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实习日记梦想无论怎样模糊,总潜伏在我们心底,像土壤里的种子一样,一定要萌芽滋长,冲出地面来,向着心中的方向生长。我叫陈柳蓉,是新洲中学的一名学生,也是灵山县人民法院校园法律工作室在我校开设的法律与生活兴趣班的班长。在寒假期间,我很荣幸地参加了法院的职业体验活动,成为了灵山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的一名“实习生”。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踏入了我心目中威严神圣的人民法院的大门。我知道,接下来的这三周实习,将会是我迈向“心之所向”的重要且必不可少“程序”。韦国坤庭长热情地欢迎了我的到来,并给予我信心,让我紧张的内心慢慢放松下来。春霞姐姐带我认识了李师父和韦学姐。在他们的引领下,我开启了我的“实习旅行”。
2、韦学姐是第一届法律与生活兴趣班的班长,现在大学假期回来又继续投入了法院实习。虽然才大一,但她已经在法院实习三次了。韦学姐带我认识了一个案件的审理流程,从起诉到立案,受理到审理,再到最后的调解或者判决。每一个案件都需要极大的耐心和精力去处理。她还教会我叠卷宗,看她叠起来得心应手,但当我亲自上手时,真是错误百出,但韦学姐很有耐心地一一纠正。我暗自想到,每一个严谨神圣的庭审背后,是每一位法院工作者夜以继日的坚持与付出。李师父教会了我如何给卷宗装订、如何使用打码机给卷宗打码等案件整理必备的工作。没想到还挺繁杂。让我没想到的是,我一直以为法院的工作者都会是严肃的,但其实这只是刻板印象。李师父平时会跟我们分享一些他的工作经验或者碰到的典型案件,这让我收益颇丰。让我非常高兴的是,我有幸碰上了法院的游园活动。那天晚上,法官、法警.无论是谁都抛开了工作的疲惫,一身激情地投入到活动中。每一个人都是那么地亲切友好,这就是一个大家庭。我想起罗翔老师曾说过的一句话“公平和正义不仅仅要在书上得到体现,更重要的是要在每个案件中得到响应。法律存在的意义,是捍卫人民的合法权益,而法律人存在的意义,是帮助人民群众捍卫他们的合法权益。既然心中已经有了方向,无需管大风大浪,荆棘满路,只要坚定心之所向,所以困难都会迎刃而解。我不懂何为放弃,只知心之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