、使用的场所、设施;(3)有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含保管、使用等人员);(4)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9、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4、运输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车辆及驾驶员必须至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办准运证,配备的押运员也要办理押运证。5、运输工具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6、各项目部必须严格填写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分类清单,逐级上报,报表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证并盖有公章。7、当日未使用的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退库,不得在使用单位滞留,即使是明日还要使用,但也要办理退库,明日使用时,再按规定领用。8、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须严格入库验证、领用签证批准、退库签证确认等工作。(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奖励细则1、公司设安全奖励基金,按完成工程总价的.万分之一计提安全奖励基金,各
10、种违章罚款均进入安全奖励基金,建立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由公司统一使用。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奖励。各二级公司及项目部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计提安全奖励基金。2、公司每月组织对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检查评分达到优良的,建设公司将给予项目经理或项目主管负责人2000元的奖励。3、各项目部、二级公司年内无死亡、重伤事故、负伤率控制在指标内(5),年终公司给予项目分部、二级公司主管经理20005000元奖励。违反安全管理体系及制度处罚细则1、各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的,对项目经理处以500 08000元罚款。2、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对项目经理处以200 05000元
11、罚款。3、未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对项目经理处以1000元罚款。4、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对项目经理及其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5、未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班前活动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等相关制度,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6、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经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检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合格要求,将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处于100 03000 元的罚款。安全事故处罚细则1、对发生死亡事故、重伤事故隐瞒不上报的工程项目,将对项目的安全主管负责人处于5000元的罚款。2、工程发生死亡1人事故,将对项目经理部及分公司处以8
12、00012000元的罚款。死亡2人及以上处以2000030000元罚款,并扣发全年奖励性工资。3、各工程年负伤率每超过控制指标的1,对项目部罚款1000元;超过2及以上以1000元为基数累计罚款。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伤1人罚款4000元;重伤2人以上以4000元为基数累计罚款。4、被罚款部门在接到建设公司罚款通知一个月内,把罚款交到公司财务部。违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要求处罚细则1、进入生产作业区不戴安全帽等,罚款30元。2、高处作业,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3、焊工不戴防护用品,罚款30元。4、气割工不戴防护眼镜,罚款30元。5、打磨、切割、清铲等产生飞溅的作业不戴防护眼镜、口罩,罚款30
13、元。6、喷漆不戴防毒口罩,罚款30元。7、能够产生粉尘的其他作业不戴防尘口罩,罚款30元。8、其它作业不按规定佩带相应防护用品,罚款30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细则发现以下违章指挥行为,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500元:、不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动土、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电路检修以及超长、超宽和超限吊装等特殊作业。2、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或现场安全监护以各种理由不坚持在现场。3、设备修理无方案、施工维修无设计或设计未按规定审批。4、有设计或方案不执行。5、试压、干混、吊装以及危化品接卸、储存不执行工艺纪律。6、夜间或特殊气候条件下无保障措施强行冒险作业。7、特殊工种不持
14、证上岗。8、管理人员发现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劳动防护服装不规范时不及时纠正。10、交叉作业没安排统一的安全协调人。12、管理人员为赶进度强令工作人员减少安全防范环节、省缺有关操作要领和过程。发现以下违章操作行为,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200元:1、作业现场、物资仓库内、易燃品储存区等禁止吸烟场所吸烟。2、施工场所梯子不稳固或单独在梯子上站立作业。3、违规操作机械设备。4、管沟施工不设围栏和警示标志,施工完毕不不盖盖板。5、动土施工结束后未及时回填恢复地面设施,随意堆放处理建筑垃圾。6、施工人员在坑、槽、井、沟内休息。7、吊装设备和管材不按规定使用引绳。8、无人指挥起吊重物或指挥吊车不
15、戴指挥标志。9、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绳套起吊重物。10、在起吊物下面逗留、穿越。11、超速行驶。12、乘车不系安全带。13、向路面排放污水、原油、酸碱、化工材料等物质。14、场内特种作业车辆搭乘人员。15、设备设施运行期间对其进行维修作业。16、特种设备作业时在抓斗、叉斗和设备不安全部位站人。17、检修设备停放在陡坡、斜面等位置。发现以下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50元:1、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2、脱岗、窜岗或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3、酒后上班或上班喝含酒精的饮料。4、未经安排或同意私自顶岗、换岗。5、不按规定值班,重点工作、特殊作业等应该在现场的时候不在现场。6、鼓励员工对
16、“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先进评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细则1、新进场员工未经三级教育并考核合格而上岗作业的,一人罚款50元。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一人罚款100元。3、无经过审批并合格的安全施工组织方案,没缺一项罚款200元。4、塔吊、龙门架等安装或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罚款500元。5、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不及时整改的,罚款200元。6、未按要求张贴安全规章制度,或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的,罚款100元。违反安全用电处罚细则1、在建工程或临时设施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少于规定安全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的,
17、每处罚款1000元。2、无临时施工用电方案或无审批即实施的,每项罚款200元。3、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装置,箱体结构不符合要求,或安装位置不正确的,每处罚款50元。4、带电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罚款100元5、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源的,罚款50元;6、直接使用电线插入插座的,罚款50元;7、不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或不按规定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每处罚款100元。8、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9、工地现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电线、电缆不得拖地,违者每项罚款50元。10、配电线线路老化破损、接头处理不当的,每处罚款50元。11、线路未设短路、过载保护,线路截面不能满
