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全国自学考试00242民法学试题答案.doc

上传人(卖家):自学资料库 文档编号:5304330 上传时间:2023-03-15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5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4年4月全国自学考试00242民法学试题答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2014年4月全国自学考试00242民法学试题答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2014年4月全国自学考试00242民法学试题答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2014年4月全国自学考试00242民法学试题答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2014年4月全国自学考试00242民法学试题答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全国201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42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在“答题纸”上将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1下列不属于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法人类型的是(C)4-212/213A企业法人B机关法人C财团法人D事业单位法人2下列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是(B)9-293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房屋买卖合同纠纷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下列权利中,适用诉讼时效的是(C)9-293A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B基于投资关系而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C人身

2、损害赔偿请求权D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4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享有追认权,此权利属于(B)2-185A处分权B形成权C请求权D抗辩权5甲乙双方约定:若至2013年3月30日甲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有富余,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这一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中称为(C)7-266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6下列对民事法律事实的表述正确的是(A)2-181A民事法律事实具有法定性B民事法律事实是当事人自愿约定的C民事法律事实具有主观性D民事法律事实具有任意性7下列对再代理的表述正确的是(D)8-279A再代理人是由本人选任的

3、B再代理人是原代理人的代理人C再代理须事先取得本人的同意而不能事后由其追认D再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由本人承受8公民甲立有一份自书遗嘱,指定生前所有的房屋两套在其死亡后儿子乙和侄女丙各得一套。后甲死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C)27-557A乙和丙接受房屋均属于遗嘱继承B乙和丙接受房屋均属于接受遗赠C乙接受房屋属于遗嘱继承,丙接受房屋属于接受遗赠D乙接受房屋属于接受遗赠,丙接受房屋属于遗嘱继承9依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的继承权被侵害的,自继承开始后超过一定期限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该期限为(D)24-526A6个月B2年C10年D20年10当事人一方因违约行为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的,受

4、害方(D)29-580A只能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B只能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C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D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11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的归责原则是(D)36-645A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推定原则C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因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免责D最严格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因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也不能免责12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D)35-622A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不承担责任B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C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接受

5、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不承担责任D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13将物权区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其区分标准是(C)13-323A物权成立的原因B物权人对标的物的支配范围C物权人支配标的物的内容D物权的客体种类14下列民事关系中,不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的是(C)14-358/359A甲村在河流上游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剧减,引起纠纷B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顶上,引起纠纷C甲家与乙家相邻,甲家的猫闯入乙家,打碎乙家的花瓶,引起纠纷D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15以下关于抵押权的说法正确的是(B)16-398A抵

6、押权的设立必须经登记B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C抵押权的设立可以移转担保物的占有D抵押权的标的物只能是不动产16甲计划去马尔代夫旅游一个月,临行前,将其珍爱的宠物苏格兰牧羊犬交由邻居乙照料。在甲出外旅游期间,乙将该牧羊犬以合理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对此(A)14-367A甲不得向丙请求返还该牧羊犬B甲可要求丙返还该牧羊犬C甲可要求乙与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D甲可要求丙赔偿损失17甲去商场购物,付账时,收银员将甲支付的10元人民币误认为是100元人民币,并找零92元人民币,甲取得该92元人民币的行为属于(A)19-452A不当得利B侵权行为C无因管理D缔约过失18甲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甲得知乙准备起诉

7、索款,便将自己价值7万元的全部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乙提出的下列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是(A)7-268A请求宣告甲与丙的行为无效B请求撤销甲与丙的行为C请求丙赔偿损失D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19甲公司与乙乐队签订演出合同,约定由乙乐队在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1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A)18-446A选择之债B简单之债C特定之债D法定之债20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C)21-490A其约定无效B其约定的效力待定C守约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D守约方可以要求合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

8、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在“答题纸”上将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21下列属于债的客体的有(ABCDE)18-444-445A不作为B支付财物C提供劳务D完成工作或提交成果E转移权利22下列关于子女继承权的表述正确的有(ACD)25-532A养子女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B养子女对生父母尽义务较多的,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C继子女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D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E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享有继承权23甲用路边的石块砸向乙的宠物狗,狗被激怒后狂奔撞伤路边的老人丙。对于丙的损害,下列说

9、法正确的有(ABE)36-646A丙有权请求乙赔偿B丙有权请求甲赔偿C由甲和乙按公平原则分担责任D乙可以免责E如果乙赔偿后,有权向甲追偿24民事主体实施自助行为的条件有(BCD)2-187A为保护自己的利益B情势紧迫来不及请求国家保护C采取法律许可的方式D不超过必要限度E须通知有关机关25下列权利中属于人格权的是(ABDE)10-306A肖像权B隐私权C监护权D名誉权E名称权三、判断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判断下列各题,在答题纸相应位置正确的涂“A,错误的涂“B。26从病人身体上切除的病变组织,不是民法上的物。6-244答:B(错误)27甲父母双亡,终身未婚,也无兄弟姐妹,其

