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确定了化工分公司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其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分公司易燃、易爆、易中 毒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2 、相关文件与引用标准根据化工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3 、定义和术语 无4 安全管理职责41联系人职责4.1.1总经理职责4.1.1.1指导承包点乙炔发生装置(乙炔发生器、乙炔气柜)、氯乙烯聚合装置(氯乙烯气柜、单体贮槽、聚合釜)的安全生产。4.1.1.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4.1.1.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4.1.1.4督促隐患项目的治理。4.1.1.5监督事故处理原则的落实。4.
2、1.1.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4.1.1.7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4.1.2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职责4.1.2.1指导承包点离子膜电解装置(电解槽、整流变压器)、氯氢处理装置(氢气压缩机、氯气透平机)的安全生产。4.1.2.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4.1.2.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4.1.2.4督促隐患项目的治理。4.1.2.5监督事故处理原则的落实。4.1.2.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4.1.2.7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4.1.3分管管理副总职责4.1.3.1指导承包点氯气液化及充装装置、液氯储存罐区及液氯重瓶储存区的安全生产。4.
3、1.3.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4.1.3.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4.1.3.4督促隐患项目的治理。4.1.3.5监督事故处理原则的落实。4.1.3.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4.1.3.7每月要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4.4车间主任职责4.4.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责任。4.4.2参与拟订、修订本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规程。4.4.3每月要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车间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4.4.4组织落实车间安
4、全教育,并督促检查安全工作。4.4.5组织车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45工段长职责4.5.1工段长对本工段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4.5.2绘制出本工段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分工。4.5.3每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巡查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及时报告车间。4.5.4监督本工段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4.6车间技术员职责4.6.1督促检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工艺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4.6.2对操作工进行生产技术和安全技术教育。4.7车间设备员职责4.7.1每天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运行情况检查一次。4.7.2做好重要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
5、保重要设备、关键装置长周期安全运行。4.8车间安全员4.8.1负责车间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4.8.2每天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一次,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4.9班组长职责4.9.1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外来人员登记工作。4.9.2督促操作人员的巡回检查,检查操作人员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4.9.3每班对安全设施、危险点检查两次。4.10操作工职责4.10.1按巡查路线进行检查,每小时一次,并按时拨巡检牌。4.10.2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4.10.3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4.11调度员职责4.11.1对本班的关键装置、
6、重点部位安全生产负责,杜绝违章指挥。4.11.2督促检查本班人员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4.11.3发生故障和事故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4.12安全监察部职责4.1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4.12.2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登记台帐。4.12.3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4.12.4每季度对各单位和承包人的管理职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一次,并公布考核结果。4.12.5及时将考核结果报企管部,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4.13设备动力部职责4.13.1做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管理工作,使生产设备达到完好标准。4.13
7、.2每月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检查一次。4.14总工办职责4.14.1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的制订和修订工作。4.14.2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的制订。4.15仪表工段职责4.15.1负责制订或修订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监视测量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4.15.2做好测量仪表和仪表连锁等设施的定期检查、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准确、灵敏。4.16电气工段职责4.16.1负责电气设备、供电线路的维护检修工作。4.16.2搞好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定期检测。4.16.3每天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电气设备巡查一次。4.17机修工段职责4.17.1做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8、的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对关键设备实行特护管理,重点检查,确保生产设备长周期安全运行。4.17.2每天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巡查一次。5 化工分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确定5.1离子膜电解装置(电解槽、整流变压器);氯氢处理装置(氢气压缩机、氯气透平机);氯气液化及充装装置;液氯储存罐区及液氯重瓶储存区;乙炔发生装置(乙炔发生器、乙炔气柜);氯乙烯聚合装置(氯乙烯气柜、单体贮槽、聚合釜)。6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6.1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定点承包的管理机制,建立严密的管理网络,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针对本单位的危险源制定安全检查表和安全管理
9、网络,经总经理批准,作为重点严格管理,严格考核。6.2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 人员、设备管理人员等对本单位管辖区的危险源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分类建档。及时处理隐患,无能力解决的立即写出书面建议及时报安监部,安监部统一整理后,由分公司安排及时整改。6.3安监部负责监督检查危险源管理情况,抓好各级检查管理责任的落实和信息反馈。6. 4新调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人员要进行安全卫生、防毒急救、规章制度等教育,经技术和安全考试合格后,领取安全作业证,才能独立操作。6.5出入规定:6.5.1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操作人员、检修人员、安全监察人员、保卫、生产部室和有关领导可进
10、入外,其他人员禁止入内。6.5.2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需在分公司办公室登记,由分公司办公室发给参观证后,在分公司有关部门人员陪同下方可入内。6.5.3外来参观者进入要害岗位,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并注明进出时间。6.5.4对非工作人员和不符合手续的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关键装置、重点岗位,当班人员应予劝阻,劝阻不听者,可视情况轻重报保卫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6.6巡回检查交接规定6.6.1操作人员要加强对机器设备、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维护管理,不得擅离职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6.6.2拆卸机器设备、安全设施时要详细做好记录。6.6.3重要机器设备封闭前,要经保卫、安监部
11、、设备动力部检查。6.7防护规定6.7.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按设计要求设置安全、保卫设施,如监测报警装置、栏杆、围墙等。6.7.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根据其防护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如消防器材、防毒面具和专用防护用具等。6.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操作人员不准在岗位上会客。6.9不准在有毒的岗位上用餐,脱离不开的可轮换用餐。7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监察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 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相关单位做好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并对预案进行修订。8考核和奖惩8.1关键装置、重
12、点部位承包人未按规定对承包点进行安全活动,每缺一次或活动无记录,每次罚款50元,承包点一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除承包人全年的安全风险抵押金。8.2各管理职能部门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一次罚单位负责人50元。8.3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巡检的,一次罚款50元,记录不全的罚款30元。8.4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一次罚款50元,并罚车间安全员30元。8.5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的,一次罚款30元,并罚车间安全员20元。8.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按岗位业绩考核制度执行。8.7上一级部门查出的危险点隐患,被查单位未上报的,罚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20-50元。8.8承包点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奖励承包人2000元。8.9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排除险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给予100-500元奖励。