18、足负荷电流的,罚款50元。12、线路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电缆沿地面明敷,电杆、横担、支架不符合要求等,每处罚款50元。13、电工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每次罚款100元。14、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电锯、移动式电气设备、宿舍用电线路等没有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每项罚款100元。15、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接线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护罩的,每台罚款50元。16、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没有防止回火安全装置的,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离明火小于10米而又没有隔离措施的,现场没有防晒、防雨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17、湿作业时未及时对灯线盒、地漏、管口等采取保护措施的,罚200元。18、用铜丝、铁丝
19、代替保险丝,配电柜上(内)摆放杂物的,每处罚款100元。19、电工作业前不验电,不按规定装设地线和挂标示牌,每次罚款50元。20、电线裸露,绝缘损坏,电器无防护罩,每次罚款50元。21、电焊机接地线不规范,电焊机停用时不断电。临时用电布线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罚款100元。2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用电不使用安全电压,每次罚款50元。违反“四口”、“五临边”防护规定处罚细则1、在建工程临边、洞口等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罚款50元。2、在建工程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3、工作面临边无防护,临边防护不严或不符合规范要求,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
20、,每处罚款50元。4、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未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每处罚款50元。5、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未设置安全平网的,每处罚款50元。6、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不牢固,防护棚两侧未进行防护,防护棚宽度不大于通道口宽度,防护棚长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7、建筑物高度超过30m,防护棚顶未采用双层防护,防护棚的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违反工程机械使用规定处罚细则1、物料提升机(1)物料提升机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罚款100元。(2)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不灵敏,罚款1
21、00元。(3)安全停层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罚款100元。(4)未安装上限位开关,或限位开关不灵敏、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5)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超过30m,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自动停层、语音及影像信号装置,每项罚款100元。(6)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7)未设置进料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8)停层平台两侧未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停层平台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固,罚款100元。(9)未安装平台门或平台门不起作用,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每处罚款50元。(10)吊笼门不符合规范要求,
22、罚款100元。(11)附墙架结构、材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12)附墙架未与建筑结构连接或附墙架与脚手架连接,每处罚款50元。(13)缆风绳设置数量、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未使用钢丝绳或未与地锚连接,每处罚款50元。(14)地锚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每处罚款50元。(15)吊笼处于最低位置,卷筒上钢丝绳少于3圈,罚款50元。(16)未设置钢丝绳过路保护或钢丝绳拖地,罚款50元。(17)安装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罚款100元。(18)未制定安装(拆卸)安全专项方案,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19)未履行验收程序,验
23、收表填写不规范,未经责任人签字,罚款100元。(20)上下无联络信号,罚款50元。2、塔吊(1)塔吊无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失灵,罚款100元。(2)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限位器失灵,罚款100元。(3)吊钩无保险装置,罚款50元。(4)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5)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未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6)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风速仪或不灵敏,罚款50元。(7)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未安装障碍指示灯,罚款50元。(8)吊钩未安装钢丝绳防脱勾装
24、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9)吊钩磨损、变形、疲劳裂纹达到报废标准,罚款100元。(10)滑轮、卷筒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11)滑轮及卷筒的裂纹、磨损达到报废标准,罚款50元。(12)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罚款50元。(13)安装完毕无验收或责任人未签字,罚款100元。(14)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15)作业队伍没有资格证书,罚款100元。(16)塔吊无专人指挥或司机不持证上岗,每次罚款50元。(17)塔吊无交接班、维修保养检查记录,每次各罚款50元。(18)多塔作业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方案
25、针对性不强,罚款50元。(19)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3、施工升降机(1)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罚款100元。(2)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或不灵敏,罚款100元。(3)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罚款50元。(4)未安装急停开关,或急停开关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5)未安装吊笼、安全钩扣 ,罚款50元。(6)未安装极限开关或极限开关不灵敏,罚款100元。(7)未安装上(下)限位开关或上(下)限位开关不灵敏,罚款100元。(8)极限限位器与上、下限位开关共用一个触发元件,罚款50元。(9)未安装吊笼门机电连锁装置或不灵敏,罚款50元。(10
26、)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11)未安装防护围栏门连锁保护装置或连锁保护装置不灵敏,罚款50元。(12)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13)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14)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超过规范要求,罚款50元。(15)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规范要求,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16)未安装防脱轨保护装置,罚款50元。(17)安装、拆卸单位无资质,罚款50元。(18)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或方案无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规范要
