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创新创优奖”评选办法第一条 为深入推动全街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改革创新,动员全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干事创业的重心聚焦到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来,在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中不断创新创优,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指导思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抓重点、创特色、求实效、促全面的工作要求,努力推动思想解放、作风转变和任务落实,真正形成追求率先发展、争创一流业绩的良好氛围,为“强富美高”新现代化建设提供创新动力。第三条评选范围各村(社区)和机关各部门。第四条评选内容各村
2、(社区)、机关各部门在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全街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创新思路、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并对发展产生较大推动作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优工作及活动。第五条项目申报原则(一)独创性:表现为“人无我有”,即在全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开创性、唯一性,既可以是独创或首创,也可以是借鉴基础上的创新和发展。(二)领先性:表现为“人有我优”,即工作思路拓展延伸,工作载体新颖有效,工作方法科学先进,在同一领域中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富有新意、具有导向性的经验和做法。(三)实效性: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际成效,能够有效地促进经济和社会
3、的发展,并且得到社会的充分认可。(四)可推广性:工作机制要有可操作性、可持续性,能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点或推广,具有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第六条评选标准(一)创意特点突出,立意新颖,对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难点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作用,在体制机制、发展路径、工作措施、具体思路等方面有较大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二)具有广泛的示范指导和典型推动作用,能够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特点,在全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被表彰和推广的。(三)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提升本地本部门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等方面有重大改革创新,创出一流实绩,打造全区、全市、
4、全省乃至全国性工作亮点的。第七条评选方式(一)“工作创新创优奖”和“工作创新创优提名奖”各设4个,每年度评选一次,由党群工作局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二)每年8月下旬为预申报时间,各单位需填写街道工作创新创优项目预报表(见附件1),说明工作创新创优的主要内容、主要目标等,经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党群工作局。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每年至少申报1个工作创新创优项目,鼓励单独申报。除单独申报外,由多个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创新创优项目,也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部门单位不超过2个。一个部门单位单独申报与联合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三)每年11月上旬为申报时间,各单位需填报街道工作创新创优项目申报表(
5、见附件2),附工作创新创优项目简介、主要成效以及已获奖或认定情况,同时需提交工作创新创优总结材料及相关的佐证材料,包括文字、图片等。第八条评审步骤(一)单位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街道工作创新创优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创新创优工作总结(反映创新创优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取得成效等,字数不超过2000字);能证明创新创优工作领先程度、影响力、贡献度、表彰奖励、推介情况及主要成效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申报时提供1份原件,经党群工作局审核后返还。申报材料以电子档形式报送,同时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单位盖章后报党群工作局。(二)材料审核。由党群工作局对各单位申报的工作创新创优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6、主要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三)组织评审。聘请相关领域市、区有关专家和领导,联合街道业务条线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评审委员会,由各项目主要负责人对所申报项目的简况、取得的成效等进行陈述,并现场接受评委的咨询提问,经全体评委票决,确定8个“工作创新创优奖”获奖候选项目。(四)研究确定。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从“工作创新创优奖”获奖候选项目中确定4个“工作创新创优奖”获奖项目,其余4个项目作为“工作创新创优提名奖”进行奖励。第九条奖励方式“工作创新创优奖”和“工作创新创优提名奖”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进行表彰,并予以奖励。此外,创新创优工作纳入村级党的建设考核和街道机关综合考核,获“工作创新创优奖”的,村(社区)加1分,机关部门加0.5分;获“工作创新创优提名奖”的,村(社区)加0.5分,机关部门加0.2分。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街道工作创新创优项目预报表2、街道工作创新创优项目申报表附件1街道工作创新创优项目预报表单位名称(盖章)项目名称分管领导职务责任人职务项目内容主要目标附件2街道工作创新创优项目申报表单位名称(盖章)项目名称分管领导职务责任人职务手机手机项目简介已获奖励或认定情况主要成效注:联合申报项目按牵头实施单位分类,请将牵头实施单位置于申报单位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