10、侄儿乙经常在生活上给予照顾。甲生前未立遗嘱,在其死亡后遗产应由乙继承。28-575答:B(错误)28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36-634答:B(错误)29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登记时设立。15-377答:B(错误)30甲欠乙货款2万元,甲同时对丙享有3万元的到期债权,但甲既不履行其对乙所负的债务,又不主张对丙享有的债权,此时乙可以以甲的名义,向丙主张债权。20-477答:B(错误)四、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31简述法人责任的含义和特点。4-220-221答:法人的责任,是指法人对其在民事活动中发生的债务负责清偿的民事责任。(2分)

11、法人的责任具有以下特点:(1)法人的责任是法人独立承担的民事责任。(1分)(2)法人的责任是法人对其自己的债务承担的责任。(1分)(3)法人的责任是以法人的独立财产承担的责任。(1分)(4)法人的责任不能代替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责任。(1分)32简述定金的概念与成立条件。21-489、491答: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债务履行为目的,于合同成立时或未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方式(2分)。其成立条件如下条件:(1)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1分)(2)定金合同以定金的交付为成立要件。(1分)(3)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1分)(4)定金

12、的给付标的原则上为金钱,但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时,也可以给付替代物作定金。(1分)33简述代位继承的概念与条件。25-535、536答: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其应继份额的法律制度。(2分)其条件为:(1)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1分)(2)被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1分)(3)被代位继承人须未丧失继承权(1分)(4)代位继承人须为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1分)34简述共同共有的概念与特点。14-361362答: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基于共同关系,对共有物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共有。(2分)其特点如下:

13、(1)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有(2分)(2)共同共有的发生以共有人之间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1分)(3)共同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1分)35简述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与条件。34-615-616答:共同危险行为又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了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但无法确定何人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2分)其成立需具备如下条件:(1)数人共同实施了危险行为。(1分)(2)数个行为中只有一个行为造成损害,但无法判明何人的行为造成损害。(1分)(3)数人在主观上存在共同过失。(1分)五、论述题(本大题10分)36试述善意取得的成立条件与效力。14-365367答:善意取

14、得的概念: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有偿转让于善意第三人时,该第三人即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法律制度。(2分)一、善意取得的成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1分)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1分)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1分)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1分)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1分)二、善意取得的效力:1、受让人与原所有权人之间的效力:受让人直接取得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2分)2、转让人与原所有权人之间的效力: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请求赔偿损失(1分)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15、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37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5万元设立了一个合伙企业,但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张某欠合伙企业债务3万元,合伙人甲个人欠张某50万元,张某据此主张抵销其所欠的3万元债务。合伙终止时,合伙企业财产共计90万元。(1)张某是否可以主张抵销债务?为什么? (2)甲所欠的张某的50万元债务如何清偿?说明理由。(3)合伙企业终止时,90万元财产应该怎么分配?说明理由。5-答:(1)张某是否可以主张抵销债务?为什么?5-235不能主张抵销,因为合伙财产具有相对独立于合伙人的地位,为保全合伙企业的财产,法律规定禁止以合伙人的债务抵销合伙企业的债权。(

16、3分)(2)甲所欠的张某的50万元债务如何清偿?说明理由。5-235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应该首先用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清偿,不足的部分,可以用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收益来清偿。(3分)(3)合伙企业终止时,90万元财产应该怎么分配?说明理由。5-234/238合伙人之间没有约定损益分配比例的,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依照其实缴出资比例确定。(2分)即如果协商不成,各自可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即各自分得30万元。(2分)38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2012年4月25日,石某从某商品批发店购买了40箱啤酒,当石某从卡车上卸货至第36箱时,其中一瓶啤酒突然爆炸,致使石某右眼球受伤。后因医治无效,石

17、某右眼失明。经查,石某在运输和搬动啤酒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石某向某商品批发店要求赔偿。但商店辨称,啤酒瓶爆炸是因厂家生产啤酒时使用的啤酒瓶质量不合格而致,自己并没有过错,因此要石某向厂家索赔。石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等共计83000元。(1)生产厂家应否承担赔偿责任?说明理由。(2)石某能否直接向出售啤酒的商品批发店请求赔偿?如果能够,请求依据是什么?说明理由。36-答:(1)生产厂家应否承担赔偿责任?说明理由。36-630应该。(2分)因为对产品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生产厂家承担无过错责任。只要产品存在缺陷,致人损害,生产厂家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2分)(2)石某能否直接向出售啤酒的商品批发店请求赔偿?如果能够,请求依据是什么?说明理由。36-632可以。(1分)请求依据:依照我国产品责任的相关规定,缺陷产品的销售商应该对产品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产品缺陷不是自己的过错导致的,可以向生产者追偿。(2分)石某可直接依买卖合同关系,向出售啤酒的批发店请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失。(2分)石某在上述两个依据中只能选择其一来行使。(1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各类题库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2014年4月全国自学考试00242民法学试题答案.doc)为本站会员(自学资料库)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