27、求,罚款100元。(19)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验收表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20)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次罚款50元。4、起重吊装(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罚款100元。(2)起吊重量超过100KN及以上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罚款100元。(3)未安装荷载限制装置或不灵敏,未安装行程限位装置或不灵敏,罚款100元。(4)吊钩未设置钢丝绳防脱钩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5)未按规定安装荷载、行程限制装置,每项罚款50元。(6)起重拔杆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起重拔杆组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罚款50元。(7)钢丝
28、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索具安全系数小于规定值,罚款50元。(8)卷筒、滑轮磨损、裂纹达到报废标准,或卷筒、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罚款50元。(9)地锚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罚款50元。(10)起重机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不符合规定或未采用有效措施,罚款50元。(11)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12)起重吊装作业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罚款50元。(13)未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未留有记录,罚款50元。5、施工机具(1)各施工机具安装完成后,未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罚款50元。(2)各种施工机具无安全装置和传动
29、部位无防护,每台一项罚款30元,并限期改正。(3)设备无保护接地(零)或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的限期改正并每台罚款30元。违反工程消防安全规定处罚细则(1)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通道未设置、不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扑救作业要求的或者被堆物、堆料或者挤占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2)施工现场消防管网未设置或不能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的罚款200元。(3) 两个相邻消火栓间距大于60米,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4)手提式灭火器配备,地下室重点防火部位少于2组的或者地上重点防火部位、现场可燃材料库房、工程实体内明火作业部位少于1组的,每次罚款200元。(5)易燃易爆物品库房或堆放处距离工程实体小于10
30、m的,每次罚款200元。(6)现场内动用电气焊及明火作业未开动火证或动火地点与证上地点不符的,罚款100元。违反工程实体安全规定处罚细则1、基坑支护、土方开挖(1)深基坑施工未编制支护方案,罚款1000元。(2)基坑深度超过5m未编制专项支护设计,罚款500元。(3)开挖深度5m及以上专项方案未经过专家论证,罚款500元。(4)支护设计及土方开挖方案未经审批,或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罚款200500元。(5)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未采取临边防护措施,临边及其它防护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6)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罚款200元。(7)支护的作法不符合设计方案,罚款200
31、元。(8)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罚款200元。(9)砼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强度提前开挖,罚款200元。(10)支撑拆除没有拆除方案,或未按拆除方案施工,罚款200元。(11)用专业方法拆除支撑,施工队伍没有专业资质,罚款200元。(12)高水位地区深基坑内未设置有效降水措施,罚款200元。(13)深基坑边界周围地面未设置排水沟,罚款200元。(14)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罚款100元。(15)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未采取防止临近建筑和管线沉降措施,罚款200元。(16)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罚款200元。(17)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且未采取措
32、施,罚款200元。(18)人员上下未设置专用通道,或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罚款50100元。(19)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司机无证作业,罚款200元。(20)挖土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罚款50元。(21)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罚款100元。(22)未按规定进行基坑工程监测及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罚款200元。2、脚手架工程(1)脚手架无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书,责令改正并罚款500元。(2)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未办理脚手架验收手续,限期改正并罚款200元。(3)脚手架搭设未按经审核合格的方案及规范进行施工,罚款200元。(4)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
33、工方案要求,罚款200元。(5)架体底部未设垫板或垫板的规格、材质等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6)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罚款100元。(7)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罚款200元。(8)未设置排水措施,罚款100元。(9)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10)立杆横距、纵距、步距不符合施工方案、荷载及规范要求,罚款100元。(11)剪刀撑、连墙件设置不符合施工方案及设计要求,罚款100元。(12)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罚款50100元。(13)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14)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
34、,罚款50100元。(15)作业层未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罚款50100元。(16)作业层未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且每隔 10m 未用安全平网封闭,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罚款100元。(17)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或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罚款50100元。3、模板工程(1)模板工程方案未按规定编制与审批,高支模、大跨度模板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就施工的,罚款1000元。(2)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剪刀撑搭设情况、自由端高度等不否符合设计方案要求的每处罚款500元。(3)支撑模板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罚款100元。(4)模板工程
