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建安-施-44 电气设备安装验收表编号:施工单位工程名称设备名称编号验收日期验收负责人参加验收人员验收项目电气设备安装验收标准验收情况结果电箱设置现场实行三级配电,并采用符合规范的标准配电箱、开关箱。分配电箱与开关箱间距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距不超过3m。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牢固,固定式箱体中心点距地高度1.41.6m、移动式箱体中心点距地高度0.81.6m。配电箱、开关箱周边应留有足够的安全操作距离,并设有明显警示标志和灭火器材。现场设有配电室时,其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电箱及箱内电器开关箱铁皮厚度1.2mm,配电箱铁皮厚度1.5mm。箱体应有箱体门和操作门,门、锁齐全,并有标识及分路图。箱门与箱体应进行电气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连接线、N线和PE线端子板等配置及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动作应灵敏有效。进出线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并按规定与箱内专用接线点进行压接。进、出线应与箱体固定。其它验收签字验收结论:电气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作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验收表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