35、作业高度在2m及2m以上时,未按要求设置安全可靠的操作架子或平台,或未按要求进行防护的,罚款50100元。(5)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立杆的接长、连墙件的连接、扣件的紧固程度等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100元。(6)拆模之前未按要求办理拆模申请手续的,罚款100元。(7)模板作业区未设置安全警戒线,拆除的模板未及时清理的,罚款100元。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细则(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1.8m的封闭围挡,或围挡没有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罚款200元。(2)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罚款50100元。(3)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大
36、门,罚款100元。(4)未设置门卫室,未设门卫或未建立门卫制度的,罚款100200元。(5)现场主要道路未进行硬化处理,道路不畅通、路面不平整坚实,罚款100200元。(6)现场排水设施不齐全或排水不通畅、有积水,未采取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罚款100元。(7)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码放,材料布局不合理、堆放不整齐、未标明名称、规格,罚款100200元。(8)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未采用合理器具或随意凌空抛掷,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罚款100元。(9)易燃易爆物品未采取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分类存放,罚款100200元。(10)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与办公区
37、、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罚款50100元。(11)现场未制定消防措施、制度或未配备灭火器材,罚款100200元。(12)现场临时设施的材质和选址不符合环保、消防要求,罚款100200元。(13)易燃材料随意码放、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或灭火器材失效,罚款100200元。(九)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施工现场防火管理1、 施工现场负责人 项目经理 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2、项目部 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3、 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4、 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
38、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5、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6、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7、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8、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9、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39、。10、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11、 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12、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13、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14、 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施工现场防火检查制度1、 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 不 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2、 检查以仓库
40、、木工 加工 间、 电焊气割点、休息吸烟室 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3、现场不设工人宿舍 , 各临时办公室内不得使用电炉等设备。4、 木工 加工 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 清理工作。5、 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1、 一级动火审批制度禁火区域内 ,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 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 填写动火申
41、请表,项目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等 相关人员 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 等相关人员 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公司审查,经公司安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2、 二级动火审批制度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填写动火 申请表 ,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经理审批 通过 后方可动火。3、 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经
42、 项目专职安全人员 审查批准 厚 ,方可动火。施工现场 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2、 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3、 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4、 仓库间电灯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5、 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 在 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6、 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木工 加工 间防火管理制度1、 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43、。2、 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3、 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 清理 工作。4、 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5、 按 规定 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6、 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十)施工现场安全例会制度1、各项目应建立健全安全例会管理制度。2、由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等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召开施工现场安全例会。3、会议主要内容应包括:对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
44、、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通报、对后续施工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预防等。4、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应定责任人、定整改期限、定处理方案等,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5、整改完毕,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应加大处罚力度,并采取停工整顿等方式进行处理。6、安全例会应留有书面会议记录。建筑装修管理规定第一、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第二、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第三、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第四、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第五、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